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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小奶狗


白糖吃完一份冰淇淋之后还意犹未尽,我给他点了一份奶酪球,估计吃完他晚上就不用吃晚餐了。

        白糖吃饱了就困,在我的臂弯里面昏昏欲睡。

        我对汤子哲说:“我先把小屁孩给送回去,晚上你想吃什么我们到时候在饭店里见。”

        “我对端城不太熟,吃什么都行。”

        “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汤子哲笑着摇摇头:“没有,我百无禁忌,什么都吃。”

        我记得我上次好像看过一个综艺是关于美食的,汤子哲不能吃辣。

        我说:“你不吃辣是吗?”

        “我吃。”

        “可是我记得在节目上你是不吃辣的。”

        他向我笑笑:“那是人设。”

        “为什么要设定这种人设?”

        “我也不知道,可能经纪公司觉得不吃辣的男人比较软萌,小姑娘们喜欢。”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逻辑,可能是我老了吧,居然不能够理解。

        我跟汤子哲说好了在我们这里一家很有名的火锅店里见面,然后我就送白糖回家。

        晚上6点钟的时候我赶到火锅店,之前我就订好了包厢,把包厢号码告诉汤子哲,他到的比我还早。

        我一边点菜一边问他怎么一个大明星弄的比我还闲,这么大的腕儿连个助理都不带。

        汤子哲笑得有些腼腆:“在自己的私人时间里我还是比较喜欢一个人待着。”

        他的笑容带着一些男孩子的羞涩,甚至在灯光下我看出来他有些脸红。

        这个年头会脸红的男孩子不多了,而且还身处娱乐圈,我莫名的就对汤子哲生出几分好感。

        汤子哲说他能吃辣我就点了个鸳鸯锅,我问他:“你吃辣长不长痘?如果长痘的话那还是要忌点口。”

        万一我把人家吃毁容了上镜不好看,粉丝可是要手撕我的。

        汤子哲无所谓的笑:“还好,我吃辣不长痘的。”

        我跟汤子哲一边吃一边随意地聊天,我跟他说我从小是在端城长大的,对这里很熟悉。

        他立刻就接过来说:“真的吗?我在端城的日子你得当我的向导。”

        我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我也就随口答应了。

        我和汤子哲还是蛮有话聊的,我一直以为这种小男孩很年轻就出来拍戏,没什么内涵,说起话来很空洞无趣,但是汤子哲很有趣,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时候很逗,我笑的拍桌子,金针菇和牛肉丸在盘子里跳跃。

        “我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扯过一张纸巾擦眼泪。

        汤子哲很惊奇地看着我:“你居然没有涂睫毛膏。”

        “我为什么要涂睫毛膏?”

        “我身边的女艺人不化妆不出门,我差不多没见过她们本来长什么样子。”

        “哪有那么夸张?”

        “以前化妆是为了锦上添花,现在则是改头换面,天生丽质的越来越少,大多都是整容脸,千篇一律看的烦死了。”晚上聊到兴头上,我一个人来疯就让店家烫了黄酒加话梅,配火锅最合适了。

        也许是汤子哲喝了点黄酒,所以什么话都往外倒:“我上部戏的女主角,每次拍吻戏我都痛死了。”

        “为什么会痛死?”

        “她的鼻子是刚做的,尖的能扎死人,导演还不给借位一定要真吻,”他将手握成拳头当做两个脑袋比划给我看:“我刚碰到她的嘴,她的鼻子就戳在我的颧骨上,疼死我了。”

        汤子哲白皙的面孔略略发红,眼神充满委屈,像个邻家弟弟正在跟我诉苦,越看越可爱。

        我借着酒劲摸他的头发:“可怜的孩子,下次遇到这样的女主角你吻得更重一点,她的鼻子禁不住挤的。”

        “还有,好容易快结束了,她居然去丰唇,嘴巴像两条肥香肠,我怎么都亲不下去。”

        汤子哲描述的实在是传神,我忍不住把那部剧翻出来看。

        果然,那个女主角整容脸明显,弹幕满满的都是心疼汤子哲,国民老公挺住之类的。

        他那个剧点击量有三十多亿,也就是说按照现在中国差不多有十六亿人口来算的话,一个人平均要看两遍,如果不平均的,比如谷雨那种脑残粉刷个四五遍的都算正常。

        我没想到汤子哲这么受欢迎,难怪一部网剧出名了就能接孙一白的戏。

        汤子哲指了指有一集女主角的嘴:“瞧,像不像肥香肠?”

        我这么一看还真的挺像的:“你还真是个好演员,这样都能下得去嘴。”

        “演戏就是演戏,明明没感觉还得演出爱的要死要活的样子来。”

        他还真是乐于说真话,我一边烫牛里脊一边问他:“你就不怕你刚才跟我说的话,我拿去卖给狗仔?”

        “不会。”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觉得你不会。”他咬着筷子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

        我又是摸摸他的脑袋:“真乖。”

        “干嘛总是摸我的头?”他这么大个腕也不生气,真是好修养。

        “以前,我养过一条狗,叫非洲。”

        “为什么叫非洲?”

        “因为它的毛漆黑的,特别特别黑。你的眼睛很像它的,圆溜溜亮晶晶的。”我把他比作狗,汤子哲却笑嘻嘻的:“是吗,那现在非洲呢?”

        “它有一天出去溜达,就再也没回来了,有人说大概是被狗肉馆的给捉了去,早就成了桌上餐了。”提到非洲我就有点伤感,那阵子还哭过鼻子,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它,终究还是没找到。

        汤子哲忽然把他的下巴放在我的掌心里,冲我眨眨眼:“那你就把我当做非洲怎么样?”

        也许是我俩真喝多了,我点头,我俩互相看着呵呵傻乐。

        “非洲。”我喊他。

        “哎。”他应得脆生生的。

        我忽然想起一个词,小奶狗。

        晚上我来之前,路上无聊百度了一下汤子哲的年纪,今年刚刚二十二岁,标标准准小奶狗。

        他才不是非洲,他这么白,但是却不奶油,而是满满的少年感。

        我们把点的菜全部吃完,然后捧着装满了牛肉丸、鱼饺,嫩羊肉的肚子互相搀扶着走出饭店。

        两壶黄酒,十二粒话梅,甜甜的辣辣的暖暖的,给这个还仍有凉意的春天的夜晚增添了暖意。

        我和汤子哲晃晃悠悠地搭着肩膀走在大街上,好在他戴了副黑框眼镜,没人把他认出来。

        我嘻嘻哈哈地喊他:“非洲。”

        他应得爽快:“在。”

        “啧啧啧,你这偶像包袱全无的,让你的经纪人看到了不是要哭死?”

        “生活的内容不全是工作,生活占大部分。”他说。

        咦,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讲起人生来还蛮像那么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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