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9章 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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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的手指和眼球就像是受到了某种神秘力量的操纵,一页页翻了下去。
随着字符的闪烁,一个栩栩如生,亦幻亦真的现代修真世界呈现在他的眼前,他仿佛真能看到黯淡的天空,红紫的臭水沟,锈迹斑斑的法宝坟墓以及无数生活在其中的垃圾虫,甚至能真真切切嗅到那股腐烂霉和鲜血铁锈混合在一起,令人作呕又无比熟悉的味道。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这个该死的‘法宝坟墓’看上去这么熟悉?明明是非常苍白无力的环境描写和套路化的人物模板,和以前看的那些没什么两样,看不出作者有多少功力的样子,但感觉,感觉就是不一样!
是错觉吗?
肥龙好古老的名字,为什么一听到这个名字,我脑子里就瞬间浮现出一副无比清晰的形象,也没见作者在肥龙身上花费多少笔墨进行描写啊!
李耀艰难地吞了口唾沫,点开了第二章。
这一章的题目叫做光幕仪。
很显然,这是作者生造的一个词汇,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样一种东西。
然而,还没开始看,李耀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一种名叫光幕仪的法宝,甚至出现了数百种不同光幕仪的结构图以及灵能循环图,无数错综复杂的结构和线路交错成了一团乱麻,几乎要顺着他的耳道和鼻孔喷涌而出。
手指,他的十根手指都不自觉地抽搐着,像是被天才钢琴家附体一般蠢蠢欲动,仿佛随时都会化作闪电和灰雾。
梦想总是要有的。
在翻到第二章的最后一页之前,李耀喃喃道,万一实现了呢?
然后,他就看到这句话出现在了第二章的末尾。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烧红的子弹,狠狠贯穿了他的神魂。
轰!轰轰轰轰!
窗外传来引擎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自从贯穿全城的高架桥造好以来,就有不少赛车爱好者趁着夜深人静时将这里当成极狂飙的赛场,无论怎么禁止都无济于事。
李耀他们的宿舍楼正好是整片江南大学城距离高架桥最近的建筑,经常在半夜听到扰民的轰鸣。
以往他们只能破口大骂或者向学校投诉。
但今天的引擎轰鸣却格外响亮和刺耳,仿佛不是从外面传来,而是直接从李耀的脑海深处响起。
恍惚之间,他又看到一副画面。
自己穿着一套满是油渍的维修服,驾驭着一台经过暴力改造的大马力赛车,在高架桥和江岸边不要命地狂飙,越了一个又一个对手,甚至越了自己和时间。
最后,是绚烂的花火,蒸腾的鲜血,惨烈的死亡。
李耀的手脚都开始颤抖。
那种手握方向盘,脚踩刹车和油门的触感实在太过真实,真实到让他忘记了自己是一名躺在宿舍里的大学生,倒像是一名正坐在赛车残骸里熊熊燃烧的地下赛车手,他的手背和脚背都凸显出了粗大的青筋,青筋还像是触电的毒蛇般在皮肤下面狂乱游走,皮肤被绷紧到了极限,随时都有一种诡异而强大的力量,要从这具普普通通的身体中破壳而出,彻底改变他和整个世界的未来!
李耀用颤栗的指尖点了一下手机屏幕。
第三章,《异梦》。
李耀愣住。
这一章讲述的内容,正好是生活在修真四万年代,星耀联邦的那个李耀,简称修真李耀回忆往昔,现自己乃是一名地球穿越者,前世在地球上是一个地下赛车手的故事。
和刚才李耀恍惚间看到的画面,几乎一模一样。
见鬼了。
李耀蜷缩成一团,他很想尖叫。
摩挲着自己膨胀成玉米粒大小的鸡皮疙瘩,他颤声道,赵凯推荐的什么鬼书,太邪门了吧,不能再看了,绝对,绝对不能再看了要不然,再看一章?刚刚一定都是错觉,一定是我白天受到了惊吓,神经衰弱,产生了幻觉和幻听,没错,就是这样,再看一章确认一下——要不然晚上怎么睡得着?
李耀继续往下点击。
妖刀彭海,模拟高考,大黑暗时代,二中女神。
那股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依旧萦绕在他的心尖上,令他在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代入到了修真李耀的角色中。
说来也真奇怪,《修真四万年》这部虽然文笔平庸,人物单薄,情节也没摆脱修炼和打脸的老套路,包括修真和科技糅合到一起的设定也算不上多精彩,反而有点儿哗众取宠,为了吸引眼球而故作惊人之语的感觉,但是一旦看进去,真的接受了这种设定,不少地方还蛮有感觉的。
‘疯狗’赫连烈?
李耀看着看着,不禁笑出了声,这就是赵凯和余新争论的那个什么富二代班长也不知道是学生会主席了吧?真是好老套的写法,好生硬的冲突,简直是没有矛盾也要硬生生创造矛盾!
这句话说完,他再次愣住。
我刚才说什么?
他有些不敢相信,我说‘疯狗’赫连烈?没错,我是这么说的,赫连烈的外号是叫‘疯狗’没错,我不会记错!
不知道为什么,李耀对书里的赫连烈这个人物印象非常深刻,他是全书登场的第一个反派,就算是小喽啰级别,李耀也不至于把人家的外号记错。
但是,无论往前面几章翻,还是往后面几章扫,从赫连烈第一次出场开始,作者都压根儿没有提到过疯狗两个字。
没有,完全没有。
第一次登场时,作者用的称谓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连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连烈生矛盾冲突之后,咒骂对方的词汇则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几十章里面,赫连烈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风度和教养,根本没把主角放在眼里,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么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穷凶极恶,如同疯狗一般的形象?
别说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为这样一个人物,取疯狗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外号吧?
作者一直不惜笔墨想要描述赫连烈是如何嚣张冷漠和霸道,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修真李耀反击时的快感——虽然受限于文笔,作者的描写并不算成功,但无论如何都没有把赫连烈糟蹋成疯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着作者对贵公子赫连烈的描写,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分明一张失去一切困兽犹斗凶神恶煞刀疤纵横满脸狰狞的面孔,真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又重新接上的疯狗。
没错,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连烈,疯狗赫连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脑海中回荡着疯狗赫连烈豪迈的狂笑,还有黑暗星辰之间一朵冉冉绽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这样的疯狗赫连烈,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半点儿愤怒,反而令他的眼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涩,隐隐生出一股内疚和钦佩之意。
我有病啊!
李耀深深打了个冷战,放下手机,给了自己一巴掌,别人让我去吃屎,我还‘内疚和钦佩’?我不是这么犯贱吧,我心理变态啊?
当然了,无论疯狗赫连烈还是修真李耀都是书里的人物,是家胡编乱造出来的,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人家也并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么。
总之,不知道怎么说,感觉还是怪怪的。
我明白了。
李耀攥着手机琢磨了半天,终于琢磨出一个貌似合理的结论,其实这本《修真四万年》我以前看过,很可能是蜻蜓点水地扫了几下,对书里的一些人物和情节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过书名和作者什么的早就忘记掉了,今天重看一遍,这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说又不是科学论文,没必要看得太仔细,像赵凯这样的资深爱好者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几百万字的大部头,几年大学下来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说都不算多,李耀虽然没他这么夸张,但看过上百本也是有的,随便翻翻的更是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看过就算了,书名,作者,人物和情节都忘了个一干二净,有时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来哎呀,这本书原来看过,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原来这本书我是看过的,怪不得大部分情节都这么眼熟。
李耀重重点头,没错,就是如此,这样一来,所有的怪事都解释得通了!
既然看过,似乎就更没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费时间了。
今晚争取早点儿睡觉,明天一大早就起来,绝对不能再赖在床上堕落了,一定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去图书馆准备论文,再去搜集招聘会的信息,总之,他要振作,要上进,要风华正茂,要朝气蓬勃!
这些什么鬼说绝对不能再看了,都看出幻觉和幻听还有神经衰弱了,就连软件也干脆删掉吧,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毫无意义的东西,没错,就这么办,把它删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删掉,他誓!
嗯,那什么,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不过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无聊,无聊到要撞墙要跳楼,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修真四万年》了!
李耀这样想着,再次点亮屏幕,进入第四十七章。
这章的名字叫丁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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