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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齐国 国风


吕荼的心思很简单,一则是他无法忍受东门无泽的杀猪嗓子,另一方面秦国的秦哀公创造出了秦国的国歌,使秦国人有了身份认同感,他齐国自然不能落后,于是想借着这个机会把齐国的国歌演示出来。

        国歌要豪迈,要多情,要深沉,要通俗易懂,要适合多人合唱,要符合自己所在国家的实际情况。

        从这些条件出发,吕荼从后世的中外名曲中,挑来挑去,发现只有描述朝鲜战争《上甘岭》中那乔羽作词,刘枳作曲,郭兰英演唱的《一条大河》(又名我的祖国)合适。

        吕荼让成连,公明仪与伯牙等音乐天赋很高的人来到自己的木筏上,开始讲解自己的想要创造出来的那首听着听着就会流泪的歌曲。

        十几人围着相互攀谈到许久,最后才达成了一致的见解,然后便分开工作了。

        公明仪是拿指挥棒的,成连是负责歌词与曲调讲解,伯牙则是负责音乐器材的。

        吕荼这一行六百来号人如同打了鸡血的疯子,夜色已经深到快要黎明,可是没有人去睡觉,所有人都在忙碌着时不时的歪头摇头还哼唱几句,当真是美哉乐哉幸福哉。

        当太阳从大江的东面升起来的时候,大江之上水雾弥漫,隐隐约约间,可看到百筏迎面争流。

        上面站着一排一排人,按照高低排序,按照一定的阵法排序。

        公明仪站在阵法的中央,他看了看吕荼,吕荼见万事俱备便点了点头示意他开始。

        公明仪指挥棒一指,那边伯牙的音乐就弹来。

        吕荼闭目,感受到阳光和水汽环绕在自己身边,他等到音乐自己开唱的停留处,眼睛睁开了: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吕荼的声音空灵当中包含着沧桑,包含着对祖宗之地的深切热爱,似乎他随时可以为这片土地去死。

        声音像清风,像涤纱,像从水底冒出的气泡,听的众人心头皆是为之荡,当他们听完吕荼唱完白帆,他们深吸了一口气,开始低声应和:

        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

        江上水雾在风的吹拂下缥缈,红彤彤的太阳照在他们身上仿佛渡上了一层金光。

        这是神圣的唱诗班!

        这是用声音来描述对故土的情感!

        不少人唱着唱着哭了,有幸福的回忆,有美好的向往,更有一腔热血的守护……

        每个人眸子里都是黝黑的,都是精光闪闪的,他们的脊梁挺的老直,如被斧劈的花山(华山),他们的气势如同泰山般厚重。

        江上的歌声如同久旱的甘雨,如同醉人的春风,它挥洒在大江两岸。

        在江水边那些浣纱的女子,听到歌声后,甩掉手上的江水擦了擦额头,明眸善睐的看着听着,那薄雾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江岸上早起的农夫,听到歌声后,纷纷把躬身忙于农活的脊背挺立了起来,他们把斗笠放在脚下,侧耳观目,朝着歌声所来的地方。

        山野中打猎的猎户,听到歌声后,忘记了手中弓箭正瞄准着食野之苹的麋鹿。

        好山好水好地方

        条条大路都宽畅

        ……

        一排排木筏穿透水雾踏着歌声进入了浣纱女子和农夫的视线里,六百多人排成唱诗班在木筏之上,深情吟唱,那是一种让人说不出的神圣仪式感。

        他们只想加入其中,只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生活需要仪式感,艺术需要仪式感,宗教更是处处需要透露着仪式感,这个世间最伟大最让人赞美的都是需要仪式感。

        仪式感可以涤荡人的心灵,可以催生归属,可以让人觉得自己幸福而有意义。

        吕荼在孔丘的身上学到的最精髓的东西,我想就是礼仪中仪吧!

        因为仪可以洗脑。

        不要以为洗脑不好,人的脑生下来就是需要洗礼的。

        只是看怎么洗好了,有的人被恶俗猎奇肤浅洗脑,有的人被功名富贵权禄洗脑,有的人被厚黑自私阴暗洗脑,可是也有的人被真善美理想洗脑。

        吕荼是一个被真善美理想洗脑的人,这么多年,他饱经风桑,尝受人世间悲苦喜乐,看到无数的阴暗自私,他的那颗赤子之心已经破损,可是破损,他的理想还在,还依然耸立在波涛汹涌的孤岛上,像一个战士一样,举着他的大旗。

        水雾散去,大江碧波荡荡。

        每个人都暖阳阳的,他们口中哼唱着一条大河的曲子,撑篙顺江而行。

        “公子,前面应该是炎人国了”这一日,原始森林密布,一条崎岖的山路上,衅蚡黄打马来到吕荼面前道。

        “炎人国?”吕荼眉头一皱,他似乎听说过这个国家的名字但又想不起个所以然来。

        东门无泽骑在他的大牛上,一手啃着油腻腻大熊猫的熊掌,一边晃动着肥硕的屁股,正啃着的带劲,那大熊猫的熊掌自然是他让人逮住的,然后烤了。

        这个时代楚地大熊猫遍地走,吕荼倒也没有什么后世那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念头,所以他也默认了。

        说起吃熊猫肉,不得不说在途中还遇到一件奇葩事,那就是他们遇到了野象群。

        那日杀猪出身的彪壮少年熊宜僚正在带着两把杀猪刀打猎,谁料看到一只动物后他惊喜的蛤蟆嘴口水直流,哇哇大叫,说那是野猪,吕荼的大多数门客都是北方人却是没有见过那所谓南方野猪。

        他们虽觉得这南方野猪长相特也奇怪,怎么鼻子那么长,但也没多想,毕竟人多,个个追杀了过去。

        吕荼和其他人正在山下休息,等待他们打猎回来,谁料山中突然大象的轰鸣声四起。

        吕荼吃了一惊,这帮人难道打猎打到象群窝里去了。

        果然不出吕荼所料,只见熊宜僚背着一只死去的小象带着众人正往山下狂奔,他们身后则是一群愤怒咆哮追击过来的象群。

        吕荼吓尿了都要,他清楚的知道这象群要是踩杀过来,自己这一群人全都要玩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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