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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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简薇轻叫了一声,疑惑地看着他,很是不解。
方仁霄干咳一声,没有解释,只沉声道:“食不言寝不语,先吃饭。”
他这个一家之主都这样说了,没办法,大家只好沉默下来。因为家里只有五位主人,其中一个还在吃奶,所以平日里四个人都是在一张饭桌上吃的,认为这样有食欲。
一般而言,在饭桌上方仁霄偶尔也会说几句话,气氛很轻松,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沉默。
顾青云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是他首先提出的话题。
连氏似乎有些不高兴,她闷闷地喝了一小碗骨头汤,又吃了几口饭菜,很快就放下碗筷,欲言又止。
“外婆,是今天的饭菜不合胃口吗?”简薇忙小声问道,看了看桌面,平时都是这样吃的呀,每人喜欢的菜都各有一样。
简薇心里暗自纳闷,在这里住,她会帮着管家,特别是小石头出生后,外婆花在小石头身上的时间很多,出月子后很多时候都是她在管。
方宅主人少,下人加起来才十来个,外公不是那种喜欢交际应酬的人,家中很少有宾客前来,基本上是每月才有一两次,一般都是直接在外面酒楼吃。
家里人少,喜事就少,除了小石头洗三满月那两天,其他时候都很少举办宴会邀请其他人来参加。这样一来,管家就轻松多了。
连氏摇摇头,道:“刚才用膳前吃过几块点心,晚上不好吃太多。”
简薇点点头,看着自己碗里的通草猪蹄汤,顿觉一阵腻味,她想了想,就把碗里的猪蹄肉夹到旁边顾青云的碗里。
顾青云正在琢磨着方仁霄突然冷下来的态度,他脑子转得快,又对方仁霄有很深的了解,几个念头闪过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正想着该如何说话时,就看到一块肥瘦各半的猪蹄肉落到自己的碗里。
顾青云侧头看了一眼简薇。
简薇微微一笑,眨眨眼,眼里带着恳求。
这通草猪蹄汤是补血、通奶的,是厨房特意煲给简薇喝的,现在自己一个男的吃了算什么事?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顾青云把头侧过去轻声说了一句。他晚上一向比较克制,不想吃太多肉,一般都是吃素居多,肉只会吃一两块,有时候甚至不吃。
“知道了,人家都吃腻了嘛,这段时间天天吃。”简薇见他直接夹起来吃掉,脸上的笑容更大了。
“咳咳!咳咳!”对面的方仁霄又咳了几下,视线不经意地掠过他们。
顾青云和简薇顿时不说话了。
连氏却开口说道:“青云,真的要去买房子?”
顾青云点点头,望了一眼方仁霄,笑道:“是的,外婆,我现在手头上有点闲钱,就想着赶紧买个房子,现在当然不住,先租出去也好啊。我想以后京城的人会越来越多,好的地段好的房子价格应该会越来越高,等过几年再买就不合适了,还不如趁着现在有点钱就赶紧买下来,免得一不小心就乱花出去。”
他这话是真的,他现在出去逛街,一碰到合适的东西总喜欢买,像那些面人、手工木雕、泥塑、剪纸等手工艺品,他就很喜欢,虽然花不了多少钱,但买太多回来又没处放,也是一个浪费。其中最大的支出就是书了,碰到一本好书就想买,只有字少的时候才会借回来自己抄一本。
还有笔墨之类的,碰到好的墨锭就更想花钱买下来了,容易冲动。
还有一次,他在一家卖琴的店子看到一把古琴,是个书生模样的人急匆匆抱来卖的。顾青云注意到那把琴外表美观,竟然有梅花断纹!这有断纹的琴一向比较难碰到,他一看到就上前攀谈,还第一时间就试过了,发现琴音透澈,音色沉厚又不失亮透。
当时他见猎心喜,虽说他的琴技不是特别好,但简薇弹得好啊,很有收藏价值和使用价值。最重要的是,现在买应该会便宜一点,只是一问价格,听到这把琴就要上百两,他思来想去,只好歇了这个心思,眼睁睁地看着店家买去。
所以当然要趁着现在手上还有钱,赶紧买房置产,至于置地就比较难,没有碰到好的机会是很难买到好田的,京城附近好的田地都被那些权贵占据了,哪还轮得到自己?就是方仁霄在京城居住二十几年,也只是买到连成一片的上百亩地和十亩坡地,在那里建了个小庄子后,平时就种些粮食和蔬菜瓜果,还养有鸡鸭供应自家,剩余的才卖出去,只求不用每天出去买菜罢了。
果然,顾青云的话一出口,他就敏锐地发现对面老师的脸色变得好看了,连吃饭的样子都不一样,吃得格外地香。
顾青云心里暗叹一口气,两位老人对自己是非常好的,当做自己的孙子或儿子一样看待,可自己到底姓顾不信方,迟早要买房的,他还想着万一家里的爷爷奶奶、爹娘肯来京城居住的话,那他们住在哪里?
没有自己的房,他们肯定是不会来的。
可老师他们又不能不管,老师只收了自己这么一个弟子,这年代都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特别是老师没有亲生儿子,以后老了由他来奉养绝对是可行和应该的,更别提他们还有一层亲戚关系。
“老师,以后等有合适的机会,咱们就买两个相邻的院子,把中间打通,这样就更方便了。”顾青云笑道。他爹娘和老师外婆是不太好在同一个屋檐下的。
方仁霄“嗯”了一声,又道:“吃饭吃饭。”嘴角却微微翘起。
顾青云松了口气,端起饭碗吃起来。
他不知道,连氏心里也暗松了口气,笑眯眯说道:“老身还以为你们想搬出去,对了,丑话说在前头,你们搬可以,小石头可要留下来,老身现在一天都离不得他。”
简薇此时终于知道刚才为何气氛诡异了,有些哭笑不得,随即又道:“好久没见阿瑜了,也不知道小石头长得像不像他小舅舅?”她的亲弟弟简瑜今年才三岁多一点,母亲的来信是满篇的抱怨,说他实在是太顽皮了,家里的花草被他祸害不少。
“外甥像舅,像也正常。”连氏说了一句。比起远在天边,出生后没相处过的外孙,当然是眼前的小石头更惹人怜爱了。
好吧,即使方仁霄一再表示要好好吃饭,最终这顿饭还是在偶尔的交谈中结束。
饭后,方仁霄才有心思问顾青云具体的买房事宜。
“这样做也行。”方仁霄本来还奇怪顾青云买房自己不住,租出去什么时候能把本钱赚回来,现在一听到他的计划,知道他不是脑袋一热就买的,就不在意了。
“日南坊那里不错,虽说僻静点,但周围该有的都有了,老夫去过那一带,有士兵和捕快巡逻,比较安全。”方仁霄慢慢地捋着胡子,一本正经。
见方仁霄赞同自己的决定,顾青云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他早就有买房的念头,出去逛街的时候总会留意,他知道日南坊那里有地要卖,位置离贡院不是特别远,走路只需两刻钟,坐马车就更快了,一刻钟即可。
顾青云想在那里买一块地,自己直接建房,不是建那种标准的四合院,外表是,里面是接近现代那种一房一厅,或两房一厅,房子面积会小,最多加个厨房,院子里最好有地方能挖出水的,要挖一口井,这样用水就方便了。
一亩地已经可以盖十几间房,合起来就有七八套,房子一小,价格就便宜,容易租出去,相信这样比单独租给某个人能赚更多钱。
像他爹写来的信说,县城的那套三进院子出租前面两进,好不容易才找到人租,租金才每年十五两。
为了节省空间,他还可以把床做成上下铺,或者床底是抽屉式的,可以放东西……反正,对于怎么建房子顾青云是充满了热情。
“不过你哪来的银子?”方仁霄冷不丁问道,对于自己的弟子突然拿出一笔钱来买房,他当然会好奇。
侯府那边的束脩他可是一清二楚,虽说几十两银子也可以在京城买到几间房,或一座很小的院子,可那都是地理位置不好,或者不怎么安全的地方,青云想买的日南坊,单是买地,没有每亩一百两可拿不下来。
更别提他还要建房买家具了,至少需要花两三百两银子吧?
青云的行踪他基本知道得一清二楚,没见他去哪里挣钱。
顾青云一惊,忍不住嘿嘿一笑,不好意思地按住眉毛,低声道:“老师,您的眼神那么好,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方仁霄瞪了他一眼,挑挑眉,直接问道:“难不成是你写的话本?”
顾青云点点头,他一直没有特意掩饰,也想试探一下老师对他写话本的反应,因为老师偶尔会进他的书房拿书看,如果留意一下应该早就知道了,之前见他一直没有反应,他就当老师默认。
“最近有一本叫什么冒险记的话本,是不是你写的?”方仁霄没想到自己一猜即中。
顾青云点点头,紧张地看着他的神情,也不知道老师对自己写话本是什么意见?
“老夫猜就是,遣词造句很像你的手笔。”方仁霄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不要让别人知道即可,你还没有考中进士,现在传出去不好听。”
“嗯,我会的,为我出书的谢长亭您也见过,会为我保守秘密的。”顾青云忙解释道,等他考中进士,那时他写什么都不要紧了,毕竟很多文人都会有一些小爱好或者说是小癖好,甚至有些还登不上大雅之堂,像他这种喜欢写话本的,根本就不出奇。
不过老师猜到是自己的手笔,难道他看过?不知为什么,顾青云只要一想到方仁霄看过自己写的话本,心里就涌出一股羞耻感。
郁闷,太别扭了!这就是掉马甲的后果了,虽然是他故意的,但只要他想把钱拿出来花,总要说出来历的,免得让人误会他乱来。
“好了,你赶紧去做你的事,老夫去看看小石头,刚刚好像听到他的哭声,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没见到曾外公?”方仁霄颇为得意地捋捋胡子,背着手慢慢地踱出书房。
顾青云望着他的背影哭笑不得:小石头才三个多月,还不会认人,谁抱他都是笑呵呵的,这样的他能认出你?
买房子的误会解决后,顾青云就准备明天开始着手办理。只是他上午还得去侯府教书,就让顾三元和方家经常外出的二管家一起到他说过的地方看,先了解价格和地段,最后由他来决定。
有人手帮忙,顾青云当然不会亲力亲为,轻重缓急,抓大放小,他已经能拿捏清楚了。
回到书房,顾青云开始继续读书,现在太阳还没有落山,要抓紧时间。
当他读到一句“七十而致仕”后,不由得陷入沉思。
老师今年已经五十七岁了,等过了年就是五十八,虽说朝廷明文规定七十岁才致仕,可精力不足的话,也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老师的身体目前看来很好,应该可以撑到七十岁,可官场的事很难说,一不小心就需要提前致仕,而且身体状况很难预计,总怕有意外发生。
老师也跟自己说过这样的话题,虽说是点到为止,但顾青云明白,自己最好在下一次会试直接考中,这样他还可以帮到自己。如果迟了,到时老师提前致仕的话,那就很难帮到他,毕竟官场上的“人走茶凉”不要太有名。
耳边听到堂屋那里传来儿子“咯咯咯”的笑声,顾青云忍住想跑过去逗弄的冲动,把书房的门轻轻掩上,回来继续翻书。
不久,就再也听不到孩子的声音了,估摸着他们是怕儿子吵到自己,把他抱到正房去了。
等把这本书读完后,顾青云开始对着柳公权的字帖练字。半年的时间,自己的书法更上一层楼。上次方子茗来看小石头时,还说过自己的字可以卖得几个钱了。
想起方子茗的评价,顾青云忍不住一笑。
慢慢的,时间一点点过去,等书房暗下来后,顾青云拿起火石点起蜡烛,烛光下,他的影子被拉长,面容显得格外地柔和。
晚上他很少挑灯夜战,把今天的事情写在日记本上后,顾青云就结束今天的学习。他走回卧室,果然见儿子正闭着眼睛昏昏欲睡,偶尔还睁开一下眼睛,小脸蛋肉乎乎的,红润白嫩,样子娇憨可爱。
顾青云不敢逗他,只看着他很快就陷入沉睡,这才蹲下来,仔细看着他沉睡的小脸,心情甚好。
时间如流水,等过完年,元宵节也很快过去了,京城的元宵节无疑是非常热闹的,顾青云和简薇把孩子留在家,两人出去逛了一圈,感受一下过节的气氛,吃了一碗汤圆,因惦记着家中的小石头,很快就回来了。
不过有小道消息说陛下在元宵节那天出现过,老百姓说得煞有介事的。这个时代,掌握力量的朝廷中人不敢乱说话,朝廷对读书人的管制也很严格,只能在县学等地方发表对国朝的言论,在外面可不行,不能胡乱诽谤编排。
不过现在渐渐放松,京城开始有小报了。
至于平民百姓?反而可以对朝政指指点点,尤其是对皇帝的事,他们非常感兴趣,这次的小道消息就传出几个版本。
顾青云本来以为是无稽之谈,皇帝过节不在宫里跑出来做什么?没想到谢长亭的到来却让他觉得这小道消息有时候还真不是乱说的。
“什么?你遇到陛下了?”顾青云大吃一惊。
谢长亭却有些精神萎靡,他只提了一句就不肯再说,反而催促他拿稿出来。
顾青云挑挑眉,知道这其中应该是发生什么事让他不想谈,不过他不着急,谢长亭在合适的机会总会说出来的。
等顾青云的修仙话本在京城的市民圈里掀起一股风潮后,时间来到了五月份。
这天,顾青云带着小陆煊到南区的一家私塾玩。这是一家占据面积颇大的私塾,这里相当于一个小学校,是本地一位老举人开的,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平时有三个举人和三个秀才在这里教书。
方子茗就在其中,他每天来这里上课,只用花一个上午或下午的时间,教的学生都是家中颇有资产的,所以他的月俸不少。
顾青云之所以带陆煊来这里就是为了让他和这里的孩子进行一场蹴鞠比赛。在侯府,小陆煊只有一个人,下学后玩伴倒是有七八个,可都是仆人之子,只会顺着他,哄着他,至于其他府的同龄小伙伴,貌似很少。
“来,小宝,待会你就下场去和他们踢蹴鞠,你在家踢过的,还记得规则吗?”空地外,顾青云帮他整理一下衣裳。
陆煊一身利落的湖蓝色劲装,抱着蹴鞠的样子更显得他唇红齿白,此时他小脸上很是严肃。
“我知道,踢球不要用手,要把蹴鞠踢进那个球门……”说着小手一指空地上的简陋球门。
“真棒!记得就好,好了,准备,记得你是红队。”顾青云拍拍他的肩膀,帮他在腰间系上一条红布,“现在先跟着我热身。”
陆煊把蹴鞠放下来,开始跟着顾青云热身,动动手脚,一板一眼的。
旁边的小孩子和一些家长在他们身边好奇地看着,窃窃私语。孩子们大都是七八岁的样子,是附近几个私塾的学生,平时要踢蹴鞠就会合起来一起玩,其他几个私塾没那么大的场地。
陆煊的小脸涨得通红,他抬头看向顾青云,见先生好像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就安定下来。人家才不是在跳舞呢,这是在热身,是为了保护自己。
“先生,我……我……”热身过后,陆煊抱着蹴鞠,吞吞吐吐的,大眼睛瞄向正在打闹的孩子们。
“去吧,和他们一起玩,他们的蹴鞠被踢坏了,现在用你的这个。”顾青云蹲下身,鼓励道,“你在家也踢过的,我认为你踢得很好,不用在乎胜负,只要玩得开心就行。”好吧,侯府里的练武场都被他们一帮子小孩子占据了,天天在家踢蹴鞠。
方子茗此时带着一个大约八岁的孩子过来,相互介绍后,就指着陆煊道:“杨浩,你待会记得在场上和陆煊多配合。”
那叫杨浩的小孩看起来身体很强壮,比一般的八岁小孩长得要高一些,只见他拍拍胸脯大声道:“夫子,你放心,我肯定会照顾好小弟弟的。”
“去吧,跟大哥哥去。”顾青云推推陆煊。
陆煊看看杨浩,又看看顾青云,跟着走几步后,又蹬蹬蹬跑回来,仰起白嫩的小脸蛋,大眼睛专注地看着顾青云,确认般问道:“先生,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是的,我会一直在这里看着你。”顾青云笑笑。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学习,陆煊和之前相比,性格开朗太多,否则他不会带他来这里和别的小孩玩耍的。
方子茗开始走到场中,把二十二个孩子都集中起来,说了一遍踢蹴鞠的规则,然后就宣布正式开始。
顾青云一直重点关注陆煊,见他一开始还有些拘束,不过有杨浩带着,很快就和同队的小孩打过招呼,之后开始踢球,孩子们在场上你争我夺,来回奔跑。
刚开始陆煊还接触不到球,也一直在努力跑动,中间有一次被某个小孩子不小心撞倒,本来瘪瘪嘴想哭的,可一看到别的小孩跑去抢球,就赶紧爬起来。
有其他夫子在场边做裁判,方子茗就抽空来到顾青云身边。
“你不是去教他读书,怎么还把他带出来了?侯府的小公子这么精贵,你也敢?”方子茗双手抱胸,笑着问。
顾青云眼睛盯着场内,回道:“问过侯爷才出来的,小孩子终究要和同龄人一起玩耍才高兴,他府里的小孩对他太过于恭敬,什么都顺着他,这样不好。”
“他倒是长得挺高的,身体看起来不错,和别的小孩相撞,大多数时候都是其他小孩摔倒。”方子茗看着看着突然说了一句。
场上的小孩基本上都比陆煊大一至二岁,可他们的身高相差无几。
“那是当然!”说到这个顾青云就很自豪,这一年来,他每天很早就到侯府,先和陆煊晨练后才开始上课的,跑步、练拳、射箭……加上陆泽偶尔会和他们在一起,每天早上都会练习得大汗淋漓。
顾青云还为此得了便宜,跟陆泽学到一套拳法,虽说是杀敌用的,他可能一辈子都用不到,但是他还是很认真地记下来。
这样的拳法平时他想学都没地方去学,有这个机会当然要抓紧了。
最令他高兴的是,论起射箭,他虽然力气不如陆泽大,拉开弓的强度不如他,但他的准头比陆泽还要好一些。不过也不值得太高兴,他毕竟学了十几年,准头早就练出来了,人家陆泽学的可是刀法和枪法,射箭是兼修的。
“咦?踢得不错。”方子茗微微眯起来。
“我教的,在府学的时候我的球技就不错。”顾青云很是自豪。不过他没说的是,陆煊几乎每天都会在家踢球,比起别的小孩,他的技术和熟练度当然更好一些。虽然在他们这些大人眼中,都是一堆小孩子在胡闹,但基本的章法还是有的。
大家都遵守踢蹴鞠的规定。
顾青云开始专注地看下去,还把吴文等人聚在一起,等到陆煊触球时,就会欢呼,特别是当陆煊踢进一个球时,更是大声欢呼。
“好球!陆煊真棒,红队必胜!”
“必胜!”他身边的几名大汉见自家的小主子如此给力,也跟着喊道。
场上的陆煊似乎听到了,抽空看了这边一眼,小脸上因为运动而显得红扑扑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非常兴奋。
他们的声音非常洪亮,吸引了场外其他家长的注意力。
于是,为了不让他们专美于前,很快,其他家长就学会喊“必胜”或自己孩子的名字,要不是大家穿的衣服不对,顾青云还以为回到现代的操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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