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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7章 MP3和存储技术


  史蒂夫?乔不思看着面前这个小玩意儿,这么一个小家伙,就可以播放出美妙的音乐,他不得不承认,AIWA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真是天才。

  但是他也发现这个MP3的一些缺点,比如屏幕太小,只能显示两行歌词,没有内置电池,对电池的消耗量比较大,外面功能键比较多,显得外观很乱等等。

  如果是他来做,那么就会将MP3设计成半个巴掌大小的扁平状,屏幕一定要大,功能键可以设计成一个环形,尽量的简化,存储容量增大,机身要变得更轻等等。

  他将下属叫过来,跟下属说了他的想法。

  水果公司,也要做这个MP3,不过咱们不叫这个名字,有跟风的嫌疑,咱们所有产品,都要让人一听就知道是我们水果公司的,嗯,可以叫IPOD,沿用我们IMAC的命名方式。

  存储量要大,那么用闪存技术就不划算了,那个成本太高,可以用硬盘作为存储,这样存储量能大好几倍,还能提高售价,提高利润。

  并且IPOD同样可以作为一种便携式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容量更大,肯定更受欢迎。

  目前市场上对于便携式移动存储设备需求量很大,传统的软盘已经逐渐被淘汰,现在主流的电脑上,都已经不再生产带软驱的主机了,而是改为光驱,且均为DVD光驱。

  这个DVD光驱,主要也是采用风雨-飞利普标准,大家一般也是从这两家公司得到的专利授权,其中风雨电子的专利更多一些。

  于是光盘成了主流的移动存储工具,软盘基本消失。但是光盘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容易划损。

  甚至脆弱性,比软盘更甚。有的少有划损,数据就读取不出来。虽然现在技术不断进步,纠错能力不断增强,真正被划损的地方,还是会造成数据丢失。

  这样一来,大家对于移动存储工具的需求就变得更大,移动硬盘,也应运而生。通过一条USB数据线,将移动硬盘与电脑连接,驱动过后,就可以使用了。

  不过这个产品,也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一旦断电,数据就会丢失或者损坏。而且移动硬盘同样易损,有时候稍微用力摔了一下,看似外面没什么事儿,但却已经无法使用。

  这时候,闪存技术也应运而生,不怕断电,不易损坏,而且造价相对于移动硬盘,会便宜许多,当然,存储量也会小很多。

  就在这时候,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叫做USB闪存盘的存储工具,个头小巧,仅比大拇指稍微大一点,携带极其方便。

  不过之前的容量都不大,只有128M和256M,因为太小了,所以买的人并不多。但是看到AIWA公司的MP3,同样用闪存作为存储,而已经发展到了512M的时候,很多人也注意到了这款产品。

  岛国、南韩、南洋、米国等多家公司,都开始研究这款产品,并努力做到最大,想要以此来替代其他的移动存储设备。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公司间办公越来越趋向于电脑化,各种文件传输,用这种移动存储设备明显更加方便。

  光盘当然也可以,但光盘只能写入一次啊,移动硬盘价格太高,这种U盘,最为合适,且十分方便。

  水果公司曾经也想研究这个技术的,但却发现,这项技术被人注册了专利,一家叫做爱华电子的公司。

  而他们要想研究U盘,暂时就绕不开爱华电子的专利壁垒,要付给对方专利使用费。他们本来派人接洽了一下,但结果却让他们非常不满意。

  两千万美元,永久授权,他们怎么不去抢啊?这专利的研发费用,两百万美元恐怕都未必用的上。

  同样还有很多家公司,也研究成功了这项技术,但却发现已经被人注册了专利。他们也买不起专利授权,于是放弃了。

  但也有一些公司,则坚持是自己的技术与爱华电子的专利不同,比如发明了SM卡技术的东之公司,还有发明了CF卡的闪地公司,发明了记忆棒的嗦尼公司等等,他们也推出了优盘,或者说是类似U盘的产品,毕竟U盘这个名称,都已经被注册了专利。

  当初一些人觉得闪存技术没什么用,造价昂贵,技术复杂,就算是U盘出来后,也被很多人认为,就是一种昙花一现的技术,应用前景没那么广泛。

  但当MP3深受消费者喜爱后,那些公司终于发现,原来这个闪存技术,竟然是如此的好用。

  可惜一些小公司在技术上无法绕开专利壁垒,于是他们萌生了跟水果公司一样的想法,那就是研究内置硬盘的MP3,专门走大容量存储这一卖点。

  而这时候,冯宇却坚持让AIWA公司不要研究什么硬盘MP3,就做闪存MP3。此时爱华电子不是研究成功1GB的U盘了么,那就想办法将这个应用到MP3上面,同时扩大MP3的液晶屏幕,而且冯宇还将前世IPOD的外观设计,让风雨设计弄出来后,交给了柳生肇。

  单手操作这一个创意,确实给IPOD加了不少分,即使那时候IPOD有价格高,音质差,使用时间断等多种缺点,但还是成为了很多年轻人喜爱的电子产品,并在未来,给水果公司带来了极其丰厚的利润。

  而与此同时,冯宇还让AIWA研究直录功能,就是将CD的歌曲,直接通过一根线,录制成MP3格式,这就让人免去了MP3必须依赖电脑的情况,可以随时随地的将CD歌曲转变成MP3格式。

  不过这个功能却让柳生肇有些皱眉,这个功能推出后,肯定又会被米国唱片工业协会告上法庭,他们肯定又认为,这侵犯了知识产权。

  不过管他呢,这只是一种功能应用而已,至于对方如何使用,他们并不需要去管。别人买了正版的CD,怎么就不能转化成MP3格式了?只要不传播,就不算侵权吧?

  MP3的发展到最后的时候,肯定是向MP4进行转变,到时候彩屏技术应该也已经成熟了,而那时候,AIWA公司必然还会继续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

  真正做到: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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