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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得救了


脱下裤子后,我用裤管绑住手臂,我轻轻拍打肘部上的经脉,等经脉凸起的时候,我就在地上找了一块尖锐的石头,然后在自己手腕划了一下,顿时血就涌了出来,我把流血的手臂凑到高娃嘴边,高娃抿抿干燥的嘴唇,就抓着我的手臂允吸起来,她每允吸一次,我就痛一次。

        真像个吸血鬼呢!我心里如此想着。

        高娃喝了一会儿后,就迷糊了过去,生血喝了后人会产生晕眩的症状。

        而我也因为失血过多,一头栽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挣扎了醒来了。

        醒来第一时间我就看向高娃,高娃还在地上躺着,我走过去拍醒了她,我怕她一睡不起来。

        “我还没死啊。”高娃以为自己死了。

        “你还没死。”

        “奇怪了,我刚才好像梦到喝矿泉水呢。”

        “不是矿泉水,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高娃一愣,旋即发现我没穿裤子,脸色从疑惑到震惊,再到杀气腾腾,“你……你……你该不会把那东西放我嘴巴里了吧?”

        “不放你嘴巴里,怎么喂你喝啊。”

        “无耻、下流、禽兽,人渣。”高娃干呕起来,很快发现嘴边的血渍,她奇怪了,以为自己吐血了,“我,我刚才吐血了吗?”

        我无力的回答:“那是我的血,我喂你喝血了。”

        “什么?是血?不是尿?”高娃愣住了。

        “呵呵,你想喝尿的话,我现在喂你。”我作势拉了下短裤。

        “我不喝!你个变态!”高娃双手抗拒着。

        而我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过了一会儿,见我一动不动,高温问道:“你现在没事吧?”

        “没事,就是头晕,好了,大家都别说话了,省着一点力气吧,等我养精蓄锐后,就试着爬出去。”说完我就闭目养神。我动了动受伤的脚,感觉比先前要好许多了。

        时间流逝,我的血气慢慢上升回来了,我本来想多休息一会儿的,但是考虑到目下的情况,觉得还是早一点试试比较好。

        我站了起来,伸展身子的关节,同时我摸了摸洞壁,是泥土和砂石构成的,我猛地一拳砸在上面,手就陷进去了。

        “好!”我心里感到希望。

        “无耻,你能爬出去吗?”高娃体力不支,说话也没什么力气了。

        “肯定得出去啊。”

        “你出去了,还会拉我上去吗?”高娃躺在那边,感觉奄奄一息。

        “当然了。你就放心吧。”

        高娃一脸的不相信,“呵呵,你要是救我,我一定报答你。”

        “别说话了,省着点力气。”我说道。

        高娃点点头。

        于是我就开始爬了,我先跳起来在洞壁上打出了几个坑,刚开始几拳还好,没有碰到石头,后面几拳都遇到了石头,我的拳头已经血淋淋了,我舔干了血,心想不能浪费啊。

        打出十几个坑后,我就开始爬了,我一跃踩在坑里,然后继续砸坑,脚继续踏上去,就这样一路砸一路踏,终于爬出了洞口,当我呼吸到第一口新鲜空气的时候,我激动万分,我终于爬出来了。

        我望了望高娃,她挥手和我道别。

        我晕,这姑娘脑子真的缺根筋。我走到林子里,找了软树枝,将软树枝编织成一根绳子,然后回到洞口。

        “高娃,我现在就救你。”

        高娃再次看到我惊讶又高兴,她激动的站了起来,“你回来了?你真的来救我了。”

        “你把树枝绑在身上,我拉你上来。”我将树枝放了下去。

        “好!”高娃立马将树枝绑在身上。

        幸好高娃轻,树枝能承受住这个分量,我吭哧吭哧的将高娃拉了上来,高娃上来后,就亲吻了土地,“感谢伟大的长生天,救了我这条命,我回去后必定摆上酒席回报您。”

        看到她拜神,却不向我道谢,我有些生气了。

        “可是我救的你,不是你的神,我们在下面的时候,你的神都睡着了。”我愤愤不平的说道。

        “对不起,无耻,这是我们族人的礼仪,遇到好事幸事,首先都会感激伟大的长生天。”高娃凑过来,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没有想到她会亲我,脸迅速红了,她说,“谢谢你救了我,等我结婚后,你什么时候想要我的身子,我就给你。”

        高娃酥麻的话语,听的我心旌摇曳,同时也觉得荒唐,等结婚后和我啪啪的话,那我不成隔壁老王了。

        我看看天色是早上,“事不宜迟,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吧,要是再碰到草原狼就麻烦了。”

        以我目前的体力是绝对不可能打得过草原狼的,我现在是绷着一根筋,努力支撑着,手也握不住了,骨趾已经受伤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挽起高娃的胳膊,架着她艰难的往大道上走,走了半个小时,我们就看到了大道,于是就顺着大道往下走,又走了一个小时,高娃已经挺不住了,她出于昏昏沉沉的状态下。

        “高娃,要休息一会儿吗?”我担忧的问道。

        高娃眼皮抬了抬,摇摇头,“快……走……危……险。”她的喉咙沙哑,气息不稳,明显脱水了。

        于是我加快脚步,我感到自己也已经到了极限,眼前的事物变得越来越模糊,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前方出现了十几个黑点,黑点在跳动,近了、更加近了,是马,是人骑着马,我露出激动的神情,伸出手,竭力的发出声音:“救命啊!”

        “小北,小北……”耳畔竟然响起了芊芊的喊声,一听到她的声音,我就安心了。

        芊芊来救我们了!

        “扑通”我带着高娃一起摔倒了……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芊芊躺在我的身边,睫毛上还挂着点点泪珠,她的手握着我的手,使我感到很温暖,幸亏芊芊及时出现,不然的话,我和高娃很有可能再次遇到草原狼。

        “芊芊,芊芊……”我小声的呼喊她。

        芊芊很快就惊醒过来,看到我醒来后,眼泪就溢了出来,“大变态,你可算是醒过来了。”芊芊激动的抱住我哭泣起来。

        “别哭啊,我不是好好的活着吗。”我安慰她。

        “呜呜……我还以为你被狼吃了呢,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吗。”

        “没事,一切都过去了,对了,高娃怎么样了?”

        “她没事,还躺着输液呢。”

        “我昏迷了多久啊。”

        “一天一夜了。医生说你能活下来已经是奇迹了。”芊芊哽咽的说道,“以后不许你救我,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你个傻瓜!”我幸福的搂着芊芊。

        又睡了一个晚上,经过输液后,我的体力渐渐恢复过来了,第二天一早,芊芊就买了很多吃的,正好我肚子饿的慌,一顿胡吃海喝后,就感到精力充沛。

        “哈哈哈,活着真好啊。”我吃着小笼包,满足的说道。

        芊芊则满足的看着我。

        吃完早饭后,我就到了高娃的病房,一进去,就看到一男一女,男的高大威猛,一脸的络腮胡,女的很年轻看长相应该是高娃的姐姐。

        “感谢你救了我女儿。”络腮胡一看到我,就激动的握着我的手道谢。

        “没什么,能救她也算是缘分,现在她的情况怎么样啊?”我关切的问道。

        “活着呢。”高娃原来已经醒了,她坐了起来,感激的说道,“无耻,谢谢你救了我。”

        “无耻?”络腮胡迷糊了。

        我尴尬的笑笑,说道:“我叫林小北,高娃,你以后就叫我小北哥好了。”

        高娃嘟着小嘴,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还是无耻叫着顺溜。”

        本来想一出院就离开草原的,但是络腮胡一定要邀请我们去他的部落做客。

        “你救了我女儿,说什么也要让我招待你一次,不然给别的族人知道了,我这个可汗的面子就挂不住了。”络腮胡盛情相邀。

        芊芊对我说:“人家那么客气邀请,我们就去一次吧。反正也没事。”

        我知道芊芊不想那么早回青州。

        “好吧。”我答应了下来。

        出院之前,我偷偷摸摸给曼丽姐打了个电话,我刚开口,曼丽姐就酸溜溜的说,咋的私奔了,还给我打电话啊。

        我苦笑,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并保证三天后,就回青州。

        曼丽姐听了芊芊的逼婚遭遇后,挺同情她的,就不责备我了,她还告诉我芊芊的父亲找过她,问她知不知道芊芊的行踪。

        出院后,络腮胡直接带着我们去了部落,部落还在草原上,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竖着上百个蒙古包,栅栏里面养了几百匹骏马,远处山坡上蠕动着成片的“白团”,后来仔细一看是羊,真是风吹草地见牛羊啊。

        我们一进部族,部族的人沸腾起来,他们开始杀羊宰牛招待我们,中午的时候,就在可汗的蒙古包里摆上了宴席。

        宴席很丰富,马奶酒,烤全羊、羊杂碎、白切羊肉、牛腿等等美食芳香扑鼻,在老家的时候是没有杀羊的习惯的,虽然家里养了十几头山羊,但是老爸老妈都舍不得吃,都是拿来卖钱的,顶多就过年的时候杀一只招待客人。

        蒙古汉子吃饭和豪迈,都是用手抓的,有点梁山好汗的感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期间我们都作了自我介绍,络腮胡是高娃部落的可汗,名叫图的,在草原上有很多这样的部族,有一些未开化的不会讲普通话,他们算与时俱进的讲的都是普通话,图的说这和他们的生意有关系,他们主要和华夏人做生意,把羊皮牛皮贩卖给华夏人,为了方便买卖,就全员学习普通话。

        高娃在我们吃到一半的时候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蓝白相交的民族服,服装薄如轻纱,她手腕和脚腕上都挂着铃铛,走起路来叮当叮当的响,这副打扮把她少女的气质烘托的淋漓尽致。

        我原以为她是落座吃饭呢,没有想到她是来跳舞的。

        跳的是民族舞蹈,别有一番风味,但我更喜欢芊芊的电臀舞。

        一曲罢,掌声响起,高娃走到我面前行礼,表达谢意,她圣洁的亲吻了我的额头。

        有个醉醺醺的汉子看到高娃亲我,一脸的醋意加怒气,他站了起来,说道:“听闻林先生一人鏖战群狼,还杀了头狼,我有点怀疑,到底是吹嘘的呢,还是事实,可汗,我想和林先生比划比划。”

        纳尼,我酒杯差点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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