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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结婚真好(二)


宋福禄感觉像做了一场美梦,心里美滋滋地回味着他的婚姻生活。如今梁晓秀真正成了他媳妇,他一时还不相信那是真的。他真有媳妇了?他觉得还拿不准。在他看来,梁晓秀更像他的一个生意伙伴,他们一起做生意,一起赚钱,每天交换赚钱的心得。

        他问梁晓秀:“晓秀,你真的是我媳妇吗?”

        梁晓秀撒娇说,她就是宋福禄的媳妇,而宋福禄则是她的丈夫。他们已经成亲,他们现在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从今往后他们要做恩爱夫妻,相伴一生。

        宋福禄渐渐悟出了道理,梁晓秀很看重他们成亲,这说明女人对家庭的重视程度远远超出男人。他活到31岁才明白这个道理:结婚成家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大事;一个人没有家庭,活着有什么意思呢?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干活挣钱,从未想过组建家庭,对家庭根本就没有任何概念。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这些年算是白活了。世上有那么好的事,他怎么就不知道呢?

        梁晓秀就喜欢宋福禄的“木讷”,认为那是他的本色,也是他的“福气”。这个宋福禄别看有些发呆,但干起活来可不含糊,在她看来,就是两个老外都顶不上一个宋福禄。他悟性极好,对餐饮方面的事一点就通,对赚钱有着无限的热情。她情不自禁地说:“福禄呀,你就是一个好丈夫,一个特别会过日子的好丈夫。女人找男人,首先要看男人会不会过日子,而你在过日子方面是我的楷模,心中的偶像。”

        “晓秀呀,你就是天下最好的媳妇,”宋福禄回应道,“我能找到你这么好的媳妇,那是我三生有幸。你说我会过日子,我看你不仅会过日子,还会赚钱,在这一点上我特别佩服你:你才是我的楷模,我心中的偶像呢。”

        两人相互夸对方,都觉得对方好。梁晓秀认为,宋福禄身体极壮,就好像一头牛似的,而这就是一个男人的优点。他又不愧于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了实现生活目标,甚至敢于拼命。她喜欢他那种性格,喜欢他身上的一切!

        而宋福禄则钦佩梁晓秀赚钱的本领,钦佩她的勇气和智慧;她不但点醒了他,还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做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自豪与骄傲。没有她,哪有他幸福的生活呢?

        她取出咖啡壶,给他倒了一杯咖啡,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咖啡,然后上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和他聊天。现在聊天和过去不一样了:他们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生意已经走上正规,只要不出什么大的差错,他们今后赚到大钱不成问题。两人都看到了美好的前景,都知道他们将来会成为非常有钱的人。

        她认为他是一个有坚忍不拔毅力的男人,能战胜任何艰难困苦。她嫁给他,就等于为自己今后的人生上了一个保险。女人需要依靠男人,而他是一个能够依靠的男人。

        他则认为梁晓秀更出色,她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但沉着冷静,不知恐惧为何物;面对困难,她迎难而上,面不改色,心不跳,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想:像她这样的女人,不是百里挑一、而是万里挑一。因为有了她,他才有机会把餐饮业做了起来,体验到了赚钱的奇妙感觉。她令他十二分地满意;他认为她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媳妇。

        他此刻最想听她说悄悄话,她的每一句话对他都是一种激励。他还喜欢她那种撒娇的样子,喜欢她那种发嗲,感觉特别舒心。

        女人天生就会撒娇,发嗲,那是她们的本性。她会悄悄地和他搂着他说:“福禄呀,我多么喜欢你呀!你听明白了吗?”

        “晓秀,我更喜欢你!我们在一起生活,我感觉我的生活变了大样:感觉我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从今往后,我要成为你的好丈夫。”

        他说的都是心里话,在她面前他不会隐瞒什么,有什么说什么。

        “那你觉得我还瘦吗?”她又撒娇了。

        “你不愿意让我叫你瘦姑娘吗?”他接过她的话说。

        “是呀,我愿意让你叫我胖姑娘。我现在才101斤,我要增加体重,至少再长10斤肉,达到111斤。你说是不是?”

        “我看长20斤肉都行。你看我,130斤重,身体多棒!我这才叫标准体型。”他比梁晓秀矮2公分,但体重却比她重20斤,他认为梁晓秀也应该有他那样的体重。在他看来,开餐馆的人没有好身体根本做不了大厨,那不仅是力气活,还需要有耐力和韧性。一个厨师一天炒10盘菜不算什么,但炒100盘菜、500盘菜,那就需要本领了。

        梁晓秀听出了宋福禄的画外音,猜出他是嫌她太瘦,干不了厨师的活。她便说她听他的,她要长20斤肉,成为一个胖姑娘。她说得很轻松,好像那是一件很容易就能做到的事。

        他说她说得对:她应该长20斤肉,体重像他一样。那样他们俩炒菜就有一拼了。新婚生活本来是夫妻恩爱,谈情说爱的时刻,但他们三句话不离本行,不知不觉就聊起了厨师工作。

        她娇滴滴说,等她长胖了,她一天炒出500盘菜没问题,说不定比他炒的还多呢。

        他就喜欢她那种娇滴滴说话的样子,更喜欢她与他争辩的语气和神态,在他看来,她那语气和神态最有女人的味道。

        她对他的体型非常崇拜,说她一定要多吃牛肉,增加体重,像他一样有一个好身体。她要争取在一年之内长到130斤。

        他们聊着聊着,忘记了时间,她问道:“你看看现在几点钟了?都凌晨3点了,福禄。”

        “管他几点钟呢,反正我们现在休息,又不用上班,呆着也是呆着,还不如好好聊聊,把这些年心里的话都倒出来,放松一下精神。”这个31岁的男人也真不容易,活了这么多年才有一个知心人和他说话,他那肯放过呢?

        “福禄,你真会说话!”她觉得他越来越招人喜欢了,居然知道调侃了,说话既幽默又好笑。她原来还以为他只会干活,不懂幽默呢。

        “嘿嘿,你别以为我不会幽默,那是因为过去的生活把我压得喘不起来;现在生活好了,我也要像你一样说话幽默,逗你发笑。你说我壮如牛,我还真是一头壮牛,干力气活不在话下。你信不信?”

        “福禄,我信,我想正是因为你有这样好的身体,你才能吃苦,耐劳,坚持不解。身体是本钱,有了好身体,什么都不怕。你别看我瘦,但我什么毛病都没有,我的耐力可能比男人都强。我们有这种好身体,那是我们的福分。我看将来我们的孩子也会向我们一样健康。你说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她那么说,宋福禄便说梁晓秀的耐力确实不同寻常,要比一般男人强多了。她一个人干的活,如果让老外男人干,至少得需要三个老外。他还说,他要和她比试喝红酒,看看究竟谁的酒量更大,谁更有耐力;他相信他即使不能胜过她,也能和她打个平手。他和她叫上了劲,说他如果输了,从今往后他就彻底佩服她,所有的事都听她的。

        她便说:“那我们现在比喝酒,你把一箱红酒都搬来,我们就坐在床上喝,一决雌雄。你看怎样?”她故意那么说,其实她并不想和和他比喝酒,她只是在调侃,活跃气氛。

        他说梁晓秀虽然瘦,但她的身体底子挺好,她有相当的耐力。就拿喝酒来说,她曾把老外酒神给灌醉了,那就是一种毅力,不是常人能做到的。

        她问他那次如果他出马和那个老外酒神比酒,他能不能战胜那个老外。他说他很有可能喝不过那个老外,因为他没有那个老外酒量大。

        她说:“你不能光说不练呀!是骡子是马拿出来遛遛,一看就明白了。我看你要是咬紧牙关也能把那家伙灌倒。老外是外强中干,别看他们五大三粗,膀大腰圆,其实他们没有我们有耐力和韧性。喝酒比的虽然是酒量,但彼得还是任性和耐力。我那天其实已经喝醉了,但我还能坚持,坚持到最后,老外实在挺不住了,当场就喝倒了。”

        “晓秀,你喝酒不仅有胆量,还有绝招。那天你要不是和老外喝快酒,我看那个老外还不会倒下。老外喝酒一般不喜欢干杯,他们会慢慢喝,一直喝下去。如果耗时间,我们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

        “我可没时间和他们耗下去,速战速决嘛!我就是看准了老外的弱点才那么喝的。你当时是不是挺害怕?”

        “我能不害怕嘛!你们当时喝酒就像喝水一样,大口、大口地喝红酒,闹不好会出事的。多亏你身体状况好,又有相当的耐力,否则那样喝肯定得趴下。”

        “好在我没有的掉链子。老外故意刁难我,我要是掉链子,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晓秀,不管怎么说那一仗你打赢了,老外就得佩服你,还得心服口服。那家伙肯定没想到你能打败他,要不他才不会和你比喝酒呢。我看那次那家伙肯定得睡三天三夜。那家伙身体棒,要不一命呜呼了!”

        他用火辣辣的眼神盯着她看;而她用含情脉脉的眼神回应着,那意思是我们是恩爱夫妻,我们在说心里话呢。他们有时会用眼神交流着微妙的情感,宋福禄已经学会了用眼神表达他的心思。

        她用眼神说:福禄呀,我一定做一个称职的好媳妇。

        他也用眼神回应道:晓秀呀,我也一定做一个称职的好丈夫。你丈夫可不是一般的人,他的毅力和耐力都是超众的,你就等着我给你赚钱吧。男人是耙子,我要把钱都搂进来交给你。你就等着看我赚钱的本事吧。

        他们一直没完没了地聊着,感觉那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宋福禄过惯了苦日子,眼下急着挣钱,梁晓秀和他一样也急着挣钱。两人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追求,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她说从今往后她要做一个好妻子,在生活上照顾他,让过上家庭生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这些年他独自一人漂泊在外,没人照顾,没人心疼。她看了心里很不舒服。

        他说他习惯了,没关系。他是男人,吃点苦不算什么,他不在乎。现在有了家庭,每天听媳妇说话,她感觉她的每一句话都那么顺耳,就好像金玉良言。

        “看你说的,我哪有那么多金玉良言啊?”

        “对我来说,那就是金玉良呀!”他过去单身一人,从未听女人和他说过知心话,现在她说的话句句进到他心坎,感觉特别好听。她理解他,欣赏他,这就是他最大的快乐。他暗暗想:今后不管她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满足她。

        她则说:“福禄,你以后要对我好,听到没有?”她还记得村里的妇女说过,女人要想让丈夫对自己好,从新婚之夜开始就得“拿住”丈夫,调教丈夫。

        “你说吧,你想让我怎么对你好?我满足你的一切要求!”

        “你净会哄我,光嘴上说,没有实际行动。”

        “你指的是什么?”他一头雾水。

        她便说,他一个月才给她50欧元的零花钱,对她的需求一点也不关心。她是女人,她有很多开销。她结婚了,却没有一件首饰,甚至连手表都没有。她也想用法国女人用的化妆品,比如香水什么的。她还想买一些新衣服打扮自己,不能让老外看她穿的那么寒酸。

        宋福禄笑了,他说他没想到她的要求那么简单,解释道:“晓秀,你多心了,你可能以为我保管钱,是为了管住你吧?不是的,我只是想让钱变得安全,没有别的意思。晓秀,别说是钱,就是命我都可以给你!首饰过完年就去买,你随便挑;手表你也自己选;化妆品嘛,你就用法国女人用的那种化妆品,我说不出名字来。总之,你想买什么,你就买,我只管付账。男人挣钱,女人花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我们的钱主要是你挣的,我哪能舍不得花在你身上呢?我想以后还让你学开汽车呢,到时候我给你买一辆最好的汽车,纯白色的奔驰跑车。”

        “你真好,福禄!”她亲了他一口。

        她此刻为宋福禄说的话而万分感动,心想宋福禄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丈夫。她能找到这样一个丈夫,那是她的幸福,她的造化。此刻,在她心目中再也没有年龄差距的遗憾了,只觉得他就是她最爱的男人,她要把自己的心交给他,成为他心中中最完美的妻子。

        她想:守着这样的丈夫,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她起初误解了他,以为他是守财奴,对她吝啬,抠门,一毛不拔;其实她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人家宋福禄慷慨大度,对她实心实意,绝没有三心二意。她刚开始和他接触时,她根本不敢有任何奢望,那时她觉得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不可逾越;而现在她成了他的名正言顺的妻子,这个家她可以做主了。宋福禄对她言听计从,向她表示,为了她,他可以献出生命。这样好的丈夫上哪儿去找?哪儿都找不到!

        她没有逢场作戏,而是真心实意地表白了自己的意愿。从今往后,她要向他展露自己诚挚的心,不仅接纳他,还要与他心心相印,对他温柔、体贴,百依百顺,做他的好妻子,好媳妇,为他生儿育女,关照他一生。

        他们的聊天越来越有意思,多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聊到了。她说他们以后要穿得好一些,不能光知道挣钱,不知道打扮。他们每天和老外打交道,不能让老外看到他们穿得太寒酸了,必须得买几套像样的服装。

        他说所有购物的任务都交给她办理,他不懂服装,更不懂打扮,希望她把他们两人打扮起来,让老外看看他们也有好衣服,好首饰,好手表。

        她看他那么相信她,大为感动,一再说他为人大度,不计较金钱,像一个男子汉大丈夫。

        他说钱是她挣的,他怎么会计较呢?做生意,他当然要斤斤计较,但是媳妇花钱,随便花!挣钱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媳妇花嘛。

        他说话的口气很大,很豪放。他过去对钱很看重,舍不得随便花一分钱;如今娶了媳妇,他的想法变了:男人挣钱,女人花钱,这才是和谐的夫妻生活。

        她不想在他面前成为一个独断专行的女人,便解释说她不会随便花钱,每一笔钱的用途她都会和他解释清楚。

        他说:“晓秀,你不用解释,你以为我会在乎?我不在乎。”

        “福禄,那是两回事。夫妻之间要沟通,要相互通气。这样的婚姻才会长久。”

        宋福禄一时糊涂了:难道他们的婚姻不长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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