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乔森玛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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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修士,您说这些花在此处生长了几百年,”高温使双手发烫,罗西将火把丢在焰深处,“怎么说烧光就烧光了?这本是一片美丽的花海啊。”
火海一眼望不到尽头,从布瑞士的城门口一直蔓延到秩序神殿外。夜已经深了,但天仍亮,本是灰腾腾的夜色被大火映得如同白昼。
莱尔修士吸了吸鼻子。他三十多岁,脑袋扁平,样貌倒是不丑,就是有些矮小。灼热把腋臭从宽大的袍子里熏出来,他往后退了退,边拍弄衣服边说:“谁知道呢?可能贵族们觉得这里种菜更好一些,又或者国王封了哪个奸佞小人做官儿,没有额外的土地再赏赐给他了?不过,这跟你又毫无干系,你只是个捡粪的料,偶尔能劈劈柴。祭司们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你还不是一样,罗西满不在乎地挠挠脸,根本不想再理他。
“看见了没?圣殿卫队的人正赶着老百姓往岸口点火呢,就像春耕一样。”他嘲弄地指向远处大火后的人影,“瞧他们呐,只会在一旁指指点点,双手却置身事外,活像国王养的狗一样吠吠不休。我打赌,你要是穿上那身衣服,绝对比他们更人模人样,是吧?”
他为葬身火海的花朵们祈祷,我可真是个刽子手,罗西想着。一路点燃花丛,出了不少汗,往前走一步觉得太热,往后退一步又感觉有些冷。莱尔修士跟在他后面一路叨叨个不停,但并未伸手帮忙点火,罗西虽然很烦,但也习惯了。
热风带过,一股焦草味儿混合着脚臭,钻进鼻子。莱尔嫌恶地摆摆手,“罗西!睡觉的时候记得把脚洗干净,顺便擦干净你的屁股。记得把窗子关上,别让火星飞上你的狗窝,不然第二天早晨你的臭脚就会被烤糊,啃起来就像烧焦的猪蹄。”真想不通,他费劲心思挤兑了这家伙这么久,还是赖着不肯走。
我应该把脚趾塞到你的鼻子里,罗西低下头心想,我可不愿意做狗,狗的鼻子灵,站到你旁边一定会熏死,你比我臭多了。更重要的是,莱尔修士每天都有机会洗澡,他从不洗澡。
“只有蛐蛐儿才吃自己的脚,”后面一个声音传来,二人望去,看见山坡上有只驴子的糊影,“哈,带着它们的腿毛一起吃,连跟脚趾头都不会剩。”听起来像是在唱歌,罗西心想。
那驴子走的很慢,近了些看得清:上面坐着的是个大胡子老头儿。他上唇的胡子直往上翘,胡子上有一颗光滑的大鼻子,脸部饱满,活像个树袋熊。按理说,这么白的须发,应是八旬老人没错。可他肤色红润,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还有一团鼓鼓囊塞的大肚子,胖乎乎的,很难辨出确切的年龄。
“火焰啊!啊焰火!长天漫烟黑滚滚,滚滚黑烟漫天长——”
他是从迦叶之南的小路过来的,那边猛兽横行,连流民都不愿意靠近,这人竟然骑着一头驴子从南边过来。
最扎眼的是驴子,还有老头手里粗长的大鞭绳。驴子的身材又瘦又小,头部却大的出奇,一直盯着马鞭上挂着的玉米小跑,完全看不出累。鞍子上的人起码有二十石重。罗西舔了舔龅牙,他要是驴子,肯定拉不动这老头。他在这儿做了三年多的伙夫了,进城的必经之路来来往往地见过许多奇怪的人,但这样奇异的老爷子还是头一遭见到。
火势狰狞,在天空中发出咆哮的呼声,在地面上甩落庞大的焰影。黑滚滚的浓烟,灰白的余烬,若不小心吹到脸上,必会呛得涕泪直流。
“为什么?难道它的腿很好吃吗?”罗西擦了擦脸上的油,忍不住问。他盯着那只驴鞍上大大小小的皮袋、瓶子、罐子,各种颜色都有,看得直眼花缭乱。
“哦,当然不是!你想想也就知道了,咋可能好吃,”老者动了动嘴唇,胡子滑稽的一翘,“那是因为饥饿!夜晚到来,就不得不吃脚,吃脚脚,我真的不爱吃脚!可是没有东西吃让我吃什么呢?还是要吃脚,脚脚脚…”他每哼哼一句,眉毛就动一下,罗西在一旁边笑边情不自禁的鼓掌。
“老伯,您唱的真好,您是游唱歌手吗?能…教我学学吗?”罗西用渴望而崇拜的眼神盯着他。
“当然可以,小伙子!有无数人都跟我学过唱歌,听过我的故事;我周游四方,经常在篝火旁与流民们一起跳舞;夜色降临时,住在森林深处与猛兽们同眠。不过——”大胡子露出了和蔼而憨厚的笑容,把手里的马鞭在空中摇成圈儿。“我可不是什么歌手,而是来自‘北地的诗人’。”声音不显苍老,友善而欢快,笑起来嘴里一颗牙都没有。
“啊?”罗西张大了嘴巴,惊讶之极。他经常听说北地诗人的故事,据说他们是来自比圣地更神秘的地方,拥有着与大贤者们同样丰富的见识;他们为人乐善好施,帮助穷人跟小孩儿,把经历过的稀奇古怪的事都用笔记录在皮纸上,最后编成歌谣留给后世传唱。听说他们当中甚至还有先知,对历史跟未来都了如指掌。
“北地…诗人?想不到您竟然是‘北地诗人’!那您,那您一定要教我,我想学很多东西…”他激动的语无伦次,激动地像一只看到萝卜的兔子。
老人摸摸胡子,刚想张嘴说话,莱尔修士却嗤笑了一声,怪声怪气地讥讽:“对呀!反正是坑蒙拐骗,你想学什么都行。他可以在鬼火上面变戏法;还能在袖子里多出一只兔子,或者小鸟。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骗点儿面包吃。什么‘北地诗人’?他只是个老乞丐。醒醒吧罗西,我劝你离他远点,因为你已经够脏了。”
在成为侍僧以前,莱尔曾经做过游唱歌手。但不同于那些会讲故事会变戏法的吟游诗人,他只是个会骗人的乞丐。当年他在埃蒙坦城郊附近骗小孩子的时候,当真是得心应手,直到被小孩儿的父母逮个正着。那一天,他不仅没骗到饼子还赔了一袋黑面包干儿。后来他在酒馆靠着两瓣嘴儿把一位布瑞尔的贵族妇女哄骗的团团转,终于被她靠着丈夫的关系偷偷帮他争取了打扫、看管这所老庙的资格。如此一来,他不仅拥有了修士的身份,更意味着他一生都不会因为温饱发愁。打那时起,他就瞧不起任何流民还有游唱人,总想着有一天再遇上那个小男孩儿跟他的父母,一定要把他的面包抢回来。
“你妈妈没教你怎么对待远方来的客人吗,扁脑袋瓜的小眼睛神棍?”老诗人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把脸往矮小的修士身上贴,用鼻子搜索着空气里的异味儿。
“什么?”莱尔恼怒地斜视着他,狭窄的脸颊憋的通红,推搡着从驴背上凑过来的胡子脸。老诗人拱了拱嘴,身子像皮球似得一缩,灵活地跳下了驴子。他撅起屁股,扭来扭去地哼哼了几句,然后转着身子学小鸡,上下抖着双只胖手,唱道:“我很脏,可我不臭。你却很臭,还很脏。十米远就能闻到你不擦屁股的味道,真难闻,真难闻!”
这完全触到了莱尔的逆鳞,他最恨别人说他臭,因为他每天都洗澡。提起拳头就要打,“杂种老头!你会为此得到教训的!”
“是吗?难道你是个会法术的圣徒么?”白发老头从容不迫,拧开了不知何时从鞍上卸下的酒袋盖子——像是山羊的膀胱皮制成的。他挪步张开嘴,猛灌上了一大口,鼓起腮帮全喷了出去。
“噗”的一声,莱尔感觉眼睛、鼻子、嘴巴,甚至耳朵全都发凉,味道闻着看起来更是酒。紧接着脚下一软,两眼发黑,昏倒了。
“咱们的‘圣徒’睡着了。”
罗西的反应有些迟钝,用上唇刮了刮门牙。“你…你做了什么?莱尔修士这是怎么了?”
“宁酊大醉而已,”白胡子老头笑眯眯地伸出手,“乔恩玛尔·丁顿,一名来自北地的诗人。很高兴认识你,年轻人,今天可真不赖,就是有点热。”
“哦,您好!我也很高兴…我叫罗西,一名…”他想了半天,“一名来自石炉庙的烧火工。”
“不,你看起来像个祭司才对。”乔恩玛尔严肃地说。
“可是,石炉庙信奉的是‘荒野之神’,这里太小了,不会有祭司的。”
“哦,那就像‘圣徒’,这个总行吧,他们总是无处不在。”圣徒比祭司还厉害,反正你也听不懂。“洪神慈悲,让我们先把这位修士抬进去,他是个贪杯的家伙,估计要睡到明天,可别让他着凉了。”
夜深,艾瑞卡萨城门紧闭,唯有火势仍在高墙外肆虐。艾瑞卡萨有三四处石炉庙,其中一处已经荒废。但这里也算半个神邸,虽说有点冷。它们难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庙堂,纯粹是用石头块儿乱堆起来的,然后上面再铺一些茅草和木枝。流民们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神。这些居住在城中的人向来憎恶流民,所以根本也不可能去敬畏荒野。
“我沙漠中的故乡,女神美丽的脸庞就是你的模样,大地赐予我生命,而您赐予我强健的体魄…”
莱尔修士在墙角打着呼噜,罗西在炕下面边烧火边跟着学唱歌,尽管那声音听起来像鸭子笑,但乔恩玛尔坚持说他有表演的天分。他教的都是些简单的歌谣,比如《女神颂》、《红土的尽头》,但罗西总是唱了几句就忘词,然后就问下句怎么唱的来着?幸亏他填完柴以后没哼哒几句就睡着了,不然只恐今夜无眠。
月稀群星明,乔恩玛尔走到庭院中间,惆怅地望着城门远处的红光。从那双苍老而明亮的眸中映出的并非是绕城熊熊的火焰,而是苍茫且无尽的雾海。他的注意力从不在这片耀眼的火光里,而是远洋深处。火烧光了这些坚韧的植物,再怎么去看,也难以改变此中灰飞烟灭的残景。
他来晚了一步,因此他有更重要的事做。愚蠢的权贵们无知而蒙昧,竟用一把火就焚毁了这片传承万载的珍贵智慧。这片海血花,可不是用来装饰大地这么简单。这场大火将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让老人觉得十分不安。他不禁想到了自己的故乡,那儿亦有一片血海花,就算到了最冷的夜晚它们也不会枯萎。他生长的故土与此处不同,因为北地拥有自己的知识、书籍,亦从未被圣地管辖过。所以,北地人更不能愚蠢到把自家门前的海血花烧光。
没了这些红彤彤的植物,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了。所以,他有义务走一趟,让这里的统治者明白他们到底放火烧了什么。他眼睛一亮,掏出胸前口袋里的小册子,写了几笔,“惭愧惭愧,‘乔恩玛尔的诗集’今天仍然不能添笔新的故事,但我发誓这次不是帮老奶奶收南瓜,而是去拯救世界。”
明天肯定会更忙碌,说不定还很危险,哪会有时间写字呢?过了一会儿,他打起比驴子还响的呼噜。
梦里的小朋友们管他要画册跟糖果,没办法他只能起床。天还早,走出门,站在山腰,乔恩玛尔找到他的驴子,顺了顺自己它的毛。驴子正在爱理不理的盯着他看。晨雾稀薄,空气虽然很清新,但夜里的寒意未尽,脸上能感觉到丝丝冷意。
“伙计,别这样看着我,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为了你的玉米。”茅屋内熟睡的罗西拿着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诗歌手抄本,此刻仍梦在异乡。乔恩玛尔小声跟他告了别,牵着驴悄悄离开了这所小小的石路庙,床上的另外一人还未醒酒。
艾瑞卡萨固然是一座伟大的城市,但论建筑跟城墙与波里斯城比量起来,那可真就跟流民的石堡一个档次了。高墙上看得见侍卫巡逻的身影,侍卫也看得到他。
“喂,那边那个骑驴子的,做什么的啊?”哨兵长扶了扶头盔,警惕的问。
“如您所见!我只是一个看望女儿的老头子,”身形从雾中清晰,没什么比一个老人更有说服力,“年纪大啦,女儿来信说添了娃娃,让我来帮忙照顾一段时间。你知道,从尼安德萨一路到这边可真不容易。”
最不容易的还是渡过尼福尔河,这些士兵还是第一次看到老人独自上路。
“你倒是轻车熟路,”哨兵队长笑着竖起大拇指,“在雾里迷路的人太多啦,连流民都会迷路。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样独行的老头呢!”
“我年轻的时候往返过多次,”他眼珠转了转,“我不是流民!是尼安德萨人!”
布瑞士人最敌视流民,他们觉得流民带来的皆是瘟疫。但布瑞士人更尊重价值。尼安德萨是流民们数百年之前建立的城市,如今也是世上为数不多的富庶之地之一。他所说的从尼安德萨过来,根本是顺嘴瞎胡扯,年轻的时候倒是去那旅行过。况且他也没有女儿,儿子倒是有一个。
哨兵队长点头摆手,示意放行。
他高兴地掏出几个糖果,递给那几个穿着半甲的士兵。士兵面面相觑,他们纷纷笑着推让,倒是让哨兵长拿去吃了一个。“快去找你女儿吧,老头儿,看你也不像是有‘流疫’的样子。我们不吃糖,那东西会变胖。嗯,也只有尼安德萨那种吃喝玩乐的地方,才敢养出你这样‘神奇’的身材!”旁边的人跟着一阵哄笑。
“那当然啦,长寿是有秘诀的。”他满意的揪揪胡子。
“什么秘诀?”一个士兵饶有趣味的问。
“吃喝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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