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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后记:振华中学,毕业快乐


在写下这篇后记之前,我刚刚和一位小学同学K通完电话。

        我和K自从小学毕业就没有再联络过,他这次通过网络找到我,打来电话问候近况。

        其实“近况”是很难讲的,信息要从小学毕业之后开始更新,跨度十二年。每件事情都需要谈及背景,背景里套着更多背景,陌生人之间联系着更多陌生人。现状实在无从说起,所以就讲起过去。

        但发现过去更难讲。因为他不记得了。

        最后只能扯闲话。他开始推荐我平时要多喝功夫茶,这时我忽然冒出一句:“是啊,你奶奶是茶叶世家出身嘛。”

        连我自己都有些惊讶。

        更别提我的同学了,他斩钉截铁地表示,她奶奶做了一辈子家庭妇女,绝对不可能出身于什么茶叶世家。

        可我记得,那么清晰,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

        小学高年级的夏天,午休时我在学校外面的小超市遇见他。我犯困,想要买一袋速溶咖啡冲来喝,偏偏店主将咖啡都放在了货架最下面的一排,我蹲在地上找。他从旁边过来,一不留神就把我像球一样踢了。

        平时我坐在第二排,是个假正经讨人厌的小班长;K坐在倒数第二排,每天罚站,不是因为上课说话就是因为作业忘带了。我们在学校不讲话,偶尔在校外碰见也只是点个头。

        那天不知为什么,也许是踢了我之后他很不好意思,就主动搭讪了几句话来给自己解围。

        “你要喝咖啡?”

        “是啊,困,雀巢好喝吗?长条袋装的和方形袋装的有区别吗?”

        我还记得K瞪圆眼睛的样子。

        “咖啡要喝现磨的啊,不能喝现磨的也不喝雀巢,雀巢烂大街,麦斯威尔多好。”他一脸理所当然。

        的确好。我们那个城市都不卖麦斯威尔。

        K在这方面早有名声,他喜欢的东西都是我们家乡的商店里不卖的。不过我小时候也是一样的,一旦知道了某些在那个年代有点儿偏门的东西,就会本能地喜欢上。

        凡是其他人没听说过的东西,都是如此天然地值得喜爱。

        在我排队结账的这几分钟内,K打开了话匣子。我因此知道了他家里有三台咖啡机,他平时只喝麦斯威尔的咖啡。他爸妈的朋友给他家送了特别多的咖啡,多到喝不完,都发霉了。

        我也不甘示弱,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怎么反击回去,只能另辟蹊径地说:“我还是比较喜欢喝茶。”

        喝茶多高级,多有文化,多符合我副大队长的身份。

        我也不算撒谎,至少我外公每天都会用茶杯泡茶喝,这也算家风。总有一天。我也会继承这么高级的爱好。

        K立刻吃瘪了。

        过了半分钟,他忽然一梗脖子,说:“喝茶也好啊。我家里的茶叶都喝不完,我奶奶可是茶叶世家的。”

        “什么茶叶世家?”

        “我奶奶是从福建嫁过来的,茶叶世家,大小姐。而且我爷爷是军阀。”

        ……我输了。一败涂地。

        当时我根本没想过,他爷爷最早最早也要1930年之后才会出生,等成长到能做军阀的年纪,解放战争都打响了,国共激战时,他爷爷到底是在哪个省割据的?

        但我记得K高兴的神情。如果我忽然就变成了茶叶世家和军阀的嫡孙,我也会很高兴的吧。

        他高兴地抢着付了钱,请我喝了人生中第一袋雀巢咖啡,并矜持地表示,真的还是麦斯威尔比较好喝,有机会一定请我喝。

        我通过电话把这个小插曲声情并茂地演给了K,他在那边笑得岔气,一个劲儿表示这绝对是他的诬蔑。

        K在“满嘴跑火车”这方面至今都很有名。笑完了之后,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这种事情,他是非常干得出来的。

        “但是你怎么可能记得这么清楚?”他讶异。

        是啊,为什么。

        我和K此前此后都毫无交集,甚至在他打来电话之前,我都从未想起过他,我记得他小时候的脸,却记不起他的名字。

        可是我记得。

        我记得茶叶世家的K最喜欢麦斯威尔;

        我记得小学文文静静的班花在暗恋她的男生的同学录上莫名其妙地写“少吃萝卜,吃萝卜放屁”;

        我记得体育委员被撤职是因为他在广播操大赛的台上嚼泡泡糖,“伸展运动”那一节时他吹出了个巨大无比的泡泡,迎风糊了自己一脸,又不敢乱动,只好顶着泡泡糖面具做完了一整套广播操;

        我记得我将自己的钢笔笔尖对准同桌的笔尖,轻轻挤压墨水囊,给他的钢笔“渡真气”,因为后桌女生一句“哇你俩这算亲嘴啦”而激动地指尖用力,钢笔水滴得满桌布都是;

        我记得相貌平平的隔壁班中队长在大队辅导员表扬她的那一刻,低下头去,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脖颈曲线被阳光镀了色,在微尘漂浮的室内,美得不可思议;

        我记得高一放学回家的路上,从我背后经过的某个陌生男生突然自言自语道“今天晚上蹲坑拉屎的时候应该能背得完”;

        又或者是高二的一个秋高气爽的晴天下午,我抱着书穿过升旗广场去艺体中心上音乐课,抬起头,看天,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会飞起来,像鸟一样,想去哪里去哪里,没有人能阻挡。

        我的脑海像是一个容量巨大的硬盘,层级完整的文件夹和孤零零的图片、视频混在一起,没有种类的划分,没有创建时间的排序。

        不知道记忆的鼠标会在什么时候碰到哪一个图标,毫无预兆地,一段来自过去的资料就跳了出来,不可思议,却又不容置疑。

        这算不上什么特殊的才能。

        谁没有回忆,谁不会怀旧。

        然而我真心感激上帝让我在这方面如此敏锐。毫无预兆地想起一个名字都记不得的人,毫无准备时一个过去的瞬间带着色泽和气味席卷而来,那种感觉奇妙得难以言表。人总会衰老,总会失去,我却还有机会在闭上眼的瞬间回到年少时候的操场,烤着那一年的阳光,让那一年的烦恼和喜悦再次控制我,轻轻地拉住那一年的自己的手,摇一摇,告诉她,未来会更好。

        我在未来等着她。

        人说喜欢回忆的人无外乎两种:现在混得不好的和过去混得不好的。前者醉心于证明“老子祖上也阔过”,后者热衷于显摆“老子苦尽甘来了”。

        幸亏我两种都不是,所以我不会别有用心地篡改记忆来服务于虚荣心。

        回忆是一种喜好,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这种区别就像我和K,并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对我而言,这种能力最重要的意义恐怕在于,它让我借由自己和同龄人成长的路径,回溯到最初,想起我是谁,我又怎样走到今天这一步。

        人的身体里住了很多小野兽,有野心,有虚荣心,有羞耻心,有进取心,有攀比心,有爱心,也有狠心和漠不关心。我记得在自己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它们是怎样一个个觉醒,力量此消彼长,控制着我做出正确或错误的事情,喜欢上匪夷所思的男生,讨厌起人畜无害的女生。

        我真正学会控制自己,而不是被这些小野兽所控制,花了漫长的时间。在苛责后原谅,在期望后释怀,最终生活得真正快乐而坚强。

        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有很多还在青春期的小读者,他们会给我发来许多信件,讲述那些在成年人眼中也许比芝麻还小的烦恼。可我并不真的认为这些烦恼微不足道。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很少教会他们认识自我,所以他们在和他人的攀比中寻找自己的坐标,又在被社会打击后迅速地给自己标签化,以物质和社会阶层为划分标准,彻底地将自己钉死在某个框框里,然后美其名曰,自己成熟了,现实了,“纯真年代一去不返了”。

        这在我看来是可怕的。

        有句话说“勿忘初心”,其实很多人从小到大都没有过“初心”,最原始的天赋、力量和喜好都在他们还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外力压倒,没来得及长成雏形,根本无从寻找,更谈不上忘记。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去写一些“深刻”的东西,比如社会、职场、婚恋、官场?

        我觉得,以主人公的年长程度来判断作品深刻与否的想法本身就够肤浅的了。

        我喜欢写少年人的故事。

        记得哈德门烟头曾经说过,她有一天看电影,把字幕里的一句“星期六比较车少”错看成了“星期六比较年少”。

        一星期的七天中,星期六的确比较年少。星期一到星期五要工作,那是属于成年人的责任和焦虑;星期五夜晚的疯狂则带着一种对前五个工作日的报复感,显得如此不纯粹;星期日夜晚充满对下一个工作周的恐慌,这种沉重和前瞻性也不属于少年。

        只有星期六。星期六比较年少,可以尽情地睡懒觉,可以把一切推给明天,没有忧虑,也没有愤懑。

        我喜欢写星期六的少年。

        喜欢写他们的快乐和悲伤、挣扎与妥协。他们成长于无理由无条件的父母之爱,却开始学着追逐一份有条件也需要理由的男女之爱;成长于被爱,然后学着爱人;从无忧无虑,到被世界第一次恶意对待……

        这是成长的故事,是星期六终将结束的故事。

        肤浅的青春期不会理所当然地接续一个深刻的成年期,睿智需要生根才能发芽,种子藏在少年人的心里,并不是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可以催生。

        这一过程就足够迷人和深刻。

        我所能做的,就是在诚实的同时给予他们希望。

        不粉饰世界的善良,也不承诺努力之后定会有收获,但是相信上帝创造每个人都有原因,你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原因,不辜负这场生命。

        “振华中学系列”一共有三部,前两部分别叫作《你好,旧时光》和《暗恋·橘生淮南》,《最好的我们》是终结篇。余周周和林杨,洛枳和盛淮南分别是前两部的主角,和耿耿、余淮一样,都是振华中学的学生。

        在《最好的我们》里,他们的现状也有了交代。

        其实这三个故事起源于同一个百无聊赖的冬天。在东京的留学生宿舍,我莫名其妙地敲下第一个字,后来就有了最好的他们。

        《最好的我们》表面上讲了一个同桌之间的爱情故事,实际上,我想要写的,是耿耿。

        一个用阿Q精神在振华这种完全不适合她的虎狼之地坚强求生的小姑娘,终于有一天成长为一个眼睛里始终有光芒的大人。

        她没有登上《时代》杂志,既没有进常春藤也没有成为大富豪,但也不再随波逐流,而是扎根于自己热爱的领域,生活得快乐而有尊严,不再被外界的浮华所缠绕捆绑。

        最终能够张开双手,去拥抱当年喜欢的人,用曾经汲取的温度,反过来温暖那个不再年轻的少年。

        她成了最好的耿耿。而你,也终将成为最好的你。

        如果让我回到2009年的初春,回到我写下这本小说的第一句“我叫耿耿”的那一天。

        我恐怕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四年后的今天,会有很多孩子对我说,你知道吗?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是你的书给了我希望和最大的安慰。

        其实,我知道,你也知道,故事都是假的。余周周和林杨、耿耿和余淮,都是纸面上的铅字。他们从未存在。

        然而,好故事最美妙的地方就在于,它给了你勇气和力量,去把你所看到的虚构,变成你做得到的真实。

        振华中学的毕业典礼上有1517名毕业生,浪漫主义的校长于是给他们放飞了1517只鸽子。

        这当中有一班的余周周、楚天阔和辛锐,有二班的林杨、蒋川和凌翔茜,也有五班的耿耿和余淮。

        更重要的是,这1517个人中,还有一个你。

        振华中学,毕业快乐。

        八月长安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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