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是个好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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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则不一样,酋长首先得是一个战士,且他的实力还必须强大,不然很难服众。
大地部落出来的战士们,则选了蓝,兼,暝,他们几个都可以做酋长,游族那边战士多,也有好几个酋长选择。
眼看着双方战士就要打起来,伏筆给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打一架决定酋长人选。
所有战士都有参与选举酋长的权利,只要他们能够打得过其他人,赢得最后胜利的就是酋长。
伏筆的提议自然是有私心的,现在队伍里,实力最强的非蓝莫属,谁让他觉醒了血脉能力呢!
战士们自然也想到这个问题,一个个瞪着眼看向蓝,觉得伏巫特别偏心这人。
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做什么都一起,吃东西还特别一些,他们又不眼瞎。
对伏巫尊敬是一回事,做酋长又是另外一回事,战士们自然不甘心把酋长之位白白的让出去。
“阿蓝,你不许使用血脉能力!”伏筆见战士们那幽怨的眼神,就差骂他偏心了。
蓝眉毛一挑,他哪怕不用血脉能力,也可以干翻所有人的,哪怕是三级战士们。
“不用就不用,酋长之位必须我的,给我等着。”蓝嚣张的吆喝其他战士下场。
伏筆拉住蓝的胳膊,小声的用两人能够听见的语气告诉他,“如果你输了,以后我就是别人的祭司了。”
蓝本来想着玩玩的心思一下子转变成战火,酋长拿不到不要紧,奴小隶没了绝对不行。
蓝势必不会把伏筆让出去,动起手来狠了不少,揍得游族战士嗷嗷叫。
他们平时都没见到蓝认真的一面,哪里会晓得蓝大人这么厉害,一拳就能解决一个人。
这还是完全没使用血脉能力的情况下,若是使用了血脉能力,基本上可以干翻所有战士了。
泯和兼他们因为最近事多,也好久没和兄弟打过了,自然也不是很清楚蓝的实力。
一圈打下来,平均每个战士三招之内被蓝解决,大地部落出来的几个则撑到了十招。
泯和兼在二十招左右,坚持得最久的居然是瞳,他也是三级战士,只不过平时在队伍里很不显眼。
第一个是因为瞳喜欢独自狩猎,跟着队伍话也不多,偶尔就是请伏筆帮忙做件武器啥的。
谁知他居然可以和不使用血脉能力的蓝打得不相上下,实力亮眼得连伏筆都很意外。
蓝也是和三十多个战士打下来,精力稍微有点续不上,不然也不会耗那么长时间。
不得不说,觉醒了血脉能力的和没有觉醒能力的战士,还是觉醒血脉能力的厉害许多。
“真火,你不想试试吗?”蓝挑衅的冲真火勾手。
所有人都挑战过他,唯独真火没有下场,对方就站在伏筆的身侧,很碍眼。
“你不想做酋长吗?”伏筆也好奇。
真火点头,然后又摇头。
他想做酋长的部落已经灭族了,他现在不想做酋长,是因为小伏。
伏筆不想他成为酋长的,哪怕他能够打赢蓝,到最后酋长之位也不一定会落到自己身上,又何必浪费力气去争。
伏筆从一开始就在扶持蓝,酋长之位也从一开始是安排给蓝的,其他战士根本就没机会。
大地部落的战士并不是要和蓝争夺酋长之位,他们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支持自家兄弟,让游族们不会觉得不公平。
也让部落所有人都明白,蓝的酋长之位,是靠他的实力赢来的,不是靠伏筆扶上去的,也不是谁让给他的。
最终能够站到伏筆身边的,只有蓝,也只能是他。
真火一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怪只怪,他遇到伏筆的时间和时机都不对,错过就是错了。
“我打不过蓝大人。”真火在众人的目光下摇头。
“我连兼都不是对手,又怎么会是蓝大人的对手。”
“所有人都看见了,蓝大人一个人不靠血脉能力就可以打赢所有人,我可没觉醒血脉能力。”
真火的确够聪明,明白自己的位置在哪,既然诚服了蓝,就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
他一句话说得很漂亮,既承认了蓝的厉害,也抬举了伏筆,更和谐了部落战士之间的关系。
因为蓝的碾压式武力值,酋长之位被他拿下,战士和部落的人全部臣服。
“那蓝就是新部落的首领了,大家先找到住地,在决定部落的其他琐事吧!”
伏筆本想让战士们喊元首来着,想想有点太现代化,与原始人身份不服,便想了个首领这个名号。
首有头,第一的意思,领也是差不多,叫首领总比酋长好听。
酋长两个字,岂不是代表着古部落,部落发展得多小,他一直都不想局限于什么部落,他只想建国。
国家的老大叫酋长,那得多土,还是首领好听。
伏筆的建议完全没遭到战士们反对,几乎他一开口,大家就承认了,还试着喊蓝首领,叫习惯了发现蛮不错的。
“出了沙石林,咱们往哪个方向走?”蓝是看伏筆喜欢住在哪里,他就带着往哪个方向探路。
“东方吧!”
作为一个中国人,伏筆对东方太阳还是挺向往的,大冬天差点没冻死,去东方见见太阳也好。
至于南方,原始森林太难确定方向了,到处都是山和树,爬完一座山,往往还有更高更大的一座山在等着你。
离开了沙石林,眼前就是高山大树,看得伏筆直接两腿发软,他一点都不想爬山。
蓝得了准话,带着几个战士往东的方向前去探路,按照伏筆说的,没有高山就过去建部落。
如果寻找到的位置不错,可以直接在那里定居,建立部落安置人口也是需要地基的,他不想还没建立部落就和人抢地盘。
如果想要抢地盘建部落,当初他也不会带着大地部落的战士,大老远的从北方往南徒步走了好几个月。
蓝带着战士去前面探路,伏筆他们则留在沙石林边缘扎营,万一要是前面行不通,还是得继续往南方走。
好在蓝他们带回来一个好消息,战士几个赶在天黑前回到了队伍。
“怎么样?有高山吗?”伏筆一边给人递食物,一个询问。
蓝先喝了口热汤暖暖胃,扒了几口吃的才慢慢和伏筆的说起前面看见的情况。
从沙石林一路过去,蓝他们看见的是一片平原,没有高山,小土包倒是不少,但是不高,也就两人来高的样子。
伏筆听完蓝的介绍,心里就有了决定,问他要不要堵一次,万一选对了,以后部落就可以建在东方。
蓝有点担心前面没有水,还担心遇到沼泽地,哪怕是沙漠,都比遇到沼泽要强些。
“阿蓝,我们现在的队伍人不算多,就算带过去也不需要花多久,如果地方没问题,开春就可以定下来。”
“我担心没有水源你住不习惯。”蓝摇头,还不敢做最后的决定。
他还不是首领的时候,他只是属于伏筆的战士,什么事都可以听伏的,但是现在不行。
他的队伍人虽然不多,也有五六十来人,他得对他们的未来负责,这是伏筆教给他的责任感。
“阿蓝,你不用担心他们,战士和女人都适应得很好,小孩也没有因为赶路喊累,我们就是过去看看。”
与其爬山寻找住址,伏筆宁愿找一个平原,将来不管做什么都方便,山路可不好走,就是建房都很麻烦。
蓝摇摇头,快速吃完洗漱好,把伏筆拉着离开了驻扎地,散步时和他分析了许多建立部落的琐事。
伏筆认真的听着,他的优越感都是来自现代,对原始的地理知识,显然不如原住民蓝。
蓝指出的不少问题,都是伏筆这个现代人想不到的,不得不说,他是真的有当领导的潜质。
蓝说了一通,捏一把伏筆的鼻尖,语气轻叹道,“我只担心你,怕你不喜欢。”
伏筆嘟着小脸,闷声说了实话,“我不想爬山。”
蓝轻笑出声,把人托起来双手抱着走,和他讲关于山有山的好处,他有控土能力,不怕路不好走。
伏筆也不是排斥山区,他就是走了几个月累得慌,心底里压根不想爬山。
“阿蓝,我更喜欢平原。”
蓝叹了口气,沉默了许久,“行,就依你一回。”
部落建立还没开始,他也不想和奴小隶因为建址问题闹翻,虽然他个人更喜欢住山上。
蓝的想法是,建立部落在山上,可以把祭司的帐篷建在最顶层,到时候他用土弄几个墙,就没有人打扰他们了。
既然伏筆不喜欢高山,他也不好非逼着带人住山上,平原也挺好,一样可以建土墙。
蓝的想法一直不变,只到部落地址确定,新部落建立起来后,族人会发现,他们的首领特别喜欢建墙。
伏筆知道蓝是应了,高兴的窝在他怀里,“你会是个好首领的。”
他若是晓得蓝脑子里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只怕会恨不能一巴掌呼死新首领。
蓝不要脸的嘿嘿一乐,“我也是个好战士。”
战士的含义有好几种,蓝现在说的这个“战士”,等于现代男人自称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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