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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张不疑:你已有取死之道!(5K章)


  西海(青海湖)。

  刘盈驻马湖边,虽然鼻头冻得通红,但却没有丝毫离去的意思。

  冬日的青海湖寂静高远,没有点点黄花,没有茵茵绿毯,唯有枯萎的黄色,直插天空的雪山,以及冰蓝一片的湖面。

  漫步湖边,广袤无边的冰盖恍惚间让人有一种置身北极的错觉。

  随着视觉往湖里去,是冰与水交接的地方,尚未完全冻结的湖面在冬日寒风吹动下,层层碎裂,形成参差不齐的冰面,银光闪闪,斑驳神奇。

  张不疑慢慢走来,轻声吟诵:“白云在天,山陵自出,道里悠远,山川间之。将子无死,尚能复来?”

  刘盈抿着嘴巴,一言不发。

  原因很简单,那厮念得是相传周穆王西游之时,和西王母相互唱和的一首诗。

  所以,刘盈不仅不回答,反而轻磕马腹,稍稍远离了一下张不疑……

  张不疑满脸受伤的神情,他不过是一时兴起,念了一首诗而已,要不要这样啊……

  另一边,韩信手指远方:“别闹了,他们来了!”

  刘盈手搭凉棚极目眺望,只见湖边尘土飞扬,大约有数千骑兵正在快速靠近,从那一面青色描绘有吞月猛兽的大旗上,可以判断来的正是月氏人的军队。

  “终于来了。”张不疑拥着一条厚实的熊皮大氅,摇了摇头:“他们人好少啊……”

  “这不废话吗?”刘盈回了一句,打马上前:“月氏此刻正在和匈奴交战,前来汇合的能有几千人就很不错了。毕竟他们失去了一半的河西草原,现如今的控铉之士两三万顶天了。”

  韩信轻轻点头,但张不疑却问道:“不是说月氏是西域诸国的领袖吗?难不成还不能号令他们的军队一同参战?”

  “别的不说,如果今天西域诸国都派出了军队,至少能画一幅《汉太子会盟西域七十二国》图……然后再在长安做一幅浮雕……”

  嗯,你是懂刘盈的……韩信看着瞬间石化的刘盈,手捻胡须笑而不语。

  沉默良久,刘盈则用力一拍大腿:“说的好啊,我咋没想到?狗日的月氏王,平日里牛皮吹到了天上,真到了关键时候,就来这么两三个人!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他!”

  张不疑愣了一下,和韩信面面相觑,心中同时为月氏王开始点蜡。

  嗯,月氏王身边的乌孙王,在他们几个看来,已经是个死人了……

  毕竟刘盈的心眼小,刘邦的心眼也不大,之前好多年乌孙王都不来朝觐,要不是一直诸事缠身,刘邦早就御驾西征了……

  片刻之后,头戴金冠,身穿豹纹皮裘的月氏王纵马飞来,他看着策马缓缓上前迎接的刘盈,翻身下马,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太子,我没有来晚吧!”

  嗯,在汉军从长安城开拔的时候,他和乌孙王就已经先一步返回了河西,调集军队,绕开匈奴人掌控的地方,从祁连山南麓和汉军汇合。

  刘盈看了看那些三千多身穿单薄皮甲,连金属头盔都没有的月氏骑兵,压下心中鄙夷,同样爽朗大笑:“哈哈哈哈哈……没来晚,刚刚好!”

  月氏王笑了一会,从身后马队里牵出一匹浑身呈淡粉色的高头大马:“汉国有句俗话,叫做好马配英雄,这匹汗血宝马就送给太子殿下了!”

  张不疑满脸艳羡,双眼一眨不眨,嘴巴渐渐张大:“好、好马啊……说一声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韩信挠了挠头,小声嘀咕:“不就是匹白马,还价值连城?也就是你们这些钟鸣鼎食的膏粱世家,把钱不当钱看……”

  对于韩信这种重兵不重将的人来说,要是月氏王送上一万匹好马,那他必然不吝赞美,但如今就只有一匹好马,送给刘盈之后,想来又是个祗辱于奴隶人之手的下场。

  张不疑斜撇一眼,满是鄙视,只是在韩信将视线投过来的时候,神色如常,解释道:“这才是真正的汗血宝马!诸如乌骓之类的杂色马,充其量就是个汗血马,称不得一个宝字!”

  “哦?”

  “何以见得?”

  不光是韩信,就连刘盈也来了兴致,转头看向一脸赞叹中的张不疑。

  而在另一边,月氏王也慢慢挪了过来。

  毕竟他是送礼的一方,自然不好自卖自夸,因此若是有人替他解释,他自然乐得开心,而且他凑过来还有别的原因,那就是假如张不疑说的对了,他就当捧哏,如果张不疑说的不对,他就纠正!

  于是张不疑满脸得意的说道:

  “这是我爹告诉我的,说是白马分为两种,一种名为后天白,指的是青马随着年纪增大毛色逐渐褪为白色,也就是俗话说的‘七青八白’。”

  “顾名思义,就是白马生下来的都是青马,八岁以后,随着年纪增长,它的毛色会越来越白。”

  “而这匹马,是先天白,也就是胎里白。指的是生下来就是白颜色的,因为其被毛是透明的,而其身体呈粉红色,故呈现淡粉色的毛色,也被称为桃花马。”

  “嗯,先天白和后天白最大的区别,就是先天白为肉色皮肤,四蹄浅粉,而后天白即便是浑身毛发已经白了,但口鼻和四蹄依旧是黑色!”

  到底是累世富贵之家……刘盈点点头,张不疑所说的先天白,应该指的是那些基因缺陷导致黑色素缺乏,因此患上先天性白化病的马,这种马他也有很多,只是从来没有深究过。

  至于后天白,这让刘盈想起了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支军队。

  白马义从。

  公孙瓒组建的这支军队,骑乘的坐骑应该就是那种毛色蜕变为白色,年龄在七八岁的青马。

  久经训练的战马,再加上同样久经训练的骑士,青史留名也属正常。

  而在另一边,张不疑一脸艳羡的继续吹嘘道:

  “我之所以说这匹桃花马是真正的汗血宝马,就是因为汗血马皮肤薄,隐隐可看清血脉流动。当这种桃花马跑起来之后,皮肤上挂满汗珠,阳光照耀下整匹马就像是在流血一样!”

  “于是,就有了汗血之名!”

  “毫不夸张的讲,这种马即便是在大苑国,也应该是国宝级别的存在,也不知道月氏王花了什么代价,才把它弄到手?”

  迎着刘盈征询的目光,月氏王谦卑一笑:“汉军远道而来,为我月氏作战,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一瞬间,月氏王的谦卑恭顺,和傻愣愣站在原地,空着手的乌孙王形成了鲜明对比。

  或许,这就是他的取死之道……张不疑捏了捏下巴,恋恋不舍的注视着被牵走的汗血马。

  …………………………

  汉军中军幕府。

  觥筹交错,人声鼎沸。

  这里不仅是在给月氏王和乌孙王接风洗尘,更是在宴请南方高原上的羌人首领。

  嗯,正是有了乌孙、月氏两王的背书,这些羌人首领才有了踏入汉军军营的胆量。

  毕竟前秦卑鄙无耻,爱用法力诈术,时常把他们骗入秦人的军营。然后摔杯为号,将他们抓为俘虏……

  当初他们的老祖宗,无弋爰剑就是这样做了秦人的奴隶!

  因此,那些和秦人语言类似,长相类似的汉人,也同样不值得他们信任!

  但话虽如此,这次汉军带来的酒水,似乎比秦人的酒好喝,也比那些他们从汉人走私商人那里换来的甘蔗酒要好喝的很多……

  醇厚、清冽,入口如刀,下腹如火,虽然有一种怪怪的味道,但让人欲罢不能!

  重要的是,不要钱!

  嘿嘿!

  这就别怪他们给那个年轻的汉人娃娃上一课了!

  在羌人的鲸吞豪饮中,坐在刘盈身边的张不疑牢牢抓住自己面前的酒杯。

  毕竟上一次在南疆,刘盈也是宴请了当地的僰人头领,然后摔杯为号,刀斧手冲上前来,将对方一一擒拿。

  嗯,摔的是他的杯……

  因此,张不疑也是满脸提防。

  不过刘盈并不打算现在就和羌人翻脸。

  羌人比僰人的提防心要强!

  毕竟对于羌人而言,天堂太远而秦人太近。

  从秦历公开始,羌人就被历代秦君暴打,有很多羌人不堪忍受这种凌辱,选择南迁,从青海、陕西,一路迁徙到了四川、西藏……

  但这里毕竟高原,秦人不会久留,因此还是有些羌人留了下来,比如无弋爰剑的两个曾孙,一个叫‘忍’,一个叫‘舞’。

  ‘忍’生下了九个儿子,‘舞’生下了十七个儿子,今日来赴宴的这二十六个羌人首领,就是这二十六个羌人始祖的后裔。

  而刘盈现在不对他们动手的原因,主要考虑到的西征是为了打匈奴,羌人则不急于一时。

  等到击退匈奴,自然就是故技重施,让羌人知道什么是假途灭虢……

  毕竟汉羌同源,不需要造核心,只需要用‘统一中国’或者是‘强迫成为朝贡国’之类的战争借口就行了……

  于是,刘盈笑容满面的频频举杯,更是通过翻译和那些羌人首领商量着在他新划出的湟源县开辟榷场,用牦牛和肥羊,换取他们现在喝的这种土豆烧酒。

  嗯,用洋气一点的叫法,就是沃特噶……

  陇西郡这两年到处在荒山上种土豆,而土豆含水量高,不耐储存,因此除了做粉条之外,剩下的就是用来酿酒。

  刘盈这次西征,除了要建立西域都护府,还受陇西人民的请求,打通这条向西贩运烈酒的商路。

  重要的是,换取了羌人的牦牛之后,土豆烧牛肉这道大菜也将成为军中主食!

  吃饱喝足的汉军士兵,自然战无不胜!

  少顷,在二十六个羌人首领的大喜过望中,贸易协定正式达成,他们拍着胸口承诺,等到返回部族的时候,一定将最强壮、最肥硕的牲畜赶来和汉人交易!

  毕竟对于高纬度、高寒地区的人而言,酒是一种必需品!

  ………………………………

  三日后,修整结束,准确的说是将一万名长枪兵特训城火枪手之后,汉军开始出发,从湟源县向西北而去。

  刘盈看着那些抱着燧发枪如同抱着媳妇一样爱不释手的新兵,不由摇头轻笑。

  这,就是火枪兵迅速淘汰了旧有弓弩手的原因。

  训练一名好的弓箭手,需要两三年的时间,而培养一名熟练操作燧发枪的火枪手,只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就够了!

  毕竟子弹的出膛速度快,三五十米之内几乎指哪打哪,不需要计算弹道,尤其是火枪齐射,射击精度神马的更是不重要!

  当然了,现如今还不适合全面淘汰冷兵器。

  这不仅是因为弹药的产能跟不上,主要原因还在于汉军的对手,大多处于冷兵器时期,因此即便是燧发枪加装了刺刀,也一样不是那些挥舞着大刀片子的异族武士的对手。

  根据英国佬的记载,当年龙虾兵在印度作战时,偶尔会被三哥偷袭。

  每到这时,就是那些从小经受训练的印度武士,为数不多的高光时刻!

  他们经常抓住龙虾兵的刺刀向外拉开,另一只手则挥剑乱砍,分分钟近身肉搏击溃人数比自己多的龙虾兵……

  毕竟火枪长度有限,形状导致没办法使用‘滑杆’的技巧,要捅人必须自己用手臂把刺刀往前送,因此攻击距离大约也就一米多点,而即便只是装备了红缨枪的步兵,攻击距离也在三米开外……

  一寸长一寸强。

  非要将热兵器当冷兵器用的代价,就是被人暴打……

  所以,行进的汉军火枪兵,就看起来显得十分不伦不类了……

  无他,在火枪兵的腰间插着一柄环首刀,而在他们的背后,和斗笠堆叠的是一面小巧的圆盾……

  刘盈身后,张不疑追上来轻声问道:“只留下三千骑兵留守,是不是有些托大了?要知道夷狄狼子野心,万一他们偷袭我军粮道,这可如何是好?”

  刘盈摇了摇头:“不怕。这里最多只有二十天的空档,而现在咱们和羌人正处于蜜月期,他们不会在这个时候攻击咱们……”

  “嗯,就算是他们发动袭击,这三千骑兵也足够抵御他们一阵子了。等到二十天之后,他们还敢动手,那就是找死!”

  张不疑挠了挠头:“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

  “当然。那时候你喝醉了,正躺在我床上呼呼大睡呢……”刘盈做了一个邪恶的表情,旋即笑着说道:

  “逗你玩呢。”

  “那是大军还未从长安出发时就达成的决议,要以湟源县为中心,再在陇西郡西边设置一个郡,名叫西海郡,统辖河湟之地。”

  “因此再有二十天时间,从中原移民的一万户黔首就来了。到时候这里有三千骑兵,还有至少一万名接受过军事训练的戍卒,进攻不足,但抵御羌人还是绰绰有余!”

  张不疑愣了一下,伸出一根手指:“一万户?这么多人一下子过来,吃啥?这大冷天的可种不成庄稼……”

  “当然是以工代赈了……嗯,不是赈济,而是发放工钱,让他们自己去买粮食。”刘盈解释道:“你还记得大军抵达陇西郡的时候,见到的那几台忙忙碌碌的蒸汽挖掘机吗?”

  “记得。”张不疑点点头:“怎么啦?”

  刘盈笑了笑:“那是在为修整铁路做前期准备。如今不差钱,再加上积攒的经验,要不了多久,从长安城出发的铁路就会修到西海郡!”

  “到时候,这一万户人家就会沿铁路线居住,既防止铁轨被羌人偷走,也可以利用便捷的交通,迅速发展起来!”

  张不疑怔住,沉默良久:

  “难怪芷阳说你的小金库里空荡荡的能跑马,原来钱都花到了这里……”

  “真不愧是败家子啊!”

  “这破地方,除了有点牛羊,还有啥啊,也值得专门修一条铁路?有这钱,往巴蜀,汉中、南海修铁路多好?”

  鼠目寸光了不是……刘盈满是鄙夷的看了张不疑一眼,冷笑道:“很多时候拉基建不是为了一时的收益。”

  “你想啊,咱们要在这里设西域都护府,自然需要大量驻军,移民屯垦,如果所有的物资都靠马车去拉,那成本就太高了。”

  “因此,咱们这一代人不好说,下一代人很有可能会因为不想花这笔钱,于是放弃西域。”

  “但问题的关键是,一个地方出现权力空档后,就会有另一股势力迅速填充。”

  “西域都护府没了,西海郡要不要放弃?直面西方威胁的陇西郡、北地郡呢?再往后的九原郡、云中郡呢?”

  “终有一天,退无可退!难不成要重蹈前秦覆辙,看着敌人兵临长安城下?”

  “所以,有些事情不能等,只争朝夕!”

  刘盈说完,跳下马走到路边,一手提起棉袍,冰冰凉凉的右手穿过层层阻碍,慢慢牵引,旋即,一道晶莹的水线划着完美的抛物线落下。

  在他身边,张不疑也做同样的动作。

  刘盈视线不自觉的向侧面移动,往下看了一眼,随即洋洋得意的抬起头,表情屑的一批:

  “小小的也很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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