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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酒香


农庄里的人路过丰收金黄的田地时,忍不住流露出尊敬的神色。

    姚重华不知在路氏经历几个春秋了。

    路氏知道姚重华一直没有衰老,询问他原因,被姚重华以沉默回绝了。

    为了不引起世俗的惊诧,路氏特意每隔三十年替他重新开设新的户籍,原本的旧籍便注销了。

    姚重华的箱子里还保存着他使用过的不同籍册,算是对他悠长岁月的记录。

    “大小姐又在酿造杜康酒了。”

    “上次造了好多白曲和红曲,我特地跟小姐讨了些来。”

    他们站在酒厂外,已经能闻到杜康酒开坛后飘逸的酒香了。

    十里八乡谁不知道路氏大小姐酿酒的好手艺啊。

    路氏有好几个旁支,主家和旁支往来紧密,大家住得也近。

    上面提到的大小姐就是路氏这代主家的老大,一个从小就痴迷酿酒的女孩子。

    路氏酒厂在她手上发扬光大。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一个面容温婉阳光的女孩,卷着袖子,在酒坛里舀了小半碗杜康酒,浅尝一口,发出了一声喟叹。

    她从亲自做成酒曲开始,就想好了将来的酒的名字,就是杜康酒。

    风汐不是没有出现过为酒取名杜康的,但是路氏杜康酒最负盛名。

    “把这些出坛的酒均分给外面来捧场的农户。”路小姐笑得爽朗,吩咐工人做事。

    工人笑着点头,“是的,小姐。”

    路小姐虽然是好酒之人,但也是贤惠持家,甚得路氏长辈喜欢。

    手里捧着装好的一壶杜康,走在隔壁农庄的路上。路小姐心里竟然有一丝忐忑。

    路氏的农庄每个都占地甚广,光是来往各农庄,都要走上半日。

    风汐的人都会戏谑路氏是个“大地主”,确实不假。

    虽然比书里记的其他世界的地主有良心得多,但是地占的一点不少。

    记得小的时候,跟着父亲去隔壁农庄,那是第一次见到姚重华。

    “叫姚叔叔。”

    “姚叔叔。”

    想起儿时对姚重华的尊敬,路小姐的嘴角就不自觉地带着笑。

    她知道姚重华一直在路氏种地,是路氏最勤快最技艺高超的农民。

    一个农民竟然用技艺高超来形容,想想有点逗趣。

    周围的农户都一致承认姚重华是天生的好农民,他种的地没有收成不好的,他种什么,什么就长得好。

    握紧手里的杜康,酿酒的酒曲都是选用姚重华收获的作物制成,选来选去,没有人的粮食质量比得上他。

    这个人,为什么一直都是一个人呢?

    想起田地里专心干活的姚重华,她心里就暖暖的。

    随着成年礼以后,路小姐已经确认了一件事,她恋慕姚重华,由来已久。

    “姚叔叔,这是我新酿好的杜康,送你一壶。”

    “小姐客气了。”

    姚重华摸摸手上的泥土,小心地接过杜康,看着路小姐的眼睛,笑得憨厚。

    她越来越像娘子了。

    姚重华从路小姐开始长成大人模样开始就发现了一件事,她很像自己的故去久远的娘子。

    娘子的脸已经在脑中模糊了,但是那种感觉却永远不会忘记。

    特别是有一次,和路小姐在杨柳河边偶遇,聊了几句,夕阳照在两人身上,杨柳枝条轻拂,路小姐将发丝拢在耳后,熟悉的感觉冲击着姚重华的意志,他微微皱紧了眉头。

    太像了!

    姚重华时有耳闻路小姐的能干懂事,还有她的礼貌宽和,似乎都在证明她和娘子的一致性。

    有意识的,姚重华和路小姐保持着叔侄之间的距离。

    岁月早已让姚重华习得稳重的真谛,他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男子,虽然面容还是青年人的状态,心却稳重笃定。

    娘子终有一天会归来,姚重华等着那个时刻的到来。

    但是不会是以这种情形。

    他不想骗取一个人事不知的少女的芳心,最后再舍弃她。

    那对她不公,对娘子不公。

    神明说过娘子是风汐的大地神女,那一定非同一般。

    他如今还只是一个不老的男人,怎么配得上大地神女,还需多多努力。

    两人齐头并进,终有相会的一刻。

    路小姐看着憨厚笑看着自己的姚重华,心里有些躁动。

    似乎两人之间不该这么拘谨,可是偏偏相处时谁都没有轻慢对方。

    不仅仅是辈分摆在那,还有一种自尊的较量。

    路小姐自知自己很优秀,但在姚重华面前总是感觉黯然失色,甚至有些渺小卑微。

    明明姚重华待她亲切尊重,她还是觉得有些疏离。

    一种无望的惆怅竟然弥漫在心田。

    “我先走了。”

    “好。路上小心。”

    回去的时候,路小姐搭了农户的马车。

    路氏这边都是用马车作为交通工具,就算到了末世,有了汽车,路氏也很少用,觉得尾气对空气不好。

    农户问:“小姐来这是有事吗?”

    “就是给姚叔叔送些酒。”

    “重华有福气,还能让小姐亲自送酒给他。”

    “多亏了姚叔叔的粮食,我的酒曲才制得这么好,应该的。”

    “重华确实很会种粮食。现在女孩子已经不欣赏这种一心干庄稼活的男人了。都是寻医者、士子、兵士什么的,连商人都开始吃香了。”

    “他们心思活络,能逗女孩子开心吧。”

    “我就觉得重华是一等一的好男子。”

    “姚叔叔确实很好。”

    农户抽打马儿,笑得明朗。

    路小姐在车里也忍不住笑了。

    这个人啊,好归好,就是呆的很。

    过了年,父母就开始给路小姐物色对象了。

    各路世家公子,才子英杰,都挑花了眼。

    路小姐挑了个农学和经济学大家,全是为路氏未来发展考量。

    父亲还问过她:“你喜欢这个男孩吗?”

    “当然喜欢。”

    “你挑的太适合路氏了,爸爸还怕你是为了路氏挑的。”

    “其他世家小姐都要顾虑家族发展,挑选最合适的。怎么到了我这,要求就变了呢?”路小姐故意逗父亲。

    父亲脸上现出苦涩,“爸爸舍不得。这个路氏那么多好儿孙,未必要你扛起家主重任。真要比起整个家族,爸爸更希望你幸福。罢了,只要你想清楚就行。”

    “我想清楚了。”路小姐轻柔但坚定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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