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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百年传承


‘嘭’的一声巨响!

        整个卧室楼眼见着寸寸碎裂开来,只见一道人影倒飞而出。

        “呸,呸,呸!”

        林轩艰难地从碎瓦堆里爬了出来,口里全是灰。

        “什么鬼?这是合炸了吗?”

        完全搞不懂什么状况,当林轩强行把两股力量合在一起,然后就发生爆炸了。

        要不是他的肉身强悍,说不定都能被那股力量给炸没了。

        这要是说出去,要笑死个人,还有人练着练着把自己练没的。

        细想过后,林轩觉得目前的自己并不能做得到这件事,暂且只能放一边去,

        还是先按照功法里的来,循环渐进。

        一连七天,林轩忘寝废食的一直沉浸在修炼当中不能自拔。

        直到第七天的中午,

        瓦砾当中传来一阵异动,一道人影从中冲出,正是许久未见的林轩。

        “究竟是我天赋异禀呢?还是说修炼就是这么简单?”

        这句话要是被别的修炼者听到,估计他能被活活打死。

        这简简单单闭关个七天,不仅玄术方面从元动境跳升到乾脉境,武道修为也从武师境来到了武宗境。

        武师都已是一方霸主,武宗境更是属于凤毛麟角。

        过于水到渠成,以至于林轩觉得有点不太现实,林轩感受了一下体内充沛的力量,

        内劲藏于丹田,玄力游转在全身,各不打扰,各不相碰。

        其实林轩对于两股力量合二为一的执着,不仅是想将力量得到升华,经过这次爆炸,让他更加迫切想要融合。

        要是一个不小心,两股力量在体内相碰,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多日的修炼,一身脏兮兮的林轩,美美的洗了个澡后,便准备出门去觅食了。

        刚走出孤儿院,一辆宝马停了下来。

        “林轩,要不一起吃午餐?”

        林轩没想到去觅个食,还能来了个美女作伴,来人正是谎称是自己女朋友的黄伊伊。

        两人并无太多要求,就在附近一个广场里,找了家日料店随便吃点。

        在包厢里黄伊伊突然问道,“林轩,你的医术这么好,有没有想过自己做点什么?”

        对于林轩的能力,她始终是了解不全,总感觉面前这个男人像是无所不能一般,可偏偏没发现他最想做的是什么。

        “其实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作为一名医生治病救人便可,但医院里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不适合发展。

        我一直想自己开个诊所,但这段时间事情太多,一直没能付诸实施。”

        林轩始终记得自己是南门医院的医生,只可惜自己实在忙的不可开交,去一下又不去一段时间对于规章制度是一种破坏,更是让其他同事看着也不好。

        然而这段时间钟高轩也没有传唤过他,应当就是因为他传授了五套大针法给他,基本上一些疑难杂症都不需要林轩出手了。

        黄伊伊说道:“这个想法好,我支持你,以你的医术开医馆,绝对能火遍整个江南省。”

        林轩说道:“可自己开医馆也不是那么容易,至少现在连个合适的地点都没找到。”

        “我刚好知道有个医馆要出手,你接手再合适不过。”黄伊伊兴奋的说道,“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共济堂吗?”

        林轩点了点头,前前段时间黄伊伊刚刚给他介绍过临江的三大医道圣手,共济堂的吴乐华老先生,南门医院的钟高轩老先生,另外还有杏春阁的胡鹊医老先生。

        黄伊伊继续说道:“共济堂的吴乐华老先生一直在闭关,且不知去向,本来他的儿子吴云峰医术也不错,完全可以继续执掌共济堂。

        但没想到的是,吴乐华老先生刚刚闭关不久,吴云峰唯一的女儿吴倩然突然得了失心疯。

        为了治好女儿的病,吴云峰直接关闭了共济堂,说一日不治好自己女儿,就一日无颜给其他人治病。”

        听到这里,林轩问道:“你说刚好有家医馆要出售,不会就是共济堂吧?”

        黄伊伊说道:“没错,就是共济堂要出售,我觉得你接手刚好合适。”

        林轩问道:“售价是多少?”

        “售价五千万万。”

        “价格有些高啊。”

        林轩说道。

        现在他可是穷得叮当响,全副身家加上从房自明那讹来的五百万,可能也就一千多万出头,

        况且,要知道五千万在临海市足够买一座最豪华的别墅卓卓有余了。

        “这不是高了,还是低了。”

        黄伊伊说道:“共济堂是吴家祖上传下来的,已经有过百年的历史,这悠久的历史文物,可能已经不是五千万所能够衡量的。

        同时,不仅占地面积极光,而且地理位置很好,正处于天云区闹市中心。

        别的不说,光是所在位置的地皮就要价值已经超过亿元以上,所以五千万不是贵了,而是非常便宜。”

        “哦!”林轩说道,“既然这么便宜,应该被抢购才对,现在咱们去还来得及吗?”

        “你听我慢慢说,想买共济堂可不是那么容易。”

        黄伊伊说道,“吴云峰在国内这么多年四处求医,也没能治好自己的女儿,他最近听说大米国有一家精神康复中心对治疗精神类疾病非常在行,可预计费用在五千万左右。

        为了给女儿治病,迫不得已之下才决定将共济堂出售。

        不过他卖掉共济堂也是有条件的,

        第一,无论谁购买共济堂都必须继续开中医馆,不允许做其他产业。

        第二,接手后共济堂不允许更名。

        第三,接收者必须接受他的考验,如果医术不达标者不卖。”

        林轩感叹道:“这些条件也足以表明他对中医的执着。”

        黄伊伊说道:“是啊,吴云峰非常矛盾,他既想卖一笔钱给女儿出国治病,同时又不想祖宗的基业断在自己手里,所以才想出这么一个折中的出售条件。

        不过他还有一个补充,无论是谁,只要能治好吴倩然,共济堂立即双手奉上,分文不取。”

        林轩说道:“你对吴家的情况很了解啊。”

        “吴乐华之前跟我爷爷是好朋友,两家往来也比较紧密。

        只是这些年吴乐华闭关后,所以才走动的相对少了许多,不过关系还是不错的,我对于他们家的情况也非常了解。”

        黄伊伊说道,“我觉得以你的医术,即便治不好吴倩然,至少也能通过吴云峰的考验,刚好适合接手共济堂。”

        “这个主意不错。”林轩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对吴家这么熟悉,吴倩然又是什么情况,是怎么得了精神病?先天遗传的还是后天遇到了什么巨大的精神打击?”

        黄伊伊说道:“当然不是遗传,吴家世代行医,每一代的身体都健康的不得了,从来没有得过精神病的病史。

        至于精神打击应该是不存在的,吴倩然从小就长得漂亮,属于天之骄女,在临江中医界里有着中医小才女之称,深得吴乐华老爷子的赏识。

        她在中医方面极有天分,五岁的时候便能将中医宝典倒背如流,十岁的时候几乎能够识别所有中药药材,十八岁便获得了中医的行医资格,能够独立给人看病了。

        这还不算,吴倩然从小便立下志愿,要将共济堂发扬光大。

        十九岁的那年到大米国的佛哈大学留学,学习了工商管理,想用现代经济管理的模式开发共济堂。

        她在佛哈大学连续学了三年,每年都是专业课的第一名,甚至还没毕业就有多家大型跨国企业上门高薪聘请。

        但吴倩然志在发展共济堂,所以全部都拒绝了。

        这些年来,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追求她的男人数都数不过来,而她一概拒绝,没有一个看上眼的。

        像她这种人,不去打击别人就不错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可以被打击的地方。”

        林轩说道:“竟然如此优秀,确实很难被别人打击到。”

        黄伊伊叹了口气又说道:“可惜天妒红颜,吴乐华老爷子闭关不久之时,吴倩然从大米国回来想为父亲分担共济堂的发展。

        可是回来没有几天便突然患了精神病,现在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早已经没有了当年天才少女的样子。”

        林轩皱着眉头问道:“她是怎么疯的?”

        黄伊伊说道:“听说第一天晚上还好好的,睡了一觉后,第二天早上就彻底成了个疯子,见谁咬谁,甚至连吴乐华都不认识。”

        林轩说道:“走吧,我们去看看,或许这病我能治。”

        他觉得吴倩然身上透着邪门,或许不是普通的病症。

        只不过现在中医没落,能够治疗奇形异病的中医更是少之又少,这方面没有人能比他这个玄术大师更擅长了。

        在黄伊伊的指引下,两个人开车来到曾经的共济堂。

        正如之前所说的,共济堂位于临海市天云区的闹市中心,而且占地面积很大,至少超过一千个平方以上。

        这种老宅子采用的是传统的建筑方式,总共分为三进院落,第一进设为大堂和药房,第二进是八间病房,给重症患者住院观察所用,第三进则是六间房,属于私家住宅。

        只不过传承到今天,共济堂看起来已经非常破旧,不仅墙壁斑驳破裂,而且地面也是坑坑洼洼的,看起来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

        这么大的院落再配上这么一个场景,胆小的人根本不敢在这里住,如果拍鬼片的话都用不着布景了。

        将车在门前停好,见院门是虚掩的,敲了几下没有动静,两个人便推门走了进去。

        黄伊伊叫道:“吴叔叔在家吗?”

        前面的两进院落一片寂静,四周长满了杂草,偶尔还有几只老鼠跑过,看起来无比的荒凉。

        黄伊伊不由感叹道:“小时候我经常来共济堂玩,那时候这里可是门庭若市,来看病的人都是排长队的,没想到有一天会破落成这个样子。”

        穿过了两进院子,突然听到一阵激烈的争吵声,两个人加快了脚步,来到后堂,看到一个中年人正在跟个胖子争吵。

        中年人穿着一件破旧的长袍,脸上长满了胡子,头发像草一样,看起来极度的颓废和落魄,就是这里的主人吴云峰。

        在他对面站着一个脑满肠肥的大胖子,一身名牌西装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手上戴着大金表,正眼一看就是一个暴发户的形象。

        他叫道:“我说你这个老头子是不是脑子有病?你卖五千万,我给你一个亿,还有什么不卖的?

        如果你还嫌价格低,我再给你加两千万,一亿两千万怎么样?”

        庞启富虽然长得像头猪,但头脑非常聪明,不然也不能在偶得一个财富后,却能让他发展起来。

        他早就看好了共济堂这块地,如果能够开发成一个商场必然财源广进,到时候不要说一个亿的地价,就算是两个亿自己也能赚得盆满钵满。

        正因为这样,他已经到这里来了好几次,不过都被吴云峰毫不犹豫的拒绝掉。

        吴云峰毫不犹豫的说道:“不卖!都说了这里卖了只能开医馆,想买就必须达到我那三个条件,缺一个都不行。”

        庞启富不死心的说道:“吴云峰,我给你一亿五千万总行了吧,你和你女儿一辈子都花不完。”

        “达不到条件,就算给我五个亿也不卖。”吴云峰叫道,“赶紧给我滚,这里不欢迎你。”

        庞启富神情凶狠的叫道:“吴云峰,你这是不识抬举知不知道?信不信我明天直接找铲车把你这里给推平了,让你跟你女儿睡马路去。”

        如果换做三年之前,那时候共济堂人气正旺,无数的达官贵人都追着吴乐华看病,不要说庞启富,换作任何一个人也不敢叫嚣着要推平共济堂。

        但现在事过境迁,物是人非,共济堂早已经无人问津。

        “你要是敢就试试,你赶紧给我滚出去!”

        脾气倔强的吴云峰一把抄起旁边的扫帚,轮起来就向庞启富的头上打去。

        猝不及防之下,庞启富被这一扫把拍的结结实实,虽然没有打出什么外伤,但也把他拍得灰头土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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