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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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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你不过是一个新人,怎么可能发表出好的文章。而且符不符合读者受众的口味,还不一定。”

        听完了加里安的想法,编辑部的老编辑顿时提出了质疑。

        加里安的主动请缨让办公室里的其他编辑投来了质疑的目光,谁都不相信新来的人有多少能力,就连桑顿主编也用半信半疑的目光注视着对方。

        “主编阁下,我们现在不能冒险的去尝试……”

        “等等。”

        他思忖了片刻之后,还是决定给这位新人一个机会,毕竟他曾经在大城市巴黎写过文章,对读者的期待有着更精准的把握,所以他也更加的放心。

        桑顿主编问道,“那么你的稿子带来了吗?我想先看看作品。”

        “是的,我带来了。”

        加里安连忙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中掏出了一沓稿纸,递给了面前的主编。最上面是一行标题,写着镌秀的一行文字,《血字的研究》。

        桑顿主编暂时中止了会议,他拿起了稿子,开始慢慢的品读手头上的故事。

        “……一八五零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就到内特利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之后,立刻就被派往加利尼亚第八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刚刚从印度调动回来,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之前,克里米亚战争就爆发了……”

        加里安稍稍修改了一下文章的背景资料,使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更加的符合时代的特性。甚至在读到贝克街221号地址时,桑顿主编还流露出会心的微笑。

        总结下来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诸如基督山伯爵之类的巴尔扎克已经写得足够好了,然而这篇不再着重于剧情和人物的心理感受,而是让读者津津乐道的去发掘文章中的蛛丝马迹,并且将所有的线索拼图拼凑成一幅完整的作案过程。

        让读者参与这场互动,猜测剧情的走向,便是这篇最精彩之处。

        一如开头的那一句预告。

        “邪恶在维多利亚的月光下,血色的开场。”

        “嗯嗯,有点意思,不错不错。”

        读完了稿子之后,桑顿主编终于抬起头,他托着下巴,回味着书中的剧情,最终若有所思的说道,“这种侦探类型的题材,之前似乎没有人写过,虽然有风险。不过我们可以试一下。”

        “但是主编……”

        不服气的老编辑们质疑这个决定,他们还故意看了加里安一眼,试图拿着资历压人。

        “我们不应该选取一个更加保险的题材吗?像是这种需要读者动脑筋并且挖掘蛛丝马迹证据的,会有人看吗?”

        加里安站在原地,没有反驳对方的质疑,他在等待桑顿主编做出最后的决定。

        桑顿主编力排众议,做出一个非常开明的决定,说道,“凡事都有第一次,我们能想到的老题材,肯定其他人也在写。说不定《泰晤士报》的家伙们写的更好,别忘了我们的报纸的方针。必须报道最新的新闻和消息,绝对不会跟风其他人。所以我们就以《血字的研究》作为新的尝试。至于价格方面,我开出每千字3英镑,你觉得如何?”

        虽然加里安在伦敦的名声,远远不止这个价格。但人生地不熟的巴黎,他只好暂时的答应。反正打响名气之后,对方也会自觉的提高稿费,拉拢这棵招财树。

        “我没有意见。”

        加里安非常冷静的说道,“既然桑顿主编愿意的话,就以这个价格登报吧。”

        “嗯。”

        对于“托洛茨基”不讨价还价的爽快,桑顿主编非常的欣赏。他甚至还开玩笑的说道,“对了。最近听说法国有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遭到****出逃巴黎,甚至连寻人广告都打出来了。托洛茨基阁下,该不会你就是那位作家吧。”

        “哈哈哈哈。”

        加里安尴尬的笑了几声,脸上闪过一丝的不自然的神色,很快被他掩饰过去。幸好自己几乎没有主动留下任何的照片,所以伦敦才没有得到自己的具体情报。他假装附和的说道,“怎么可能呢,如果我是他的话,估计早就被认出来了吧。”

        决定了开始写《血字的研究》之后,接下来的《每日电讯报》版块开始刊登加里安的作品,而且用的托洛茨基这个名字。整个中篇分为四期刊登,一共三个星期的时间。

        很快两个星期过去了,然而这篇推理并没有出现像《1984》一样,在巴黎突然爆红的情况,每日电讯报的没有太大起伏的销售额依旧非常诚实的反映了问题。

        这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沮丧事实,甚至连整个报纸新闻编辑部门都开始质疑这篇文章的优秀性,然而桑顿主编依旧拍板决定,要将这个故事连载完毕。

        主编已经下达了命令,其他人也不好做出反对,只好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将这篇连载刊登完毕。

        虽然刊登的推理连载《血字的研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应,却吸引了另外一个人的注意。

        此时巴黎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每日电讯报》的最大竞争对手,泰晤士报的主编罗素会在报刊上像往常一样的购买一份竞争对手的报纸,以便适时地了解他们最新的动态。

        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罗素在翻阅竞争对手的文章时,无意中发现了这篇,他一下子就被这篇文章吸引住了。

        “这篇有点意思。”

        原本准备在报刊买完报纸就走,但是看了一个开头之后,罗素便被吸引住了。随即他找报刊的老板翻出上期的报纸,他想看完整版的故事。

        虽然蹲在路边看报形象不雅,然而看完了半篇故事之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错过了一篇如此精彩的推理。

        看完了之后,罗素主编深吸了一口气,他意识到这篇文章写的非常精彩,如果从四期刊变成每日一期的刊,这篇文章绝对会拉起销量,只不过没有足够的曝光率和广告,才导致这篇文章的知名度不够高。

        罗素主编的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将这篇文章的作者拉拢到《泰晤士报》来发表,绝对会更胜一筹!

        罗素慢慢站起身,揉了揉酸麻的脚,喃喃自语的说道,“待在《每日电讯报》真是暴殄天物了,如果让他来《泰晤士报》绝对会有更大的发展!”

        各大报社之间打探情报和挖墙角已经是平常事,看到不错的作者,罗素也想着怎么把他挖回来。

        “去打探一下,作者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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