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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鬼见愁


李逍被人当做了棋子。

        不过李逍无所谓,他知道自己被李治当棋子了,人家借他打了旧士族的脸。可能当棋子,才说明自己是有利用价值的,这年头没有价值连棋子都没资格当。

        最起码,在旧士族和皇帝之间,李逍会很明智的选择皇帝的。哪怕这位皇帝还很年轻,但这位皇帝可不简单。继位不过五年,如今才不过二十几岁,就已经成功的把大权揽到了手。

        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等元老派都已经老实识趣的交权走人,李绩、程咬金这样的元老完全拥护支持皇帝,连李道宗、薛万彻这样的猛将被皇帝先贬再复后都对皇帝恭恭敬敬,满朝上下一片和谐之声,看似简单的三下五除二,可这中间的斗争凶险李逍是非常清楚的。

        能够取得这样辉煌的胜利,李治又岂是易与之辈。

        傲慢的旧士族,碰上充满进取之心的年轻皇帝,注定会有一场碰撞。

        李逍不想做那种两面投机的人,既然要下注,那干脆就下定一边。

        朝堂上,大臣也分有许多种。

        比如长孙无忌、褚遂良这样的是元老也是直臣,而李绩、程咬金这样的武将出身的大臣,行事则比较谨慎,称为忠臣。当然,也有如李义府这样的,既非武将勋臣出身,又不是世家名门入仕,寒门庶子,又没军功,靠的是皇帝的超拔重用,才得任要职,这种人向来被称为幸进之臣,甚至被称为佞臣、奸臣。

        李逍发现自己在朝堂上的位置有点尴尬,论出身,他连李义府都不如。人家李义府好歹还是在地方上有才名,被当地大员征辟,然后被举荐任用。就是论出身,庶族寒门,其实也不是普通人家,那也是小地主小豪强了。

        他李逍勉强算是个小地主出身吧,可家里祖上几代都是没当个官的,真正的泥腿子家族。出仕的路径也不是那些正途,既不是有才名被征辟,也不是说科举入仕,靠的是献玉米祥瑞之功而被授官。

        授的官又是司农寺玉米监这样的官。

        哪怕现在李逍还兼了代王友,兼了秘书少监,可谓是品级越来越高,但别人的眼里,他李逍倒越来越成了一个幸臣了。

        甚至因为跟崔家硬刚,把名门崔知悌弄的家破人散,而被那些自称为清流的士族攻击。

        李逍早上起来有点迟。

        昨夜婉娘到东厢房睡觉,非让月奴在正房伺候。

        这一晚上,李逍可是没睡好。月奴打扮的很好看,甚至穿的不有些清凉,有些羞涩的要来暖床。

        妻子在东厢房,月奴来也是妻子安排的,本来可以高枕无忧的享受,但还是有些太陌生了些,人说太熟了不好下手,可有时太陌生了也一样无从下手。

        最后李逍还是拒绝了,倒不是他是什么圣人,只不过他觉得哪怕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也得有点感情基础才行。就如同她当初跟婉娘一样,一开始的时候,哪怕两人顶着夫妻的名义睡在一起,他也是没乱来的。

        直到两人熟了才真正的睡到一起。

        不过他的拒绝弄的月奴很惶恐,还以为自己哪做错了,又以为自己哪里不够吸引力,最后李逍无奈,只得说自己晚上还要事情要忙。

        月奴便说要帮忙,于是乎,大半夜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结果李逍却只能在那里写了一晚上的印刷局雕版印刷的章程。

        一开始的时候,完全就是为了避免尴尬,可后来越写越起劲,李逍是真的投入进去了。

        金殿之上已经夸下了海口,三十万贯钱就要印出九经和五经正义各一万卷,要是他做不到,到时估计不知道多少人准备落井下石呢,他也不想辜负李治的期待和信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做事就得有个好计划,有计划有规划有章程,然后有执行。

        好在李治对他是信任的,如同玉米监一样,这个印刷局完全由李逍说了算,要人给人要钱给钱。

        印书局还没开张,可三十万贯钱,已经由皇帝李治自内库拔下。为了怕朝臣们扯皮为难,李治特意从自己的内库拔钱,三十万贯的钱帛,这可是下了大本钱的。

        李逍已经答应皇帝,这三十万贯算是暂借的,印刷局不会是个花钱的地方,到时他会让印刷局成为一个赚钱的地方,今天皇帝借他三十万贯,他回头将还给皇帝更多。

        毕竟是独此一份的印刷局,又有着皇家和朝廷的头衔,李逍不相信,这买卖还能做亏本不成。

        大唐虽说读书人不多,可读书人也不算少,天下三百余州,一千余县,地大物博,推广推广,总不会差的。

        不说别的,李逍觉得,起码就是自己开个连锁图书錧租书,这生意也不会差的。

        这一认真起来,就停不下来,最后一直写到天亮。

        揉揉有些酸的手腕,李逍才发现天已经亮了,而月奴这个丫头居然整夜都陪在他身边,为他研墨,为他打扇,虽然很困,却一直强撑着。

        这让他有些感动,一个不错的丫头。

        十六岁的姑娘,初到这个家,处处小心翼翼,生怕做错一点什么。

        安慰了丫头几句,李逍洗漱过后,换了身衣服便出门了。

        清晨的长安街上已经很喧闹,特别是在东城这块,许多官员赶着去上朝,没有常参资格的也赶去衙门上班。

        官员们都带着随从护卫,这些随从护卫一般都是由朝廷拔给的,大多数是由服役的良民充任。

        这些人为朝廷服役,但一年只服很短时间,因此做为护卫随从的他们,也经常换。

        李逍倒是更习惯轻车简从,上朝的时候他都是自己骑马,只带四名随从,不是朝廷拔给的庶仆防阁,而是自己家的部曲。

        身着绯袍银鱼,腰里却还佩带着一把横刀。这是大唐尚武的表现,哪怕是名文官都是随身带刀。

        路上不少同去上朝的官员车驾见到李逍,却都装做不认识一样,有些甚至避而远之。

        李逍不屑的哼了几声,这些人啊,似乎因为自己得罪了士族,他们就已经认定自己这官当不了几天了一样。他并不知道,因崔知悌之事,短短时间里,李逍已经在长安城新得了一个外号,人称鬼见愁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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