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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室友


清点完所有家当,华筝又躺回床上,这具身体从小娇生惯养,确实娇弱,清点财产都能累得头晕眼花。

        现在才六月份,虽然天气热但活也不是太重,原主都去了半条命,到八九月份抢收抢种的时候就更难熬了。

        虽然华筝做旅游主播的时候,有过徒步走过窄小弯弯绕的山路去深山里开展扶贫工作,也有过脱下漂亮的高跟鞋下田体验农活。

        但那时候耕田有拖拉机,插秧有插秧机,收割有收割机,有打谷机……

        不像现在,就一把镰刀加驮着的腰。

        而且那时的华筝是从小苦着过来的,又因为没有安全感还专门花钱去学了跆拳道,那身体素质和原主可是天差地别。

        原主可是连六月阳光都扛不住的。

        不然什么都不管了?以原主受宠的程度,自己又有钱有粮,就算什么也不做,再过个一年半年,家里肯定把她弄回去的,就别想着什么高考,什么农活了?

        刚想完又自己否决了,原主为了傅劭下乡,就这么回去,自己和原主父母还不得被大院的人鄙视得抬不起头来。

        不行,还是要努力学习,通过高考光明正大的回去才划算。

        得想个办法早点换一个轻松的活才行,既能远离男女主,又没那么辛苦,还有时间好好复习。

        当然了,渣男主那也要坑一坑,就当为原主付出的青春和米面报仇。

        既然决定让男主和女主相亲相爱,那就帮他们一把,让大家早点知道他们是真爱才行。

        甜宠文嘛!就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来见证,就要轰轰烈烈才够甜。

        原文里,傅劭和宁珍珍直到原主死后才在一起,前期的往来都是暗戳戳的,狗粮都喂给读者吃了,书里的人民群众都没吃上。

        若是以后和男女主对上,不管自己有理没理,大队长绝对会公报私仇,分给自己最辛苦或者最脏最臭的活。

        虽然自己手上有钱有粮,不在乎那点工分,但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什么都不做就会完全脱离群众,没有群众基础就不可能有好名声。

        在这种大队长就是一言堂的时代,想收拾一个背井离乡名声又差的知青,简直比捏只蚂蚁还容易。

        从宁珍珍家那个宽大气派的砖瓦房来看,华筝都不能太过相信大队长的人品和三观。

        华筝想着想着,不小心又睡了过去。

        “华筝,华筝,你好点了吗?”

        华筝这回是被人推醒的。

        睁开眼,看见一个编着两条麻花辫,身穿蓝色上衣,搭配褐色裤子,大概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弯腰站在自己的床前,正伸手探自己的额头。

        瓜子脸上带着明显的担忧的神情。

        和原主的记忆一一对上,才想起来这是兰茜,就是在她生病的时候唯一一个伸手帮一把的人。

        兰茜是省城人,24岁,下乡六年,睡华筝对面那一排的最里面。

        她的家庭条件一般,父亲是洗衣粉厂的普通工人,母亲没有收入,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三个。

        因为是家里的老大,所以常常省吃俭用的攒钱攒票寄给家人。

        在知青里,是最勤劳也是最艰苦的。

        “华同志,你还好吗?已经不烧了呀?要不要吃点东西?”

        看着华筝愣神,兰茜忍不住再次摸摸她额头。

        “我好多了,待会儿我喝点麦乳精就好,谢谢你兰茜姐”。

        华筝拥着被单坐起来靠在墙上,想到自己今天并没有拿出口粮,还是拒绝了。

        真心实意的道谢却引来其他几人侧目。

        以前对于兰茜的关心和照顾,原主不是没有说过谢谢,只是她性子高傲,好好的感谢也被说得有些敷衍了。

        “既然好了就赶紧起来,都准备上工了,”对面床铺的姑娘翻个白眼,斜眼撇了华筝一下说道:“别想每次都要傅大哥帮你解决。”

        若不是看华筝昨晚确实烧得很厉害,中间甚至还有一瞬间停止了呼吸,她都想骂华筝是为了逃避劳动假装生病,拔草而已怎么会劳累过度?

        华筝顺声望去。

        只见对方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身穿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搭配黑色裤子。

        脸如满月,肤色白皙,丹凤眼正狠狠的瞪着华筝。

        对比一下记忆,知道这就是刘玲月了。

        刘玲月是沪市人,18岁,父母原都是电工器材厂的职工,一个在车间,一个在食堂,家庭条件还不错。

        上山下乡运动开始后,刘母把自己的工作给了刘玲月的哥哥,所以没有工作安排的刘玲月只能下乡了。

        她和华筝是同一批的知青,也才来半年,是原文中的二号女配,在火车上对傅劭一见钟情,对于华筝这个和傅劭最为亲近的人自然百般挑剔,鼓动原主往丑里整的就是她。

        刘玲月在原文中结局也不太好,因为针对女主,被大队长安排去挖水渠,意外掉进簸箕河被村汉宁几柱救了,坏了名声,也错过了对她痴心一片的马东。

        马东和刘玲月是同期知青,也是同班同学,凡事以刘玲月马首是瞻,痴心可表日月。

        华筝对这个和原主一样下场凄惨的女配多了几分耐心,应道:“我下午会去上工的。”

        “啧啧,华筝同志,你这身体可不太好呀?下午真能去上工了?可别又晕倒了!”

        斜对面的季晴正在对着一面梳妆镜梳头,听见华筝的话,忍不住出声讽刺。

        她就想不通了,华筝这么弱的体质怎么那些个男人看她都还能眼里带光。

        不就是长得好看一点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自己长的也不差,家里条件也很好,怎么有华筝在的地方就没人看自己一眼。

        季晴身穿一件黄色碎花长裙,正在梳着的头发又长又黑,脸型圆润饱满,身型也丰润,可见日子过得很好。

        季晴是隔壁鄂省的省城人,19岁,下乡也才一年。父亲是纺织厂厂长,母亲是百货商场营业员,还有一个弟弟,家里条件比较不错。

        就是对同样家庭条件不错还长得漂亮的华筝有些敌意。

        华筝估摸着应该就是嫉妒心作祟。

        毕竟原主来了之后,去跟季晴献殷勤帮她干活的人都少很多了。

        华筝对说酸话的人不给予任何回应。

        兰茜不想看她们有争执,转移话题问道:“华同志,昨天你是怎么了?怎么是宁珍珍同志和傅劭同志一起送你回来的?”

        其他几人也停下手上的活,齐齐看向华筝。

        连华筝隔壁床毫无存在感的廖招弟也望了过来。

        廖招弟身穿褐色土布衣裳搭配黑色裤子,衣裤上都打了补丁,齐肩短发,有些干枯毛躁,脸型瘦削,身材矮小,颇有些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

        她是县城人,21岁,家里行三,听名字就知道家里重男轻女。父亲是火柴厂的普通工人,母亲没有工作。

        因为两个姐姐到了年纪要嫁人换彩礼,妹妹和弟弟都还小,又因为她没招来弟弟,父母也不想养她,才14岁就把她送下乡了。

        是女知青里面下乡时间最久的,性格有点阴沉,平时也有些畏畏缩缩,毫无存在感。

        听到兰茜的问话,华筝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掉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几个女知青吓了一跳,华筝为人高傲要面子,之前受了那么多委屈的时候都没哭过,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兰茜看着心疼得很,华筝娇气又高傲,却是最纯真无邪的,忍不住上前搂住她,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

        华筝原本只是想做戏表达一下自己的委屈而已,可能是受了原主的影响忍不住就爆发了。

        华筝干脆直接哭个够,把对这异世的恐惧、对原主的抱歉、对未来的迷茫算都哭了出来。

        哭过之后,华筝心情终于舒畅了许多,她看着兰茜衣服上的鼻涕和眼泪,尴尬道:“抱歉兰茜姐,把你衣服弄脏了,你换下来,回头我给你洗好。”

        兰茜摸摸她的头,笑道:“没事,你没事就好。”

        其实她今天也被华筝心存死志吓到了,眼下看到她哭了出来,才真正放下心。

        “抱歉,吓到你们了,我没事,我就是看到宁珍珍同志和傅哥哥在玉米地那里抱在一起,有些伤心而已。也有可能是宁同志站不稳要摔倒被傅哥哥救了才抱在一起的吧?”

        华筝一边说着一边翻身下床,嘟囔道:“既然是他们送我回来,我得去谢谢他们救了我一命。”

        说着从柜子里拿出一包水果糖,一包白糖,想了想又加了一包红糖和一盒百雀羚,问道:“这些礼给宁同志算轻吗?”

        余光看到几个人无言相对,欲言又止的,特别是刘玲月脸都黑了。

        华筝心中暗笑,自己才十六岁,对于孤男寡女在玉米地里相拥只是吃醋伤心,别人可不是,龌蹉一点的都能想出几万字的不可描述的场景了。

        “华同志,也不用那么重的谢礼吧?昨天傅同志也一起送你回来的。”

        兰茜真为华筝着急,虽然华筝和傅劭都没有亲口承认,但看他们平时的相处就知道关系很近,这墙角都被宁同志撬动了,华筝还把人家当救命恩人。

        “那不行,虽然我还没搞清楚宁同志和傅哥哥是怎么回事,但这是两码事。”华筝一脸的纯真。

        “你傻呀,要感谢一包水果糖就够了,”刘玲月实在看不下去了,没见过这么傻的人,“你病都还没好,红糖留着自己喝不好吗?”

        季晴在旁边嘀咕一声:“蠢货!”

        然后转过脸去继续梳头,不想给这么愚蠢无用的人多余的关注。

        华筝无视她的挑衅,假装犹豫了一下,还是摇头,“还是多拿点,大队长家里条件那么好,一包糖他们可不稀奇。”

        大队长家条件确实好,兰茜和刘玲月对视一眼,她们是不是误会华筝了,这样知恩图报的华筝,好像也没有那么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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