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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贵门杜家(二)


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与大伯的一番长谈,对我的作用,犹如醍醐灌顶,拨云见日——采扬,不是不可以拒绝这桩婚事。他是不乐意拒绝,不想拒绝;相反的,他是满心情愿地配合了四叔的好心。说是为了地位也好,为了权利也罢;甚至,也极有可能是为了丰满自身的羽翼,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也说不定。

        苑扬波,必是早就看穿了这一点。所以,他即便满腔愤怒,一肚子的不甘不愿,也没有阻止采扬;反而默许了自己的爱人,即将琵琶别抱的事实。或许,是他对他们之间的感情有着无比坚定的信心,又或许是他亦深知:这是采扬最好,也是无奈的选择。他,只能不得已的成全。

        总之,杜采扬结婚,是板上定钉的,没有一点转机的事。而且,是看透了形势,摆明了利害;对于他的一生,最至关重要的一件大“喜”事。

        只有我,不明就理,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的亲弟弟,是为了杜家的家族利益,牺牲掉了他自己可歌可泣的爱情。差一点,破坏了双方都乐见其成的“美满姻缘”。却没有看清:婚姻的背后,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和采扬想要掌控整个杜氏商业帝国,指点江山的野心。

        我的弟弟,天生不是池中之物。

        他不会甘居人下,每每被人掣肘。

        大伯说的对,我并不了解自己的弟弟。哪怕,我们自小相依为命,形影不离,他又事事以我为先;我,仍是对他连一知半解,可能都谈不上。

        大伯还说:生活,处处是战场。在杜家,亦是。

        我这个过早得了重伤,下了火线的人,是不可能体会得了采扬只身冲锋陷阵的艰难和伤痛的。

        如今,我能做的,只剩下照看我自己这点小事了。守身,即是爱人;不增加他人的烦恼,已足矣。

        我对现时的世界,太缺乏主观的认知和判断。身边的人和事,尽已脱离了我的原有设想。

        是他们变得太快?还是我,从没看懂过呢?……。

        回头皆幻象,对面知是谁?

        午餐,大伯特意让齐叔叫厨房准备了饺子。这是北方人的传统习俗:家里来了客人,总以水饺招待。而且,今儿吃的是比较构思清奇的蕃茄牛肉做馅。

        这一发明,是弟弟在十二三岁时的奇思妙想。若干年后,想不到大伯,竟也还记得。

        餐厅里,餐桌上摆了四个精致小菜:果仁菠菜,八珍熏鸡,清油莴笋,炝拌豆丝;外加,两盘热气腾腾,个儿大饱满的饺子。如此清淡爽口的菜式,正合我意。

        算起来,倒是有好多年未在这间大餐厅里与大伯共同吃饭了,我难免感到拘谨。慢吞吞地咬着饺子,不敢让筷子碰到碗碟,发出丁点儿不适当的声响。

        大伯,照旧倒上一杯小酒,得意自在地自斟自饮。他一生,快意风流,连用饭也时刻保持着优雅的仪态;年过古稀的人,看上去洒脱得不染半点人间烟火气。

        食不言,寝不语;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

        他老人家,最厌人家吃饭时高声喧哗,失了庄重。我,自然依着家里的规矩,斯斯文文,安安份份地吃着东西。

        快用完时,齐叔半弓着身子,走了进来。

        “大先生,四先生和采修少爷回来了。”

        大伯,面色平静,只是嘴角略勾起个很小的弧度:“这倒奇了,属狗鼻子的,闻着香味就回来了。平时也没见个人影,今日知道做好吃的了,倒知道往回赶了。”

        他,扭头吩咐齐叔:“你去叫厨房再弄些饺子来。这个点儿赶到饭口上了,八成空着肚子呢。”

        齐叔,会心一乐:“我,刚告诉厨房那边准备下了。”

        大伯,深感满意地颔首而笑。

        这一边,话音刚落;那一边,一前一后,一老一少已经踏进了屋内。

        我,连忙起身,将视线投向门口——点首施礼,小声地问候:“四叔好。”

        “没想到小若会在,难得啊……”四叔,笑语琅琅,声如钟鼓;四平八稳地在大伯的下首坐了下来。

        四叔,依然和以前没什么明显的变化:灰蓝相间的休闲运动装,头发染得乌黑发亮,依稀可见年轻时英俊的面貌。他是个爱唱爱跳,乐于应酬的人;长年脸上挂着360度无死角的笑容;于亲切温和之中,透着让人神经紧张的阴损。

        他,前些年在外买了别墅,搬出了这里。听采扬说,回老宅的次数,一年当中屈指可数。今日偏巧在此遇见,也确实罕见。

        和四叔一道走进来的,是身着白红两色运动装的杜采修,我的堂弟。

        他,是四叔在四十五岁时,才盼来的“老来子”;比怀胎三年零六个月才降生的哪吒还要珍贵稀有;是杜家放在心尖上宠着的“小少爷”。

        小孩,生得眉清目秀,眼瞳明亮,像是有人在其中放了颗价值连城的钻石;美丽,而又充满了如梦如幻的诱惑。这孩子同四叔的女儿不同,继承了父母所有的优点;专挑着可喜可爱的地方长。打从出生起,就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神鬼让路,开宗立派。

        今年十二岁了。小孩儿是聪明伶俐,能说会道。按照采扬的说法是:人小鬼大,是个骗死人不偿命的主儿。

        我和他接触不多,缘于当初四婶严防死堵,像防着麻风病人似的,生怕我会把她的宝贝儿子,给带跑偏了。更怕,愚蠢,迟钝也会有传染性。因而,我对采修的印象,始终停留在他四五岁的年纪。

        我看他,仿似看一场遥不可及的梦境:我努力一辈子,也不可能得到像他那样的宠爱和眷顾。

        看到四叔坐下了,齐叔又添置了两副新的碗筷;我才恭恭敬敬地回到我的位子上。

        “小修,怎么不叫人啊?没礼貌。”四叔,打眼瞧了瞧一屁股坐下的采扬,明显是虚张声势的成份较多,不是真心的责备。

        杜采修一听,立马机灵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我的面前——乖巧地说道:“好久不见了,小若姐姐……。。”

        他,故意拉长了“姐姐”二字;听似亲昵呼唤的尾音,与他父亲的笑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让人,身上鸡皮直立。

        “小修,可想姐姐啦。”一个十二岁的少年,笑嘻嘻地对着我,半真半假地卖弄着撒娇的语气。只需稍微留心一下,便能看出,他的笑意只徘徊在了脸侧嘴边,却没有到达眼底。

        类似于浮光掠影,似假还真的天真微笑;只会令我觉得不寒而栗。

        “多谢,小修惦记。”

        我局促地以礼相还,再次把注意力放到了满桌的食物上面去。与其同他们在这里装腔作势,扮聋作哑的演戏;不如填饱肚子来得实在和简单。

        “你们,怎么想起今天回来了?”大伯,低沉的嗓音,闲话问着四叔。

        四叔,一笑回道:“今天小修没课,带着他去打高尔夫球,锻炼一下身体。这小子,天赋还是有的,打得比我还要好。”

        言谈之间,四叔的自豪之意,溢于言表。

        大伯听了,也是高兴:“噢?是吗……。原来小修不止学习成绩一流,还有运动细胞呢!这下,我倒不担心他会长成一个书呆子了。”

        “那是。”采修,扬场自得地昂起头来,挺着胸脯,眉飞眼笑:“大伯,我爸说了,我啊,一点儿都不像他,倒是随了您的性格呢!我可告诉您说,现在不止我们学校的内部管理软件是我设计的,连咱们市的工业大学也来找我为他们设计程序呢!您说,我给杜家长脸不?”

        以前,从没有过谁,在饭桌上,和大伯这样聒噪地说过话。杜采修,是惟一的例外。

        大伯,向来瞧不上年轻人张扬自傲,不知天高地厚的性情;可对于采修,他倒是另眼相看。

        “嗯……非常好,继续努力。”大伯,眼角带着夸赞的笑意,宠溺地看着采修,毫不吝啬鼓励与赞美之词。

        那种满含着期许与赞赏的目光,是我穷尽一生,也不可能在他看我眼神中,捕捉到的。

        蓦然,心头一阵说不出来的五味杂陈……

        这种场合,我总是显得特别多余。

        起身,勉力掩住自己的一腔失落。

        “大伯,四叔,我吃好了。先到后院去走走,到我以前住的房间去看看。”

        四叔,瞧了瞧我,和颜悦色地说:“你吃的太少了点儿,这样下去可不行。你已经够瘦的了,用不着减肥。”

        我,笑了笑,“四叔说笑话了……。我不减肥。已经吃饱了,再也吃不下去了。”

        “小若姐姐说的对,明知吃饱了再往里吃,该消化不良了。”采修,飞扬着眉眼,笑的皮肉分离,猜不明白的居心。

        大伯,抬眼望了望门外院里的桃树,“你去吧。正好,后院的月季都开了,好看着呢。如果累了,就睡一会儿。过了晌午,我让齐叔派车送你回去。”

        “好的。”我,应道:“那我,先出去了。”

        出了大伯的二层院,顺着抄手游廊,踩着脚下刻满了时光印迹的青石路;一路悠悠闲闲的,走到了那座曾居住了十数年的院落。

        院子里的玉兰树,挺拔秀美地立在那里,枝繁叶茂,生机盎然。每年春天,它会开出一树树,大朵大朵白色的花。年幼时的我,常常拾起被风吹落的花朵,放在注满清水的磁碗中,而心生欢喜。游廊与房檐之间,相连的葡萄架,圆叶接碧,一如从前;形成一张天然的遮阳棚。墙下花圃里,一丛一丛的月季花,开得万紫千红,明丽鲜艳;倒是热闹了周遭的寂寥。

        老房屋檐下,那几曾相伴相识过的燕子旧巢,还筑在原来的地方。

        燕儿未归,故人已来。

        我,没有推开那扇,旧日房间的门。因为,我还不想再去回顾,那时曾经的自己。

        能不再想起的,尽管放下吧。

        身后,传来几声磨糊的呜呜叫声,分辨不出是个什么来路。我回身看去,竟是一只半米高,通体金毛的小狗。

        我,认不出狗的品种,只觉得这只憨态可掬的小狗,并不凶狠,对我更没恶意。想来,应该是大伯养着,闲来无事用来解闷儿的宠物了。只是不知道,这个小家伙怎么独自跑到这个院子里来了。

        转念又一想:而今它算是半个主人,我是客呢…。。没准儿,是我叨扰了人家也说不准。

        童心一动,蹲下身来,手掌轻轻抚过它的脊背。

        小狗,十分温驯可人;不但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我的示好,并很是享受我的抚摸。

        这一刻,我的心里亦是暖暖的,有如五月的春光普照了心田:天上人间,花开如锦;觉得无比的美好,分外的隽妙。

        “是不是,觉得它似曾相识啊?!”少年清冷明亮的声音,夹着不明的敌意,传进了耳朵。

        我,寻声一看:是杜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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