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林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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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致接过酒来,倒在了瓶子里,直接就着酒瓶喝了一半,摇摇晃晃站起来,脸色苍白,声音低沉:
“我被人□□过。”
听之前江云起有心理准备,林致绝对是有故事的人,可当真正听到时,还是没有忍住抖了一下,手里的酒洒了出来,她低头舔了一口,真是苦,苦酒入愁肠,百转又千回。
林致又举起瓶子猛灌了一口酒,继续讲:
那年我十三岁,上初中,被班里的一个小混混□□,同时还叫上他社会上认的大哥,和他自己的一个小弟。
他先来破处,后来我被另两个人□□。
原因是他欠了那个社会大哥的钱,没有钱还,承诺给他骗一个处女来玩玩。
那个社会哥事到临头不敢上,于是怂恿他“打头炮”。
他找我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家和他家离得近,我胆小怕事,又内向。
他先借了我的书,找借口忘记带,放学回家一起走,顺路回他家去取。
他□□我之后,在全校炫耀,一时间谣言四起,细节生动,所有人都知道了我是破鞋。
并且大肆宣扬我极其容易上手,我在小混混里面名声大噪。
小地方有一点特别不好,小到从初中到高中,同学都有可能继续做同学。所以,我的坏名声继续传播。
有不明真相的男生追求我,就有好事者给他们普及我的故事。
于是,所有曾经喜欢过我的男生,又都变成谣言的扩散者。
高中生比较成熟,喜欢添油加醋,我成了人尽可夫,至少百人斩的破鞋。
这个世界可真奇怪,加害者活的耀武扬威,受害者却说成寡廉鲜耻,原来被人伤害是要被嘲笑的。
我患了抑郁症。
□□我的那个小混混交了一个女朋友,是我同学。
在我们高中,他女朋友乐此不疲的宣扬我的故事。
后来,我去了邻市读大学。
课余时候做很多工作,发传单,送报纸,洗碗,甚至扫厕所。
如果你有过非常痛苦的经历,又没人救你,你不想自己废掉,就得找东西来填补,分心,转移注意力。
所以星期天我还会去酒吧打工,有一次,他带着女朋友和一群人过来玩,我很害怕,我怕被他们认出来。
我本来想躲开的,可坏就坏在他们这帮人又提到了我,嘴里还辱骂着,说我是他们睡过最爽的处女,那个□□药真管用…
我疯了,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杀光他们!
月黑风高,林致情绪很激动,甩手摔了酒瓶。
江云起别过头,不知道该往哪里看才合适,一时间风沙满眼,天大地大,只觉事事艰难。
两人碰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林致抹了一把眼泪继续讲:
我在酒吧做了兼职,兔女郎。
发现他们,每周六都会过来,玩到两点多去开房。
我想了很多杀人的方法,下毒,跟踪,迷药,分尸,可是都不保险。
我非常小心,你知道吗?一个人如果有很大的阴谋,那就一定会有很深的心机,所以,她一定不允许自己犯错,因为打蛇不死,后患无穷。
店里有坐台小姐,我有意跟她们混熟。
那时候,也就是那时候我认识了初枭。
他不经常来,但每次来老板都会出面应酬,开最大的包间,有次我进去送酒水,人很多,其中几个,在溜冰。
后来,听小姐妹们说,他在内地想找人带货。
我做了一个决定,有些冒险,但这自古,富贵不都是险中求么?
他又来了,我趁他上洗手间的时候跟了过去。
他跟我说,这是男厕。
我说我知道。
格子间里,他拿枪指着我的头,我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要带货。
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他给了我一包毒品,白色的粉末。
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可以用别的来付。
他笑了。
然后转身出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
他于我而言,是盖世英雄。
后来,我化妆成坐台小姐混进了陆荣他们包间,我卷了几支烟,可觉得烫吸太浪费了,干脆酒水里也加了一点…
很顺利,他们找我买货,从烫吸到静脉注射,毒瘾越来越大。
他到处借钱,被高利贷的人追的东躲西藏…
他女朋友去坐台,得了艾滋病…
他想戒毒,把自己锁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神志不清时打开了煤气,然后不小心失火被活活烧死了,烧的连他父母都不认识…
戒毒?凭他这种人,想的也太简单了。
□□一次成瘾,终身难戒,他要想戒毒,除非天降奇迹!
江云起怔怔地看着她,恍惚间觉得林致的脸在月光下可真美,可这种美,如同罂粟花,美得危险,美的致命。
这就是林致,至软至狠,至柔至韧。
看到江云起空洞的眼,林致隐去脸上的阴狠,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淡淡的笑“吓到你了吧!”
“我听过更可怕的。”江云起也倒了一杯酒“不过,今晚的你,像个厉鬼。”
林致笑了出来,瘫坐在椅子上,声音嘶哑“我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江云起慢慢起身,走到她身边,按着她的肩膀:
“林小姐,已经发生的事,再怎么痛苦也挽回不了,想当没发生过,也不可能,跨过去,可以去找更好的路,回头想想,那也就是点遗憾,是人都会有瑕疵,这世道不就是这样吗?但凡经历过事的人,谁不抱憾而活啊。”
林致站了起来,和她面对着面,正视她的眼睛:
“头一次听这种话,以后还能约你喝酒吗?”
女人之间的惺惺相惜。
“不可以,到时候我们是不是朋友还不一定呢!”
江云起抬手抹了一把脸,眼神一片清明,然后从怀里拿出枪,指着林致“很抱歉,我也不想这么做,可以跟我走了吗?”
“翻脸还挺快。”林致并不惊讶,眼都不眨,跟着她往外走。
“没读过书的人就是这样。”江云起收了枪帮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系好安全带。”
天月将白,越野车在丛林穿梭。
路很颠簸,跋山涉水,但抄得是近道,江云起脸色不太好,强忍着往前开,越往前走表情戾气越重。
“你要为云生报仇?”林致看这架势,明白了个大概。
“你想跟初枭告密?”江云起毫不遮掩。
两人相视一笑。
“用不着我多事,而且这也不是我的风格。”林致回答的是实话。
“你不是喜欢他么?就一点不担心?”江云起有时候不太明白她对初枭的感情,不说是你的盖世英雄吗?有人正去杀他,你都一点不担心?也不通知他,还给别人带路。
“是,我喜欢他,但更了解他,你能活到今天,是他给你机会。”林致的话句句属实,听语气还很骄傲。
“那我是不是要感谢他?”江云起出言讽刺。
“能捏死你的人,不屑伤害你。”林致丝毫没有退让。
“这话听起来很辛辣呀。”江云起觉得这女人真是喝多了,跟之前如诗如画的老板娘简直不是同一个人。
“江小姐,听我一句劝,回去吧!你至少还有林风眠。”林致这话是真心的,带着藏不住的羡慕。
“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说的很对,但是我不听你的。”江云起心意已决。
“你会后悔的。”林致仿佛看到了结果。
“我江云起这辈子,做过的事,绝不后悔。”的确,没到最后一刻,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林风眠醒来的时候明月别枝人去楼空,怀里有张纸条:林少侠,帮我照看几天客栈,有劳了。
他有些气结,女人没一个省油的灯!
顾不得洗脸,他气急败坏追出去,虽然追出去也来不及,可还是没细想,他感觉到了这里以后智商一直掉线,现在做事越来越不周全了。
刚打开门就有几个学生等在门口,说要住宿,林风眠一时陷入了两难…
早知道就不开门了,飞出去多省事,习惯性还想找车开,哪有车啊,早被开走了!
车辆行进速度不快,颠簸那么久两人都有些困,虽说丛林穿梭精神要高度集中,但一直看相同的景色,难免疲惫,林致提出要上厕所,江云起很快把车停了下来。
等她回来之后贴心的给她一瓶水和两块压缩饼干。两人吃完后躺在车里休息,江云起放平座椅,顺手又去拉帘子,忽然反应过来对方是个女的,尴尬收回了手。
小动作被林致看在眼里,她伸手抚摸着披巾改装的简易帘子,做的简单巧妙,忍不住拉上“还挺浪漫。”
想起那晚隔着帘子牵手,江云起笑笑没出声。
“江小姐,林风眠真的是穿越来的人么?”在山寨见他扔暗器杀人,还有轻功,真是不可思议。
“那天你不是也见到了么?”真是明知故问。
“他带你飞,什么感觉?”林致不死心。
“没什么感觉,当时在逃命,情绪比较激动。”江云起傲娇的很。
“我不信,回去我让他带我飞一次。”小样,跟我斗。
“你做梦!”云起炸毛了。
“你都要死了还管我做什么梦。”林致得意地翻了个身,开启睡觉勿扰模式。
江云起气的不说话了,也翻了个身跟她背对背,这个死女人,话真多,早知道就不该给她水喝。
醒来继续赶路,刚睡醒都不愿意说话,车内气氛沉默。
听着树枝敲打在车窗上的声音,想起那天被绑为人质关在车厢里,还有那些女孩不知道怎么样了,或许被当成礼物送出去了也不一定…
江云起摸了摸腹部,硬邦邦的触感,是炸弹,关沙这个人,还真是靠谱。
有种东西,虽然危险却让人充满底气。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心里计划着,一会到了山寨就用林致作为要挟见初枭,问清楚云生的事,然后跟他同归于尽!到时候就算风眠赶来,这里差不多也会被我炸为平地,老子做一回孤胆英雄…
林致心里盘算着,很快就要到了,一会到山寨我就装成是被江云起胁迫来的,初枭也不会怪罪,听说他那个掸邦未婚妻最近在寨子里混的风生水起,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初枭真的会娶她么?最好江云起一闹,把这件事给搅和黄了。
两人都心事重重,各怀鬼胎。
眺望台上站岗的沙皮拿着单筒望远镜,对准那个移动的红色小点,全神贯注。
车停到半山腰,下来两个女人,弃车徒步,沿着盘山小路往寨子里走。
沙皮一溜烟小跑去通报“枭哥,有人来了,两个女人。”
初枭手执一片生牛肉,头也未抬“知道了。”
他把肉送进幼狐嘴里才放下了银叉。
银质的盘子,托着盘子的女人手瘦长雪白,只是虎口处有微微的薄茧,是常年持刀所致。
新搭建的竹亭,颜色碧绿,纱帘朦胧,如烟如雾。亭内贵妃塌上坐着一个穿jk制服的女孩,格格不入。
她一手端着银盘,一手拿起银叉,怀里的小狐狸毛色雪白,眼珠漆黑,贪婪吃着带血的牛肉。
对面坐着的初枭抚了抚狐狸的颈背“沙雪小姐,等会要不要看场好戏?”
“钟君不在的话,再好的戏,现在的我也是没心情看的。”沙雪并不领情。
“那我失陪一下,你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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