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六十三章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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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弄醒来的时候是被手机上的电话铃声给吵醒的,那是公安局的电话。
“请问您是沈弄沈先生吗,您认识许负小姐吗,她现在正在同善医院,请您来一趟吧。”
他彻底被这通电话惊醒了,一睁眼,自己□□的躺在一个床上,旁边同样躺着一个□□的女人,是叶榆。
“靠!”
沈弄低低骂了一句,找到自己的衣服穿上就走,也不管其他的什么了。
妈的,昨天不就陪她吃了一顿饭吗,怎么把她给睡了?那丫头现在在医院,不知道受得什么伤。
等赶到医院,上了六楼,就远远的看见警察在外面站着。
沈弄急急地就要往病房里冲,警察见状,一下子把他给拦下了,“病人还没醒。”
他意识到不对,紧张地握住警察的胳膊,“她怎么了,她怎么进的医院,受什么伤了?!”
警察看着他这么着急的样子,垂了垂眉眼,思忖着该怎么委婉地回答他,最终,也只能苍白干枯的铺陈下去。
“她被人强奸了,在永乐街的胡同,今天早上被卖早点的老板发现躺在那里,就报了警。”
强奸。
他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这个词会用到她的身上。
沈弄低下了头,听不出是喜是忧:“让我进去看看她。”
“沈先生……”警察想起病床上那女孩的可怜模样,有些犹豫,“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沈弄得到应允,什么也不说抬脚就走了进去。
白色的病房里面安放着各种各样的仪器,红红绿绿的电线和管子,一头连接着仪器,一头连接着她。
然后是白色的被子,青紫的女孩。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她吗,床上的那个人真的是她吗?那人没有一点许负的样子,一侧的脸颊浮肿起来,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紫红色,左眼也肿了起来,不能完全睁开。嘴唇张着无法合上,有些口水从里面流了出来,在嘴角处,有很明显的,撕裂的痕迹。再往下看,除了吻痕之外,还有已经将近褐色的勒痕。
他就愣在原地,忘记人类几千年前是如何学会走路的了。
“沈弄……”床上的人开了口,声音小的像是蚊子哼哼,因为嘴不能大幅度动的原因,有些字音也没有发准,“我,我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
见沈弄不说话,她又开口了:“反正我都给你惹了七年的麻烦了,也不差这一回。“
“你,你……”
“我好了,我不疯了。”许负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吐,甚至为了让他放宽心还特意说的很轻松,“脑子也没毛病了。”
沈弄走过去,看了一下她的床,忽然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刚要掀她的被子就被她按住了,眼里带着些乞求,“沈弄,不要……”
沈弄没有停下手指的动作,生硬地说了一句:“乖……让我看看。”
他把被子轻轻地掀开一角,只见雪白的床单已经被染成了红色,而她的那里还在往外留着殷红的鲜血。
沈弄看了许负一下,用目光宣泄着不可名状的悲恸。她的浑身都在颤抖着,因为痛苦和羞耻而紧闭上了双眼,手指扣进白色的被褥里,似乎把所有的依靠都放在那几根细瘦的手指上。
手指,手指也是紫色的。
他往后退了两步,眼神中忽然充斥着一种奇怪的神色,是恐惧。
他为她的悲苦所感到恐惧,为他所造成的她的悲苦而感到恐惧。
就在昨晚,他和叶榆交颈而卧的时候,她也在另一个地方遭受非人的折磨,她那时候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懂,就只知道等着他来接她。
而他在干什么,他在和一个女人缠绵。
他对不起她,他对不起她。
沈弄踉跄着从病房里出来,呆滞地看向那些警察,“谁干的?”
“只锁定了几名嫌疑人,但还没有直接的证据确定是哪几个,许小姐她……不肯让法医去鉴定。”
他哑然笑了一下,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咬在嘴里,“那就别验了。”
“这……沈先生,你不想替许小姐将凶手绳之以法吗?”
“别让她再受伤害了。”
就算没有法医验,他也会给她找出来。
伤害她的人,一个都跑不掉。
许负听着外面隐隐约约的谈话声,想也知道是什么,想也知道沈弄不会让他们验的。
她自己也没想到,会在那种情况下,一下子,全都恢复了理智。
男人把她抵在墙上,开始扯她的衣服。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她想起来了,曾经也有一个那人这么对她。
于是她开始挣扎,开始大喊,那些人就开始打她,扇她的耳光,那时候她就彻底的清醒了,彻底地恢复理智了。
还不如疯了的好。
她知道,自己的疯病是好了,可还有些病没好,这样的话,有些感觉就会来的更加清晰透彻。
沈弄给严队去了一个电话,他同意回去了,但要等过些时候。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了,只要一看见她,看见她身上的伤,他就会想起,这都是因为他的疏忽所导致的,都是因为他的懈怠所导致的。
他回去,把她放到疗养院,是最好的方法。
查凶手这件事,对他来说不算难,杀人这件事,对他来说更不难。
老式公寓楼下种着高大的桉树,也没有多大,枝叶只能够到三楼的边。他要等的人出现了,三人同行,男人,女人,小孩。凶手,妻子,孩子。阖家团圆。
他们几个人有说有笑的下了楼,他在这里这么幸福美满,被他伤害的人,许负,还在病床上苦苦的挣扎。
他想把他们一家都给弄死。
沈弄克制了一下,跟在他们一家三口的后面,直到他们进了超市,在超市的旁边,就是他侵犯许负的小胡同。
幸好,是男人先出来的。
沈弄走过去,在他身后拿出了枪,用枪抵着他的后腰,“跟我走。”
男人有些害怕,还是不忘问:“你是谁?”
沈弄没有说话,用枪抵着他向小胡同里面走。
等走到小胡同的最里面,沈弄把枪收起来,一脚揣在他的膝盖窝上,直接把他踹倒在地,男人刚想回头,沈弄就掰着他的胳膊往后一转,把他的胳膊给掰断了。
男人哀嚎着,“你……你到底,我跟你有什么仇?”
沈弄踹了一下他的肩膀,直接把她踹趴在地上,把他的胳膊别再后面,用膝盖压住,然后就从外套的口袋里拿出一管针剂,撕开包装,用注射器吸取好玻璃瓶里面的液体,对着他的胳膊注射了下去。
“昨天晚上,你做了什么?”
“我……我,我什么也没做……”男人想起昨天的事,惊恐的叫着,头已经被身后人的手按在了地上。“你给我打了什么?!”
沈弄冷笑了一声,从腰间抽出一柄匕首,把男人转了个个翻过来把匕首对着他的左眼就插了下去。男人止不住的哀嚎起来,嘴里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一声声粗嘎的想鸭子一样的呜咽。
“你承不承认已经不重要了。”
沈弄又抽出了一把刀,往下狠狠一插,断了他的子孙后代。
男人又发出那种粗嘎的声音。
第三刀,是心脏。
另一个男人,如法炮制。
第二天的时候,早起的钓鱼者在南山公园后面的河流上发现了两具尸体,身上插了三把刀,不□□,已经被泡的有些浮肿了,警察验尸的时候,发现那是美国sog军刀,一般人犯案,不会使用这种工具。
没有指纹,没有监控,查不到凶器,就连最致命的那一刀,也是等血一点点放光才死的。也就是说,凶手身上甚至没有沾到一点血迹。
他们两个人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沈弄。
警察很自然的找上沈弄,他没有不在场证明,但也没有证据,哪怕明知道他是杀人凶手,也不能将他绳之以法。
等许负的伤好了大半之后,沈弄才敢来见她,跟她商量了一下,自己要回去的事。许负倒是还很乐观,只对他说要保重。
“我只是担心,我走了之后,你的病怎么办?”
“……去疗养院吧。”许负道,“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发疯了,给你添麻烦。”
“这样也好,”沈弄握住的手,用手背擦了擦眼睛,“许负,是我对不起你啊。”
许负微侧了侧身,抬起另一只手放在他的头上,轻声道:“说什么呢,发生这种事谁也不想的,你往好处想,起码我脑子好了不是吗?”
“许负……”
“我没事的,你看现在,我不还是生龙活虎的吗,倒是你,你比我要危险,记得好好保重。”
沈弄一刻也待不下去了,心底的愧疚蚕食着他的精神,再待下去,他几乎也要疯了。
“行了,你先走吧,我想睡会。”
沈弄如愿走了出去,刚关上病房的门,腿就猛地一软,瘫在地上。他彻底绷不住了,用手捂着眼,眼泪就从指缝了渗了出来。
他对不起她啊。
沈弄问了一下许负意见,选来选去,最终还是决定把她送回到沄市的一家疗养院。在他离开沄市的一个多月后,陈妄回国了。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拨通了他的电话。
“你是陈妄吗?”
“我是,你是……”
“去看看许负吧。”沈弄道,“她在沄市的精神疗养院,没有人会比你尽心了。”
许负一语成谶,她的病也没有好,清醒也只是偶尔,大部分的时间,仍是听不明白别人说话。她这个毛病是很早就有的,从和陈妄在一起开始就有。
跟着她一起去疗养院的还有七年前沈弄从陈妄家拿回去的那个书包,以及许负这几年积攒的画集。
画的不算难看,但也绝对说不上是好看,仅仅能看得出画的是什么,但许负非要带着,沈弄也就依她。
陈妄在疗养院里登记之后才被允许进去,她的病房在一楼,他没有急着进去,站在窗外看了她一会。
二十了岁的许负看起来还像是十七八岁一样,她疯了七年,在这七年里面,人人都成长了,只有她,还被困在疾病和噩梦之中。
二十六岁,别的女人已经学会在自己的脸上作画,会穿起漂亮的衣服和裙子向自己喜欢的人大胆袒露爱意,会熟练的穿上高跟鞋走路。
她还是素白的,还是只会穿带着兜帽的卫衣和运动鞋。
他偷走了她的七年。
许负一只手上挂着点滴,另一只手拿着一个苹果放在嘴里咬,苹果的汁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来,他似乎可以想象到她的香甜。
“陈先生,您跟我来一下吧……”
许负的主治医生杨医生在他后面轻轻拍了拍他,低声说道。
陈妄又不舍地看了她一眼,才跟着她走了过去。杨医生一直把他带到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又确认了一遍,“您是叫陈妄对吧?”
“是,我是叫陈妄。”
杨医生点了点头,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几个笔记本递给他,说道:“您看看吧,这是许小姐的日记。”
陈妄的瞳孔缩了缩,接过那几个日记本坐在椅子上一本一本看了起来。
“他撕开我的衣服,箍住我的双手,扣住我的腰腹,我以一个不堪入目的姿态被他进入……”
这是第一页。
“他逼着我开口,我也分不清是自愿的还是被逼的,不过没什么区别了,我说,我是贱人,我是烂货。”
“没关系了,都结束了,再见了陈妄,我要去赎罪了……”
在每一页的最后,都写着一句话,“我不再爱他了。”
这是七年前的最后一页,页面已经有些泛黄了,昭示着它的年代久远。
陈妄打开最后一本,是七年后的,字迹已经有些不一样了,生涩又成熟。
“或许我有一天会再见他吧,那一天终会来临。”
“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
陈妄一把把日记给合上,闭上双眼,连嘴唇都在泛白颤抖着,直到此时,三十二岁的风霜才一下子在他的脸上披露无遗。
心脏骤然缩紧,疼痛蔓延至四肢百骸,上一次这种感觉,是在他得知她疯了的时候。只有这一次,他真正的明白了她,明白了她的所有。
她是爱他的,正因这爱,所以让她痛苦。
日记里面记录着莎士比亚的一句话:“只有你的名字才是我的仇敌,你即使不姓蒙太古,仍然是这样的一个你。”
在后面还附录着一句话:陈妄,你的名字才是我的仇敌。
他记得这就话,莎士比亚的话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在八年前他出车祸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许负曾一遍遍地为他读过。
他的爱,她的爱,让她苦痛。
她要的爱是纯澈的,不含一丝杂质的爱,而他给予她的,是肮脏的,充斥着钱权交易的强制的爱。
或许对她来说,那并不是爱,更想是对性的一种买卖。她越爱他,就越不能接受。
所以她的病越来越重,又要维持在他面前的冷静,她只能吃药来维持,也只能在他面前强颜欢笑。
多么讽刺,他一直索求的东西原来一直都属于他,可他却将她越推越远,推下深渊。
陈妄不想要了,他只要她好好的,他也不要她爱他了,只要她一直平安,一直开心,只要这种烂俗的愿望就可以。
杨医生说道:“所以我还是建议,陈先生,您最好还是不要见她,她现在的精神状况还是不太好,我怕……”
陈妄低下头,掩藏起自己眼角的泛出的泪光,哑声道:“我知道了我……我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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