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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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颜康,家在襄阳,家中数代耕读,奉命乘船前去建康访亲。路遇水匪,被抢了衣服盘缠,推入大江之中,幸得小姐相救,感激涕零。
完颜康不过写了几十个字,就编出一套身份来历来。
若是常人,就算林飞凤觉得此人不坏,起码也得追问家中有几口人,家住襄阳何处,要去建康拜访的亲人姓甚名谁之类的。
偏偏完颜康此时是个“哑巴”,林飞凤也就费事问那么多有的没的,要不多浪费纸张。
区区一个书生,就算来历不明,又能干出什么事来!
槽帮这一船人,除了些粗豪的水手,便是几个仆妇,平日里对林飞凤这个大小姐都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小蛮这丫头与林飞凤自幼一同长大,却也是主仆之情,不会有何主见。
完颜康虽说扮做哑巴,可眼神之中只把林飞凤当做常人,又写了几句好话,就让这位槽帮大小姐看的顺眼起来。
原本林飞凤是想着途中把完颜康放下,打发些路费让他返乡,这样就算是仁至义尽了。但她此时看完颜康顺眼,想着这个哑巴正好要去建康访亲,不如就多捎带上一程算了,便让小蛮问问他的意思。
完颜康也不知欧阳锋是否还是阴魂不散,若是自己半路下了船又碰上了西毒,以他此时的状态绝无幸理。小蛮这么一说,完颜康自然连连点头应下,在船上抓紧时间恢复伤势。
林飞凤时不时让小蛮把完颜康叫入房中,跟他吐些苦水。林飞凤如此,倒不是完颜康如何英俊迷人,而是因为满船之上,只有他一个外人,加上又是个“哑巴”,最合适做个树洞。
“哑巴,你说我真的漂亮吗?”林飞凤盯住完颜康的眼睛,看他是否口是心非。
美!完颜康提笔写了一个字。
“真的假的?”
真!
“可我晒的那么黑。”林飞凤捂住腮帮子,苦恼道。
完颜康心道,后世有多少明星想晒出这般小麦色的皮肤而不可得,何况还是那么滑溜细腻,他想了想又提笔写道:青春。
“青春什么啊!我下个月都要满二十岁啦!爹爹整天唠唠叨叨,整天找那些媒婆上门来提亲,真是烦死了……”林飞凤想到这里,气的鼓起了腮帮子。
才二十岁,正是青春正好啊,可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没许配出去,就得着急了,过了二十那就是老姑娘了。
只是完颜康也没法用后世的道理来开解,想了想便提笔写了一个大字:静待花开。
林飞凤看了看这几个字,没好气的在完颜康头上拍了一下:“花开,花开,等花开之日,小姐我都成老姑娘了。”
不老。
“你就不能写多几个字吗?”林飞凤气鼓鼓的道。
废纸,废墨。
仍然是那么简明扼要,林飞凤一看,被逗乐了,她捏着腮帮子想了想,拍手道:“有了!”
不是觉得两人这么闲聊废纸废墨嘛,林飞凤端来一碗清水,取了一根未用过的毛笔,让完颜康沾了清水在桌面上写字。
完颜康见状,立刻提笔写道:聪明伶俐,勤俭持家,谁娶了飞凤姑娘回家,真是天大的福分。
原本完颜康用墨在宣纸上写字时,林飞凤站在稍远处看的清清楚楚,可换了清水来写,才写到后面几个字,前面的水渍已经开始干了,她只得凑近俯身来看。
林飞凤看完这一行字,美目放出光彩来:“你说的可是真的?”
完颜康伸手一摊,连连点头,示意自己绝对是个诚实可靠小郎君。
林飞凤趴在桌上,以手支颔,苦恼道:“哑巴,我也觉得你说的对,可那些提亲的怎么就没个像样的人物呢!”
你家要的彩礼太贵?完颜康提笔写道,还特地打了个疑问号,同时,脸上带着促狭的笑容。
林飞凤虽然没见过那个疑问号,可猜也猜的出这个符号的意思,她瞧着完颜康促狭的笑容,挥舞着粉拳把这个讨厌鬼赶了出去。
完颜康见她半嗔半喜的可爱模样,几乎忍不住笑出声来,为免露馅,他连忙就势一溜烟的跑了。
林飞凤把房门一关,鼻子里哼哼了几声,自言自语道:“这个哑巴,不是个好人!”
只是她眼角明显洋溢着开心的味道,分明口是心非。
在船上的时日,算是完颜康近来难得的悠闲时光,每日早晚打打坐,白天陪大小姐和小丫鬟写字聊天。在这样的悠闲时光中,他的伤势恢复的极快,四五日后便已经好了一半。
到了此刻,只要不再碰上五绝中人,完颜康即便伤势仍未痊愈,也足以自保。
林飞凤有了这么一个不会说话的倾听者,还能间或给些有趣的回应,便彻底打开了话匣子,数日间将自己从小到大经历的酸甜苦辣,尽数道出。
槽帮乃是宋国领域下最大的帮派之一,横行长江水域近百年,在水上只有盐帮可以与之抗衡。槽帮帮主自开创之时,就是林家先祖,之后数代都是父子相传,传至林飞凤父亲林和昌之时,已是第五代。
林飞凤母亲在生她时亡故,林和昌用情至深,至此不再娶妻续弦。林飞凤一个女孩子,自幼在男人堆里长大,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在槽帮年轻一代中全无对手。
她为人也乐善好施,处事也算公道,让槽帮一些老人看在眼里,常常叹气,若小姐是个男人身,我槽帮必定更为兴旺发达。常常有人劝林和昌招个上门女婿,把女儿留在帮中继承大业。
这个年代,愿意做上门女婿的,都是些穷苦破落至极的人家。林和昌知道自己女儿心气极高,寻常男子都看不上,哪能招个上门女婿。他原本有意在帮中为女儿物色一个青年才俊,日后让女婿执掌帮主大位,也是十分可行。
哪知林飞凤放出话来,要娶她可以,先过了小娘手底下这一关。
林和昌的意思刚刚透露出去,原本帮中一群年轻人群情激动,结果被林飞凤放出的话,尽数吓了回去。
开什么玩笑,林大小姐的拳头可不是盖的,从小就撵着那群小屁孩后面追打。到了成人后,林飞凤那双大长腿,可是踢倒过盐帮十八个红棍,硬生生夺下了建康城外一个上好的码头。
在另一个时代,林飞凤这种如花似玉的女总裁,追求的人估计可以在建康城南排到城北。
可在这个年代,林大小姐的婚事却成了老大难问题。
虽然林飞凤的姿色,不大符合这个时代的主流审美观,可以槽帮的财力,上门提亲的也自不少。
但林飞凤一来看不上那些文弱书生,二来担心自己嫁了出去,父亲在帮中少了最大的帮手,易生事端。
林和昌因膝下无子,加上年轻时与盐帮大战受了内伤,帮中许多大事,都被副帮主吴厚朴渐渐把持。若不是林飞凤这个女儿精明强干,加上一帮老人扶持,槽帮此时是姓林还是姓吴,都还不好说。
听着林飞凤数日的吐露心事,完颜康虽说能提笔开解几句,可毕竟他只是一个过客。机缘巧合之下,上了这艘船,可不管怎样,终究是要下船北归的。
到了第七日,江流愈缓,船队速度渐慢。林飞凤趴在桌旁,对完颜康道:“哑巴,快到建康了,咱们以后就再也没法这么说话了。”
完颜康见林飞凤露出别愁,他心中也生出几分别样情丝,提笔写了几句: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万里不变故人心,愿比日月恒久远。
完颜康这几句,前两句乃是用的纳兰性德的句子,后两句却是自己独创。
林飞凤读出前两句时,眼睛已是一亮,到后两句时,前两句水渍已干。她抽出一张宣纸铺在桌上,对完颜康道:“哑巴,把这首诗写下来给我,好吗?”
完颜康见她目光灼灼,哪里能够拒绝,立马提笔沾墨,在宣纸上写下此诗,还提了个诗名,曰《赠飞凤》,下属几个小字:颜康提。
林飞凤将此诗捧在手中,反反复复念了数十遍,时不时偷瞄一下完颜康,脸上泛出不一样的光彩来。
这时小蛮风风火火的跑进房中,兴奋的喊道:“小姐、小姐,到建康了呢!”
林飞凤吃了一惊,将手中写着诗句的宣纸放好,又小心翼翼的用两张干净纸张覆于其上,然后示意完颜康一同出去船头。
林飞凤站在船头,指着前方的城池道:“哑巴,前面就是建康了呢,到了城里,我让小蛮带你去寻亲吧!”
完颜康微笑着点了点头。
近乡之时,林飞凤依着船头直望前方,急切期盼速速到岸。船行至槽帮的驻地码头数里时,林飞凤忽的身子一震。
完颜康顺着林飞凤的眼神抬眼望去,只见那片码头岸边和靠边的船上,都挂着白布,显然是帮中有要人故去。
船一靠岸,林飞凤跳下船去,码头上数十人披麻戴孝在那等候。这些人一见林飞凤,立即跪地嚎啕大哭,当先一人哭着对林飞凤道:“大小姐,帮主他老人家,仙去了!”
林飞凤啊呀一声,向后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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