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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惹上事了


  永夜一动不动。

                简直不像是个大活人。

                反而更像默默伫立在黑夜里的死亡雕塑。

  他的头盔遮住面孔,双眼红芒,闪烁不停,异常冰冷,让人不寒而栗。

  云鹰漆黑眸子里的目光无比冰冷:“你们说到底还是想利用我破坏掉这里的防御,好让你们实现占领这个地方的野心,但你不觉得把我当枪来用的做法太明显了吗?”

  “不,你对烛阴的价值,其实远比这个地方几百万人口加起来还要多,最起码在血晶这件事情上,烛阴确实没有欺骗你,找到魔王之血凝成的结晶,非但能够修复你所受到的所有伤势,还可因祸得福完全掌握魔王的传承力量。”

  云鹰淡然说:“我讨厌被利用,凭什么做这种事。”

  “你难道不想活下去?你难道不想打败星光?你难道不想保护绿洲?你难道不想挽救你那些朋友的性命?”永夜转身离开留下最后一句话:“人在任何别无选择的处境之下,其实都仍有选择的余地,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人性是自私的。

  落水的人会拼尽一切抓住身边的东西,从来不管会不会把别人也拖下水。

  人性是贪婪的。

  若能够获得巨大的权利、财富或地位,又有谁会在乎这个过程中是否会伤害到别人。

  这种时刻不管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毫无意义,正如同永夜所说的一样,人在任何别无选择处境之下,其实都是有其他选择的,问题是会不会做出这些选择。

  烛阴必另有所图。

  这个家伙是一个野心家。

                他不可能会无缘无故帮云鹰。

                可是明知道是这样又能怎样?

                这次似乎连阴谋都懒得用,直接是**裸的阳谋啊。

              永夜也看能看出来,云鹰有太多事情没有做完,他渴望打败星光,他还想保护同伴,他还想继续建设绿洲,他还想与大家见面,他想知道一切背后的真相,他不可能甘心默默无声无缘无故死在这里。

  现在背靠不断坍塌的万丈悬崖。

  云鹰眼前有两条不同的路,只是这些路所通往的方向,或许都与自己的终点背道而驰,无论踏上任何一条,都将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

  “鹰大哥,红叶城有一个云中酒馆,我们过去喝两杯怎么样?!”

  夏又来找云鹰了。

  少年自己都对邀请没有什么把握。

  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云鹰居然同意了。

  云鹰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性格,他这一路所装出来的冷漠与冷淡,其实纯粹是为掩饰自己而已,未来会发生什么谁又知,既然来到这里就先融入这里吧。

  云中酒馆十分出名。

  这是一个极具本土特色的温泉酒馆。

  这也可以说是这座小城市标志性地方。

  商人、旅人、冒险者,大多数人结束旅途以后,都会来这里放松身心。

  云中酒馆四周有大量温泉的关系,整个酒馆有一种水波浩渺的感觉,当走进其中就犹如来到一个模糊的云中仙境,所以才会取名为云中。

  大概没有死板信仰与条例束缚,也没有生存的压力与艰辛,红叶城处处流露出与神域和荒野都截然不同的活力,有歌女唱颂本地民俗风情的歌谣,十几个舞女天然水雾舞台翩翩起舞,美酒美食不断地送到面前,任何旅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之下感到放松。

  “先尝尝我们的特产果酒吧。” 

  云鹰浅尝一口,酒怎么样不清楚,因为唱不出味道来。

  他近乎丧失味觉,其实不只是味觉,大难不死醒来以后,他感觉浑身都变得麻木迟钝。

  夏见云鹰微微皱着眉,以为他又在为自己失忆的事情而烦恼:“红叶城大部分人都是很好客的,你在恢复记忆以前,大可以留在红叶城。”

  若非小命只剩一年多。

  若非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去做。

  云鹰倒还真愿意住在这么个地方。

  “敬你一杯!”夏满脸振奋说道:“我最羡慕你这样的天选战士,我希望有一天也能拥有像你们这样强大的力量,那时候我要永远的离开这个小地方,去这个世界其他地方去探险,我也要打下自己的名声和传奇。”

  云鹰问:“为什么想离开,这个地方不好吗?”

  夏哈哈一笑,满脸坚定说:“红叶城是家乡,我喜欢这个地方,但我是一个堂堂男子汉啊!男人一辈子躲在家乡也太窝囊了,人这一辈子就几十年,我必须去外面闯一闯,活在这个世界,就要活出个样子,男人就是要有一番作为!”

  云鹰没有说话。

  夏觉有些尴尬挠挠头:“你也觉得我是痴心妄想吗?”

  “不,每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而有野心、有梦想、有欲望,也都不是坏事。但一个真正的战士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战,因为只有当对自己所做事情真正充满信心时,才可以有百死不悔的激情与魄力,否则必被自己手上的武器所反噬。”

  云鹰看着杯中嫣红的果酒低声说着。

  他看起来是说给眼前少年听得。

  可却更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你记住,任何追逐都不一定会有结果,人所能承载东西总是有限的,当你得到某些渴望得到的东西的同时,首先会先失去一些东西,正如你选择闯荡漂泊就注定会失去的安逸与舒适,正如你选择遥远的远方,就注定一路上风雨兼程。”

  “你太年轻,所以不知道追梦也是有代价,也许有一天,你真的可以实现自己最终梦想,但蓦然回首却会发现,这一路上丢失太多东西,所以在决定出发之前,你必须好好问问自己,究竟什么东西对你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要把最珍贵的东西遗忘在了路上。”

  夏完全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他的意思是追求梦想过程是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么?

  云鹰大哥年龄应该还不到三十,为什么给人一种这样的沧桑感呢。

  “我说得太多了,你也不用太过于放在心上。”云鹰举起杯子一饮而尽,“只是真正生活像杯中的酒一样,是暖是冷,是苦是甜,是寡淡是浓烈,每个人只有自己亲自尝过才知道,我所说的只是自己的一点感悟。”

  “鹰大哥果然是经历丰富的人。”

  夏更加确定这个人来历肯定不简单。

  云鹰接下来听到的一句话,差点没有让他把酒喷出来。

  “你有没有见过王?”

  “怎么可能?”夏直接瞪大眼睛:“王是高高在上的守护者,只有每几年进行的一次朝圣,各城的子民才有机会到王城去进贡,可是一般人就算能到王城进贡,也不一定有机会见到王,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更是连去王城机会都没有。”

  云鹰若有所思起来。

  若是按照永夜的说法。

  魔王之血是在王城之中。

  云鹰不知道这件东西到底长什么样子。

  可为什么非要杀掉王才能拿到血晶呢?

  云鹰完全能想潜进王城里面,兵不血刃偷走魔王血晶。

  若烛阴欺骗了他,他直接还回血晶,顺便倒戈一击,以报复被骗。

                若烛阴真的没有骗他,当等恢复身体掌握魔王全部力量以后,烛阴还能奈何的了他?

              那个时候想做什么事情,还不是云鹰自己说了算。

  这或许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办法。

  “你来到红叶城就一定要泡温泉,云中酒馆的温泉是最好的,这简直就是天底最舒服的享受,其他地方可没有这种好事,我这就带你去体验体验。”

  坦白说。

  温泉这种东西。

  云鹰也是第一次见。

  水一直都是非常宝贵的!

  云鹰从来没有想过地下会源源不断冒出温热舒适的水,让人可以舒舒服服的浸泡在其中,这种事情要是再荒野里说出来,别人多半会以为他是不是疯了。

  夏就要走进温泉区域。

  谁知道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酒馆服务员站出来拦住他。

  “非常抱歉,这里刚刚已经被人预定了,您现在不能进去。”

  夏听到这句话,立刻大怒,不满叫道:“什么?我先来的,你居然让给别人!”

  服务员苦笑着说:“夏少,真是非常抱歉,我们愿意退还费用并酒水全免,就当给您赔罪了。”

  鬼要什么退款。

  夏今天可是带着贵客来的。

  现在出了这种事情,他的脸皮往哪里放?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进夏的耳朵里:“我当是谁这么大声,原来是你这个没用东西,一个快要倒闭的小小商会而已,居然有闲钱出入这种场合,这么打肿脸充胖子的做法真让人感到惊讶。”

  一个中年人被几个大汉簇拥走过来。

  夏脸顿时就涨红,双眼流露出怒火,几乎下意识的喊道:“是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叛徒!”

  中年人身材偏瘦,颧骨突起,两眼凹陷,一条黑蛇盘绕在手臂之上。

  这个家伙气息很怪,给人阴鸷阴险的感觉,当听到这个少年这样说话时,他也只是冷冷的一笑:“叛徒?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吗?你又知不知道对我说出这样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夏的脸色一白。

  咬牙切齿一阵子。

  他最终走到云鹰身边说:“鹰大哥,真是抱歉,今天可能招待不周……”

  云鹰摇摇头:“没关系,我们走吧。”

  夏显然惹不起这个中年人。

  “慢着!”中年人冰冷声音从背后传来:“你冒犯了一个天选者,以为就可以这样随随便便离开吗?景老怎么说也是我的老主顾,我也不想让他太伤心,你就把你的两条腿给我留下吧。”

  此言一出。

  全场皆惊。

  这个家伙居然这么嚣张,开口就要这个少年两条腿。

  少年还这么年轻,要是失去一双腿,这一辈子就算是毁了。

  夏听到这句话露出惊恐之色,他知道自己进闯祸了,他也知道对方出现在这,十有八九是刻意而为之,只是现在这种情况恐怕难以善后。

  这个家伙也是在太过分。

  夏连忙说:“你非要过河拆桥不可吗?夏秋商会供奉你多年,现在却要反过来对付我们,你这不是忘恩负义是什么。”

  你错了,夏秋商会能够供奉我这样的人,你们应该好好感谢我才对,所以说是你们欠我,而不是我欠你们,给我打断他的腿。”

  酒馆里面噤若寒蝉。

  所有人都不敢插嘴。

  中年人的背景非同小可,现场没有一个人敢招惹他。

  夏不知所措把目光看向旁边的云鹰,他这个时候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本来带云鹰出来是想好好招待招待他,谁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他根本惹不起这个家伙,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叫天天不应,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来路不明的鹰大哥可以帮他了。

  可云鹰会出手吗?

  对方可是有名的地头蛇。

  更是一个厉害的天选战士!

  云鹰轻轻叹息,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总会有这种龌龊事情。

  他伸出手指轻轻一弹,大汉都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好像被雷击中一样,连续倒退好几步,手臂酸麻毫无感觉,就连武器都掉在了地上。

  周围的人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

  “你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臭虫。”中年人打量着这个装束怪异的陌生人,“居然连我巴蛇的闲事也敢管,我看你真是活腻了!”

  云鹰打量着这个人。

  几乎一点威胁气息都没有。

  这个水平最多也就是猎魔师学院刚毕业的那种。

  这样的货色,云鹰一只手都能吊打十个,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狂妄的,难道红叶城的猎魔师水平就只有这种程度吗?

  “一言不和而已,就要断刃双腿,是不是太过分了?”云鹰不想惹事生非:“你走吧,我不想惹事情,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巴蛇好歹也算是一号人物,这个家伙居然如此不把他放在眼里,若是今天从这里离开了,他以后还怎么混,因此顿时当场勃然大怒:“你们去给我把他的四肢全部打断!我要让他下半辈子做个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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