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饿肚子的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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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哥哥的字也得还过得去吗?”李皓月看着锦瑟认真的样子,舍不得放开锦瑟的手。
锦瑟拿起桌上的纸扇,满意的点点头:“不亏是我哥写的,给你点个赞。”
她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被夸奖的李皓月仰着头心中一阵得意。他能文能武,锦瑟看到的只是他的冰山一角。
他一时玩心又起:“今个天气真是太热了。”边说边把自己的外衣给脱掉,露出自己的肩膀。
锦瑟被吓了一跳,哥哥又在不正经了。
她强行把李皓月的衣服拉起来:“哥,你热我给你扇扇子。大白天的,脱衣服干什么。”
一个要脱,一个要穿,拉拉扯扯间。
嘶啦一声,李皓月的袖子被扯出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白皙的皮肤。
这下锦瑟闹了个大红脸,她本意是想让李皓月穿上衣服,结果把别人的衣服给扯破。
“哥,我帮你补吧!”李皓月的衣服看起来是样式很普通的莲花,但锦瑟知道这其实是最贵的雪锻。
要赔她可赔不起,酒馆才刚刚开业,为件衣服把自己弄破产可划不来。
李皓月自己其实并不在意这衣服,这样的 衣服在他的衣箱里多的是。可锦瑟紧张的样子让他觉得有趣。他也就随她去了。
“你弄吧,我让人拿针线。”李皓月唤来阿夏,让他拿来了针线。
其实锦瑟的缝针技术一般,喜爱DIY的她没事会做的小手工什么的。用针线缝个小娃娃什么的,她还是会的。
她拿着线,穿过针孔上小小的洞。简单的打了一个结,她就开始缝补李皓月衣袖上的破洞。
好在雪锻的料子好,破口也整齐。她只用对齐破损的地方就可以缝补。
李皓月穿着里衣,靠在软枕上好奇的打量着认真缝补的锦瑟。他故意换了个动作,发出响声。锦瑟却看都没有看她。
无论什么时候,认真的人最漂亮。
被锦瑟吸引的李皓月,目不转睛的瞧着锦瑟的手上下翻飞,将衣服很快就补好。
锦瑟将线打了一个结,用牙咬断了线。
“好啦,哥你可以试试看。”锦瑟对自己的手艺挺满意的。都是白色的线,就算补的难看,也不会很明显。
她偷笑一下,把衣服递给了李皓月。
“你帮我穿,我懒得动。”李皓月躺在软榻上不愿意起身。
无奈的锦瑟只好上前把他衣服穿好,待衣服穿上身,锦瑟才发现自己补的真不算好。歪歪扭扭的线,还露出了线头。
“挺好的,我就这样穿着吧。”李皓月一点也不在意,他拿起纸扇轻摇。
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美字!
锦瑟想笑又不敢笑出声,哥哥的脾气有点小傲娇。属猫的,要顺着毛摸。要是在他面前笑他,肯定会生气的。
“锦瑟,你想不想和哥哥住在一起。哥哥一个人在这偌大的宅子挺无聊的。要是你愿意在这宅子里陪我,我会非常高兴。”李皓月邀请锦瑟与他一起同住。
要是放在以前锦瑟肯定是愿意的,哥哥是她在这陌生的国度唯一认识的亲人。她愿意和他在一起。
但是现在她不是一个人,庄府里还有钱宝、老钟叔他们,宋五妹也住在那里。她是逃荒而来的,在帝京城没有住的地方。锦瑟把周子沐曾住过的房间给了她。
他们都需要她,有家酒馆的人是一个集体。
“对不起哥哥,我不能和你一起住。”锦瑟拒绝了李皓月。
“为什么?难道是为了摄政王?”想到这李皓月心里就说不出的烦闷。
锦瑟苦笑:“哥哥你在想什么。我住过来,有家酒馆的伙计们怎么办?我住的上尧区离玄武大街近。去店里开门也方便。”
“李府离玄武大街也不远,你要是怕麻烦。我派人接送你去开店。你不开店留在府里也很好,哥哥又不是养不起。”只要是不是因为周子沐,问题就好解决。
其实李府离摄政王更近,都靠在青龙大街上。
不过锦瑟压根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哥哥,我现在只想好好开店。”锦瑟哭笑不得,哥哥居然想让她提前退休。
“你为了开店,连哥哥都不愿在一起?”李皓月突然觉得自己支持锦瑟开店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他的妹妹只用在他的羽翼下做一个幸福的大家闺秀就可以了。
就算是烈语柔也很少直接插手天香楼的事,都是董掌柜一手包办。
可锦瑟却想着亲力亲为,连和他住在一起也不愿意。
“哥哥,你自己也是做生意的。应该明白我的难处,住到你这里,每天吃好喝好,活着像个金丝雀有什么意义?我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锦瑟知道自己一时劝说不了李皓月。
她坐到了李皓月身边:“哥哥,你放心。等我把有家酒馆在帝京城做大做强,我一定回来做个富家妞。”
锦瑟的眼里有光,是对未来的美好期望。李皓月轻笑:“那哥哥祝你一切顺利。”
至于他的笑有几分真几分假就不得知晓。
李皓月最终没能留下锦瑟。处于对哥哥的愧疚,锦瑟最近跑李府跑的很勤快。比去摄政王的次数还要多。
就算周子沐知道锦瑟去了李府也不敢说些什么。他们兄妹多年不见,想要增加感情也情有可原。
只可惜他天天盼锦瑟来,却每每见不到人。
转眼又过了几日,周子沐终于忍不住自己去有家酒馆找锦瑟。
他没想看到了锦瑟彪悍的一面。
今日有家酒馆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说是客人也不准确。那是一位花容月貌的抱琴少女。
白净的脸蛋,蛾眉皓齿,一双眸清似水的美眸,乌黑浓密长发梳了一个垂鬟分肖髻。清新俏丽,惹人喜爱。
她似乎有些紧张,店里的伙计忙来忙去,没有顾及到她。深吸了一口,她缓缓走向一座看似和善的客人。
“请问您要听曲吗?我会唱很多小曲,只要5文钱。”少女的声音清亮悦耳,让人心生好感。
“我们马上就走了,你找其他人去。”可惜出师不利,客人并不想听她的曲。
她欠了个身,转身去找下一个客人。
“老钟叔,我去把那卖唱的姑娘赶出去。她影响其他人客人吃饭。”夏朱志身为店里的伙计兼护卫,自然是不能让这样的人留在这里。
“别急,你去叫掌柜。我看那姑娘脚步虚浮,像是腹中饥饿,久未进食。我们这样冒冒失失把人赶出去,掌柜知道恐怕心不安。”老钟叔见多识广。
他一眼就看出眼前的卖唱姑娘是位新手,无论说话还是动作都很拘束。而且走路有气无力,实在不像是来闹场子。更像是走投无路进来碰碰机会。
自从上次老钟叔出声劝走了瑶佳郡主,夏朱志对老钟叔的话就非常信服。
他找到了锦瑟:“掌柜,店里来了一位卖唱的年轻姑娘。你看要怎么处理?”
身为一个现代人,锦瑟对于歌女什么的还是很好奇的。她还没有见过古代歌女是什么样子。
“我去看看。”锦瑟来到一楼,那卖唱的姑娘正在与客人说话。
这是为富家公子,见有漂亮的姑娘走过来。他故意把人喊了过来:“这位姑娘,小曲怎么唱?”
“一首曲只要5文,您要是喜欢可以多给点赏钱。”姑娘满心欢喜的答道。
这是第一位主动找她的客人,她终于可以开张。
“5文便宜的很,你叫什么名字?”富家公子的目的并不是想听曲。可怜的姑娘还傻乎乎的笑的说出自己的名字:“我叫小翠,公子想听什么,我都会唱的。”
“是吗?那你随便给我唱一首。爷高兴这个银子就是你的。”富家公子从袖中取出1两白银放到了桌上。
姑娘瞪大了眼,她没想到自己可以拿到这么多钱。她连连道谢,放下琴就开始弹。
少女的琴声悠扬而动听,随着琴声她唱出优美的曲子。
歌声吸引人酒馆外人们驻足倾听,人们沉浸在这美好的曲子中。
夏朱志也听的如痴如醉,还好他刚刚没有把这姑娘赶出去。要是这姑娘走了,他们也听不到如此动听的歌声。
一旁的锦瑟也觉得这姑娘唱的好听,这要是放在选秀节目里分分钟就出道。
我一定要把这姑娘留在店里!她下定决定要拉拢这个姑娘成为有家酒馆的一员。这姑娘的歌声好听,人也长的好看。
酒馆里有了她,生意一定可以更上一层楼。
可惜好景不长,姑娘的曲还没有唱完,她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响声破坏了这一首曲子。
富家公子冷声笑道:“小翠,你这曲唱的可不行。爷听的可不高兴。”
“对不起公子,刚刚只是个意外。我好久没吃过东西,肚子有点饿。我喝点水压压肚子重新给您唱。”小翠慌忙想解下腰间的水葫芦。
“那你跟我回府唱给我听,我府里有很多好吃的。”富家公子不怀好意的盯着小翠笑。他伸出手就想拉小翠的手。
小翠吓的连连后退,她只是想卖唱挣点银子。不想跟富家公子到他府里。
富家公子原形毕露:“你今日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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