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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代代遗传,或许无解


  己陌瞧见凌瑶转溜溜的眼珠子,扬起尾巴就是一拍,“想什么呢!当然是带你们回山洞里,想去本王的蛇宫,你们还没有资格。”
  “不能去就不能去,干嘛拍人!”凌瑶暗瞪了一眼己陌,抬手揉揉头,还挺疼的。
  己陌用蛇尾卷起两人,腾在半空。
  嗯……凌瑶一时有些瞠目结舌,这就是己陌带他们回去的方式?
  好吧,好像也没有更好的方式了,“己陌您佬你可悠着点,别把我们两个勒嗝屁了。”
  己陌目不斜视,眼神都不给凌瑶一个,开始在森林中快速游动。
  “己陌,你尾巴放下去一点,树枝打了我一脸,好痛。”
  “己陌你慢点,超速飙车了!!!”她头发一直是迎风上扬,要是皮肤松垮点,估计都要扬起来。
  “蠢女人安静点!”己陌低低地警告了一声,里面充满了不耐烦。
  凌瑶识趣闭嘴,速度再快也闭嘴,要是己陌恼了直接把她和璟戈丢下,那就玩完了。
  因为她刚刚注意到周围一双双绿眼睛,在不远不近地跟着,不敢靠近,这或许就是蛇王的身威。
  要是己陌不在了,绝对要扑上来把两人撕个稀碎。
  也不知道具体路程是多少,就感觉用不了多久,己陌就停了下来,眼前便是山洞。
  己陌把两人放下后,就走了。
  到了安全的地方,凌瑶整个身体放松下来,疲惫感也爬了上来。
  吃的也不弄了,直接睡觉。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太阳还没有出来。
  看到洞里那袋吃的,凌瑶心里就美滋滋的。最近只需要找毒物,不需要花心思在吃的上面。
  想起骨朵说的话,她眉头微蹙,速度要提上来,多抓毒物,多养蛊,研究清楚《蛊虫秘术》。
  在山林林的日子,就是呆呆可爱的璟戈一起抓毒物度过。
  至于紫微灵玉,她不知道她有啥作用,暂时也被她扔在了一边。
  有几次她和璟戈出去差点被群狼、大黑熊、野猪群围攻无法出逃,己陌都会出现救了他们,救下后就走了。
  仿佛多说一句话都费他心神似的。
  当然,没半个月拿一次血,己陌还是挺准时的,从不落下。顺道带几只被勒死的兔子,让她烤兔肉片。
  慢慢地,她也发现,只要她遇到巨大危险,己陌就会出现。
  璟戈的伤慢慢全好,更加随意自如和自己一起出去找毒物,他欢喜得不得了,每天都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其中的欢乐搞笑就不用想了,简直就是行走的搞笑包。
  但也许就算记忆不通,本身身体敏捷的肌肉记忆也不会忘记。
  捉毒物、捉野物的时候,璟戈一点都没有平时呆呆反应慢的样子,眼疾手快的,像个猎豹一样。
  弄得她每次都怀疑是不是那个他回来了,但是对上还是那双灰蒙蒙的眼睛,她就放心了。
  也因此,隔三差五过上了吃肉的日子,养蛊大业更有心力了。
  后来用血封闭的地洞,相继出了一个个成蛊,它们都和之前的白色蛊虫一样,她都能很轻易的控制,书上控蛊的知识和方法,她都用不上。
  一个半月后,她终于可以打开用朱砂封的地洞,第一窝没成,第二窝成了,第三窝也成了,但是一只小小的蛊虫,像早产儿一般。
  同时,她惊喜发现,每养成一个成蛊,她手腕的金丝线就变粗变亮一点。而金丝线每变粗变亮一点,她重新用血养的或者用朱砂封养的蛊虫变成蛊时间周期就会缩短一点。
  看来金丝线印记和成蛊养成是相辅相成的。
  也不知道是因为有成蛊后金丝线印记变化的加成,还是这段时间在森林里地各种生死一线之间的经历,她感觉她整个人明显变得更加敏捷轻盈,反应速度、听觉视觉都有质的提高。
  有时候她还能感觉到手腕子的金蚕蛊在与自己互动。
  一开始手腕子金色线处鼓起一个包,皮肤被拉伸撑起来,那一坨皮肤仿佛吹鼓的气球一般,经脉血丝绷紧,仿佛一戳就炸开,露出里面的血肉和白骨。
  她看着觉得有些恐怖,仿佛手腕子要长出一个怪瘤子一般,后面慢慢地,感觉金蚕蛊好像成为了自己身体一部分,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后来,养成了一窝窝成型蛊,她再去打开那本《蛊虫秘术》时,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如果说之前打开这本书像隔着一层纱似的,那么现在打开瞬间变得非常清晰明朗。
  原来是需要养出成蛊了,才可以解锁?
  脑海里慢慢有一串串文字,告诉她如何做?之前她也打开过这本书,但是并没有这样的体验。
  现在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什么都瞬间融会贯通。
  比如:情蛊。所养成蛊,参以男女之血,混养二七天,可成。
  以双方血为祭的情蛊,背叛的那一方,会血逆而亡。
  比如:石族长所中传子蛊,也是用所养成的蛊虫,用石族长的胎毛养食,再放到陶族长体内,便可父传子,子传孙,不可断绝,代代遗传。
  总的来说,就像无论是做包子、馒头还是煎饼,最基本的是面粉;无论是什么蛊术,最基本的是养成的成蛊。
  虽然不知道他们怎么隔了那么多年还能找到石族长的胎毛来制传子蛊,不过换句话说,古人向来重体肤之发,一直留着也不是不可能。
  但不得不说这个传子蛊的狠绝。
  骨朵觉得她可以解这个传子蛊,她刚刚把书翻了一遍,并没有看到传子蛊的解法。
  骨朵是不是搞错对象了?传子蛊代代遗传,或许无解。
  凌瑶抬头望了一下四周,山林林里开始染上黄色、红色,不再是郁郁葱葱的一片绿海。远处的璟戈在枯黄色的草丛中穿梭玩乐。
  “玉棠,给你”璟戈献宝似的把自己用狗尾巴草串成一长串的蚂蚱送给凌瑶。
  惹得凌瑶一阵哭笑不得。
  “别玩了,我们该回去了。”
  “好,今晚玉棠还想吃肉肉吗?我捉给你吃。”璟戈亦步亦趋跟在凌瑶身后。
  “是不是璟戈想吃肉了?”凌瑶说完后就没声了。
  璟戈闭嘴憋了半天憋不住,自己先笑了出来,“嘿嘿嘿,被玉棠发现了,玉棠好聪明。”
  这是他从凌瑶那学到的词汇,凌瑶有时候会夸他很聪明。
  “可以,那你去捉,我们好好吃一顿,就该回去了。”
  “回哪?好玩吗?”
  “回家,那里有睡得很舒服的床,有好吃的,还有可以换的衣服,你不是一直觉得自己身上衣服丑吗?到时候就可以换了。”
  “好耶,回家回家。”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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