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三章 顽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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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天的跟踪布控,警方终于获取了余道玖抽过的一只烟头。
这只烟头很快的就被送往司法鉴定中心,在提取到了烟头上的DNA以后,与抢劫强奸案中发现的DNA做了对比,结果是烟头上的DNA与其中一组DNA数据完全吻合。那么余道玖参与抢劫强奸案就此坐实。
DNA的检测已经是证据确凿,老吕决定展开对余道玖的抓捕工作。
我建议对余道玖实施秘密抓捕,其原因就是他还有其他同伙,如果大张旗鼓的对余道玖进行抓捕,很可能让其同伙隐匿逃窜。
老吕采纳了我的建议,决定以便衣出警的形式进行抓捕。
在计划抓捕的过程中,我发现余道玖在自己家的附近早就设置了逃跑的路线。
余道玖的家是路边的一栋两层小楼,楼下是客厅,楼上就是他的卧室。而且这种小楼是和左右邻居的小楼连在一起建造的。也就是说,余道玖如果发现有人闯入,他完全可以从二楼进入天台,然后跳到邻居家逃跑。即使是警方对他的逃跑路线都进行了封锁,他也有可能挟持邻居当人质。
还有一点,余道玖在楼下养了两条藏獒,这种凶猛的犬类只要是一发现有陌生人进入,就会大声的犬吠,并且对陌生人进行攻击。藏獒的攻击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得了的,所以如何规避这些藏獒,也是抓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
老吕曾经考虑过在余道玖出行的时候对其进行抓捕,但是我认为,如果在抓捕过程中出现纰漏,让余道玖在人群中逃匿,即使是最后抓捕成功,那也达不到秘密抓捕的目的。余道玖本就是独自生活,陪伴他的只有两条藏獒,所以我认为,在余道玖的家中对其进行抓捕,那才能真正的实现秘密抓捕。
警方继续对余道玖进行跟踪布控,发现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早上六点钟左右,喜欢带着两条藏獒出门散步。散步完以后,会将两条藏獒关在屋内进食,而他自己则喜欢独自站在门外抽烟。
那么或许我们能够利用他在门外吸烟的时候,对其进行抓捕。那时天色尚早,周围邻居大多还在睡觉,只要急速的抓捕,也不会引起太大的动静。
方案拟定后,老吕即刻带着4名身强力壮的便衣刑警蹲守在余道玖的屋外。
果然,余道玖在凌晨5点50分就出门了,带着他的两条藏獒溜了一圈后,6点10返回家中。在6点15分的时候,他走出家门,站在路边的行道树下抽烟。
此时天才蒙蒙亮,路上几乎是没有行人的,而且这里不是主干道,来往车辆也十分的稀少。这正是最好的抓捕时间。
老吕和刑警们即刻出动,在余道玖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捂住了他的嘴,并将其擒拿考上了手铐。
抓捕行动一气呵成,余道玖毫无还手之力。
余道玖被带到了刑警队,不过他的脸上一直是透露出一种无辜的表情,嘴里一直在念叨:“你们抓错人了,我是好人,从没犯过事啊。”
老吕手中拿着DNA鉴定材料,看着余道玖那张狡诈的脸说道:“11月7日晚上,你和几名同伙对一名女孩实施了抢劫,并对其进行了强奸,你对这件事有什么说法吗?”
余道玖一脸无辜的说道:“警察同志,我没有做过啊,真的没有做过。”
老吕冷冷的说道:“我们在受害者的体内提取到了DNA,也就是从你留下的**中提取到的DNA,这份DNA数据和你的DNA是完全吻合的。证据确凿,你还想抵赖?”
余道玖先是皱了皱眉头,忽的眉头舒展,大声说道:“11月7日,哦,我想起来了。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我的一个朋友,名叫刘在峰,这小子带着一个女孩过来,说是这个女孩是他花钱雇来的,让我们兄弟几个随便玩。警察同志,我错了。我不该嫖娼,我认罚。”
老吕一拍桌子,怒喝道:“余道玖,少跟我胡扯,老实交代。”
余道玖连忙说道:“警察同志,是真的,你不信去把刘在峰抓来,只要抓住他,一问便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了?”
我知道这余道玖是在故意托词,因为他心中肯定是明白的,刘在峰已经死了,死无对证,所以他想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一个死人身上。
于是我将老吕叫出了审讯室,说道:“余道玖应该参与了杀害刘在峰的案子,他现在一口咬住刘在峰这个死人,就是想利用刘在峰为自己脱罪。他承认自己嫖娼,也是在罪行的选择上,避重就轻。”
老吕愤愤的说道:“嫖娼?难道受害者不能够出来指证吗?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我说道:“这个余道玖很狡猾。他知道受害者没有看到他们的样子,他完全能够胡编乱造,说是死掉的刘在峰一人所为。而且编造刘在峰将受害者说成妓女,诱骗他与其发生关系,所以留下**。他的这种说辞虽然是无稽之谈,但是却能瞒天过海,最终将一切罪行都推到一个死人身上。”
老吕皱眉说道:“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他,一天审不出来,我就审两天,总有一天会把他审出来。”
可是事与愿违,这个余道玖是个顽固分子,他只是承认自己被骗嫖娼,概不承认抢劫强奸。
就这样审了一周,并没有多大的突破。一个证据确凿的案子,却因为疑犯打死不承认而僵在这里。
当然,还有其他的突破口,那就是抓住余道玖的同伙。可是他的这些同伙在犯罪现场没有留下过多的证据,一时半会儿是很难找到这些人的。
在余道玖被拘留的第八天,余道玖的亲戚给他送来了一些干净的衣物,不过余道玖在拿到这些衣物后,将其中一件运动外套还给了这名亲戚。
我对这个举动产生了怀疑,于是在这名亲戚走出刑侦队的时候,赶上他说道:“余道玖为什么将这件衣服还给你了?”
亲戚说道:“他说这衣服是别人,让我还回去。”
我说道:“是谁的?”
亲戚说:“是一个外号叫狗子的人,是余道玖的一个朋友。”
我点了点头说道:“能不能把这衣服给我看看。”
亲戚将衣服交给了我。
我仔细的查看了这件衣服,我以为口袋或者夹层里会发现一些纸条之类的东西,可是并没有。难道是我多虑了,余道玖只是将衣服还回去而已?
不过我这个人对犯罪分子的每一个举动和行为都是持有怀疑态度的。这个余道玖身陷囹圄,还想着把衣服还给自己的朋友,难道只是一种简单的有借有还的态度?据我了解,这个余道玖就是个泼皮无赖,他能有这样的觉悟?
我再次检查了这运动外套,发现外套上的拉链坏了。而且从坏了的缺口上看,是被人强行拽下来的。
没有拉链。谐音就是‘没有拉连’,没有拉扯牵连的意思。他这是在向同伙通风报信,我虽然被抓了,但是没有招供,没有把你们拉扯牵连进来。
这个狡猾的狐狸,想以这种方式和同伙串供吗?不过这家伙聪明反被聪明误,只要找到这件衣服的去向,那就定能抓住余道玖的同伙了。
于是我带着老吕,老吕带着几名刑警,跟着这名亲戚,找到了那个外号叫‘狗子’的人。
狗子在看到警察的一瞬间,当场就瘫软在地,嘴里喃喃说道:“都是余道玖指使安排的,都是他,一切都是他。”
警察将狗子带回了警局。这身材矮小,外号狗子的男人名叫苟晓江,万州区龙宝镇人,今年25岁,未婚。
警方提取了苟晓江的DNA,经过鉴定比对,这苟晓江也是抢劫强奸案的作案人之一。
而且苟晓江对他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苟晓江交代,他和余道玖、刘在峰、张添军四人都是社会上的朋友。有一次余道玖、苟晓江和张添军喝多了,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名走夜路的女子,于是对其实施了**,并且抢了她的包。
第二天三人酒醒后,都很害怕,害怕警察会来抓他们。可是过了几天,一点动静也没有。
于是余道玖认为,现在这些女人被强奸后,害怕自己的名节受损,所以不敢报警。因为三人都是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所以余道玖就想出了一个生财之道,而且还能玩弄女人的办法。就是专门抢走夜路的女人,并对其实施**。
为了方便作案,拥有偷车技术的张添军偷了一辆面包车,并且联系了急需用钱的刘在峰,四人联手作案。
前前后后,他们一共作案七起,不过警方接到报警的只有三起,而且前面两起均是在案发后十来天后,经过亲戚的劝说前来报案的。由于报案时间与案发时间相隔较长,很难在被害者身上提取相关的DNA证据。只有最后一起案件,受害者是自己及时报案的,因此让警方掌握了作案者的DNA证据。
当然,苟晓江还交代了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刘在峰的死,刘在峰在干了最后一起案件后,决定离开这个犯罪团伙。但是心狠手辣的余道玖害怕刘在峰泄漏他们的犯罪事实,所以伙同其余二人,用手机充电器的电线困住刘在峰的脖子上将其制伏。余道玖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死了刘在峰,最后将其掩埋在向家的一处山坳里。
余道玖在面对苟晓江的供述后,百口难辩,只得伏法。之后,警方很快就抓获了他们的同伙,张添军。系列抢劫强奸案就此告破,而且刘在峰被害案也真相大白。
我之后对余道玖进行了研究。发现这个人从小就生活在破碎的家庭中,初中就辍学,一直混迹在社会上。他的人生道路上,劣迹斑斑,最终,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或许,他就是一个天生的罪犯,迟早有一天会危害社会;或许,就是他那不完整的家庭,让他成为了一个走向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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