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五章 阿修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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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时间已经差不多,鸟人和秋千带上薛地前往阿修罗界。路上,薛地气态连番变化,似乎心情很复杂,但乌鸦和小狐狸都没有在意,只当他是兴奋过头,或者是害怕过头。血界的名头很大,是三界六道中极其特殊的地方,几乎是“魔域”的代名词,普通人肯定会有许多想法,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只是薛地的心思绝非鸟人和秋千想象那般,他也许确实兴奋,也许确实害怕,但绝对不是因为“去”血界,而是“回”。“也不知梦魔事后有没有布置监测法阵?也不知我会不会被发现?应该不会吧?连玉氏父女都没能认出我,其他人应该不可能发现异常吧?”
怀着忐忑心情,薛地最终跟随乌鸦和小狐狸穿过界层,进入血波涛涛的阿修罗界,见孟轮已经等在玄朱血碑边。感应到鸟人和秋千到来,血莲修士立马上前迎接,可在看到薛地后,年轻人猛地警惕起来,直勾勾盯着血妖老者。乌鸦和小狐狸猜到孟轮会有这样反应,笑了笑,开口给他介绍薛地的身份,并着重强调他们两个已经检查过魂源——他们俩真的特别在意那次“仗势欺人”。
“哦~?”孟轮还是心存疑惑,总感觉哪里怪,却又说不出哪怪,“既然鸟哥和秋千姐说他值得信任,那应该没错。”血莲修士之所以感觉怪异,是因为薛地的血灵气态太过高妙,形态浑然天成,莫说是没传承的散仙血妖,就算是身为生死之神徒弟的孟轮也做不到——只可惜孟轮本身没明确意识到这一点,再加上很信任乌鸦父女,导致没有深究。
寒暄几句,一行人离开玄朱血碑,前往血山——话说,梦婆在得知老血魔有分主魂逃脱后,确实加强了法阵,但只加强了防御水平,没有提升监测能力。
来到血山,放眼望去尽是阿修罗族和血魔,它等人疯狂彼此杀戮、吞噬彼此,完全没有同族同胞的概念,场面甚为血腥。鸟人绽放大罗金仙威势,想着吓退众多凶魔,却哪知这群理智低下的魔物不但不逃走,反而围杀上来。
没办法,乌鸦和小狐狸只能施法斩杀魔众,霎时间煌煌黑火照炎天,九尾神幻掀波澜——正如小狐狸所言,她“理解”血界魔物的规矩,所以杀起来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孟轮趁鸟人和秋千扫清敌人,落在血山上,施法凝聚血山泉水,薛地则跟在孟轮旁边,假装以低级、笨拙的血灵法术吸收血山之力。
扫敌过程,秋千有些疑问,“爹,这些魔物咋就没多少智慧呢?明明凡间的野兽只要稍稍有些修为就能通晓智慧。”
“这个,和阿修罗王有关。”鸟人说道,“其他各界生灵之所以稍稍修炼一点就能通灵得智,乃是因为琉璃玉盏,那神宝启迪众生智慧,修为越高,受启迪越多。可是吧,阿修罗王与鸿钧曾有约定,不许琉璃玉盏的华光照耀血界,导致这里的凶魔哪怕战力很高,精通生死奥妙,也懵懵懂懂犹如野兽。”
“敢情血界凶魔的风格是血老头定下。”秋千登时无语,“为什么呢?”
“我倒是可以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鸟人说道,“修炼,与天争功,与地争利,与众生争运道,血界如果受到启迪,也能够修炼,那原本只属于阿修罗王的运道便需要分给其他血界生灵。”
秋千道:“哦~这意思呀~”
鸟人道:“一个人一个想法,这地方属于他,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能理解。”
“其他小世界如何?”秋千道,“小世界没有琉璃玉盏,是不是到处都是很强但没智慧的强兽。”
“差不多。”鸟人笑道,“其实洪荒界才是少数,血界反而是大道常态。那漫漫星海内有数不清的小世界,大多数小世界的生灵都如血界这般蒙昧无知,即便很强大,即便有天赋神通,也只有最原始的智慧,如野兽一般。哎,对了,吱吱最近写的论文你看了吗?它的论文里提到了这种情况,它还给这种没智慧的生物取了个名字,称作‘野性灵兽’或‘野性生灵’。”
“哦?!”小狐狸这才意识到洪荒界其实蛮特殊的,“咱们上次去乙昊世界时,我就发现里面的生物智慧相比洪荒界差点,但人族好像没啥差别。”
“对,人族没啥差别——这点很有趣。”鸟人说,“人族的魂魄比较成熟,稍作训练就能脱离蒙昧,达到其他生物哪怕修炼也很难达到的水平。天道和鸿钧之所以爱护人族,大概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而这次‘大道之阵’以人族为主大概也是这个原因。”
秋千道:“爹,你说世上有没有其他类似人这种‘成熟魂魄’的生灵?”
“应该是有的。”鸟人说,“我希望有。”
“我希望有,但又不希望有。”
“为什么?”
“当然是双方必定打架。”
“也对。其实不管是智慧生灵还是野性生灵,大同小异,说到底就是繁衍和竞争两件事。呵呵呵……”
“哈哈哈……”
鸟人和秋千在周围一边“打怪”,一边聊天,孟轮凝聚血泉之水,十分认真专注,而薛地,最初假模假式吸收血山之气,但很快便装作“吃饱了”,停止吸收,继而坐在血山上凝视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血界景色。
“想当年冥界未分,四野尽是杀戮和荒凉,如今梦魔那边虽鬼魂数以亿亿计,却有条不紊,乱中有序,热热闹闹,可我这里呢,还是如此单调乏味,混乱原始。唉~难道是我错了?我是不是该改变一下血界风格?”
薛地扫视近处的万千凶魔血兽,又低头看了看血色山峦,不禁心生更多感慨。
“凡界也有杀戮,但同胞为亲,同族为近,亲近之间便生出感情,生出喜怒哀乐,当真是比我这里的疯狂气氛丰富细腻好多~凡界的山峦峰岳或高峻,或柔缓,镇住的是一方气运,凝聚的是众生的情感。众生植草木于缓坡,装饰其形色,攀峻峰以陶冶气魄,壮己身志气,又或绘画赋诗,写锦绣文章赞颂其态,竟是让那一座座死物山石,莫名比我这生机血山更加生动许多。”
薛地最后把目光放在矗立于海中的玄朱血碑上。
“那是血界的精华,是大道的馈赠,本该孕育生命,却偏偏成了封镇生命之物。而最可笑的一点是我苦心珍藏多年,最终却为他人做嫁衣,呵呵,可笑,可笑呀。”
苦笑几声,薛地收敛情绪,叹道:“说不定,由梦魔掌控这里也挺好,也许这里也能像冥界一样变得热闹。也许没有我,这个世界会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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