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酒吧喧嚣,摇滚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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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一个酒瓶在舞台之上碎裂,酒水四散而开。
现场寂静一片。
“老子喜欢文志强的歌,来首他的《岁月》来听听。别他妈摇滚了,难听死了。”光头醉汉摇晃着身子骂道。
“唱《岁月》,唱文志强的。”台下也有几个看热闹的青年叫嚣着。
但此时更多的是沉寂,众人的眼睛紧紧盯着台上的长发青年,也盯着发飙的光头醉汉。
“对不起,我只唱摇滚。”长发青年面无表情的说道。
“嘁,傻缺!我让尼玛只会摇滚。”光头青年不屑一笑,然后从兜里拿出一把百元大钞洒向台上,“老子给钱,给老子唱。”
长发青年抱着贝斯的手青筋直露,咬着牙道:“对不起,摇滚不死。”
贝斯弹起,鼓声打起,歌声也再起——
“朋友,来杯酒,跟我一起走
牵着爱人的手
朋友,喝杯酒,跟我一起吼
青春永不朽——
啦啦啦——啦——”
现场的气氛再次被长发青年点燃,散落在地的百元大钞没人看一眼,一起跟着疯子乐队一起疯狂。慕容燕早就挥动着手冲到前面欢呼去了,一遍挥手一边欢呼,”摇滚不死、摇滚不死!”讷讷的张冬冬也畏手畏脚地跟了过去。
气急败坏地光头青年被同伴拉走,以免引起众怒,歌厅的保安也悄悄跟了过来,如果光头青年再次放肆,说不得保安要请他出去。
一场风波被长发青年一句“摇滚不死”平息,一场高潮也被这句“摇滚不死”点燃,台下的众人如痴如醉。
李默是深深记住了这个长发青年,和他的“疯子”乐队。
“歌厅的老板以前是玩摇滚的,所以这里经常请一些摇滚乐队来驻唱。”庄子夜凑到李默耳边说道。
“你怎么知道。”现场声音太大,李默只好也凑到庄子夜耳边说话。
“我经常来,我也喜欢摇滚,慕容燕是被我带下坑的。”
李默没想到庄子夜居然也喜欢摇滚,“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庄子夜没听到李默的话,大声问道。
“没想到你也喜欢摇滚。”李默于是大声道。
“那你呢?喜欢摇滚吗?”
“喜欢!”
“那你要不要上去吼几句?”
“不了,五音不全,就不献丑了。”李默摇摇头拒绝道。
“你就藏着吧!”庄子夜似笑非笑地看着李默,看得李默浑身不自在。
疯子乐队谢场,场下又是一阵欢呼。
“我们去包厢唱歌吗?”叶满都问。
“不去了,就在大厅,多有气氛。”庄子夜道。
“那好吧,你们去找个卡座,我去拎一箱啤酒来。”叶满都说完,就去吧台买酒去了。
卡座是要收费的,想不收费去台下的空地,可以站着听。
卡座不大,八个坐在一起有些挤,但众狼们非常享受这种拥挤。
庄子夜有意无意地坐在李默身边,不时跟李默碰杯,啤酒虽然不醉人,但是醉膀胱。几瓶啤酒下肚,众人开始频繁跑厕所了。
疯子乐队已经收工离开,歌厅的自家伴奏乐队上台,接受顾客的自秀。只要觉得自己唱的还行就可以上台表演,这是这家名叫“向上青年”的歌厅特有的经营方式,引起了一大批青年顾客。
叶满都在众人的怂恿下也上台高歌一曲,搔头摆手的唱了一首庄晓月的《梦里水乡》,因为李文娟是庄晓月的歌迷,所以叶满都就骚了一把,博得佳人一笑。
佳人笑了,笑地花枝乱颤,叶满都的骚.情也引得全场哄笑。
李默被叶满都骚的尿急,直奔厕所而去。
庄子夜也借口上厕所,跟了上去。
从卫生间出来,洗了洗手,从口袋里拿出手巾,把手擦看。转身便看到靠在墙上,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的庄子夜。
“你在这儿干什么?”李默奇怪地问道。
“上厕所啊,刚出来。然后就遇见了你,好巧!”庄子夜笑道。
好生硬的搭讪,李默把手巾放进口袋。
李默摸摸鼻子,问道:“找我有事?”
“里面太闹,出去走走?”庄子夜指了指出去的方向,问道。
李默点点头,跟着庄子夜一起走出了歌厅。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街上行人已经不多,从喧闹的歌厅出来,顿时感觉世界好安静。
“李默,其实我注意你,不是从《飞鸟与鱼》开始的,而是从《童年》开始的。”
庄子夜的话仿佛惊雷,把李默给惊到了。
李默震惊地看着庄子夜,“你到底是谁?”
“是不是感觉很意外?我可是你最早的歌迷。”
李默摇摇头,“我从没有跟叶满都他们透露过我的另一个身份,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急,我慢慢跟你说。”庄子夜紧了紧外套,双手摩擦了一会,外头的天气很冷。“还要从摇滚说起。我的舅舅叫焦强民,他还有个名字叫焦三郎。”
“老狼乐队的主唱焦三郎?”
“没错,就是那个焦三郎。就是因为我舅舅,我从小就爱上了摇滚,只是现在年轻人都不太喜欢听摇滚了,怪可惜的。”
“是挺可惜的。”
“对了,我的外公前段时间你见过,在央视的演播大厅。当时我也在现场,估计你都没注意到我。”
李默苦笑道:“原来焦老是你外公,怪不得我会暴露。”
“你错了,你早就暴露了。我告诉过你,我注意你是从《童年》开始。”
李默摇摇头,“怎么可能,那时候我还在老家上高中。”
庄子夜不置可否,继续说道:“或许别人听歌就是听歌手,没人没关注词曲作者。但我不一样,我知道歌手只是演唱者,真正的创作者是词曲作者。那时候我以为你是个大叔呢,没想到你当时还是个高中生。李默,你好妖孽啊!”
李默习惯地摸摸鼻子,“我接受你的赞美。”
“你给向阳写了很多歌,我每首都会唱。特别是那张破纪录的专辑出来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崇拜你?李默,你太让我吃惊了。”
“然后呢?你还没说你是怎样发现我的。”
“哦,宝音的董事长钱大宝是我姨父。所以,知道你终于出现给向阳制作专辑的时候,我就偷偷看过你。没想到,你那么年轻。”
李默恍然大悟,一切都能联系到一起了。焦老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是焦三郎,女儿一个是庄子夜的妈妈,一个是钱大宝的老婆。全是一家人,李默怎么可能不暴露。
“明白了,暴露就暴露吧,其实是早晚的事。”李默无奈道。
“放心吧,我不会说的,除非你自己愿意。”
“谢谢。”
“不用谢。其实知道你是《飞鸟与鱼》的作者,我还挺难过的。”
“为什么?”
“因为我好羡慕那个叫吴雅望的女孩,有这么才华横溢的男朋友。可是,为什么是你呢?写歌的李默和写诗的李默为什么是同一个人?”
《飞鸟与鱼》从吴雅望的艺考中流出,吴雅望一进校门就有人知道她有个会写诗的男朋友,而他们从来也不知道低调,李默的名字也很快被扒出。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个李默还是在乐坛叱咤风云的金牌音乐人。
但庄子夜知道,她念叨那么久的才子李默,就是《飞鸟与鱼》的那对情侣。
“对不起!”李默明白庄子夜的心思,不过只能抱歉了。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你什么也没做错。是我错过了。”庄子夜笑了,笑得很开心。“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你看,写的多好。”
“谢谢你喜欢!”
“李默,庄子夜,你们俩在干嘛呢?”叶满都带着众人走出了歌厅,看见了歌厅外的二人。“在说悄悄话呢?里面找了你半天。”
“里面太闹,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李默解释道。
“明白,明白。”叶满都露出猥琐的笑声,李默恨不得再度掐他脖子。
“都快十点了,咱们回去吧,不然宿舍关门了。”李文娟说道。
“嗯,回去吧,挺晚的了。”庄子夜附和道。
“回去,也该回去了。今晚咱们玩得很开心,要不要留个电话号码什么的?方便联系。”叶满都晃了晃自己的手机。
电影学院的学费不便宜,一般人还真上不起。所以能上电影学院的学生,家境都还不错。所以大部分都有手机。再说,现在手机慢慢普及,也没那么贵了。
众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嘻嘻闹闹的回了学校。
因为喝酒,李默就打算在宿舍里将就一晚,明日一早开车回去。
宿舍里,一脸兴奋的叶满都正不停的跟李文娟发手机信息,不时露出猥琐的笑声,看来是撩妹有成。
张冬冬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周先明讨论摇滚的事,仿佛在恶补摇滚知识,还不时的拿出手机看看,好像在等信息。
周先明酒量不行,晃晃荡荡地找地方洗脸,准备睡觉,对张冬冬的问题也没什么兴趣。
而李默,躺在床上,看着庄子夜发来了一则信息发呆,上面只有一句“晚安,大才子。”
“晚安!”李默回复一句,便倒在床上,倦意慢慢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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