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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酒吧喧嚣,摇滚不死


“啪!”一个酒瓶在舞台之上碎裂,酒水四散而开。

  现场寂静一片。

  “老子喜欢文志强的歌,来首他的《岁月》来听听。别他妈摇滚了,难听死了。”光头醉汉摇晃着身子骂道。

  “唱《岁月》,唱文志强的。”台下也有几个看热闹的青年叫嚣着。

  但此时更多的是沉寂,众人的眼睛紧紧盯着台上的长发青年,也盯着发飙的光头醉汉。

  “对不起,我只唱摇滚。”长发青年面无表情的说道。

  “嘁,傻缺!我让尼玛只会摇滚。”光头青年不屑一笑,然后从兜里拿出一把百元大钞洒向台上,“老子给钱,给老子唱。”

  长发青年抱着贝斯的手青筋直露,咬着牙道:“对不起,摇滚不死。”

  贝斯弹起,鼓声打起,歌声也再起——

  “朋友,来杯酒,跟我一起走

  牵着爱人的手

  朋友,喝杯酒,跟我一起吼

  青春永不朽——

  啦啦啦——啦——”

  现场的气氛再次被长发青年点燃,散落在地的百元大钞没人看一眼,一起跟着疯子乐队一起疯狂。慕容燕早就挥动着手冲到前面欢呼去了,一遍挥手一边欢呼,”摇滚不死、摇滚不死!”讷讷的张冬冬也畏手畏脚地跟了过去。

  气急败坏地光头青年被同伴拉走,以免引起众怒,歌厅的保安也悄悄跟了过来,如果光头青年再次放肆,说不得保安要请他出去。

  一场风波被长发青年一句“摇滚不死”平息,一场高潮也被这句“摇滚不死”点燃,台下的众人如痴如醉。

  李默是深深记住了这个长发青年,和他的“疯子”乐队。

  “歌厅的老板以前是玩摇滚的,所以这里经常请一些摇滚乐队来驻唱。”庄子夜凑到李默耳边说道。

  “你怎么知道。”现场声音太大,李默只好也凑到庄子夜耳边说话。

  “我经常来,我也喜欢摇滚,慕容燕是被我带下坑的。”

  李默没想到庄子夜居然也喜欢摇滚,“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庄子夜没听到李默的话,大声问道。

  “没想到你也喜欢摇滚。”李默于是大声道。

  “那你呢?喜欢摇滚吗?”

  “喜欢!”

  “那你要不要上去吼几句?”

  “不了,五音不全,就不献丑了。”李默摇摇头拒绝道。

  “你就藏着吧!”庄子夜似笑非笑地看着李默,看得李默浑身不自在。

  疯子乐队谢场,场下又是一阵欢呼。

  “我们去包厢唱歌吗?”叶满都问。

  “不去了,就在大厅,多有气氛。”庄子夜道。

  “那好吧,你们去找个卡座,我去拎一箱啤酒来。”叶满都说完,就去吧台买酒去了。

  卡座是要收费的,想不收费去台下的空地,可以站着听。

  卡座不大,八个坐在一起有些挤,但众狼们非常享受这种拥挤。

  庄子夜有意无意地坐在李默身边,不时跟李默碰杯,啤酒虽然不醉人,但是醉膀胱。几瓶啤酒下肚,众人开始频繁跑厕所了。

  疯子乐队已经收工离开,歌厅的自家伴奏乐队上台,接受顾客的自秀。只要觉得自己唱的还行就可以上台表演,这是这家名叫“向上青年”的歌厅特有的经营方式,引起了一大批青年顾客。

  叶满都在众人的怂恿下也上台高歌一曲,搔头摆手的唱了一首庄晓月的《梦里水乡》,因为李文娟是庄晓月的歌迷,所以叶满都就骚了一把,博得佳人一笑。

  佳人笑了,笑地花枝乱颤,叶满都的骚.情也引得全场哄笑。

  李默被叶满都骚的尿急,直奔厕所而去。

  庄子夜也借口上厕所,跟了上去。

  从卫生间出来,洗了洗手,从口袋里拿出手巾,把手擦看。转身便看到靠在墙上,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的庄子夜。

  “你在这儿干什么?”李默奇怪地问道。

  “上厕所啊,刚出来。然后就遇见了你,好巧!”庄子夜笑道。

  好生硬的搭讪,李默把手巾放进口袋。

  李默摸摸鼻子,问道:“找我有事?”

  “里面太闹,出去走走?”庄子夜指了指出去的方向,问道。

  李默点点头,跟着庄子夜一起走出了歌厅。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街上行人已经不多,从喧闹的歌厅出来,顿时感觉世界好安静。

  “李默,其实我注意你,不是从《飞鸟与鱼》开始的,而是从《童年》开始的。”

  庄子夜的话仿佛惊雷,把李默给惊到了。

  李默震惊地看着庄子夜,“你到底是谁?”

  “是不是感觉很意外?我可是你最早的歌迷。”

  李默摇摇头,“我从没有跟叶满都他们透露过我的另一个身份,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急,我慢慢跟你说。”庄子夜紧了紧外套,双手摩擦了一会,外头的天气很冷。“还要从摇滚说起。我的舅舅叫焦强民,他还有个名字叫焦三郎。”

  “老狼乐队的主唱焦三郎?”

  “没错,就是那个焦三郎。就是因为我舅舅,我从小就爱上了摇滚,只是现在年轻人都不太喜欢听摇滚了,怪可惜的。”

  “是挺可惜的。”

  “对了,我的外公前段时间你见过,在央视的演播大厅。当时我也在现场,估计你都没注意到我。”

  李默苦笑道:“原来焦老是你外公,怪不得我会暴露。”

  “你错了,你早就暴露了。我告诉过你,我注意你是从《童年》开始。”

  李默摇摇头,“怎么可能,那时候我还在老家上高中。”

  庄子夜不置可否,继续说道:“或许别人听歌就是听歌手,没人没关注词曲作者。但我不一样,我知道歌手只是演唱者,真正的创作者是词曲作者。那时候我以为你是个大叔呢,没想到你当时还是个高中生。李默,你好妖孽啊!”

  李默习惯地摸摸鼻子,“我接受你的赞美。”

  “你给向阳写了很多歌,我每首都会唱。特别是那张破纪录的专辑出来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崇拜你?李默,你太让我吃惊了。”

  “然后呢?你还没说你是怎样发现我的。”

  “哦,宝音的董事长钱大宝是我姨父。所以,知道你终于出现给向阳制作专辑的时候,我就偷偷看过你。没想到,你那么年轻。”

  李默恍然大悟,一切都能联系到一起了。焦老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是焦三郎,女儿一个是庄子夜的妈妈,一个是钱大宝的老婆。全是一家人,李默怎么可能不暴露。

  “明白了,暴露就暴露吧,其实是早晚的事。”李默无奈道。

  “放心吧,我不会说的,除非你自己愿意。”

  “谢谢。”

  “不用谢。其实知道你是《飞鸟与鱼》的作者,我还挺难过的。”

  “为什么?”

  “因为我好羡慕那个叫吴雅望的女孩,有这么才华横溢的男朋友。可是,为什么是你呢?写歌的李默和写诗的李默为什么是同一个人?”

  《飞鸟与鱼》从吴雅望的艺考中流出,吴雅望一进校门就有人知道她有个会写诗的男朋友,而他们从来也不知道低调,李默的名字也很快被扒出。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个李默还是在乐坛叱咤风云的金牌音乐人。

  但庄子夜知道,她念叨那么久的才子李默,就是《飞鸟与鱼》的那对情侣。

  “对不起!”李默明白庄子夜的心思,不过只能抱歉了。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你什么也没做错。是我错过了。”庄子夜笑了,笑得很开心。“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你看,写的多好。”

  “谢谢你喜欢!”

  “李默,庄子夜,你们俩在干嘛呢?”叶满都带着众人走出了歌厅,看见了歌厅外的二人。“在说悄悄话呢?里面找了你半天。”

  “里面太闹,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李默解释道。

  “明白,明白。”叶满都露出猥琐的笑声,李默恨不得再度掐他脖子。

  “都快十点了,咱们回去吧,不然宿舍关门了。”李文娟说道。

  “嗯,回去吧,挺晚的了。”庄子夜附和道。

  “回去,也该回去了。今晚咱们玩得很开心,要不要留个电话号码什么的?方便联系。”叶满都晃了晃自己的手机。

  电影学院的学费不便宜,一般人还真上不起。所以能上电影学院的学生,家境都还不错。所以大部分都有手机。再说,现在手机慢慢普及,也没那么贵了。

  众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嘻嘻闹闹的回了学校。

  因为喝酒,李默就打算在宿舍里将就一晚,明日一早开车回去。

  宿舍里,一脸兴奋的叶满都正不停的跟李文娟发手机信息,不时露出猥琐的笑声,看来是撩妹有成。

  张冬冬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周先明讨论摇滚的事,仿佛在恶补摇滚知识,还不时的拿出手机看看,好像在等信息。

  周先明酒量不行,晃晃荡荡地找地方洗脸,准备睡觉,对张冬冬的问题也没什么兴趣。

  而李默,躺在床上,看着庄子夜发来了一则信息发呆,上面只有一句“晚安,大才子。”

  “晚安!”李默回复一句,便倒在床上,倦意慢慢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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