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挣钱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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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庄在京都郊外,一个较为荒芜的地方。别庄不大,只是一个两进的院子,除了一个看门的老者,庄内再没有其他人。
看着这几乎可以说是面徒四壁的庄子,沈玥脑壳有些痛。
不说吃的穿的,就连日常住宿所用,也没有。看天色已晚,便只能先将就凑合一晚,天明再采买。
用了两日,总算把日常所需采买齐全了。两人又是拔草,又是除尘,总算把庄内弄得有个样子了。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带来的钱财也花光了。
原主从来没有存钱的意识,是以,离开沈府时,沈玥找遍了房间,也就搜出来几两银子。
沈玥数着钱袋子里仅剩的十个铜板,发愁了。
脑子里可挣钱的门道,倒是蛮多。但,一没有本钱;二大齐虽说民风还算开放,但女子也是不能太过抛头露面的,更别说做生意挣钱了。
再者,沈玥在现代也只是千万社畜中的一个,没有做生意的经验,自认也不是个经商的材料。
一些小发明,小制造……对于一个艺术生来说,太难来。除非能给她一个百度,让她先搜搜。
“小姐,这些,您真的要卖掉吗?”青莲抱了一个包袱进来,里面是从沈府带来的原主的一些旧衣,首饰。
生活拮据,已只能卖旧衣首饰了,好在,离开时,沈府并没有把这些也没收。
沈玥很果断,“卖掉。”
青莲很难过,她家小姐是嫡长女啊,母亲是义和郡主,居然沦落到如今,卖旧衣过日的地步。
心中不由暗恨沈府的不厚道,她曾听母亲说过,当年义和郡主嫁入沈府时,可是带来了丰厚的嫁妆。
“青莲,你说说,现在做什么比较挣钱?”沈玥左手拇指食指轻轻摩擦,这是沈玥思考时的习惯性动作。
青莲愣了一下,片刻后,心中更难过了。然而,她却帮不上什么忙。
不待青莲回答,沈玥又问,“你觉得画师如何?”
大齐当今天子,与先帝都是极为喜绘画的。礼记中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经两朝皇帝的影响,大齐画师位置极高,画作价钱也丰盛。
而且锦鲤系统升级,也需要声望值。
现代时,她是商业插画师,还算有点小名气。都说艺术是相通的,以她的造旨,在大齐做个画师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越想越觉得这条路不错,既可以挣钱,还可以有名,获得声望值。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锦鲤光环除了那一次侥幸成功后,再也没有成功过。她现在声望值已经是-200,可以说是声名狼藉了。
沈玥信心满满,恨不得立马寻了纸笔来,绘出一道美丽的锦绣前程。
青莲奇问,“小姐会画?”
沈玥点头,“会一些。”
青莲崇拜地看着沈玥,那一瞬间,沈玥觉得在青莲眼里,她跟天上下凡的仙女一个等级了。
因画师地位超然,画作昂贵,也间接导致了纸墨笔研,价格不菲。
嗯,得先去买些纸笔,还有,了解了解这个朝代顶级大师的画作。
不鸣则已,一鸣就要惊人,既然要做,那她就要做这个世界最顶级的绘画大师。
次日,天还没亮,沈玥便与青莲出了门。因没有马车,连牛车也没有,只能靠着一双脚,一步一步走。
原主的身体素质比现代时的她还差,走几步就喘得不行。
“小姐,还是婢子一个人去吧。”青莲整理了下背后背着得包袱,忍不住道。
她累得跟狗一样,青莲却是面不红气不喘,果真是人比人得丢。
沈玥双手撑在膝盖上,弯着身子,青莲忙上前帮沈玥顺着后背。待气息顺了些,沈玥才直起腰,“走吧。”
腿跟灌了铅一样,前脚趾似乎是磨破了皮,痛得很。沈玥咬牙继续坚持。
突然,路面震动,一阵震天的马蹄声自身后响起。
沈玥回头。
昏暗的天边,一群黑压压的骑兵卷着滚滚飞尘,奔腾而来。队伍中猎旗飘飘,远远看着,肃杀磅礴,让人惊恐。
沈玥回过神,忙拉着青莲避开。
只是因避开得太急,腿脚又酸软无力,踩到一个小石子上,一滑,摔到路中央。
“小姐!”青莲大惊。
骑兵越来越近,卷起的尘土已扑在了她的脸上,眼看就要葬身在马蹄下了。
沈玥脑子一片空白,连呼叫系统都忘了。
突地,腰间一紧,整个人都飞起来了,又一阵天旋地转,已站在了十米开外。
奔腾的大军没有停留,呼啸而过。若没有这人救她,她定会被踩成肉饼的。
沈玥打了个冷战,看向救命恩人。
是他?护国寺那夜,遇到的那个将军。
魏诚皱眉问道,“你为何会在此?”
大军回城,京都丞早在三天前就发了布告,今日封锁官道,人畜一概不得通行。
大军急行,天色又暗,若不是他眼尖,看到了路中央那个小小的身影。
恐怕这女人今日就要葬身马蹄下了。
沈玥一阵后怕,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在男人的臂弯里。顿时有些不适,想退开。
魏诚顺势放开了,目光却不着痕迹地打量,才几日未见,她狼狈憔悴了很多。
是在沈府过得不好吗?
待他忙完,就与母亲说说吧,早些将这小未婚妻,迎娶进门。
沈玥退开几步,礼貌致谢,“多谢!”
这人虽救了她,她可没忘记,上次在护国寺,就是这男人差点要了她性命。还因绑架了她一夜,导致她有口难言,被人污蔑陷害。
魏诚点点头,飞身上了等候在一侧的战马,很快没了踪影。
青莲扑过来,焦急地问,“小姐小姐,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队伍已经远去了,只余下扬起的,久久未落下的灰尘。
沈玥理了下发髻,“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到京都城内时时,已是响午,街上人很多,三三两两都在谈论着。
“魏家军大捷归来了!”
“听说了吗,陛下亲自在崇乾门迎接魏将军。”崇乾门是进入皇城的东门。
“魏将军把鞑子赶回老巢了,不愧是煞神。”
“我表舅的姨父的孙子的弟弟,就是魏家军的,魏将军可厉害了,一人血战鞑子三万人,还取了鞑子可汗的项上人头。”
“那可不?这可是煞神,砍人跟砍白菜一样。”
“你敢说煞神砍白菜?不怕半夜被砍了脑袋。”
那人摸摸脑袋,再不敢多言。
魏家军?难道早上她遇到的,就是大捷归来的魏家军?
记得书中男主第一次出场,就是漠北大捷归来,金銮殿上被封为正一品大将军。
那,早上救了她的将军,应该就是男主魏诚麾下的将士了。
以后若见到,还是离远点。她可不想再与男女主有什么瓜葛。
婚已经退了,定亲信物玉佩也已交出去了,她的戏份走完了。
看过小说的都知,男女主那是有主角光环的,往他们面前凑,那是找死。
她可还没有活够呢,好不容易又有了一次生命,她要好好珍惜。
至于为什么沈玥从没有想过,那将军就是男主魏诚。因为书中,男主与女配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面。
“咕噜噜。”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沈玥揉了下肚子,还是先找个地方,吃顿饭。
没钱,进不了饭馆。便寻了个路边摊子,叫了两碗面条。
这个朝代的面条,清汤寡水的,味道跟现代的,那是完全是不能比的,只是面条还算劲道。
几口热汤喝下肚,沈玥顿时觉得,舒畅了。有了东西垫肚子,也有了些力气。
不知道是不是,人倒霉喝水都塞牙。
吃到一半,道上马蹄声起,一阵尘土飞扬,碗里头上脸上全是灰。沈玥愤怒地转身,想看看是哪个缺德的让她吃了一嘴的灰。
缺德者已远去,只唯下一路尘嚣。
青莲忙起身,抽出手帕帮沈玥擦脸上的灰尘。这一日,她似乎跟灰尘特别有缘。
摊主见怪不怪,很淡然地用桌巾抹去尘土,对沈玥道,“姑娘,您的汤脏了,老朽去给您换一碗吧。”
沈玥谢绝了摊主的好心,反正她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养生节目也说过,饿久了吃太多反而不好。
那方,沈姗坐在轿子里,心中思度,若她没看错,坐在路边摊吃面的似乎就是沈玥。
沈姗眸色微闪,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沈欢,装作无意地感叹道,“刚好像是个面摊,听说将军府夫人是北方人,甚爱吃面。”
“夫人爱吃面?”沈欢听进去了。
自杨氏与她说,要将她嫁与魏诚,她就对将军府的一草一木都上了心,更别说未来婆婆了。
今夜,天子在皇宫为魏诚宴贺,沈家因与将军府有婚约,也在邀请之列。
出门时,母亲嘱咐她,要抓住机会,让魏夫人喜爱她。
想到这里,沈欢吩咐车夫,“停下,本小姐要去买碗面。”
马车停了,沈欢起身准备出去。
沈姗拉住了沈欢,“三妹,这外面风大尘多,还是坐轿子去吧。”
沈欢警惕,“那你呢?”怕沈姗也要抢了这份功劳。
沈姗笑得温柔,“我无事,就站在这外面等即可。”说罢,出了轿子,站在一旁。
沈欢很满意,这沈姗虽是庶出,却很识趣,比沈玥要好多了。
沈姗对簇拥着她们的一群骑马的年轻男子道,“你们也陪三妹一道去吧。”
掀开轿帘,看着众星捧月般簇拥着她的一帮男子,心中得意非常。
马车很快到了面摊处,沈欢打发了马车夫去买面。这等路边摊的东西,可脏了,她可不想碰一下。
马车夫来到面摊前,对摊主道,“来一碗牛肉面,快点!”
摊主忙不迭地答应,赶紧去下面条了。
青莲小声在沈玥耳边道,“是沈府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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