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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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在一时半会肯定是去不了香江的,倒是按照弹幕所说,八十年代初期,算算时间。
她还有六年可以攒钱的时间?
六年看着多,但是实际算下来,也没多少了。
姜舒兰思来想去,还是要想法子拓宽收入的路子才行。
“舒兰?”
周中锋一连着喊了三声,“你怎么了?”
这一次,轮到舒兰发呆了。
姜舒兰猛地回神,“没事,我就是想到香江。”她语气顿了顿,“周中锋,以后若是有机会,我们去一趟吧!”
周中锋有些意外,不明白舒兰为什么会对香江这么执着。
但是他对姜舒兰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
他点头,“有机会,我带你去。”
两人在后面说着小话,前面的姜父姜母已经等不及了。
更准确地说是怀里的孩子等不及了,他们似乎不喜欢在第一个多待,待久了,就要闹脾气。
姜舒兰他们忙追上来。
因为赶着去百货大楼买东西,还要去集市赶集。
时间有些紧张。
中午饭,大家都是在路边解决的,吃的是猪脚饭和烧鸭饭。
而姜舒兰觉得太干,又太多肉,她吃不下去,单独叫了一份三及第腌面。
羊城的三及第极为地道,用的是新鲜的猪肝粉肠和瘦肉,加上刚从树上摘下来的嫩绿的枸杞叶。
熬成了奶白色的汤,绿色的枸杞叶飘在白色的瓷碗上面,看起来极有食欲。
周中锋他们都是吃的烧鸭饭和猪脚饭的,烧鸭金黄,猪脚肥得流油,也极为喷香。
但是看到姜舒兰,这一碗三及第腌面端上来。
大家都愣了下。
无他,这一碗三及第的视觉冲击实在是大,嫩绿的一碗叶子飘在上面,在这炎热的天气里面,似乎还能解暑一样、
“这看起来不错,枸杞叶明目,还能促进睡眠,舒兰你刚出月子没多久,这类的食物可以多吃一些。”
猪肝粉肠瘦肉也不差多,保留着原汁原味,也没有破坏里面的营养成分。
甚至,姜父看到这三及第的食材,感叹了一句,“就是当月子餐,也是能吃得下的。”
姜舒兰给姜父分了一点,给姜母分了一点,轮到铁蛋儿和雷云宝的时候,也跟着跃跃欲试。
这下好了,本来是她叫的一碗三及第分下来,自己倒是没有了。
周中锋又给她单独叫了一碗。
连带着那老太太看着也嘴馋,把自己的烧鸭饭给了儿子那西关,吩咐着那西关也去给她来一碗三及第腌面。
那西关倒是不心疼这一碗三及第钱,就是心疼他的烧鸭饭,这刚出炉的烧鸭饭才是最好吃的呢!
放一会凉了,焦焦的皮也跟着不脆了。
但是,娘老子的命令大于天。
他只能乖乖去了。
好不容易等店家做完两碗三及第端过来,姜舒兰就迫不及待喝了一口,果然,味道极为鲜美。
粉肠入口即化,猪肝味绵,瘦肉劲道。
另外,她第二碗没要腌面,要的是白米饭,用着三及第的汤汁,浇灌在白米饭上。
颗颗白米饭吸足了汤汁,一口下去,米饭香甜,汤汁鲜美。
甚至,鲜得让人忍不住喟叹一口气,“这轮鲜,还是要看粤菜。”
他们东北的讲究调料。
唯独粤菜这边是讲究原汁原味,放大了食材的原本的鲜美。
姜舒兰这话,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烧鸭饭和猪脚饭香是香,但是偏油腻,在吃一口大肉后,再来一口三及第汤,那才叫一个解腻。
这一顿饭,大家原本打算随便吃点的。
但是,他们没想到连带着路边摊这种小地方,做出来的饭菜都这般好吃。
于是,这一吃就从十分钟变成了半个小时。
等临走的时候,又借了老板的热水,给俩孩子一人冲了一瓶奶。
让他们带在路上吃。
这一次!
他们是真的直奔百货大楼了。
不能再推迟了。
下午一点半。
一行人准时到了羊城百货大楼,这家百货大楼几乎是整个南方,最大的百货,没有之一。
光楼高,就足足七层,极为气派。
羊城的百货大楼是西式建筑,一楼是耸立着两根圆柱子,中间是拱形门,在拱形门的上方,有四个烫金大字。
百货大楼。
而在楼下的外面,停着一排排二八二六自行车。
在舒兰老家那种一辆自行车,就能够吸引到所有人注意力的地方。
在这里,她粗略估计了下最少有上百辆,密密麻麻。
甚至,在不远处的马路边上,还停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姜舒兰不认识,但是瞧着那车子外形,显然不是便宜货色。
姜舒兰在心里忍不住感叹一声,这大城市就是大城市。
稀罕的二八大杠自行车,都成了地摊货了。
姜舒兰感叹的时候,姜父和姜母何尝不是感叹呢?
他们只觉得,这世界是真大啊!
要不是跟着来海岛照顾闺女,他们这辈子怕是都不知道,原来自行车能够多到遍地都是,原来百货大楼还能如此洋气。
“好了,进去吧!”
周中锋看了下时间,低声道。
这一喊,让大家都回神了。
“去去去!”
那老太太忍不住感叹了一声,“这羊城的百货大楼,我瞧着不比沪市的差了。”
“只是,这街道不如沪市那边的漂亮。”
羊城这边的街道,显得有几分破旧。
而那老太太年轻时候去的沪市,那街道铺着大理石砖,马路的两边种着法国梧桐。
看起来就极为赏心悦目。
那老太太这话一说,让本地的年轻人,忍不住瞪眼,“老太太,你没见过可别胡说,我们这羊城百货大楼,可是整个南方最大的大楼呢!”
“你说不如沪市?我怕不尽然。”
那老太太笑了笑,不与对方辩驳。
等走远了。
姜舒兰忍不住道,“您怎么不和对方说一下呀?您真的见过沪市的百货大楼。”
她相信以那老太太的见识,她是不会,也不屑说谎的。
那老太太笑了笑,一双眼睛里面透着几分智慧,“夏虫不可与冰语。”
“更何况,这些人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都是在羊城了,他们没见过更为繁华的场景,便会觉得自己所见即繁华。”
那老太太年轻的时候,读过女子高中,后来更是考上大学。
她这辈子不说是饱读诗书,但是比一般人来说,还是有文化的。
所以,那老太太这一番话,让大家都跟着惊讶了。
连带一位中年男人也跟着感慨起来,“老太太,你这是读过书吧!”
不是读书人,说不出这种有韵味的话。
也不会有这般见地,哪怕是自己是对的,也不与人争辩。
那老太太不认识对方,只是点了点头,便准备离开。
那中年男人却跟着上来,“老太太,你说的沪市百货大楼我去过。”
这下,那老太太也来了兴趣,“哦?”
“是不是大理石铺街道,法国梧桐环绕,西式建筑耸立,人来人往。”
见她能准确说出沪市百货大楼的外面情景,那中年男人忍不住点头,“确实是这样,我几年前去那边学习的时候,看到的那一幕和您说的一模一样。”
接着,他朝着之前反驳的年轻人道,“小王,你还年轻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老太太有句话确实没说错,人家沪市百货大楼,确实比我们漂亮。”
先前那个叫小王的年轻人,顿时面红耳赤,“经理,我知道了。”
原来,这位中年男人则是羊城市百货大楼的门市部经理。
这一声经理喊的,姜舒兰他们都跟着惊讶了。
门市部经理道,“老太太,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就让小王带你们去里面逛一逛,有他在,保管没人敢坑你们。”
他们这个地方,排外的很。
对于外地口音,多少有点宰人。
这——
那老太太下意识地和姜舒兰他们对视,这不就是瞌睡来了,送了枕头?
姜舒兰他们对羊城的百货大楼,可不就是不熟悉?
她当即朝着那老太太点头。
“那成,同志,我替大伙儿谢谢你。”
那门市部经理摇了摇头,“是我谢谢您,替我给这些年轻的小同志们上了一课。”
他们百货大楼的岗位是香饽饽,每一个进来的人都引以为傲。
却忘记了,这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眼睛都长在了天上。
有了小王的带路,他们进去后,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最先去的是卖服装和布料的二楼。
和大家的生疏比起来,姜舒兰竟然意外的发现,周中锋有些轻车熟路?
没错,好几次小王往另外一个方向拐。
周中锋却道,“我们先观看成衣。”
这话一落,小王果断领着他们去了另外一个方向。
落在后面的姜舒兰,忍不住问道,“你来过?”
周中锋嗯了一声,提醒,“红裙子?”
这一提醒,姜舒兰算是彻底记起来了,她怀孕的时候有一条红裙子,是周中锋追着人家几条街问到的地方。
来的百货大楼买的。
再次来对于他来说,可不就是轻车熟路。
周中锋见姜舒兰不说话,便细细地和她说自己的计划。
“今儿的给你买一件棉衣,在买一件大衣,还要一条红围巾,裤子挑灯芯绒的,鞋子的话,要保暖防水带羊毛的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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