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七章【真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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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斯坦森和妮可两个人从酒窖出来之后坐在窗边的餐桌上,而蒙娜丽莎餐厅的总经理亲自把尼可从酒窖里面拿上来的这瓶一战时期的罗曼尼康帝打开。
他先拿着这瓶酒的软木塞来到两个人的身边,先递给妮可赞叹着说道。“妮可小姐,您闻闻这瓶红酒的味道有多么的特别。”
妮可从对方手里面接过软木塞,放在鼻子下闻了闻,酒香味实在是太浓郁了,从两个鼻子眼一直冲到了脑门。
妮可一边点点头,一边把软木塞递给坐在自己对面的乔治斯坦森,让他也闻一闻这上百万美元一瓶的红酒到底是个什么味道?这才转过头来,看着边上的餐厅总经理问道。
“味道的确是棒,香味儿层层叠叠的冲击着鼻腔,真的是很特别。”
蒙娜丽莎餐厅总经理不禁摇头苦笑着说道。“就这样的一个软木塞,价值就超过上万美元,而且还有价无市。”
这时候妮可和边上的乔治斯坦森两个人弄得有点不知所措了,你可看着蒙娜丽莎餐厅总经理问道。
“酒瓶之前这我明白,毕竟它是成酒的工具,可是这软木塞也这么值钱吗?”
蒙娜丽莎餐厅的总经理耸动了一下肩膀,无奈的说道。“当然,这瓶软木塞儿浸泡在红酒里面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几十年。”
“不说别的,就说这软木塞上面的味道和酒是一样的,软木塞里面会生活着红酒里面各种各样的有机物质甚至是各种菌群。”
“把这样难得的软木塞,套在别的红酒里面,软木塞里面的这些有机物质和各种各样的菌群就会在那些红酒里面滋生繁殖,提高那些红酒的品质。”
说到这儿看着目瞪口呆的两个人,总经理不禁摇头苦笑着说道。“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上了年份的红酒橡木桶价值很高的原因所在,因为这些软木塞和红酒橡木桶会提升普通红酒的品质,它的价值能不高吗?”
妮可听到这里点了点头,然后不吱声笑了看着边上,不明所以的乔治斯坦森低声说道。
“这位总经理先生解释的倒是挺明白,但是说的太多了,归根究底其实就是一句话,那就是串味儿了。”
“串味儿了。”
乔治斯坦森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妮可看到他迷茫的样子,就不得已又开始解释了一下,这句华夏的俗语该怎么理解。
解释的理由和这位蒙娜丽莎餐厅总经理解释的方法其实差不多,归根究底一句话就是串味儿。
就是拿这个一战时期罗曼尼康帝红酒的软木塞儿,去喝别的红酒串味儿,拿这个软木塞当种子。种植出一片高产的粮食,这些高产的粮食就是那些普通红酒提升品质的产物。
这么一解释乔治斯坦森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软木塞的价值会这么高,因为它就是一颗种子,而且是一颗一战时期难得的极品种子。
他的价值为什么这么高,原因就在这呢?让两个人闻了一下软木塞上面带来的红酒的味道,只不过是品酒的第1步而已。
接下来餐厅总经理拿着这瓶红酒倒到了醒酒瓶子里面,红酒一倒下去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尼可和乔治斯坦森都不由得摇头惊叹呀。
红酒从瓶子里面倒到另外一个瓶子里面,就像是红色瀑布洒下来一样,颜色那叫一个深呀,一些宗教理解红酒红的像血一样代表耶稣的血液,这没错的确是像血一样红。
而且形成了一层瀑布刷刷刷的往下流,那颜色才叫漂亮呢,特别是在各种各样的灯光映衬之下,颜色更加的鲜艳而夺目。蒙娜丽莎餐厅的总经理一边往醒酒,瓶子里面倒红酒,一边摇头赞叹着说道。
“这么好的红酒,应该配最好的酒具,这只醒酒瓶子只不过是最普通的玻璃瓶而已,要是配上水晶的,那更加的漂亮。”
乔治斯坦森听到对方这么说,差点没一下子趴在桌子上,不就是一瓶红酒吗?不就是一瓶葡萄汁发酵而成的酒吗?至于这么讲究吗。
可他哪里知道这样的红酒的价值有多高?世界上才存在多少瓶这样的红酒啊,喝一瓶少一瓶。
要不是杨念中把一箱罗曼尼康帝存在蒙娜丽莎餐厅,就算是把这间餐厅卖了,他们也换不起两瓶这样品质的红酒。
凡是今天能够看到这瓶红酒打开的样子,能够闻到这片红酒的味道的服务生,都是开了眼界了,有了一辈子吹嘘的资本了。你别看我没喝过,但是我看到过这瓶酒是什么样子,也是一种吹嘘的资本不是吗。
一瓶红酒全部倒在小酒瓶子里面之后,让妮可和乔治斯坦森没有想到的是,餐厅的总经理立刻拿起醒酒瓶给两个人倒了一杯端了上来。
这个时候像木头人一样的乔治斯坦森第1次主动提问。“红酒不是应该放一放才开始喝吗?这个过程名字叫做醒酒。”
餐厅总经理一看到乔治斯坦森主动问了,这才微笑着说道。“先生,您的提问非常正确,但是醒酒的过程放在一般品质的红酒身上是必不可少的,可是这瓶罗曼尼康帝他不用。”
“酒瓶打开的那一刹那,你也闻到了满屋飘香,刚开瓶的红酒是一个味道,你喝到10分钟之后,他的味道又会产生变化,20分钟又会产生变化。”
“这么跟你说吧,这瓶罗曼尼康帝红酒从打开一直到喝完每一秒钟它的味道都会在变化当中。”
“每喝下去一口红酒,他都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受,这种感受对你有多奇妙啊,只有罗曼尼康帝红酒才会给你带来这样的体验,别的红酒一概不能,是这瓶酒为什么这么贵的证据。”
妮可和乔治斯坦森两个人对视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惊喜,今天这顿饭吃的实在是惊喜连连呀,让他们长了不少知识。
没想到一瓶酒的讲究居然有这么多,真是让人应接不暇呀,两个人端起红酒的酒杯,稍稍的转了两圈,看了看酒业在玻璃杯里面的变化,看的就是挂杯。
然后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味道,那叫一个浓郁,轻轻的喝了一口,让红酒在自己的舌头根部,推到舌头的前端,然后再回来来回几次才能品味得出这种红酒和别的酒有什么不同。
而在乔治斯坦森嘴里面品味的是这瓶红酒比别的红酒味道要浓郁一点,酸味也要更重,让他感觉到一皱眉头。说句实在话在乔治斯坦森看来,这瓶红酒还不比一瓶30年的威士忌好到哪里去。
正所谓各花入各眼,有的人认为这瓶快到100年年龄的罗曼尼康帝红酒就是好喝,可有的人认为他又酸又涩并不好喝。
好不好喝只在个人品位上,这一点没办法较真儿,但是妮可感觉到这瓶红酒的确是不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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