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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节:


  “蜡烛倒在了毛毯,”

  “大水冲上河畔,”

  “入住的酒店里面有少年侦探,”

  ……

  沈欢“临时创作”的这首关于女朋友的歌曲自然也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原版叫做《50  ways  to  say  goodbye》,一般译作《前女友的50种死法》,中文改词版是《前男友的一百种死法》,是一首非常奇葩的歌曲,主歌副歌部分全部都是诅咒前女友/男友,直到结尾句才会有一个大转折,把感情重新回归正统的情歌套路,不过沈欢当然是不会唱结尾句的了,唱主歌副歌就结了。

  而唱完之后,他又有点后悔了。

  他觉得是不是自己太疑神疑鬼了?毕竟林荷溪就只是提到一个“女朋友”而已,可能是因为她关心自己的感情生活呢?真要暗示的话,也不会这么模糊不清是吧?他非唱这么一首不按牌理出牌的歌来回应,搞不好反而让林荷溪想太多,弄巧成拙了。

  不过唱都唱了,也没辙。

  “你还真能临时作出来啊?”

  林荷溪等到沈欢唱完之后,惊奇地问道。

  “而且还这么完整。”

  这才是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林荷溪现在也不是当初那个刚刚入门的初学者了,在两张专辑的制作过程还有这一年的学习中,她对于音乐产业的了解愈加深刻,因此也知道,临时创作出一段旋律,对于有积累的专业音乐创作人来说并不是太难,临时给这段旋律配上词也不太难,但是临时创作出这么一首可以称得上是完整的作品,那就实在是太难了,简直就可以用“不可思议”来形容。特别是沈欢给她唱的这首,不仅是临时创作,还是对应了她给出的命题,又这么独树一帜,那就更加是不可思议上的不可思议了。

  这让她暂时抛开了别的心思,惊讶地盯着镜子里的沈欢。

  她的这个表情也愈加让沈欢觉得自己刚才是想多了。

  他这么容易发散性思维的被害自恋妄想症,有的时候可能还真的是要改改——但估计是改不掉的,这么多年早发展成本能了。

  “刚好之前就有过类似的创作,呵呵,”

  沈欢也又停了一下,抬头,眼神和林荷溪的目光在镜中交汇,呵呵一笑,之后才又低下头来,“只不过之前并不完整,你这么一说,我灵感突然就来了,又想到了一些,算是把这个作品给基本完成了。”

  他这谎话里的细节倒是多,还有转折,听着跟真的一样,林荷溪又信任他,也就这么接受了。

  “真要纯粹临时作的,按照我正常水平,也就能临时想出那么几句来吧。”

  沈欢又补充了这么一句,同时习惯性地在话里给自己留下了空间。

  林荷溪眨了眨眼睛,突然微微一皱眉,问道:“入住的酒店里面有少年侦探……别的我能懂,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世界可没有《名侦探X南》,林荷溪对于这句话的意思自然是不明白,不知道这怎么也能放进诅咒里面去。

  沈欢眼皮子都不眨就给她解释了起来:“侦探小说里面,不总是有这样的套路吗?侦探走到哪,死人死到哪,入住的酒店里面有侦探,那可就真的是大难临头了。至于为什么是少年侦探嘛,纯粹是为了凑字数来押韵,这也是作词的时候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作词人都干的事。”

  “哦……”

  林荷溪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立马又再兴致勃勃地问道:“那这首歌你打算录制发行吗?会放到你的下一张专辑里面去吗?我觉得这首歌还挺好听的,再把编曲做做好相信不会差!”

  这小姑娘的注意力不知不觉地被转移开了。

  沈欢晃了晃脑袋,“我也不知道,可能会吧。”

  “哦……”

  林荷溪又“哦”了一声,对于沈欢才华的兴奋慢慢地冷静下来,之前的一系列心思又重新蹿上了她的心头。

  她在干什么呢,她明明是来暗示的呀,这怎么聊上歌去了!

  不过她这暗示算成功还是失败了啊?

  虽然她这方面的经验为零,但是不管是从沈欢镇定自若的神情,还是从他这首歌上来看,她这个暗示失败的可能性似乎大一些。尤其是这首歌的古怪歌词,更是让林荷溪越想越是心惊胆战:欢哥究竟是真想出这么一首独特的歌曲来,还是想借此表达什么?

  好嘛,近墨者黑,林荷溪这个单纯的小姑娘也染上沈欢的一些习惯了。

  而这种猜测,就在林荷溪的心里一直萦绕不去、彼此纠缠,让她的心思一直纠结在上面,因此接下来竟然没有再说话,安安静静地一直到沈欢把这个造型给她做完。

  沈欢一拍手掌,直起身来,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形象,很是满意,“大功告成!”

  林荷溪这才终于从自己的小小心思中回过神来,看着镜子里的那个新的自己。

  只见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头紫色的刺猬头,眼睛比大熊猫更黑,紫色的嘴唇像是刚吃完了孩子的僵尸一般,脸上则是跟刷了一层白漆一样,活脱脱就是刷了大白的墙壁,那种异常的惨白和脖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不过和沈欢自己的妆容不一样的是,沈欢在她的脸上还做了一些小细节,比如说在她的右眼外眼角靠下的地方,画了一个黑色的小星星,左眼角附近,则是帖了亮晶晶,很有女性气息。

  沈欢的妆比一般的杀马特更加浓重,反正镜子里的这个人,林荷溪都认不出是自己来了。

  “这假发哪里来的?”

  林荷溪伸出手来,好奇地摸了摸自己头上的假发,手感还挺不错的。

  沈欢说道:“我带来的。”

  他并不是临时起意,来之前就有这样的心思了,所以还专门带了个假发过来。

  “走吧!肚子都饿了。”

  沈欢拍了拍林荷溪的肩膀,率先向门外走了过去,林荷溪在后边跟上。

  两人出门之后,林荷溪一开始还有些遮遮掩掩:这段时间以来,认识她的人也是有那么一些了,基本上每次她不多加掩饰出门立马就被人揪了出来,所以她好久都没有再这样不戴墨镜口罩出门了,总觉得不戴墨镜口罩就没有安全感。不过在看到根本没有人把他们给认出来后,她也就越来越放心,越来越放松了,就跟她没有当歌手之前一样放松。

  最后她甚至晚饭都不吃了,直接把沈欢拉着去了夫子庙,一边逛一边解决晚饭问题。

  夫子庙一如既往的热闹,人流如织。

  两人搞完造型花了一些时间,到这里的时候都已经天黑了,店铺纷纷把灯光打开,景观树上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节日,还挂上了灯带,此刻也都纷纷亮起来,特别漂亮,光线不错。

  “来一串这个!”

  林荷溪站在一家关东煮的摊子前,眼睛发亮地低头盯着,手在上面指来指去:“还有这个,这个!……”

  除了没有安全感外,她刚出门时候的扭捏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这个杀马特的造型本身——她对于这种文化真的欣赏不来,完全是迎合沈欢而已。

  不过没想到这个装束还真的挺有用的,让她体验到了许久没有的轻松。

  她已经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站在热闹的夫子庙中,站在小吃摊前这样肆无忌惮地点着东西了,这让她感觉很开心。

  摊主给她拿着东西,视线不时地在两人的脸上过一个来回,表情有些意义不明。

  沈欢看在眼里,也是不在意,只是看了看旁边的林荷溪兴奋的神情,微微有些出神:这样放松兴奋的林荷溪,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了。

  虽然是她自己同意的,但是把她带入到娱乐圈里来,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你要吃什么?”

  林荷溪突然抬头向他看了过来,这样问道。

  “来个这个吧。”

  沈欢随手指了个丸子。

  摊主麻利地把他们的食物装好,沈欢接过东西,付了钱——他今天特意自己带了钱包出来——然后就跟林荷溪开始逛起来。

  林荷溪则是像归林的小鸟一般,拉着沈欢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她似乎很享受这种在人群中自由穿梭的感觉,就算是不小心挤到别人、被别人说了骂了,她也是笑嘻嘻的,似乎被骂也开心,不过她这种诡异的反应和她这一身另类装扮,也让那些人再说不下去什么,全部都是心怀忐忑地走开了,怕惹上神经病。

  “这个挺漂亮的……这个怎么样?……我戴这个好看吗?……”

  夫子庙最多的就是购物店了,整个景区根本就是由各种专宰外地人的购物店组成,里面的价格往往都很离谱,要是听你口音不是建邺人,那就更加就是宰你没商量,一块破石头都能给你吹出个花儿来卖你几百块。

  林荷溪也拉着沈欢进了这些店,一会儿挑石头,一会儿看小饰品,不断地往自己身上比划着,沈欢自然都说好看,价都不打算还,直接买买买就成了。不过林荷溪却似乎很享受砍价的乐趣,操持着一口半生不熟的建邺口音,和各家店的老板兴奋地砍着价。

  沈欢算是看出来了,她根本就不是来买东西的,砍价似乎才是她的真实目的。

  那些店老板也被这个奔着砍价来的家伙搞得不行,头疼无比。

  “行了行了,就照你说的吧,赚你点钱也太累了……”

  很多店老板都在林荷溪这个完全不在乎成败和时间的家伙面前败下阵来,还有一些强硬派的,则是不吃她这一套。

  “不卖不卖,这个价绝对不卖!你去别家看看吧。”

  两人就这么逛了一两个小时,沿途吃小吃都吃饱了,东西也买了一大堆,都由沈欢拎着。最后,林荷溪也终于逛累了,两人又绕去画舫那边,买了票上了一趟夜船,在这历史悠久的秦淮河上飘荡起来。

  沈欢也终于能够坐下来,把林荷溪的战利品都放下,锤了捶自己的腿,长舒了一口气。

  自从拍完《流星花园》之后,他日常一直都有锻炼身体,按理来说走动一两小时应该不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逛街似乎是男人的天敌,有一种特殊的魔力,感觉似乎要比其他的运动项目都更加累了。

  然后他环顾了一下周围。

  今天不是什么节假日,坐夜船画舫的人不多,这条船还没有坐满就开了。

  船上除了他们和一个看起来三口之家外,全部都是情侣——正常普通单身汉一般人还真没这个闲情雅致,花上八十块钱来坐这夜船游河。特别是现在还是冬天,建邺的冬天河面还是相当冷的,河风一阵阵地刮来,有点像小刀,要不是为了谈情说爱,估计还真没什么人会花钱来找罪受。

  “你知道吗?”

  林荷溪的声音突然传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坐这船。”

  沈欢向林荷溪看去,她正扭转身子,一手扶在栏杆上,正扭头、静静地看着船外。

  船在开着,船身微微有些晃荡,摇曳着心思。

  一阵河风吹来,吹动林荷溪的头发。

  这头紫色假发相比起真发来终究还是稍硬了些,在河风拂过之后,立马又恢复了原状,坚忍不拔。

  在这坚忍不拔的头发下,则是林荷溪的眼睛。

  这段岸边有大量的光带景观,灯光照射过来,在她的眼睛上反射出光点,颇为明亮好看,沈欢从中看到的却是茫然和幽远。

  “以前是因为太贵了,我的钱都要寄回家里去,后来慢慢地有钱了,但是又没有办法过来坐船了。”

  林荷溪慢慢地说着,一直只是看着岸边的光带和岸上拥挤的人群,眼睛在光带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然后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扬起嘴角来,眼睛也弯了起来,“好舒服啊。”

  沈欢则就只是看着她。

  可能是这段时间受到束缚的公众人物生活和刚才的自由自在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所以让这小丫头的心灵一时之间有些迷茫。

  这让他看着挺心疼的。

  然后他伸出手去,揽住她的肩膀,把她慢慢抱在了怀里。

  林荷溪也没有反抗。

  两人就这样,安静地坐在画舫上,看着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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