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零三 运气不会这么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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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力降十会的说法,墨国政府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想法。其实任何的巫术都有破解的方法,而且是非常简单暴力——用灵气爆发。
一个灵气爆发就可以彻底冲散这个巫术。
但这个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简单。古代阿兹特克人为了发动这个巫术,修建了庞大的地下祭坛。以两千个阿兹特克人战士的生命血肉为引子,启动这个祭坛之后,生生活祭了一整个城市的西班牙人。也就是说,按照一力降十会的说法,起码要有二十二万人的灵魂和相当庞大的灵气才能冲破这个巫术。如果这事情放在古代,可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某个国王大笔一挥,抓来二十二万俘虏或者奴隶,就地杀掉祭天,然后在集合数万修炼者一起爆发灵气,大概率是能将这个巫术给冲散的。
可现在是文明社会了,谁敢这么干?除了非洲那些军阀……就算是军阀,也只敢打着“自由”的名义进行屠杀,而绝对不敢打着祭祀名义来坑杀二十二万人,否则他在这么干了之后,大约十分钟之后就会有一个数千吨当量的导弹从天而降。这是国际社会的规则,有些脏事你可以打着正义的名义做,做的再多只要你场面上能说得过去,那么大家私下都是不要脸的,也不会来跟你为难。但你如果毫不掩饰的去做这些事情,那后果就只能说自行负责了。
所以在一力降十会这件事情上墨国不敢这么干。
那么就剩下最后一个办法了,一边想办法压制黑雾的蔓延速度,一边撤离雨林周边的居民,一边用尽一切方法去寻找有阿兹特克皇室血统的人。这个想法是好的,前面两个步骤做的也非常对。特别是在疏散雨林周边居民的事情上,墨国政府的反应速度十分及时。但至于要寻找那个阿兹特克皇室血统的人,唯独在这件事情上,李欢觉得有些不靠谱。
太不靠谱了。
阿兹特克帝国灭亡了,已经600多年时间。而且它灭亡的时候不是自然灭亡的。是被人屠光了首都居民之后,剩下的人都被抓做奴隶。这些奴隶有些被在本地杀死,有些被贩运到了国外,在那个时间段里正好是奴隶贸易最为猖獗的一个时期。如果运气好,有阿兹特克皇族血统的人没有被杀死,他的血脉一直蔓延至今,可单单就是被抓当做奴隶贩卖这一项,就已经不知道目标是否还在墨国国内了。
再退一万步说,在阿兹特克帝国灭亡之夜,这个有皇室血统的人正好被人救走,从此隐姓埋名,可谁又知道他的血脉是否一直延续至今呢?
这一切都是未知数,要去找,实在太麻烦了。
听完陈经理说了这么多之后,李欢抓了抓头:“这个我就没办法了,我本来也就是带了点消息回来,没想到他们真的去找……不过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告诉我就是。”
“不用了,你少惹点乱子出来,我就谢天谢地了。”陈经理说道。
“我也不是只会惹乱子呀,这件事情我都够内疚的了。”李欢苦着脸:“好了,我看看有什么好吃的,给你带点回来,陈经理你就先忙着,我就不打扰你了。”
从陈经理房间里出来,李欢再次回到餐厅的时候,李昂看着自己老板脸色有些惭愧,好奇地问道:“老板,怎么,上去挨骂了?”
“挨骂是不可能挨骂的,有个不好的消息,你看到的那些,很可能是真实的。下午的时候陈经理已经核实过了,丛林周边有好几个村子的人莫名其妙地消失,好像是同时消失,到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可能就是你说你漂浮在空中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场景。”李欢说道。
“我就是说,我绝对不可能看错,那不是做梦!”李昂笃定地说道:“那位陈经理调查出是怎么回事了吗?几个村子,那可是几千上万人!”
“现在还不知道,我在想,这次可能都是我惹出来的,如果不是我一意孤行要深入地下的话,就不会弄出这么大的乱子。或许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失踪,如果真的是我惹出来的乱子,那我的罪过就大了,害了多少人。”李欢摇摇头,叹了口气。
“老板,话不能这么说的!”李昂看李欢有些消沉,主动上来开解:“你想,那怪物一直藏在金字塔底下,就算我们不放它出来,终究它肯定还会自己出来的。当天还好是我们在,发现那个怪物破土而出之后,立刻把它轰杀掉了。如果是别人放它出来,或者是它自己觉醒爬出来,那死的人不是更多么?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我们不过就是被架上了历史的车轮,该我们做这件事。所以老板你真的不用因为这个事情而感到内疚的。”
“嗯,或许吧。现在只是希望他们能尽快找到那个有皇室血统的人。”李欢点点头。
“行,那我们就先去吃饭好了,也许等我们吃完饭,脑子清醒了,就能想到办法呢?”李昂说道。
李昂开解的角度虽然比较刁钻,但他说的也有道理。禁灵区不可能永远存在,被埋在金字塔之下的“羽蛇神”总有一天会破土而出。就好像在身体里的癌变细胞一样,李欢他们提前引出了癌变,然后一举切掉了癌变的部位,病人虽然来了一次大出血,但好歹救回来了。当然,如果这个癌变不被引发出来,任由它这么发展,很难说到最后一旦爆发的时候会如何恐怖。
反正现在留在酒店也帮不上忙,索性就趁着这个时候出去品尝一下墨国美食。或许还能意外碰到能帮得上忙的人呢?
墨西哥城还是有它独特的魅力的。
十分钟之后,两辆敞篷奔驰轿车停在海湾酒店门口,李欢等人上了车,前面有桑奇斯带路,一行级人开出了海湾酒店的区域,桑切斯和儿子开车在前面带路,带着老鹰和栀子一起,他们必须随时满足这两人的十万个为什么。另外一辆这是李欢自己驾驶,本来应该是李昂开,但李欢坚持自己开车。这其一,李昂的身体并没有完全排除危险,其二,李欢也想试试在这异国情调浓郁的接到上开车试试看。
墨西哥城是世界上著名的混乱之城,但它也有自己独特的美丽,是美洲人口最多的都市区,有靠海岸的沙滩,全年的气候18平均在度左右,非常舒适。罗德曼在不是第一次来墨国,对这座城市十分熟悉,他在前面带路,两辆车直接上了海滨公路。
李欢单手握着方向盘,感受着海风吹拂,很爽的感觉,就是李昂随时紧张的注视着一切的样子,让李欢有些哑然失笑:“李昂你怎么这么紧张?你把我开导完了,你自己反而这么紧张了,不像样子呀。”
“老板,桑切斯这个憨货,在墨国怎么能用两架敞篷车啊,这摆明就是对别人说我很有钱赶紧来抢我,哎……你开车的时候尽量距离海滩进一些,不要靠近内陆的树木。
”李昂紧张兮兮地左右观看。
“你想的太多了,我们只不过是出去吃个饭而已,谁能看出来我们有钱?”李欢哑然失笑:“好了,放松,今天我们是出来吃饭的,不是在雨林里。你就好好享受美食不好么。再说了,就算有人想来暗杀我,他也得有这个本事不是?随便派来一个人可把我没办法。而且桑切斯也算一个叫得出名号的毒枭,一般不会有人来捣乱吧?”
“老板你这就想错了,你以为他带着我们,就不会有人来找麻烦?你错了,相反,他带着我们还不如我们自己走好呢!”李昂哭笑不得:“您是不了解墨国国内的状况啊!”
“哦?这又是为什么呢?”李欢好奇,桑切斯再怎么说也是一方枭雄,就算镇不住场子,起码也不应该随便有人来窥视才对。
李昂比罗德曼显然更加了解墨国,他咳嗽了一声解释道:“这个老板你就有所不知了。在墨国除了那几个顶级的大毒枭没人敢打他们的主意之外。好像桑切斯一样的小毒枭,除非在自己地盘上,只要跨出自己地盘一步那都是危险的。你知道,毒贩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要命,他们为了上位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那些大毒枭就不说了,就算你干掉了他,他身后的势力和盟友也不会允许你上位。不过小毒枭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时时刻刻都在被人盯着,一旦有人有机会干掉他们,那是绝对不手软的。干掉了他们,就能取代他们的位置,所以你说,跟他们在一起安全呢,还是我们自己走安全呢?”
“哦,还有这个说法啊?”李欢淡淡一笑:“相当于逐鹿中原了。”
“所以我才紧张。”李昂说道。
“不过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你的老板可没这么容易被人杀掉。比如说这些来打她主意的小毒枭了。就算再来一条羽蛇神那样的怪物,我也能带着你们安全离开。一般的亿万富翁是生怕别人暗杀他,可我不一样。我虽然也有钱,但我还真不怕谁来暗杀我。”李欢哈哈大笑:“其他的不说,你忘记前几天我跟你说的事儿了么,就连古兹曼想杀我,结果是什么呢?我虽然没抓到他,他的房子可成了废墟了。所以,别说小毒枭了,就连大毒枭来了我都不怕。”
“老板你说的也是。”李昂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是我太多虑了。”
要说古兹曼这件事情,李欢做的还真不算保密。毒贩的圈子有多大这件事情传播速度的就有多快。事实上李欢在刚刚离开之后,这件事情就在墨国毒贩圈子里传开了——古兹曼那是什么人物,那是地下教父一般的人物。他虽然在近年来都不亲自露面了,将所有的生意都交给了他的儿子迭戈打理,可人人都知道,古兹曼是不能惹的,而他居住的灰石堡,更是帮派冲突的禁区。
在墨国,不夸张的说古兹曼的命令甚至比政府的政令还要好用。大家可以对政府的政令视而不见,但谁如果不听古兹曼的话,那他的脑袋第二天一定会在自己家门口的下水道里被人发现。就这么一个传奇人物,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而被黑帮和毒贩视为禁地的灰石堡,也被炸成了残骸碎片。
当然,有所谓的风水轮流转一说。古兹曼虽然厉害,但墨国也有几个跟他齐名的大毒枭,并不是说他就是不可能被消灭的存在。相反地位越高,越不容易出事的人,像这种人一旦出事的话那必定是惊天动地。所以古兹曼如果有这一天,那么大家除了感觉到惊讶之外,也最多当成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古兹曼的消失却不是这样轰轰烈烈,他是悄无声息的,几乎在一瞬间之内就消失了。
当然,如果说有人派出暗杀部队专门去截杀他的话,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但怪就怪在所有古兹曼所属的高层,在一瞬间好像全部人间蒸发了一般。而他的儿子,在墨国那也是数得上大毒枭的迭戈,也跟着他人间蒸发了,在古兹曼人间蒸发的第三天,依然没见有任何海湾集团的高层出来说哪怕一句话——现在整个海湾集团陷入了惶惶不可终日的地步。
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要接手海湾集团。
不是说诱惑不大,古兹曼和所有高层几乎同一时间人间蒸发,留下一个世界上最庞大的贩毒集团,这诱惑大约除了跟花旗国总统比不了,无论权利财富还是金钱,都是全世界最顶级的。为什么没人能接手?那是因为人们在没弄明白古兹曼到底是得罪了谁之前,谁都不敢轻易动弹!
能把这个传奇毒枭和他的中高层干部一夜之间全部蒸发,这绝对不是毒贩能办到的事情!
他们自然谁都猜不到,这个传奇人物已经被捏死,让他的亲儿子弃尸海底了。而他的亲儿子,不止不给自己的老爹报仇,还在满世界地找李欢,要跟他告密,保住自己的性命。所以现在古兹曼的死就成了一件悬案,谁也不敢多说,谁也不敢多问,成了禁忌之中的禁忌。
“你现在要迅速适应你的身份才行啊,你现在可是个亿万富翁,是能每周请一个PLAYBOY封面女郎的富豪,可不是什么保镖雇佣兵了。”李欢笑着说道。
“可我们这趟行程还没结束呢,没结束,我们就是老板的保镖,虽然可能用不到我们。”李昂苦笑:“哎,当初我就是随便开个玩笑,现在想起来梦想要视线了,我还真有点蒙。我以后难道就过那种日子了?过一两个月还行,我觉得那种日子过多了,我都得疯掉。”
李欢听完微微一笑,他当时忽然有了很多钱的时候,大概也跟李昂同样的想法。人总是这样的,在低处的时候拼命朝着自己梦想爬,等把梦想实现了之后呢,又觉得不知道要干什么了。这种状态会持续一段时间,不过经过最初的那段迷茫期,很快就能适应过来。看着李昂对自己“亿万富翁”身份尴尬,李欢不禁在心里暗笑,这货大概是会去修别墅的,而且也能请几次PLAYBOY的封面女郎,但李欢觉得,这种日子李昂大概过不了一年就会重新回到战场。
有一种人呢,骨子里都是不安分的血液,就算给他钱,也不能好好去花,两和罗德曼等人都是这样。不过也好,以后李欢如果要出什么任务,不方便从国内调人,叫这几个家伙也是很好的。
几人在路上一边聊天一边开,桑切斯在前面带路,在太阳还没落入海面的时候就转下了海滨公路。李欢开着车在后面跟着,发现这条不容易被发现的公路,竟然通向一个隐藏的海滩。在穿过了大片大片的椰子林之后,迎面一阵海风吹来,在椰林后面,竟然出现了一片大约数百米的长的宽阔海滩。
落日的斜阳,从椰林摇曳之中筛进来,风吹着椰子树,沙地上铺着上一条条金黄色,老虎纹似的日影。夕阳如柔和的目光,如爱抚的手指从平畴伸过来,从椰林里看出去,海
上的落日镶着一圈金边,往海面缓缓沉落,将海水染成了金红色。
在沙滩上,有一个大约两百来平米的,椰子树围起来的小餐厅,餐厅外面放着一艘老旧的手摇渔船,上面摆着“太阳”的招牌,整个餐厅呈开放性,浓浓的墨国风情顿时就被凸显出来。
“桑奇斯,你还真会找地方,要是不熟悉的人,一辈子也找不到这里吧?”两个车跟的很近,李欢说话前面车就能听到:“太阳,这餐厅的名字挺好的。”
“先生你夸奖了,这地方也是别人推荐给我的。”桑切斯赶紧说道。
李欢点点头:“这种景色就算不吃东西也是赏心悦目的。”
两辆汽车开出了椰树林,桑切斯让大家把车停在了沙滩上。
远处看,这片沙滩已经极美,来到近处,李欢顿时更是觉得来这里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这片美到至极的沙滩,还有那微微翻动的浪花,似乎能洗涤掉这几天的疲乏。两辆车刚一听下来,餐厅里就出来一个姑娘,落落大方地朝着李欢等人走来。
这姑娘穿着点缀鲜花的比基尼,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脸上的五官极具立体感,头顶带着用鸢尾花编制的花环,带着迷人的微笑,迈着大长腿,在沙滩上猜出一串好看的小脚印来,这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南美热情奔放美的美女。
“你看!这个姑娘可真漂亮啊!”罗德曼撞了一下李昂。
“你是来吃饭的还是来看姑娘的!”李昂不满:“你可千万别露出色相啊,我告诉你,今天要是害得我们吃不了饭,我可饶不了你,我们无所谓,老板还饿着呢!”
“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罗德曼一咧嘴。
就在两人斗嘴的时候,姑娘已经走近,大眼睛在众人面前一扫,最终把目光落在李欢身上,落落大方地走近李欢之后,上下打量了李欢一番,直接无视了罗德曼他们几个,用标准的西班牙语问道:“客人,有预定吗?”
“嗯?你问我?”李欢好奇,也用标准的西班牙语回道:“你怎么就问我一个人呢?”
“这还用问么?他们几个都是您的跟班呀。”姑娘咯咯一笑,银铃一样的声音染遍了大片的海滩:“我不问您问谁呢?”
“没有预定,我们是临时兴起,姑娘要是能安排我们的话,就帮我们安排个位置,我们都是大老远慕名而来。如果不能安排也没关系,这里的美景也让我不虚此行。”李欢嘴角扯出了一个微笑:“不过我倒是想知道,姑娘你是怎么看出来他们是我的保镖的?”
说实在的,让李欢来看,李欢自己都看不出来。李昂常年在CIA做外包活动的领队,身上有领袖气质,罗德曼和另外一个保镖是从特勤局出来的,平时接触的不是总统就是议员,站在那里就是一副领导形象,而且他们的形象非常好,在欧美人种里也算长得帅的。至于桑切斯和他的儿子,那一看就是墨西哥本地出身,全身的纹身更不用说,一副活脱脱的毒贩行头。
而李欢满世界到处混,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只是认真起来才会展现出气势,可李欢刚刚一点气势也没露,这姑娘是怎么知道的?
“接待这么多客人,我就能感觉出来呀。”姑娘调皮地眨巴眨巴眼睛,伸出了手来:“我叫露西亚,远道而来的客人,恭喜你们赢得了用餐资格,今天你们是第一批客人,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座位——我建议你们选靠北边的位置,我们的餐厅不大,那里可以看到最美的落日,当然,客人您要怎么选都可以。”
“露西亚,我当然听你的建议,不过我听说这个地方要老板选中的人才提供餐饮……你不问问看老板吗?”李欢好奇,这个热情大方的姑娘一瞬间赢得了他的好感。
“老爸听我的,他有资格选,我也有资格选。”露西亚笑眯眯地说道:“好了,各位客人,车子停在我们海滩上不会丢的,请跟我来吧。”
“老板的千金啊!”李欢微微点了点头:“谢谢你,大家走吧,今天老板千金点头,大家有好吃的了。”
露西亚在前面带路,两条大长腿被落日镀上了一层余晖,她每走一步看起来都极有韵味,好像是一只健康的母豹子一样,仪态万千而又充满了生机。
“老板,她是不是看上你了?”罗德曼嘻嘻哈哈地走在李欢的后面。
“你再多嘴一句就让你站海滩上吃沙子好么?”李欢淡淡一笑。
罗德曼很知趣地闭上了嘴。
在露西亚的带领下,众人进入了这间不大的餐厅。还别说,这件餐厅虽然不大,但装潢极为用心。不大的开放式餐厅里只有三张桌子,是用没有加工的木料制成,地下铺着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实木地板,装饰餐厅的除了鲜花和灯具之外,还有不少手工艺品。
李欢四人来到北边的一张桌子上坐下,露西亚笑眯眯地过来,她手上端着一个木盘,上面放着几个零食一样的菜:“今天的菜已经订好了,忘记告诉你们,在这里用餐,每天吃什么全凭我老爸的心情……希望你们今天能吃到你们喜欢的,如果吃不到,那我首先代表‘太阳’对你们表示歉意。”
“连菜也不能点啊。”罗德曼大失所望:“那我们吃什么啊?”
“没事,这样挺好,厨师做什么我们就吃什么。”李欢坐在北边的餐桌旁边,仔细地打量这这个餐厅的陈设。刚刚进来的时候,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圈,坐在这个位置上能看到餐厅所有开放的区域,李欢更是觉得这间餐厅不简单。
这个非主流的餐厅,开在极为不好找的隐秘沙滩,厨师不给客人点餐的机会,全看心情做,这个餐厅的确是很有意思的餐厅,不过敢这么做的厨师,肯定手下的功夫不错,当然,这都是其次的,真正吸引李欢的,是这件餐厅的陈设。
比如说,用来支撑餐厅的几根主要横梁上,都雕刻了盘绕的羽蛇神,而在收银台前面,有一个用木头制作的大大的面具,这个面具李欢还正巧看到过,就在那座金字塔的某一层石雕上出现过。还有,这里的一些小小的手工艺品,也是充满了宗教气息,整体来说,别看整个餐厅布置得十分随意,但如果仔细体会的话,甚至能体会出一种浓厚的仪式感来!
这就非常稀罕了。
仪式感可不是那么容易被烘托出来的,仪式感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最直接的方式,而在这个餐厅里,那种对中美洲历史的仪式感感无处不在,这种布置也只有真正懂得那些历史传承的人才能弄得出来,而且看那些雕塑和小摆件,显然都不是大路货历史,而是真正的精髓——李欢心里暗暗称奇,自己不会运气这么好吧……难道这就是……
李欢下意识看向老鹰和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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