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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他绝非自己离开的证据


  “哎?何南先生你不是奥斯本先生的支持者吗?”他似乎非常意外:“但我看你打败了探照灯啊?”

  “这又不能代表我就支持他。”

  “可是,探照灯试图诽谤奥斯本集团呀?”

  “……我会帮忙击败他只是因为要帮马丁和马克——那两个警察你认识吗?现在也归总局管了,是巡警。”何南回避了探照灯究竟想干什么的问题。

  “啊……认识……是听说他们也在现场。”科恩连忙点头说道:“而且,以前我和马克是一个警校的。只不过我入学比较早啦。”

  “啊……是嘛。”何南倒是头一次听说这个,来了兴趣:“你们警校的毕业生有多少人像你一样,能够坚守初心的?”

  “……其实,很多人都没什么初心可言吧。”科恩被他说到这个,有些忧心忡忡:“我刚入学那阵子还好,但现在的话……警校的风气也越来越差了。黑帮从学生刚入学就会试图掌控他们。虽然有些人刚开始因为年轻还不怕他们,但这帮家伙软硬兼施的……时间长了没几个受得了。”

  “从根上就要腐化掉吗……明明新警察是社会的希望啊。”何南听了很不是滋味:“哎……堕落用的时间那么短,想改回来却这么困难。”

  “是啊……但其实,原来的警界也很腐败的……要改,就要脱胎换骨才是。”科恩的语气有些失落:“我希望警局能彻底的清廉起来,只是满足于恢复原状是没意义的。”

  “但就算是原状也够奢望的。比烂嘛……能不那么烂就已经算平衡得比较好了。”何南说到这里,听着电梯升上来的声音,将注意力投向了电梯口:“看来我们的钥匙来了。”

  有那么一瞬间,何南甚至有点担心电梯门打开后里面露出一具尸体。

  好在,并没有发生这种事。

  那位警员成功的带着钥匙回来了,何南接过它道了声谢,轻轻将其插入了锁眼。

  随着门锁在清脆的声响下开启,何南轻轻将它拉开,看了看里面的场景,确认没有任何血腥场面,便放心的步入其中。

  “好吧……这里还挺整洁的。”何南打开灯,仔细观察着周遭,特别注意了有没有被碰倒的家具和大量属于不同人的鞋印,但是什么也没发现:“嗯……没有入侵痕迹。不过不代表入侵者就真的没来过。待会儿我们可以去看看监控。”

  “这里没有监控,何南。”那位警察提醒他:“整栋公寓,包括院子里都没有,我顺口问了。他们特别注重住户的隐私。”

  “妈的,又是这种……再怎么隐私,至少要在入口和电梯安装吧?”何南啧了一声,感到无奈:“那看来只能用老办法确定了……事实上,我现在就能看出本尼·马维尔离开家门出逃的推测绝对不成立。”

  “为什么?”科恩有些茫然。

  “因为你看这个。”何南拉开柜子,抓起一个银色、巴掌大的徽章展示给二人,并将它拍了个照:“本尼·马维尔是个作曲家,他因此得过点小奖,这个徽章就是。如果我没看错,它还是银质的。这种荣誉徽章他有什么理由不带走呢?就算拿来卖也值点钱吧!能将它遗漏在这里,足以说明本尼是被抓走的。”

  “啊……确实。”科恩点了点头。

  “大家都四处看看,有没有什么可能跟案子有关的情报。尤其科恩,检查下可能存在凶手指纹的地方——虽然我觉得百分之百不会有的,他们一定会戴手套。”何南这样说着,想了想,又特别提示道:“哦对,检查出口的门把手,提取下指纹。上面一定有艾萨克或瑞克的新鲜指纹。这些可以作为他们来过这里的证据。”

  于是,三人便四散开来,开始调查各处。

  何南首先来到距离客厅最近的一个房间调查——也就是洗手间。

  美国这边的人家,都喜欢把药箱安置在洗手间或浴室。

  何南想来这里看看他药箱中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玩意。

  不出所料的没有。

  ……除了一小瓶绿油油、装在圆柱瓶的药剂。

  嗯……?

  何南拿着它看了一会儿,皱起眉头。

  上面没有任何标记。

  就连个手写的标签都没。

  这种药物太可疑了。

  第一时间让他想到,可不可能是瘾药——毕竟艺术创作者沾染这玩意的概率可不低。

  闻闻味道好了……

  何南拧开它,用扇气法谨慎地闻了一下。

  这个……这个气味是……!

  ……哦,风油精。

  咳,咳……!

  何南闻到那熟悉的刺鼻味道后,呛得鼻子眼睛都有点火辣辣的,甚至咳嗽起来。

  大爷的!风油精就风油精,你把标签撕掉干什么?!

  觉得这绿色的液体看上去很妖艳吗?!

  何南觉得自己被耍了,很是不爽地将它放回原位。

  接着,走入一旁的工作间。

  这里面摆放着一架钢琴、一座有电脑、墨水和羽毛笔,铺设大量纸张的书桌。

  上面画着许多乐谱。

  哦……羽毛笔。

  ……讲究。

  有文艺复兴时期那感觉了。

  谱曲的时候拿笔蘸点墨水,画几个乐符……然后再循环往复,总比现在的自来水钢笔麻烦多了。

  何南将羽毛笔从瓶中抽出,仔细大量了一番,看了看墨水,又看了看旁边的乐谱,稍作思考。

  随后,他也拍下了这个场面,作为证据。

  这是第二个有力的证明。

  ……证明本尼一旦失踪,绝不是自己离开此处。

  理由有三。

  第一,墨水且不谈,这支笔可是对本尼来说非常有价值的。

  笔毫和羽毛本身都很昂贵,且笔杆属于订制。上面镌刻着本尼·马维尔的缩写:B·M。

  他不可能抛弃这心爱的羽毛笔。

  第二,乐谱只写了一半。

  而且,有个休止符甚至都没画完。

  可见,他当时是急匆匆跑去开门的。

  而且打算开个门让人进来后,就回来继续自己的创作。

  第三,墨水瓶没盖盖,羽毛笔就一直保持着浸泡在里面的姿势。

  这样很伤笔的。

  墨水长期暴露在空气中更是会影响色泽并挥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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