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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恐吓出来的费城会议(四)


  虽然汉考克不是很瞧得上这些和他平起平坐、约为兄弟的人中的一部分。
  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此时这群人,就是波士顿地区、甚至马萨诸塞、乃至于新英格兰的最强的,与政府无关的政治力量。
  涵盖了马萨诸塞州除了广泛的自耕农群体外剩余的广泛力量。
  比如有极端的宗教成员,如要建设山巅之城的极端公理会牧师。
  如新英格兰三角贸易、甚至说新英格兰“发钞行”的奴隶贩子。
  他这样的家族广大的走私商人。
  印刷书商。
  银匠、鞋匠、酿酒师傅。
  律师,尤其是律师。
  医生,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
  还有打手,或者叫恶少年头领。
  这些人聚在一起,一共万把人的波士顿,他们完全可以一手遮天。
  谁敢收税,就弄死谁。
  这种事已经出过不止一次了,马里兰州前一阵不就出过类似的事嘛。一个愣头青的的海关人员,居然真的收税而不受贿,不久就死在了家里,而且找不到凶手,从那之后海关人员再也不敢收税只敢受贿了。
  干这种事,需要有人出钱、有人提供情报、还得有人执行、有人万一被抓到后还要有律师打官司。最关键的,还是马里兰、马萨诸塞这些州的进出口问题,到底是那些人得益。
  站在马萨诸塞的自耕农的角度来看新英格兰与英格兰的冲突,关键问题在于英国的《谷物法》。
  换句话说,是新英格兰的自耕农、农场主,与英国地主规则之间的矛盾。好比新英格兰的苞米五块钱一斤,而英格兰的苞米六块钱一斤,英国的贵族和地主当然反对从新英格兰直接进苞米。
  当然,英国的工人、市民阶层,手工业者,肯定也反对苞米价格高。问题就在于,新英格兰的自耕农,能否在英国的市民阶层于梅诺卡岛失陷后英国闹“米骚动”的时候,去支援英格兰的市民和手工业者以及工人?
  站在自耕农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北美的这场运动,是否是以盎格鲁萨克逊民族,反抗贵族和地主利益、废除谷物法,争取新英格兰的谷物拥有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争取英格兰雇工和手工业者降低粮食价格生活成本的整体斗争?
  显然,不是。
  正如此时聚在一起的这些人,没有一个农民,即便在北美地区实际上农民仍旧占据多数、甚至农民依旧是经济体系中的主要生产者的前提下。
  而现实是,马塞诸萨州,几年前才和新罕布尔州,打了一场蔓延七八年的关税战;纽约州刚刚和中部州宣了关税战,禁止其余州的小麦和面粉进入纽约州,中部州也以其余商品向纽约州发起了反制报复,当然故事总是相似的,纽约州的面粉价格很快飙升且开始掺杂发芽麦和麸皮;马萨诸塞州对亚麻麻绳和木料,给予4便士的补贴,康涅狄格州立刻就对马萨诸塞州的木料产品和亚麻帆布产品增加15%的反制税……
  在马萨诸塞州为首的经历过三次大规模反政教合一大起义的、州政府只能从教会选拔的这种模式遗留下——甚至可以说,是浓厚的封建残余。清教的小资产者和小生产者阶级意识、以及其宗教的烧人传统,在贵族横行、条田制度、农奴制度、行会制度和天主教教会遍布的欧洲,是进步的;但在土地近乎无限、每个劳动者都能获得自己的一份生产资料的北美,是反动的、封建和宗教迷信的温床——不要说联合整个十三州获取一个统一的国内大市场、进而走向一个世界的统一市场,就是十三州各个州之间的关税战争和保护贸易问题都无法解决。
  是以,在马萨诸塞州正在和纽约州、新罕布尔州、康涅狄格州大打贸易战和关税保护主义的现实条件下。
  共济会,算得上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在整个北美十三州、跨域了州与州之间冲突的一股政治力量。
  是个“全国”性的组织,而不是各个州之间的乡绅联合会。
  至少,此时是的。
  大团长、副团长、典狱长、各州小屋负责人、下层会员……这样的纵横整个北美的、上下的组织结构,是唯一能够将北美的各方力量、各州力量联络起来的组织。
  这一点,大商人出身和自小跟着叔叔接触商业问题的汉考克,是比这里面的大部分手工业者更能体会的。
  尤其是在巴哈马见到了大顺的那批人之后,这种更开阔的的经济视角的认知,更是让他隐约意识到共济会的力量。
  之前的奥尔巴尼会议,富兰克林提议十三州联合一致,搞共同大议会的想法,遭到了很多的反对声,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各州的利益完全不同。
  各州之间的矛盾如此之大、利益冲突如此之多,也就是类似于清教会、共济会之类的可以跨越各州的组织,才能算是将来会有政治影响力潜力的组织。
  因为……至少,这个组织,是跨越了县、市、州、乃至于大西洋的。而诸如波士顿律师协会、波士顿商人联合会之类的组织,是无法跨越州的,就是个本地组织。
  此时共济会的成员问他巴哈马的诸多事,汉考克虽然对他们中的一些人瞧不太上,但虽然逼格的幻想破灭了,更现实的政治潜力的需求,让他还是想要在共济会中崭露头角。
  之前他是自我怀疑,去询问了约瑟夫·沃伦,希望沃伦给他一个答案,因为他觉得大顺那群人说的很有道理。
  可大顺那群人既是异教徒,也是迷信的无神论者,还是此时英国的交战国,又是反基督的。
  这都使得,汉考克觉得大顺那些人的说法,确实有点像是“恶魔的蛊惑”。
  但见到沃伦之后,沃伦给他的解答……
  只能说,一开始仪式感满满,自己确实挺期待的。觉得最起码也得是总检察长、富兰克林之类的那样的人物,自己入会之后直接就能和他们约为兄弟。
  然而等到看到这些熟人之后,汉考克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再想想那些之前他从宗教情感上担忧是“恶魔的蛊惑”的话,便又觉得有道理了。
  于是,他以新入会的小师弟的身份,将从巴哈马那里听来的一些话,加上他的理解,和这些人表述了一番。
  “我不能明确地说清楚中国人的态度。但至少,他们的一些话,我认为或许是有道理的。”
  “中华帝国的那群人,说我们需要看到一些事情的……”
  他想了一下当初在巴哈马那里,大顺那些人的话语翻译之后的词汇,并没有用大顺那边直接翻译的词汇。
  而是,可能是无意的。
  亦或者是有意的,用了一个古希腊的词汇。并且,他确定,这个古希腊的词汇,至少他瞧不上的那些银匠、鞋匠等人,是不可能听懂的。
  “……本质。”
  在那几个鞋匠、酿酒匠和银匠显然流露出不明所以的神情后,汉考克心满意足地继续说了下去。
  “他们说,关于北美十三州,要把十三州拆成新英格兰北部、中部、和南方去看。而不能看做一个整体,至少在经济和贸易上,无法看做一个整体。”
  “而现在英国的国债,在大顺参战、干掉了东印度公司后,已经不可能那么容易还上了。或许日后对北美的加税还国债是必然的,因为皮特的愚蠢全面开战政策彻底耗尽了英国的债务潜力……”
  “不过这是未来要发生的事。至少以他们的经验来看,他们的前朝大明,财政困难的时候,就要增税、出卖垄断专营权来获得收入。这个道理,东西方是一样的。在南海泡沫和密西西比泡沫之后,因为过去的时间太短,所以用约翰·劳的方法平国债的手段,也是不可能用的,二三十年内没人会信没人敢信,或许以后会有,但现在肯定不行。所以,基本上肯定是要加税的。”
  “当然,这件事是将来可能发生的。现在暂时还没有发生,只是一种可能和预测。”
  “那么,只考虑现在。暂时不提十三州之间的问题,只把十三州作为一个抽象的整体,英国政府对于十三州控制的法律主要表现在《航海条例》上。”
  “而《航海条例》,又必须要拆开。拆成《航海航行法》和《列举商品法》来分别讨论。”
  说到这,汉考克深吸一口气,将在巴哈马那听说后觉得非常有道理、但之前认为是“恶魔的蛊惑”的话,以一种不把自己摘出去的态度,公允地说了出来。
  “如果把《航海条例》分开。”
  “那么,《航海航行法》,是有利于抽象的十三州的整体工商业的。”
  “而《列举商品法》,至少在二十年前,也是有利于抽象的十三州的整体工商业的。只不过,此时此刻,现如今,是绝对有害于十三州的整体工商业的。”
  “《航海航行法》,规定了所有前往殖民地和英国的商船,必须在英国或者北美制造、且船主必须是英国或者殖民地的有籍贯的人、且船员必须是至少75%说英语的本国人。”
  “我作为一个商人,我必须要说,如果没有《航海航行法》。那么,荷兰人、瑞典人、法国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的商船,会让我根本没有成为商人的机会。他们的商船会在我们的港口横行,而我们甚至根本无法拥有第一艘商船。”
  站在商人的角度,甚至一些工匠的角度,这话说的……应该是没错的。
  毕竟当初纽约并不叫纽约,叫新阿姆斯特丹。
  当初科尔贝尔的那一套的重商主义,被称作“畸形重商主义”,过度重视工业、手工业标准化和航海业。
  而《航海航行法》,保障了北美的商人们,能够掌控在英国殖民地贸易的航运业。
  同时,因为船员的籍贯要求、以及船只本身制造地的要求,也为北美创造了很多的工作岗位,以及极大地促进了北美木材加工业、造船业的发展。
  这一点,是不能否定的。
  海上马车夫的死,不是因为死于什么保守、腐败之类,恰恰是死于他们傻乎乎地相信自由贸易,相信只要自己的船只航运成本更低、运费更低,自己就能凭借竞争优势占据大西洋贸易的航运。
  法国和英国很快就给荷兰上了一课,告诉他们:傻吊,你的船造价低、你的运费低,并不是你能掌控航运业的原因。我的船造价高、我的运费高,但我有五一税和高额商业税支撑的海军和陆军,能让你的航运业彻底完蛋。
  现在汉考克转述大顺这边的看法,把《航海条例》给拆成两部分,拆成了《航海航行法》和《列举商品法》,其恶心之处也就在这。
  显然,大顺这边试图瓦解北美的反抗,将一个抽象意义上的独立,瓦解成一个又一个的小问题。
  把一个更高层级的问题,拆成一个个可以讨论的分支问题,从而瓦解北美的反抗以致,横向将北美切成一个个不同的利益群体,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美利坚民族的自由。
  一旦开始这么拆分,只要第一个问题开始往“利益”、“妥协”、“商量”的角度上引,原本激情的反抗精神也就逐渐被瓦解了。
  现在,第一个问题拿出来,在场的有商人、有律师、有工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如果这是对的,那么是不是就是说,《航海条例》本身只是有缺陷的,并不是要完全否定的?
  完全否定《航海条例》的全部,从法理上否定、从意识形态上否定,那么北美日后的任何反抗行为,便拥有了正义的大旗。
  而只要不完全否定《航海条例》的全部,不是从法理上否定、从意识形态上否定,那么北美日后的反抗行为,就会变得在正义性上非常不好解释。
  大顺这边很恶心地把《航海条例》拆开,其用意之险恶,隐藏极深。
  现在,这种险恶的毒已经渗透过来,汉考克转述完拆开的《航海航行法》后,众人只能认为,这是对的。
  塞缪尔·亚当斯,是北美真正的经学大师,他是第一个发现北美的反抗的经书到底该怎么写的人,也是他发现必须要把问题抽象化、坚决不能讨论细节的。
  是他,赋予了北美“闻诛独夫纣矣,未闻弑君”的正义性解释,当然他不会用文言文,而是用的“如国民除反抗最高君主外无他法以自保时,如此作法是否合法”,实际上讨论的还是那个“马肝之辩”。
  然而,因为塞缪尔·亚当斯,是一神派,也就是否定三位一体异端派的,所以他并没有出现在这里的共济会集会中。
  理论的重要性,在共济会的这次聚会中就体现了出来。
  没有足够高水平的理论、或者经书,他们很容易被大顺那群辩了快两千年的“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的人,带到了沟里去。
  这些人既然赞同,汉考克接着又道:“真正有问题的,是《商品列举法》——那群人,把这个法律,叫做‘一口通商’。”
  “按照《列举商品法》中的商品清单。”
  “棉花、靛草、蔗糖、烟草、雪松、斑点木、姜黄、染料木、大米、糖浆、海军用品、海狸皮、朗姆酒等等列举的商品,必须要运送到英国本土,征税之后才能在指定的港口对外贸易。”
  “而进口的商品,如茶叶、丝绸、棉布、糖蜜、瓷器、金属制品等,必须在英国转口,缴纳关税之后,才能运到北美。”
  这个问题,正是此时北美开始探讨的问题,起源就是《糖蜜法》。
  虽然,其实这个税压根收不上了,但是,正是因为这个33年的糖蜜法,引起了北美一些人的反感,开始讨论起来母国是否已经开始阻碍他们发展了。
  当然,也是因为时间到了。之前因为贸易保护和产业扶植,导致了北美产业发展,商品增加。而英国的工业革命迟迟没有爆发,使得英国已经吃不下这么多的北美原材料了,反对的声音自然越发的大。
  然而,汉考克并没有针对英国“一口通商”的问题,说对还是错。
  而是转述了大顺那群人在巴哈马说的另一番话。
  “在贸易体系中,《列举商品法》,才是现在英国落后的贸易体系的精髓之所在。”
  “而皮特,正是这种落后的贸易体系的支持者、虔诚者、克伦威尔的继承人。”
  “英国向北方加拿大地区的进攻、试图和西班牙开战夺取西南部的原因,也正是因为皮特继承了克伦威尔落后的贸易思维、并且虔诚的实践它。”
  “进攻北方,是为了扩大殖民地;试图开战西班牙,也是为了扩大殖民地。”
  “而扩大殖民地的目的,就是为了延续《列举商品法》所隐藏的落后的贸易体系。”
  “通过更大的殖民地获取原材料、而本国向殖民地倾销商品,从而积累金银,让金银向母国流动。”
  “而大顺,正是要来纠正这种错误的贸易思维的!”
  这话一说完,在场的人立刻发出了赞同的声音。
  按照他们的理解,大顺要来纠正这种错误的贸易思维,显然也就是说,大顺要帮着北美争取到去除《列举商品法》和关税。
  做北美殖民地的“解放”者?
  至少,正常人都该这么理解。
  然而,在一片赞同和欢呼中,汉考克却用一种苦笑不得的语气道:“兄弟们,请先不要过早高兴。”
  “那群中国人说,既然夺取加拿大、和西班牙开战夺取殖民地,都是这种错误的贸易思维的延伸……是要维系既有的重商主义的体系,再把加拿大和路易斯安纳等地拉进这个体系中去。”
  “所以……他们觉得,要纠正这种错误的办法……”
  “是出兵帮助法国夺回路易斯堡、资助印第安人夺回他们自己的领地、资助西班牙人打退英军的进攻。”
  “不让英国继续扩大错误,把加拿大等地,拉进入到错误的的贸易体系中。”
  “他们,已经决定在出兵加拿大、支援印第安人一万支火枪,并且正在夺取直布罗陀。”
  “这样,就可以防止英国扩大自己的错误了。”
  一席话讲完,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傻眼了。不少人还入股了对西部和北部土地的投机呢,这不扯犊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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