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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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落座,无情和冷血二人姗姗来迟。
冷血的目光似有若无落在唐梨的身上,只要想到方才无情跟自己说过的那番话,他的心就像是飘荡着大海上的一叶孤舟,始终无法靠岸。
仅是区区的吃食,就能让无情多年没有痛觉的双腿重新恢复知觉,这种事可能吗?
冷血第一反应当时是不相信这件事情,甚至怀疑无情对于唐梨的称赞夸大其词,说不定是因为别的未知缘故才让他的双腿有了痛觉,定然不是因为唐梨做的菜肴。
不管是无情还是追命,他们两人都不能影响到冷血自身的判断,他倒要看看这个叫唐梨的姑娘到底耍的什么手段!
桌面上满满当当丰盛的菜肴勾的人食指大动,李寻欢将他最喜欢的酒给众人一一斟满,笑道:“此酒乃是上好的梨花白,诸位且尝一尝。”
在座众人几乎都会饮酒,只是每个人的酒量皆不相同。
其中,唐梨只能小啜几口。
她曾在云落谷采摘过桃花瓣制成桃花酒,味道还不错,后来她也尝试做过果酒等等,说起来这些还埋在她院子前的一棵树下,也不知道等她回去云落谷后,那些还在不在。
唐梨喝了一口,神色颇为怅然。
李寻欢见她露出这般表情颇为诧异,笑着问道:“唐姑娘这是怎么了?可是嫌我这梨花白不够好?”
李寻欢自然是笑着说出这句话来,当然只是打趣的意味比较浓厚。
唐梨连连摆手说道:“当然不是,只是我心中记挂着别的事情才会这般,可是打扰了你们的雅兴?”
对于唐梨的困扰,李寻欢早就知晓,他安慰道:“世事无常,有些事情只能随缘。”
唐梨露出一丝苦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找到云落谷的存在。
不过今朝有酒今朝醉,如今好友皆在身侧,也算是萍水相逢一场,倒不必惦记着这些虚的平白浪费心情。
唐梨毫不犹豫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笑道:“李前辈说得对,是我想岔了。”
她喝了几口梨花白,带着些微的辛辣刺激着味蕾,不得不说,李寻欢对于酒这方面的了解确实比她强得多,只是唐梨并不擅长饮酒,因此只喝了几口。
这边两人低语着,另一侧的无情已经拿起筷箸毫不犹豫朝着自己最喜欢的那道菜而去,其余人亦是各有各自喜欢的菜,就连西门吹雪亦是沉浸在享用中。
冷血迟迟没有动筷,这些菜闻着倒是香,莫非味道真有追命说的那般完美?
无情一连吃了几口,见身边的冷血没有动作,好心用公筷夹了一块肉放到他空荡荡的碗中,随后淡声说道:“你再不吃,等会想吃都没有机会。”
说完,无情继续吃着也不去管冷血。
反正冷血现在对唐梨怀着疑虑状态,谁说的话都不会相信,要靠他自己想清楚。
冷血的目光落在自己面前的碗中,内心挣扎良久最终还是抵抗不过腹部的饥饿,他将肉块放到口中,心中暗暗想着追命和无情的话定然夸大其词,这世间怎会有那般古怪的事情!
他的牙齿咬破薄肉,慢慢咀嚼。
浸泡过调料的薄肉有着独特的腌制方法,再通过大火的烹调,将肉类的甘美香甜发挥到极致。
此刻,冷血觉得自己像是变成一只驰骋于草原旷野的金色野豹,矫健的身躯灵敏地跳过沟壑巨石,奔向更为遥远的无垠世界。
很难想象这会是一个这么年轻的小姑娘做的菜肴,一口就令他惊艳无比。
他错愕地愣住,忽而脑海中想起了先前和追命的一番对话。
追命同他说着自己这一路上遇到了一个颇为有趣的小姑娘,年纪轻轻厨艺了得,若不是因为小姑娘已有师门,真想把她拐到神侯府不可。
对此,冷血并不放在心上,只不过一道菜而已,有什么稀罕的。
直到现在他尝了一口,突然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倏地,他放下筷子对唐梨郑重说道:“唐姑娘,你可会做黄金炒饭?”
饭桌上,正在吃着东西的众人听了这话纷纷放慢手中的动作。
唐梨被冷血的这个问题问的瞬间怔愣,她下意识点了点头,“冷血公子,你想这道菜?”
分明面前摆着这么多的菜肴,莫非都不合他的胃口?
正当唐梨兀自在心中嘀咕着,冷血郑重解释道:“实不相瞒,吃过唐姑娘做的菜后,我想到了野狼。”
唐梨一脸懵懂:“……”
他到底是怎么把自己做的菜和野狼联系起来的?她这做的也不是狼肉啊!
未等唐梨作答,冷血已然自顾自说道:“昔年,我于荒野中长大,身边唯有野狼同我相依为命。年少经历颇多,遇到良善之人寥寥无几,直到最后不得已同野狼分别,那一日,我吃过一碗黄金炒饭,也许那碗饭的味道不是最好,但每次吃到炒饭,总能令我想起以前一起生活的日子。”
原来竟是这样!
唐梨恍然大悟,反正现在她也吃的差不多了,既然他想吃又是无情的朋友,她一口应了下来。
“只是——我做的炒饭不一定合你的口味,这样的话你也能接受吗?”唐梨问道。
冷血迫不及待应道:“唐姑娘但做无妨。”
听了这番谈话的千白有些诧异,好奇问道:“黄金炒饭莫不是饭里头还有黄金?那可要怎么吃?”
唐梨笑道:“黄金炒饭中的黄金实则是蛋液,要让米饭和蛋液充分裹夹起来,互相融合,并且做出来的米粒要颗颗分明。”
千白这才明白过来,笑着挠了挠头,“原来是这样!我就想着怎么大手笔还要往里头加黄金,黄金可不能吃呀!”
这厢结束对话,千白好奇唐梨的黄金炒饭是怎么做的便一道跟了过去。
两人刚离开这里,无情就率先开口说道:“这回你可信了?”
冷血回答:“她做的饭菜确实很不错。”
无情暗笑,一句“不错”已经是冷血最好的回答。
李寻欢不明白他们打得什么哑谜,反正酒还剩一大半,他们既然都不喝,那他就自己喝呗!
他拎起酒壶一边走着一边抬头饮用,见西门吹雪还坐在那里纹丝不动感到诧异极了,“西门庄主,你不去练剑?”
每晚这个时候他不都要去练剑吗?
岂料,西门吹雪的目光落在了冷血的身上,幽然出声,“江湖都说你用的剑没有剑鞘,名曰无名剑。”
剑客对剑客,自然不一般。
尤其还是西门吹雪这般热衷剑术之人而言,对于世间任何的剑都有着强烈的好奇。
西门吹雪的名头在江湖之中如雷贯耳,年纪轻轻就有高超的剑术造诣,甚至一日比一日精湛,确实难得。
冷血立刻明白西门吹雪的意思,说起来能够有幸见到西门吹雪并且与其过招,这对于武痴而言绝对是最好的事情。
“那就比一场。”
冷血话音刚落,细薄的无名剑已然朝着西门吹雪所在的方向袭去,西门吹雪不让不避,硬生生凭借内力接下这一招。
凌厉的风拂面而过,将散在身后的发丝和雪白的衣袍吹得猎猎作响。
忽而,一道寒光闪过,剑刃出鞘,两柄剑相互擦过,一触即分。
冷血赞道:“好内力。”
论天下间鲜少有人能不凭借任何的武器接下那一招。
西门吹雪面色不变:“轻功不错。”
若是冷血再晚上须臾,他的身上必然见血。
硝烟弥漫,剑拔弩张,二人对立着,并未出手。
在一旁观战的李寻欢倏然挑起眉梢,无情不解看向他,问道:“怎么了?”
李寻欢看着眼前的局势,突然唇边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随即反问无情,“你觉得他们两人谁会赢?”
无情抿唇,他心中早有答案。
李寻欢笑了,“他的剑术似乎又精进不少。”
一片树叶被风吹着从枝头坠下,摇摇晃晃,在即将触碰到地面的刹那,西门吹雪和冷血二人纷纷动了。
不管是西门吹雪还是冷血,两人的剑招变得更为凌厉、迅捷,若不是因为李寻欢和无情二人武功不错,还真看不清楚他们的剑招。
直到地面落下一滴殷红的血,随后冷血的剑招一次比一次迅猛,看得李寻欢大为咋舌。
无情解释道:“冷血的剑一招比一招狠,尤其他在受伤的时候,只会将他的潜力激发到极致。”
李寻欢沉声说道:“他确实很厉害,我若是同他对上,恐怕还未有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无情续道:“不过——”
——他赢不了西门吹雪。
这句话他并未说出口,眼前的胜负已分,西门吹雪雪白色的衣袍上沾染着点点红色的血迹,而面前的冷血手捂胸口,单膝跪在地上,胳膊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一滴滴落了下来。
“是我输了。”冷血开口说道。
他没想到西门吹雪竟会这么强!饶是他拼尽全力也未能赢他。
西门吹雪将剑收了回去,不置可否。
正当他要转身离开的时候,身后传来一股浓郁的炒饭香味。
唐梨和千白两人走了过来,其中唐梨的手中端着一碗金灿灿的炒饭,她的视线先是落在西门吹雪的衣角上倒抽口气,惊讶问道:“西门庄主,你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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