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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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一年也就只有正月十五上下的“上元节”,也就是十四、十五、十六三天才会,取消“夜禁”,准许百姓在夜间也走出家门和里坊,上街观看花灯赏月,参与唱歌跳舞。
所以上元夜,会在长安形成较大规模的“夜文华”和“夜经济”,而现在这个节日延长到了六天,对于很多的店家来说,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一时间,街上到了夜晚还真的是摩肩接踵,人流涌动,哪怕自己上辈子已见惯百万甚至千万级别的城市,但当长安的人口蜂拥倾巢出动,却也有种遇到十一放假的感觉。
大概就是黄金周的天安门广场、故宫、西湖什么的,风景怎么样不知道,但人挤人的感受到,自己到底是感受到了。
李泰顺着人流而行,打算到一个酒楼坐下,哪怕是看着人流人来人往,多少也算是一种打法时间的好去处。
就在李泰准备动身时,人群中却陡然伸出了一只手,向着自己的玉佩抓过去!
“啧啧,果然这时间正是扒手横行的时候啊!”李泰心中叹息。
但自己的身手可没落下,而且说不定比较起自己小时候,那更是好了不知道多少。
要是什么小偷遇上自己,自己一拳过去,怕是就要看着他躺在地上喊救命了。
不过也无所谓,自己周身更有侍卫在暗中保护,李泰心中思索着,要不要再重复下当初故事,给李承乾泼一下脏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李承乾肯定不介意的。
这时候,李泰一把抓住这人手腕,这手腕倒是格外的纤细,一个瓜子脸的小女孩叫痛,充满灵韵的双眸,此刻充盈起了泪光来,看起来一副我哭给你看的样子!
“看起来,应该不像是小偷。”李泰仔细的打量这小女孩,心中不由下了结论。
毕竟这小女孩十来岁,看起来也像是一个美人胚子,若自己抓到,怎么也是应该卖到平康坊青楼里,好好调教才是!
这样的美人胚子,居然去让她去做贼,手法还这般的粗糙直接,真当当贼的是白痴啊!
“你是什么人!”李泰看着这小女孩,开说道,“为什么偷我东西!”
“我没想偷东西,只想看那玉佩,阿耶说有上面纹饰的人是我要尊敬的。”小女孩口齿清晰的说着自己的目的,不得不说,看起来很是聪慧。
李泰看着自己腰间挂着的玉佩,有着关陇李家的家徽,实际上也就是李的小篆变体,不仅是陇西李家,像是五姓七望都有着用自己家族的姓当做家徽的习惯。
当然,如果以后成为的旁支,那家徽上的字就必须要增添一两笔或者减少一两笔,从而表示对嫡系的尊重,多少也算是给家族的嫡系避讳了。
不过最重要的是,这小女孩在夜间居然能够视物,这不由让李泰更是确定小女孩不说多么贵族,至少不可能是普通人家出身。
李泰听到小女孩的话,拿出玉佩递给小女孩道,“你若想看看,那便是看看吧!”
说实话,李泰倒也不怕这小女孩拿了东西就跑,因为周围的侍卫已经形成包围了。
李泰则有些疑惑的打量周围,这女孩子看着她的服饰,以及她手上的白质皮肤,不像是个普通人家,但若真是大户人家,应该是有侍女在一边照看吧?
否则难道还真放心一个小女孩上元佳节就这么在外面跑,不怕遇到人牙子或者歹徒吗?
终于,小女孩把李泰的玉佩还给李泰,然后行了标准的宫廷礼节,开口道,
“贵人,我跟我家人走散了,您能把我送回家吗?”
“你能从这玉佩看出我与宫中关系相近,所以相信我吗?很聪慧啊!”李泰感叹道,“不过,我倒好奇你的身份了?”
“家父徐孝德,乃太子府右卫长史,偶尔得赏,见过贵人腰间玉佩上的纹饰。”
小女孩道,“今日与家中女眷同游,但因为人流过多,所以一时不察走散了,我便在原地人多处等待家里人来寻。
但未曾等来家人,却见到贵人的玉佩,所有有所冒犯,还望贵人见谅!”
“那我且称呼你为徐小娘子!”李泰从容道,
“你无需问我姓名,且先陪我游玩这上元佳节,等到兴尽而归,再送你回家如何?
另外我会让我手下留在这里,若你家人找到这里来,问起你名字,也能让你的父母放心。”
“额……”说实话,这小女孩在遇到危机时,能够做出这般冷静的决断,已经是超乎常理的成熟了。
但即使如此,面对着李泰提出的这个方案,她思索少许,还是答应了下来。
毕竟既然李泰是可以相信的,那么她便是听从李泰安排也就是了。
与之相比,李泰感觉,既然他父亲是太子的人,那自己或多或少卖个人情,未必会有什么用处,但同样的,也许将来也会有用得上的时候。
“谢谢贵人相助!”徐小娘子还是答应了,乖乖走在李泰身后,看起来随时会逃的样子。
李泰笑了笑,便让隐藏在暗中的侍卫走出两人,交待好了事情,便让他们在这里等人。
说实话,对平时地广人稀,生活节奏缓慢的唐朝来说,像是这般人挤人的走在街上,却也是一年难得见到一次的乐趣。
所以每份元宵佳节,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是他们除了死亡以外,最为平等的时候,因为街头可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缁素不分”,可以说是少数让所有人都能抛开不如意与烦恼,享受节日狂欢的自由。
而李泰跟这小女孩才在这街上走不远的距离,便见到有些坊市门口有孩子把竹子丢进烧的红火的火堆里,随着它的燃烧发出出现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看起来是可以尝试研究研究烟花,毕竟没有烟花的节日,到底是少了几分气氛!”
李泰摸了摸下巴,看着如今的元宵佳节,发出了几分感叹。
没办法啊,说实话,像是李泰这般的漫步元宵的机会实际上也并不多。
还小的时候自己基本上没有独立出来的机会,而等到自己开府了,自己又几乎在干活中度过。
现在细细算来,今年已是贞观十年,实际上贞观之治最政通人和的几年也许便是如今了。
继续发展下去,倒也未必是李世民变糊涂了,顶多只是有几分惰怠了。
现在百姓切实感受到乱世终结,享受到平安,甚至连最具有威胁的吐谷浑都被大唐给解决掉了,这让百姓们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所以自然看得出这节日气氛很是热烈。
李泰带着小女孩一路走,不知不觉却是来到了富安门,突然间,徐小娘子拉了拉自己的衣袖,可怜兮兮道,“贵人,能不能小坐一会儿,我们走了好远好远的路了!”
“好好好!”李泰倒见到了一家孔雀投资的店铺,上面有孔雀标志,便是顺路过来。
这店铺门口有个巨大的灯论,少说也有两三层楼高,在这灯轮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丝绸锦缎,用黄金白银作为灯饰,更悬挂着一张张灯笼,看起来相当美轮美奂。
“好漂亮!”徐小娘子看着这个灯笼,忍不住发出感叹之声。
“那就这家了,去看看!”李泰随意便决定了去处,许小娘子连连点头。
李泰与徐小娘子走近,却见到这店的小二迎了上来,对李泰道,“郎君可是要为小娘子取花灯?”
“取?”李泰咀嚼着这个字,从容笑了笑,说道,“怎么个取法?”
“若郎君有财,一吊钱一盏花灯,本店绝无二话,若郎君有才,只需要写下一句诗句,得入我掌柜之眼,那便能获得这花灯。
若郎君能被评为诗句第一,以后来我旅店用餐用宿,尽皆免费。”小二回答道。
李泰倒是转过头看着徐小娘子道,“可有喜欢的花灯?”
徐小娘子的脸上带着几分的犹豫,最后还是脸红彤彤的把手举了起来,指了指一个青鸟样式的灯笼,怯怯道,“我想要那个!”
“好!”李泰倒是笑了笑说道,“小二,准备笔墨!”
“好嘞!”这时候的小二,倒是马上伸出手来,对着李泰说说道,“郎君请这边来!”
很快的,李泰被店小二引到了一侧,这里已经准备好了文房四宝,李泰正准备去研磨,不过这时候徐小娘子倒已经抢过墨砚,道,“贵人,我来研磨!”
李泰笑了笑,倒也没有拒绝,便任由这徐小娘子研磨,不得不说,她的手法还是很标准的,很是显然平时的她怕是少不了功课。
而李泰沾了沾墨水,便写到:“银花映火树,独行无归处。昂首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虽然李泰的字无神,但这么多年练字练下来了,至少算得上相当工整,
至少外行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李泰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字,忍不住的称赞“好字,好字!”
不过,李泰每写完一句,便旁边有人应和的高声朗诵,一直把整首诗读完,尤其在读到了最后一句时,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一股昂扬向上的浑厚情绪喷涌而出。
“好诗,好诗!”周围的人们或多或少都能在这一首诗中找到几分共情。
而李泰这一首诗自然是取自晏殊的蝶恋花。
但自己整首词背不过来,就算是会背,在唐朝来写也并不合适,所以取最著名的一句精华,然后将其装点起来。
当然多少有几分割裂感,但至少李泰能够堂堂正正的说,这首诗是自己写出来的,顶多就是自己抄了最重要的那一句话而已,读书人的事,能算抄吗,顶多算是借鉴!
而很多唐诗本来就如此,一整首诗词,最终也不过只是记住了一句话而已。
当然,未来晏殊继续写他的蝶恋花,虽然多少会有影响,但不至于名词消失啊!
此刻,看着李泰挥毫写好这诗词,徐小娘子看得两眼放光,甚至呼吸都有几分急促了。
“小二,这首诗是否入得了,你掌柜的眼!”李泰从容的道,“把那青鸟灯笼拿来!”
说实话,如果没有晏殊蝶恋花的点睛之笔,那这首诗几乎一文不值,但有了那句点睛之笔,那这一首诗说不定还有收录唐诗三百首的资格。
所以,李泰反正不相信这样的诗词还算不上诗词中的上品。
果然,那店家小二连忙送来了花灯,然后对李泰道,“这花灯便送给此位小娘子!”
这时候,徐小娘子却死死抓着这份诗词,略带着几分哀求的说道,“贵人,我不要灯笼了,能不能把这诗词给我!”
“你倒是会来事!”李泰听到了徐小娘子的话,笑了笑道,“刚才要灯笼的是你,不要灯笼的也是你,君子岂可言而无信!”
“花灯虽然是我喜欢之物,但此字此诗更是世间难得,我岂可换之!”徐小娘子道。
李泰原本还以为徐小娘子会说自己是女的,所以不是君子呢。
但现在看起来徐小娘子的家教倒是不错,李泰拍拍徐小娘子的头道,
“你选这诗词倒是眼光,不过,我既然承诺了要给你青雀花灯,那自然是会给你。
掌柜,我出一贯,把这花灯买下来了!”
“郎君说得是哪里话,既然女公子想要郎君的亲笔,我等怎能夺人所好。”
这时候的掌柜冒出来道,“只是请允许我们专门派人卷抄一份,参加评比也就是了!”
“嗯?”李泰听到掌柜的话,笑了笑道:“那算我占便宜了,不过这诗词倒是还没提名,且让我提名才是!”
李泰说着便在这上面写道,偶遇徐小娘子于上元节,写完便盖上了自己的私印,等到了印泥稍稍的干,才把这诗词收了起来交给徐小娘子,道,
“你可是第一个真心夸我字写得好的人,这礼物就算是回礼了,且收下吧!”
徐小娘子连忙伸出手来,一只手抱着卷轴,一只手拿着花灯,倒是小心翼翼的样子。
这感觉就仿佛是自己得了宝贝似的,欢喜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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