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女反派林芸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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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呀,陈洛弟弟,你的投资完成了吗?”
陈洛脸上露出笑容:“当然了,林芸姐。”
“那晚上,我请你吃饭!神霄大酒楼,不见不散哦。”
林芸发出邀请。
“好啊!晚上见。”
陈洛也答应下来。
他们两人的相处十分不错。
不过,陈洛知道。
想要追到这林芸,其实也没那么简单。
在原着中,林芸虽然一直都很喜欢陈洛。
可...终究是因为,陈洛没有和林芸在一起。
才没感受到压力。
如果书中的反派陈洛回头找林芸。
那么,林家的人,自然会插手。
而现在,陈洛要选择林芸,肯定得有其他手段才行。
女反派林芸很香,女反派的家人,则没那么简单就能糊弄。
不过,对陈洛来讲。
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林芸在林家的地位是很高的。
所以,只要她坚持。
那陈洛哪怕是个穷苦小子。
林家也会答应。
但陈洛自然不希望,让林芸感到为难。
没必要。
既然知道了剧情,那肯定得有所作为。
加上,陈洛一开始想的是。
不和男女主纠缠,自己安心当好富家少爷就够了。
可后来发生的一些事让陈洛明白。
命运这种东西。
是没那么简单能逃过的。
陈洛和叶枫,必定是要有纠葛的。
所以...只能努力应付了。
陈洛这边做的事,自然瞒不过家里。
陈天河与柳依依都知道了,陈洛的那些行径。
但,他们并没有说什么。
尤其是当他们得知,这陈洛买房投资的钱里面。
有五千万,是来自林芸的。
这老两口别提有多高兴了。
“唉呀妈呀,我这乖儿子终于是开窍了!这才对嘛,那林芸,才和咱们家门当户对啊!那夏清月,根本就不配。”
“太好了,太好了!要是小洛能和林芸那妮子在一起,我可太开心了。”
陈天河与柳依依都觉得。
那绝对是陈洛最完美的结局了。
要不然,如果真娶的是那夏清月。
陈天河认为,自己家儿子,以后可有罪受呢。
而夏清月那边。
虽然经历了一些事情。
不过她还是无法相信,陈洛真的就放弃她了。
且让夏清月在意的是。
这陈洛,哪怕是让她滚。
也没有再说,要和她互删好友什么的。
因此,这让夏清月,反而是产生了幻想。
她觉得,陈洛肯定还是对她留有旧情。
要是她真遇到什么难事。
陈洛必然会出手相助。
“他那么爱我,难道还能看着我出事不成?”
夏清月傲娇的以为。
陈洛不会那么无情。
之前,只不过因为是王晴的事罢了。
夏清月现在想想。
王晴先前对陈洛,确实挺过分的。
那因为王晴,陈洛连自己的面子也不给。
好像,也正常啊?
这样一思索,夏清月就平衡许多。
她觉得,自己还能命令陈洛。
只是...要付出更多一些就是了。
“嗯,我不能再对陈洛那么冷漠了,也许...我也应该主动和他说早安?”
夏清月的思想,有些转变。
她还没能从陈洛放弃她的这个事实中。
反应过来。
夏清月依旧认为,她在陈洛那里,是特殊的。
叶枫也觉得,他这个男主,肯定能崛起。
有系统在手,不能崛起。
那自己岂不是跟废物一样了?
开什么玩笑。
但这些,陈洛都不在乎了。
他也知晓,男主的崛起之路。
还不止这些。
陈洛要把它们全部堵死。
购买云城的烂尾房,和陈若雪一起研发小游戏。
不过是其中几条路线罢了。
剩余的还有,比如:
花钱租下某个酒吧一个月,并将这个月盈利的钱,都收入自己囊中,赚个差价。
但也让叶枫收获不少。
还有,投资学校里某个不被人看好的商铺,结果那商铺后来生意火爆。
当众同学们知道,这商铺幕后的老板是叶枫后。
同学们大为吃惊。
那些女主,也一个个,再度对叶枫刮目相看。
觉得她们的叶枫哥哥简直太优秀了。
以及,之后叶枫还投资了不少东西。
总之,这都市邪少小说里。
前期的叶枫,就是靠着系统。
到处投资,还是精准投资。
将那些不被人看好的项目、资源,全部利用起来。
最终,不但赚了大钱。
还得到系统奖励。
崛起速度极为惊人。
可现在陈洛过来了,那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这时,神霄大酒楼里。
陈洛和林芸来这里吃饭,已经是很经常的事情了。
这里虽然消费极高。
但对这两人来说,完全是洒洒水。
陈洛也再度感受到。
和女反派在一起的快乐。
想书中的他,舔那夏清月。
连一毛钱礼物都没收到。
这夏清月,主打一个被动。
想让她主动给反派送礼?门都没有。
陈洛记得,这夏清月不但很快把自己给了叶枫。
甚至还动手做了许多精美的手工礼品。
以及将自己的生活费省下来,给叶枫买礼物。
是的!
夏清月对叶枫,那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对陈洛...则如同一座冰山。
在这种情况下,陈洛要是还舔夏清月。
那就是脑子有包。
女反派不香吗?
林芸已经请陈洛吃了好几次这种美味大餐了。
花的钱都十几万。
林芸压根不在意。
更别说,她直接将五千万给陈洛。
光是这一点,都足够让陈洛倾心了。
富婆姐姐,饿饿,饭饭。
要是能吃软饭吃到饱。
陈洛不会有丝毫介意。
还是那句话,直接少走三十年歪路。
姐姐,我可以,我什么都可以。
更别说,林芸也不会对陈洛有任何奇怪的要求。
她只觉得,与陈洛用朋友的方式来相处。
林芸已经很满足了。
她希望能多了解陈洛一点。
然后与陈洛一直走下去。
而在吃饭的过程中。
陈洛也将自己去购房的许多细节,讲给林芸听。
林芸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陈洛笑道:“林芸姐,你就不怕,我的眼光出错,让你的钱最后都打了水漂吗?”
林芸的回答,让陈洛无比感动。
“没事!你是我小弟,怕啥,全亏光了,再找姐姐拿就是。”
说罢,林芸很潇洒的举起手中酒杯,那脸上灿烂的笑容。
让陈洛有些失神。
他不得不又一次感慨。
书中的陈洛,舔夏清月,真的是太愚蠢了。
同时,陈洛也暗自发誓,绝对要对林芸好。
这样的女人,才是值得男人去爱的。
并且,陈洛也没有隐瞒林芸的打算。
许多想法,他都可以和林芸说。
比如...
“林芸姐,我现在还有点看好,那家‘梦欢’酒吧,我打算把它买下来。”
这梦欢酒吧,自然就是书中,叶枫租下来的那家酒吧。
而叶枫之所以能顺利租到。
是因为,这梦欢酒吧的老板娘,也很看好叶枫。
是的...她虽然不是女主。
但同样是叶枫的舔狗。
并且,这梦欢酒吧老板娘的设定。
陈洛当时看了,也有无数想吐槽的点。
比如,作者说这老板娘梦欢,母胎单身。
虽然已经三十几的年纪,但保养得很好,风韵犹存。
对男人没兴趣,高冷,有一头大波浪,是个很火辣、热情的女人。
可结果,这女人最终,当然还是被龙傲天男主叶枫,给轻松拿捏。
原因无他,就是叶枫帮这梦欢,解决了一帮来闹事的混混。
这老板娘,就对叶枫有了好感。
之后几天相处下来,就爱上了...
当时,陈洛的感觉就是...
“尼玛,你单身那么久,见过那么多男人,你都没感觉,偏偏在看到男主之后,没多久就爱上了?”
“好,就算男主优秀,可你不是说最讨厌三心二意的男人吗?”
陈洛很想说,这男主,前期暧昧对象就十几个。
你一个喜欢专一男人的老板娘,也因此而沦陷。
这不是啪啪打自己脸吗?
所以陈洛觉得,这些女主、女配的脑子都有问题。
无脑喜欢男主就完事了。
不过,这也不重要。
重点在于,陈洛想买下这酒吧,让叶枫继续体会,无法轻松赚钱的痛苦。
而对此,林芸则是一百个支持!
“放心大胆去做吧,要是没钱了,就和姐说,姐给你弄。”
林芸很大方的说道。
陈洛瞬间就感动得不行。
“林芸姐,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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