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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在地狱(一)


如果让我来形容的话,人间与地狱就像是两个被无数扇门间隔着的房间。

        想要去另一端,要么拿到钥匙,打开门。要么摁响铃铛,让属于门后面的生物带你进去。

        幸运的是,钥匙一直流淌在我的血脉里。

        于是在这个仪式,没有任何一只黑猫或者其他的动物要失去它们的血和皮。我也没给那些恶魔们准备礼品,痛苦的尊卑与腐烂的肢体什么的,一个偷渡者没必要那么客气。

        我只要找到正确的方向,再加上一点胆量。

        之前,我没怎么去过下面,那些东西偶尔会上来找我——大概有我的诞者的原因在。他在地狱某种意义上的大名鼎鼎,所以,被他精妙谎言欺骗的魔鬼难免会试图在其他的地方找回场子。不过,你能畏惧一条在地面上蹦跶的弹涂鱼吗?因此往往的是——它们在我这里也讨不到好。

        但我下去之后就不一样了,一点胆量,好吧,很多胆量,也许我会面对半个地狱的围剿,也许我会撞在我努力工作的父亲的手里,要是必须得选择一种糟糕的状况,我宁愿是前者。

        别再想了,约卡姆西兹,情况不会那么糟的。

        我只能这么告诉自己。

        如果这时心里面升起“对吧?”的话,压下它。

        约卡姆在地板放上了一个倾倒的沙漏,它也被叫做沙钟,是用来测量时间的一种仪器。数不尽的沙子被困在上方玻璃球的顶端,透过狭窄的链接管道,流入底部的空间,通过所需的时间来对时间进行测量。

        这个沙漏有名义上的运行时间一个小时。

        好的驱魔法器都来自于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它也一样,作用是能在漏沙时间截止之前,为我所在的位置增加生者世界的物质的浓度,能让我在硫磺的大火坑里多撑一会儿,不至于腐烂成恶魔的脚下烂肉。

        约卡姆西兹将摘下的铜嘴套丢在了沙发上,他走向通往客厅与卧室甬道,找到门框最高的一扇门停了下来:“iwillberightback”

        “你”门被合掩上之前,兰伯特夫人叫住了我,她的脸色苍白,神情一往无前的同时,又有些拘束:“你能把他们都带回来吗?”

        身形高大的驱魔人没有回答,他没有被铜嘴套遮住的下半张脸的皮肤如婴儿般年轻,泛着铂色的光泽,连同嘴唇在内一起苍白着。他蠕动了几下唇瓣,似乎想说些什么。

        下一刻,黑暗吞没了他。

        这次的经历会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拒绝牛脸肉意面的。我想。

        脚下的每一步都踩在不停哀嚎的脸上,他们在我的脚下嘎吱作响,但不见得每一个驱魔人都边下地狱边道歉。

        我的四周是红白色的石柱,它们一路延伸,支撑起了同色的顶棚与地砖,通往了视野之外的地方。这座莫名其妙的建筑,在滚滚喷发着的火山与巨型钟乳石岩之上悬空,为我提供了一方桥梁平地。

        这里的土地广阔,但是永远也不能作为人类的宜居城。钙质的骨头在地狱会加速腐烂与碳化,空气中充斥的硫磺不仅臭味刺鼻,据说还会导致腹泻。虽然它对皮肤没有腐蚀性,我还是感觉我的关节处瘙痒了起来,一会儿,这种痒意就会加剧并转变为疼痛,那也是地狱在友善提醒我——要么彻底烂在这,要么快滚。

        人类的一半让我需要呼吸新鲜的空气,但这里只有加热过的二氧化硫,被聊胜于无的吸入肺部。

        这里真不是个好地方。

        俗话说,通往地狱的道路不止一条。

        能见到的魔鬼也不见得是同一个。

        之前我说过什么了的?我不想见到格莱杨拉波尔,随便任何东西保佑。但是事实就是这样见鬼。这也是我没回答兰伯特夫人的原因,我总觉得如果作出了“我一定会把乔希和他的幼崽儿子带回来”的承诺,就是在给自己平白无故的施了诅咒。

        好了,转回话题,那东西就在趴道路的另一端,鲜血淋漓的翅膀呼吸一样的张合,像是神话传说中飞升太阳的伊卡洛斯那样的,上面挂满了骨骼与碎肉。

        我没动,它也没动,地狱的硫磺味太重了,它闻不到我身上的气味。那东西的鼻子就是个摆设,它正扇动它,吐出血雾一样的热气。

        它呼呼的喘息着,在增脓的温度里吐着长舌。

        那也许是只野兽,给地狱三头犬套上翅膀,格莱杨特供,恶魔的把戏。当然,我并不否认,这么想的目的主要是让我自己感觉好受一点。

        我不想和这东西决斗。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如果你没有斗牛的本事,就别朝着公牛抖动红布。

        “hiddentraces”

        脱离了嘴套的束缚,言灵显现。

        无形覆盖在驱魔人的身上,他后退了几步,挪到了石柱其后,躲开了那只不讨人喜欢的狗。

        这个位置更靠近下面的火坑,他不由自主的挠了挠肘关节处的皮肤。

        又过了片刻,几次移动后,约卡姆终于小心的把自己安置在了一个小角落里。

        他抽出功夫,从口袋里摸索出了一条蛋白石灵摆。

        无论照不照光,这东西都是灰不溜秋的,脾气也和外表一样。虽然它接受了上一个主人把它赠与他人的行为,但在为新主人提供帮助上兴致缺缺。即便如此,它也是约卡姆见过最成熟,最灵敏的仪器,在地狱里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驱魔人把绳子的一段在右手中指中绕上了三圈,让坠子自然悬在半空中。

        “好了,这很重要,你知道吧,我们通常都把关乎性命的行为看得很重要。”他得让它知道:“指出乔希兰伯特与道尔顿兰伯特的方位,我需要依靠你,兄弟,你是最棒的。”

        它慢悠悠的顺时针旋转了一圈。

        “他们在西方吗?”

        顺时针。是。

        “西北方向?”

        逆时针。不是。

        好了,西南向,进展顺利,他找到他的人类雇主的方向了。

        “我能在一个小时内到达他们所在的位置?”

        它开始前后乱晃,这东西也不知道。地狱肯定比地脉对灵摆磁场的影响更大,能找到大致的方向就是它的极限了。

        “做的不错,别灰心。”约卡姆草草的安慰了灵摆一句,用拇指抵住了蛋白石的下端,将它重新收了起来。他站起身,找准了西南的方向,一路顺着红桥狂奔。

        这感觉我真不想形容。

        你们试过在桑拿房做俯卧撑吗?

        默数过了一百一十八秒之后,前方的石路豁然开朗,无数扇门顶起了塞满了回转曲折的大厅,包围俯视着。

        它们有的锈迹斑斑,有的涂满了粉白掺半的混合物,先排除掉这个;有的则爬满了瘦骨嶙峋的小恶魔,正冲着我尖声嘶叫,也许也在给它们的恶魔主子报信;门口堆积着人类的肠胃的那扇就不需要看了,如果兰伯特们在里面,我现在就可以打道回府;还有更多的一些,都在展示着恶魔们层出不穷的黑暗艺术。

        这就到了“该选一个”的时刻了。我还以为它能出现的晚点呢。

        驱魔人停下了狂奔,这花了他一点力气,等停稳了之后,他磨了磨脚跟,闭上眼睛,俯低身子,像一头斗牛一样冲了出去。

        很遗憾,从没有人给我讲过理性分析与选择。

        要说能让我学到最多东西的地方,那就是孤儿院了,一个磨砺人才的好去处。选择困难症在那里无处根生,因为即使你站在了食物链的最顶层,所思考的东西都是“我该抢埃丝特的面包”“或许还是应该抢罗达的”,这丁点的小犹豫也会让你失去一顿完美午饭。那儿曾让我习惯了屈从了自己,把这话形容的正义点,就是“听听你内心的声音”。但我不是什么超级英雄,所以我们不说这一套,就只是——屈从自己。

        我撞开了什么,那是门,我知道。但同时,我又撞到了什么,如果这种柔软而带着热度的东西不是刚被扒出来的内脏的话,那就是个活着的东西。

        或者说,一个人。

        有一瞬间,我的眼皮像个万钧的保龄球,等着我把它击飞出去。

        约卡姆西兹猛地睁开了眼睛。

        “”

        看见那东西的时候,我骂出来了吗,也许没有?那我得再重复一遍了——

        ■■■■

        我从来不说脏话的,你知道。

        ——前提是那个长着一张我父亲的脸的东西,没有他|妈满怀爱意的仰视着我。这鬼东西的后面,无数个,顶着我父亲的脸的生物,聚集在一起

        这不是我该说的,也不是他|妈我该看的。

        他妈,魅魔聚会,我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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