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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休养生息,生民祭祀


大概是这话被人听到了。

茅子元莫名其妙被人套了麻袋暴打了一顿。

“过河拆桥,你们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

“还入教就是亲兄弟!我也没看到日子比以前好过,天天吃野菜挖野菜,还得去拉人头搞业绩指标,过的比以前还忙!”

“如今就连朝廷都开始通缉我们了!”

“天天东躲西藏,就像是地沟里的老鼠,日子过的比以前还惨!”

“这一切都怪你茅子元!”

茅子元没想到居然有教徒敢反抗他,气的半死。

“你你你的心不虔诚!”

“只有虔诚信祖,才会有好报!”

【除了整治白莲教,洪武皇帝对于其他宗教的观感也不好。

比如佛教。

佛理是没错的,但是有些和尚扯着佛祖的大旗,招摇撞骗。

很多高僧自从得知,皇帝是朱元璋,那可高兴坏了。

朱元璋啊,当年还在皇觉寺出家呢。

那是我们自己人啊。

和尚们顿时就飘了!

皇帝都是自己人,那还不得帮他们大力推崇佛教!

说不定,咱们僧侣在大明朝的待遇,会比在大元还好。

元朝是很推崇佛教的,和尚们在元朝廷的捧哏下过的太滋润了,自然而然想的也很美!

说不定,咱们和尚还能捞一个宰相来玩玩!

但是,洪武皇帝早就看透了和尚们不事生产的本质。

正是因为朱元璋当过皇帝,才更明白这些在佛祖金身下每日叩拜,实则心里黑的流油的和尚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蛀虫。

和尚不用交税交租,办起事情来别人还得倒补贴和尚!

特别是,朝廷有逃犯直接就往庙里跑,教义不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

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啥也不想干,就跑庙里出家蹭饭吃了。

和尚们聚集在一起,好事干的不多,坏事却不少。

平民百姓与寺庙里的僧人完全划分成了两个等级。

灾年的时候,和尚们正大光明的兼并土地,老百姓不愿意给,和尚们更是光明正大的抢!

根本没人能拿这群头上没毛的和尚怎么样!

毕竟人家扯了佛祖的大旗。

更无语的是,百姓们还会一个劲的给寺庙里塞香油钱,属实是把自己活‘明白’了。

朱元璋受不了,直接抑制佛教,限制寺庙僧侣数量。

但是国家的治理也是离不开这些教派的,于是朱元璋把不被大元帝国重视的儒家给搬回来了。

朱元璋尊奉孔子,崇尚儒学,在起义过程中多次到孔子庙祭拜,亲行释奠礼。

儒家讲究忠君爱国,非常有教化意义,可以稳固江山,所以朱元璋对儒家很重视。

同时儒释道三教并用,主打一个平衡策略。

谁也别想一家独大!】

“这个时候,思想问题差不多解决了,民众的信仰有所寄托,洪武大帝开始整顿民生。”

“因为出身贫寒,所以朱元璋对老百姓是极为重视的。”

“不夸张说爱民如子,但是怜惜民力和民生是绝对做到位了。”

【洪武三年,洪武大帝朱元璋免了京畿、河南、浙东、江西、山东、北平的本年田租。】

【洪武六年,洪武大帝朱元璋免了北平、河间、汾州、河南、开封、延安、受灾地区的田租。】

【洪武七年,洪武大帝朱元璋免了真定等42个府州县的受灾田租,赈济苏州的饥民30万户。】

【洪武八年,洪武大帝朱元璋免了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受灾各府的田租。】

【洪武九年,皇库储蓄有余,明太祖朱元璋怜惜百姓困苦,免了福建、江西、浙江、北平、淮扬、安徽、陕西、山西、湖广的本年租赋。】

【洪武十年,洪武大帝朱元璋赈苏、松、嘉、湖的水灾。】

【洪武十三年,大赦天下,免天下田租!】

【洪武十六年,洪武大帝朱元璋免了家乡凤阳、临淮的徭赋,世代不贡,免了京畿十二州县的田租一年。】

【洪武二十一年,洪武大帝朱元璋将泽州、潞州等地的无业百姓迁往黄河开垦,给他们发农具,免赋税三年。】

【……】

【经过了大元的混乱统治,以及元朝末年的惨象,百姓生活已经极为困苦了。

所以洪武大帝的施政总方针是‘休养生息’‘与民休息’。

鼓励老百姓开垦荒地,兴修水利。

北方的郡县荒田,不限制亩数,全部都免三年的租税,所垦之地都归垦荒者所有。

愿意去垦荒的百姓,朝廷还会供给耕牛,农具还有粮食种子。

除此之外,洪武大帝制定了一系列的阶级改革政策。

其中,一道不起眼的诏书,堪称惠及千秋!!!

为何说是惠及千秋呢?

在大元《元典章》记载,地主和佃户是主仆关系。

也就是说,佃户见了地主是需要行主仆之礼的。

从法理上,佃户就是地主的‘奴隶’!

佃农制度发展到了最巅峰极端时刻。

大元的地主想让佃户干啥就得干啥啊,因为佃户是奴隶啊,奴隶又有什么人权。

佃户们是没有工资的,老百姓只能给地主老爷打白工。

并且地主打死了佃户,是不用坐牢的,只需要缴纳少许的银子,最多再打一顿板子。

因此,社会矛盾非常的尖锐。

但是到了大明,朱元璋把这条规矩给改了。

因为朱元璋曾经是农民,他知道地主老爷有多苛刻。

还在凤阳放牛的时候,朱元璋三天两头被地主刘德打,就是一点小事都得挨揍,属实是出气包了。

因为吃过苦,所以想给别人撑伞。

洪武大帝下达诏书。

——“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

从此以后,地主和佃户就是长少关系。

从主仆关系,到长少关系。

长少关系:佃户见到地主行晚辈礼,这个是不论年龄的。

一个关系的转变,佃户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地主让佃户来干活从此以后就得付工资了。

佃户们终于不用打白工了。

虽然地主的地位比之从前有所降低,但是本质上并没有损害地主的权益。】

可以说是双赢。

洪武二十四年,垦田数量比建国初期翻了一倍。

民生经济渐渐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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