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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多一个孩子


  两个孩子尝了一口,都对这简简单单的金钱蛋赞不绝口。

  尤其是二格格——大概是南巡一路上,江南美食未必合她的胃口,这时候就放开吃了起来,小嘴边上油花花的。

  三格格也用小手做成扇子状,小嘴微张,直接对着扇风。

  毕竟湘菜太辣,旁边配着的凉茶就正好起了作用,吃几片金钱蛋,再配一口凉茶。

  美滋滋。

  晚上的时候,四阿哥过来了。

  宁樱本来以为他是要把二格格给接走,正想让人进屋去喊二格格,结果四阿哥一摆手,示意她不要着急。

  他直接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接过了奴才们递上来的茶水,喝了几口,把宁樱拉到自己身前来。

  他的大手裹着她的小手,放在自己手心里捏了捏,就看宁樱还在说二格格的事情。

  四阿哥想:这大概是因为再把二格格留下去,反而显得好像在抢正院的孩子一般。

  可是她怎么也不想想?一个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的受宠侧福晋,何必还要再去抢正院一个孩子?

  四阿哥想着就拍了拍宁樱的手背。

  二格格本来是在屋子里的,这时候听见外面动静也出来了。

  她看见阿玛,立即就意识到阿玛是来接她回去的,顿时就蔫蔫地耷拉下了脑袋。

  还不忘挪着小步子,藏到了宁樱身后。

  四阿哥看在眼中,心里微微动了动——知道无论如何,这么几个月的时间处下来,二格格对宁樱已经有对母亲般的依恋了。

  四阿哥于是把心里的打算说了一下:原来大格格这鬼剃头来的太突然,加上大夫又说这病极易传染。

  成年人可能还好一些,小孩子抵抗弱,就更说不准什么时候便遭殃了。

  况且大格格和二格格,姐妹两个的屋子也是在一处的。

  所以四阿哥想着:这段时间,为了避免猫藓传染到二格格脑袋上,不如把二格格直接安顿在宁樱这里。

  等到大格格那边,病情好转或者彻底治愈,再把妹妹接回来。

  他刚说完,就看二格格整个人在原地都快站不住了,一只小手偷偷的拽着宁樱的袖子,开心的嘴都合不拢。

  三格格也好高兴,在原地蹦蹦跳跳就问四阿哥:“阿玛,当真?二姐姐也能留在这儿陪我了吗?”

  四阿哥最是疼爱这个小女儿,看她蹦达到了自己的身边,于是一脸慈父笑容,伸出手就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阿玛还能骗云心吗?”

  二格格这时候突然就灵了,跑过来给四阿哥谢恩,“咚”地一个响头磕下去,把三格格吓了一跳。

  她赶紧就过去伸手捂着二格格的额头:“二姐姐,你这么用力做什么?傻不傻?”

  宁樱也过来了,等到二格格谢恩结束,她才表态说一定照顾好二格格。

  用完晚膳,外间暖盆烧得太热,宁樱只觉得身上发了汗,于是进屋子里去换个衣裳。

  四阿哥起身跟了进去,看她一边伸着手臂让人伺候她穿袖子,一边就有点心不在焉的盯着旁边窗格子,显然是在想自己的心事。。

  四阿哥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由得失笑,过去伸手抚在她肩膀上:“不要紧,这一趟出去,你不是将几个孩子都带得很好么?”

  他顿了顿,补充道:“她喜欢你——这就容易多了。孩子只要喜欢你,你说什么,她都能真正听进心里去。”

  他一边说,一边握着宁樱的手,柔声细语的教她道理。

  孩子嘛——除了极少数天性特别内敛的,大部分在小时候都还是忍不住调皮的。

  不然浑身无穷无尽的精力怎么发泄呢?

  尤其是男孩子,更调皮,简直像个永动机。

  所以也和很能理解父母带孩子难免会有焦虑,着急的时候。

  有时候脾气上来了,父母虽然知道打孩子不好,但还是忍不住会对孩子动手。

  至少也会大吼几句。

  但是父母们都忘了一件事:孩子不会永远处于幼年。

  他会长大,会经历青春叛逆期、会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自成一统的思维体系。

  会渐渐羽翼丰满。

  打骂和吼叫只会让孩子怕父母。

  但是“害怕”并不代表他就会听父母的。

  所谓的“听话”,也只是一种表面的妥协而已——是天性被压抑了一部分,用来迎合大人的夸奖。

  长期处于这样一个被压制的状态下,孩子是非常容易养废的。

  若是真正想让孩子听话,应该首先让孩子喜欢大人。

  只有一个孩子真的喜欢大人,发自内心尊敬、佩服、认可的时候,大人们说的话才有意义。

  甚至这时候大人都不需要格外再多说什么道理,只要默默地给孩子做榜样就行了。

  孩子自己就会跟在后面看,睁大了眼睛认真学。

  别以为孩子幼小,就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们心灵的通透与敏锐,柔软与铿锵,甚至远远超过许多早已经麻木的大人。

  四爷这么一番滔滔不绝,宁樱仰着脸听他说,几乎都听傻了。

  她简直恨不得掐一下自己的大腿——若是一个现代人在她面前说这些话,都是一点不违和。

  可是四阿哥他……

  两个人说着说着,宁樱不一会儿就歪在四阿哥肩膀上了。

  四阿哥也习惯性地一伸胳膊就把人揽到自己怀里了。

  他低头轻轻闻了闻宁樱发上的清香,听着外面孩子们脆声脆气地说话,听着灯花噼里啪啦轻轻爆开的声音。

  鼻中闻着的也是屋子里的熏香。

  ……

  四福晋听了二格格暂且不回来住,要避开传染的消息,虽然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但是也无可奈何。

  而且又是四爷的意思,她更不好公然说什么了。

  谁让大格格这病来的这么不凑巧?

  福晋心思到底钝了些,过了几天才渐渐想明白过来:大格格之所以这么喜欢这小狗,估计是看每次阿玛过来的时候,二格格渐渐学会乖巧,也分了父亲不少宠。

  于是大格格估计有了危机感,这才想到去抱一条小狗回来

  后院的人都知道:四爷是最喜欢狗的了,不但给它们做各种漂亮的衣裳,就连狗笼子的精致程度也有所要求。

  若是大格格抱着这么条可爱的小狗,来回的在父亲面前晃悠,就更容易吸引更多的注意力了。

  况且,父女两一起逗逗狗,其乐无穷。

  说不定一条小狗,无形中就会成为父女感情链接的纽带。

  君莫笑——听说从前的时候,后宫妃嫔争宠,便还有人真的就用过类似的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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