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喜欢上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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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粉做好后,叶小娴便跟李红梅以及箫宝山一块推着手推车去县里了。
中途,李红梅还怪叶小娴道:“叶子,你早上真不应该惯着宝珠,她想学字可以把书拿到县里,一边干活一边学的啊,不懂还可以问你,现在她一个人在家里,明显就是想偷懒。她又不是什么大小姐,要是再落下一个懒女人的名声,怕是嫁人都成问题的。”
叶小娴笑道:“娘,哪有这么严重,宝珠是个懂事的姑娘,她心里有分寸的。”
“她要是天天窝在村里,一辈子不出来见世面,那我就相信她有分寸,就怕她出来见过世面后心变野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哪有人这么说自己女儿的?”叶小娴笑道。
李红梅还是摇摇头。
……
家里人都走后,箫宝珠便一个人在屋里看话本。
人一旦对某样东西感兴趣,那学起来就会进步飞快,箫宝珠一旦遇到认识的字,就会立刻圈起来,再套入到下一段中去。
可一个人看书依然吃力。
临近晌午的时候,箫宝珠便兴趣索然,接着又想:“唉,假如我能像宝风一样可以天天去私塾就好了!”
想到宝风,箫宝珠突然就想去私塾看一看。
自己县里都去过了,何况是镇上的私塾?
箫宝珠说走就走,凭借平时箫宝风的描述,她很快就找到私塾所在的位置了。
学堂安静清幽,远远就就能听到朗朗的读书声传出来。
箫宝珠不禁想:怪不得宝风进步这么快呢,短短半个月就学会这么多字了,原来是环境使然呢。
到了私塾外面,箫宝珠就悄悄地从窗外往里面看去。
里面的自然都是男孩,有些在读书,有些在练字,还有个别不认真的在打闹。
箫宝珠只觉得羡慕极了,恨不得自己也是个男子。
正看着,箫宝珠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
确切地说,是脚踩在树叶上的沙沙声,她立刻警惕地回过头来。
然而,就这么一眼,箫宝珠突然就像被人点了穴般,并怔怔地看着面前的人。
她手中还拿着那本秀才爱上普通女子的话本,叶小娴跟她讲过这故事,虽然只讲了一半,但她自己又看了两段,书中描述的秀才是这样的:方形帽子,身着一件淡蓝色长袍,手中拿着一把折扇,面如冠玉,温文尔雅。
而面前的人,正是书中形容的那般。
“姑娘为何在此?”王秀才问箫宝珠。
箫宝珠的脸红成煮熟的大虾般,她支支吾吾地道:“我……我想来学习!”
王秀才便看到了箫宝珠手里的书,他微笑着问:“你手里拿的是……”
“这是我嫂子给我的,嫂子说我刚学认字,最好一边看书一边认字,这样提高得快。”
王秀才看到了那本书的书名:《春闺梦里人》
一看就是谈情说爱的书。
王秀才虽然对这样的书不感兴趣,但也不得不承认这“嫂子”很聪明,知道用这样的方面来引导初学字的姑娘。
日后,若是再加深引导,便可以看一些更深奥的书了。
“你想读书认字是好事,可我这里只收男学生,不收女学生。”王秀才礼貌地想把箫宝珠赶走。
可他说得深沉,箫宝珠理解不到更深层的意思。
“我不是要进你们学堂学习,我就在外面听听,看看你的学生们是……是怎么读书的,对了,我弟弟也在这学习,他叫箫宝风。”
“宝风……”王秀才突然眼前一亮:“这么说,你所指的嫂子,便是上回送宝风来的那位嫂子?”
“嗯,我们家只有一个嫂子!”箫宝珠道:“先生,您记得我们家嫂子?”
“现在很多学生都是由父母逼着来学习的,难得你们家嫂子深明大义,会将夫家的弟弟送过来上学,所以我对她有点印象!”王秀才不好意思说,自己其实对叶小娴印象深刻。
箫宝珠总算找到共同话题了,便自顾地道:“对啊,我嫂子很不错的,不但让弟弟来学堂读书,还让我也一定要学会认字,说是会看书了才能明事理。”
“那你嫂子是做什么的?”王秀才酸酸地想,这么一个女人,她一定有丈夫扶持吧,不然也不会舍得送丈夫的弟弟来读书了。
但箫宝珠却道:“我嫂子现在每天弄凉粉到县里卖,起早贪黑地忙碌,不过卖凉粉也赚一点钱,起码家里吃上肉了。对了,我嫂子做菜挺好吃的。”
“那你哥呢?他是做什么的?靠什么营生?”
“我哥在衙门当杂役的,收入微薄,还是要靠嫂子卖凉粉。”箫宝珠道。
听完箫宝珠的话,王秀才对叶小娴立刻肃然起敬。
天底下竟有这种贤惠又识大体,还这么勤劳善良的女子。
若是自己也能找到这么一位红颜知己,那此生就无憾了。
王秀才这下也不急着让箫宝珠走了,只道:“你若是想在外面看看的话,那便看看,不过不得喧哗,不得打扰里面的学生。”
“我知道的!”
王秀才转身回去后,箫宝珠还怔怔地看着王秀才的背影。
她突然就对手里这本书越发感兴趣了,并情不自禁地将自己代入到这本书当中,幻想自己就是这话本里面的女子。
一个温文儒雅的秀才,爱上一个普通的女子,这秀才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要娶她。
扑哧,好羞羞。
……
临近晌午,叶小娴便去了菜场买菜。
昨天跟那卖鸡肉的老板说了,让老板给她留鸡爪,那老板没有食言,鸡爪全都给她留着了,一共二十多只。
叶小娴拿到鸡爪,另外又买了一个南瓜和一些牛乳,想到刘员外家的灶房有糖有面粉,她也就不用再买了。
今天她做的是南瓜小馒头,南瓜羹,以及水晶凤爪。
南瓜小馒头在蒸之前要用线捆住,这样蒸出来之后就是南瓜状了,南瓜羹加上牛乳,既开胃又有助消化,特别适合大热天吃。
而水晶凤爪就更不必说了,只需要泡上两个时辰,就可以拿来当零食吃。
刘芊芊依旧对叶小娴的手艺佩服得五体投体,不止刘芊芊,连刘员外都忍不住要过来尝尝,吃完直夸叶小娴厉害。
那水晶凤爪也在两个时辰后被这父女俩啃得干干净净,恨不得将骨头都吞下去。
刘员外道:“我年轻的时候也在外面游历过不少地方,极少能遇到像叶家小娘子这样的好厨子,若是她能来咱们家当厨子就好了。”
刘芊芊赶紧道:“那明天她来的时候我问问她,咱们多给她一些工钱,这样也不用她天天去卖凉粉那么辛苦了。”
刘员外一百个赞同,毕竟他现在吃的都是女儿吃剩的,若是叶小娴能过来当他们家的厨子,那叶小娴就必须给他也做饭,那他就可以吃到不少好吃的了。
……
叶小娴和李红梅回来的时候,箫宝珠还在家里研究那本话本。
李红梅叫了她好几声,箫宝珠才懒洋洋地应了一句:“回来了?”
李红梅有些火气:“宝珠,你这是怎么回事啊?我跟你嫂子在县里忙了一天,你也不知道先把饭做着,难道你是想什么事都让我们干,你自己白吃白喝吗?”
箫宝珠被说得不耐烦,便道:“那宝风不也是除了上学什么都不干吗?”
“他回来还会帮打打下手,你呢?你是姐姐,比她大四五岁的。”李红梅气道。
箫宝珠不服气:“那这书也是嫂子让我看的啊,我早上也做凉粉了啊。”
叶小娴眼看着她们母女俩就要吵架了,她赶紧过来道:“好了好了,娘,宝珠,你们都不要吵了,咱们现在开始做饭,娘去生火,宝珠出来洗菜,我去淘米做菜好吗?”
箫宝珠道:“这还差不多。”
叶小娴出来淘米的时候,不经意看了箫宝珠一眼,只见箫宝珠一边洗菜一边笑,痴痴傻傻的。
叶小娴有些纳闷。
难道箫宝珠中了这书的毒?
一本小言而已,不至于吧?
直到吃饭的时候,叶小娴才勉强知道原因。
“宝珠,今天我们秀才先生教了你什么啊?”箫宝风一边吃饭一边问箫宝珠。
一提到“秀才先生”,箫宝珠便突然面红耳赤起来了。
“你怎么知道的?”箫宝珠问。
“我都在窗口看到了,秀才先生在教你认字,对吧?”箫宝风一副发现了大秘密的样子。
“我本来想去找你教我认字的,但是你们秀才先生说这里只收男学生,女子不让进去,我便在外面看书,人家秀才先生见我勤快,好生出来问我都有哪些字不会,顺便教我了一下。”
“那你现在会了没有?”
“当然会了!”箫宝珠得意地道。
秀才先生……
叶小娴隐约想起了迎风学堂的王秀才,人看着年轻,温文乐雅的,莫非宝珠喜欢上人家了?
不过这事也不奇怪,王秀才长相清秀,肯定讨女孩子喜欢,只不过那王秀才看着温文儒雅,骨子里面应该是清高的,也不知道他看不看得上宝珠。
罢了,这种事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想太多了也没有用,再看看吧,若真是如此,她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醒一下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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