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我有一只小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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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哥,小哥哥,你长的好好看鸭!可不可以做我的男朋友。”
后面跟着的小家伙气到吐血,这回快穿局的一路上来,主人一连问了十几个了,几乎是只要碰到男的,就抓住不放。
当然在快穿局门口看门的老大爷,陶安念没忍心下得去手。
明明平时都那么的直女,怎么一喝醉或者譬如现在变傻的时候就那么懂撩呢?
没办法,身为主人的老父亲,解决麻烦自然是义不容辞的,“不好意思哈,我主人傻了。”
小家伙死命拽住冲出栅栏的猪,啊不是,是他的主人,尴尬的打着圆场。
没想到被陶安念拉住衣角不放的男人轻轻一笑,俯下身揉了揉她毛茸茸的小脑袋,道:“无妨。”低沉磁性的声音极富有魅力。
小家伙抬眼看那人,不由大吃一惊。
妈呀!他主人这运气也是忒好了,一拉就拉到了一个老熟人――江臻。
还好现在主人是孩子的形态,他应该还认不出来。
江臻看着小家伙拉着陶安念飞奔的背影,目光深沉。
那个小女孩……总感觉似曾相识。
“走啦,去做任务了!”花诩还是那般的大小姐脾气,毫不客气的使唤道。
也许是江臻的目光太骇人了,花诩讪讪补充道:“如今排行榜上的排名你虽已位列前五十,可是要想参加试炼,必须得进入十五名才行呀。”
江臻冷漠的说:“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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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苦逼地刷着排行榜上的名单,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吓!快穿局登记在案的员工统共有二十九万人,你猜猜陶安念排在哪儿。
第三十二万耶!
其实排名能够暴露出隐藏的快穿员人数也是一种本事啦。小家伙只能这样默默安慰自己的说。
“叮――”来任务了,小家伙瞟了一眼正在认真搭积木的陶安念,(这是鹿禧特别嘱咐的,说是搭积木有助于提高智力)深思熟虑一番决定还是换自己接待来客。
没想到陶安念人傻了,耳朵依旧灵光的很,积极的冲上去,想要一马当先。
许银翘神色莫辨的看着眼前为了争谁坐自己对面而整整吵了半个小时的两个小屁孩,有些迟疑了。
他们,真的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吗?
许银翘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天生的一对阴阳眼总是给她招惹来不少麻烦,并且这双阴阳眼有点不同,不仅能看见鬼怪,还能预知到人的死亡。
心地善良的她总会想尽办法提醒他们死亡的日子,却一次也没有改变过别人的命运,从小到大,被提醒的人要么骂她是神经病,要么就是觉得许银翘是个灾星。
屡被排斥的她干脆辞去工作,在街上摆摊当起了算命先生,却被这个世界的男主鬼王霍瞿(qu,念第二声)给盯上,不仅挖去她的双眼给女主朝昭安上,美名其曰是这前世本来就是朝昭的双眼,自然要替她夺回来。后来还把许银翘制作成了僵尸为他所用,最后为了保护女主而死。
许银翘恨呐,凭什么自己的前半生招人排挤,后半生浑浑噩噩的葬送了性命。
“所以,你的信愿是什么?”小家伙学着之前陶安念的样子,一脸深藏不露的问道。
“我希望让霍瞿自己体验一下被人操控的感觉。”
小家伙担忧的看了一眼陶安念,那个位面的鬼王可是活了千年的老妖怪了,后期基本上是一手遮天,称霸整个位面了。
主人凭着现有的智商,真的斗的过他吗?
“不好意思,这个任务我们不接的哈。”
看见小家伙抱歉的眼神,许银翘几乎要崩溃的大哭,她已经找了好多个快穿员了,知道了鬼王的身份后纷纷都拒绝了,这次也不例外。
许银翘勉强扯出了一个僵硬的笑,正打算离开的时候。
“接,我们要接!”陶安念目光如炬。
小家伙一愣,还以为陶安念的智商已经恢复正常了,没想到自己刚答应下来,同她介绍剧情时,对上的又是一脸茫然,“欸?是什么。”
没办法,既然接了任务,金口玉言,就相当于签下生死契一般,还能咋滴,只能是先认下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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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落黄昏,乌鸦扑朔着翅膀在树上嘎嘎的叫着,声音粗嘎刺耳。
一支以探险组成的小队里有位女生发出不满,“真是晦气,还没去呢!就看见了臭乌鸦。”
“露露,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不然我们别去了吧!”旁边一个长相清纯的姑娘拉了拉说话女生的手,细声细气的说道。
她的肤色白得几乎能够看清血管,当然最数好看的还是她那双琉璃般的眼珠子,在阳光的照射下是浅淡的茶色,带着疏离之感,与她的气质不大匹配,却又显得相得益彰。
一阵阴风吹过,朝昭打了个寒颤,她的心里有些不安,总感觉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似的。
“呦~我们朝昭大美女该不是怕了吧,不怕,你哥哥我会保护你的!”一个贼眉鼠眼的富二代色咪咪的凑到她跟前。
朝昭害怕地退到了那个叫露露的女生身后,李露露见她一脸小白花楚楚可怜的模样,翻了个白眼,直接不客气地扯下朝昭的手。
在那一瞬间,朝昭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些画面:
以第一视角的角度,在一个幽长昏暗的密道里,一个人气喘吁吁的跑着,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再追赶似的。
随着一声尖叫,视角切换到了一个古色古香空荡的回廊里,上头的长明灯不断地摇晃着,让人头皮发麻的是,地上多了一道长长的血痕,应该是什么东西把那人拖拽走了。
朝昭脸色惨白,好一阵才缓了过来,刚刚那声尖叫,分明是李露露的。
可是想到自己被人调戏她的无动于衷,朝昭决定藏下这个秘密,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矿泉水,冰凉的水刺激着脑子都变得兴奋起来。
朝昭舔了舔粉嫩的嘴唇,接下来的探险,似乎值得期待起来了呢!
感受到旁边一道强烈的视线,朝昭转头露出了一个优雅的浅笑,尺度拿捏地恰到分寸,看起来既不会让人觉得有心勾引,又带着一点小小的妩媚。
就单单这一个笑容,让男人看了是心猿意马,就像心中有一个小钩子在勾一样。
可惜沈玉辞不吃这套,京城里来的小少爷,什么女人没见过,何必要在这穷乡僻壤找一个飞机场来委屈自己呢?
他单纯只是觉得那个女人心机深沉,所以多观察一下罢了。
沈玉辞的目光投到自己的好兄弟对朝昭献殷勤的背影上,神色莫测。
乌鸦喀啦喀啦的在树梢上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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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安念刚醒来,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又躺进了棺材里,而且身上似乎躺着一坨――人?
她贱兮兮地戳了戳他身上的伤口,很好,没有反应。那就,再补一刀以防万一好了。
小家伙气得心肝疼,浑身都疼,人都伤成这个鬼样子了,防什么万一。
再仔细一看趴在主人身上的人,“等等,主人,这是晏离啊!”
话虽然没有说迟,可是陶安念她思维跟不上大脑呀,一下子拿匕首捅快了,血刺呼啦地溅了她一脸。
这时陶安念才反应过来小家伙说得话,歪歪头,一脸茫然,“嗯?是什么。”
小家伙气到一口老血喷出来,歪你妹的头啊,还歪头,天天就知道卖萌,自己做的任务也不知道上点心。这下好了,晏离死了吧,开心了吧。
当然了,以上的这些话,小家伙是无论如何都不敢当着陶安念的面说出来的。
好在陶安念人这么一傻,左右也分不清了,那一下刺到了右胸,不然凭借着那狠辣的一刀,绝对是正中心口的。
虽然刺是刺偏了,可是情况也不容乐观,眼看着这个位面的晏离呼吸声一点点薄弱下去,陶安念有些愧疚,所以毫不犹豫地用匕首扎进了自己的心口。
“主人,你做什么?”小家伙惊呼。
“嘘!别叫,吵。”陶安念脸色苍白,虽然她用了原主的身体,可是心头血却不会改变。
传说中囹山之主的一滴血,能解百毒,化白骨。
果然,在陶安念摘取匕首的一滴血后喂进了他的嘴里后,少年的脸色立马好转,伤口也肉眼可见的结痂脱落了。
顾醒迟一睁开眼,就对上了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那双眼睛黝黑,像一口黑井一样,要把人拉入深渊。
他此时在棺材里,身下还压着个小女孩,顾醒迟诧异的得出了这个结论。
不对,顾醒迟发挥自己的特长,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尸臭味,血腥味,衣服上的栀子花香,可唯独没有的――就是人气。
顾醒迟接着棺材缝隙里透进来的昏暗光线,打量着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女孩。
很好,脸蛋小巧精致,若不是此时的处境尴尬,顾醒迟甚至都想对着人家小姑娘吹一个漂亮的口哨了。
好在他没有真的吹口哨,不然凭着现在陶安念这傻兮兮的脑壳,估计会直接一巴掌呼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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