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女儿骨灰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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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辉小区的安保措施不错,冀宝峰不可能一直知道张学辉家里的动态,是有一个人,在给他传达张学辉的所有消息动态,那个人,很有可能是他的太太。”
程隽说:“这是一场为自己孩子的复仇。”
“但是找不到她。”陈鱼说:“冀宝峰非常小心,他手机通讯录、微信,住的地方,都没有找到任何他太太的蛛丝马迹。”
“他太太一定在张学辉身边,只是张学辉这个废物没有发现而已。”
‘废物’两个字,叫陈鱼奇怪的看他一眼。
程隽是个很好涵养的人,从第一次陈鱼看见他到现在,都觉得这个人,矜贵且高高在上,虽然陈鱼知道,程支队穷得叮当响,而且也没什么下属,没什么关系,但是就他一个人,单单站在一个地方,穿着廉价的衣裳,也能感觉到他非比寻常。
程隽:“怎么?”
“没有没有。”
陈鱼迅速摇头,将自己从‘废物’两个字的震惊里扯出来。
陈鱼看着白板上的资料,风呼啦啦从窗子外面吹进来,a4纸页哗哗响。
陈鱼略一沉思:“那冀宝峰的太太,很有可能非常不起眼,以至于让张学辉都没认出来,一个三十九岁的女人,苦力劳动者,要能够隐藏自己身份,又同时能够关注到张学辉的动态,最有可能的就是——”陈鱼:“她是一个保洁员!”
程隽:“你忘了一个人。”
“谁?”
“张学辉家里的保姆。”
“不可能!”陈鱼说:“朝夕相对,再认不出来,太匪夷所思了。”
“保姆被烧伤了脖子,一直带着纱巾遮脸,而且十年,十年的时间,冀宝峰都变得判若两人,她的妻子必然变化也很大。”
“就算这样,那也不至于认不出来——”
“确实,骨相很难更改,而皮相就算随着生活习惯、心情心态、天气地理等等环境改变,也只是在原有基础上略微调动,一般熟识的人都是能认出来的,但是她脖子上如果是疤痕就不一样了,会让人的注意力落在她脖子上,因为脖子的疤痕,她可以堂而皇之地缩着脖子,内收下颌,再加上化妆,还能认得出来吗?”
陈鱼:“那就可能不大能认得出来,毕竟亚洲四大邪术之一——”
程隽:“张学辉的口供说,这个保姆在蓝彩蝶生产当天去买菜崴了脚回家的很晚,在蓝彩蝶产下婴儿后,蓝彩蝶很不喜欢她,项斯莲的口供也说,她给蓝彩蝶找的钟点工,蓝彩蝶不喜欢那些钟点工都是有理由的,有的打碎了东西,有的偷东西,但是张学辉家里原来的保姆,她能够在张学辉家里待两年没有被换掉,证明她手脚利索干活勤快并没有惹得蓝彩蝶不高兴,那么很有可能,后来蓝彩蝶讨厌她,是因为她故意闹出动静让蓝彩蝶难受的,也让蓝彩蝶赶走她,给她制造她没有在蓝彩蝶家冰箱抛尸的证据。”
陈鱼:“而且这个保姆在蓝彩蝶家工作的时间是两年,冀宝峰和他太太离婚后两人不再使用身份证的时间,到现在为止,也是两年,在最开始我问保姆的时候,张学辉说过,家里的保姆毁容了。所以在认照片的时候,张学辉没有认出冀宝峰的太太就是他的保姆!”
“这么就能对的上了,”程隽说:“保姆是有家里钥匙的,她只要在离开蓝彩蝶,多配一把钥匙,将钥匙给冀宝峰,冀宝峰会以修家电的名义进入小区,蓝彩蝶的精神状态又不好,他可以很轻而易举地将婴儿的躯干放在冰箱里。”
陈鱼:“很冒险,又很聪明的过程。”
程隽:“现在就是抓捕工作,冀宝峰看样子不会供出他太太,这就有得找了,大海捞针。”
“不会大海捞针。”陈鱼拍拍他肩膀,说:“还有女婴的尸身没有找到,最近我们没有接到婴儿被分尸的报案,证明他们并没有分尸女婴,只是砍掉了女婴的一条腿。”
陈鱼说:“我记得,在最开始我们走访冀宝峰的时候,冀宝峰的情况是,离异,有一个女儿,跟着他太太的。实际情况是,他的女儿在十年前就没了,我在讯问的过程中,冀宝峰说,十年前,他本来想把女儿的尸体带回老家土葬的,但是因为没有冰棺,孩子带不回去,只能选择火化,骨灰就放在自己家里,反正那栋楼都是放骨灰的。冀宝峰的太太,很有可能,因为自己的女婴早逝,所以并没有忍心分尸这个女婴,将她一直带在自己身边,回味着自己的女儿。”
“那她会带着尸体藏在哪儿?”
那她会带着尸体藏在哪儿?
冀宝峰太太,在冀宝峰落网、他们大仇得报之后,她独身一人,没有固定住所,没有亲戚好友,家乡很多年没再回去,城市只是她报仇的蜗居,她现在大仇得报,但老公被捕,他们夫妻虽然离婚,但是显然非常有感情。
她一个女人,还能去哪儿,她会想去哪儿——
“骨灰楼!”
“骨灰楼!”
程隽和陈鱼异口同声。
“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同时,骨灰楼也是他们所有事情的开端,是他们在这个城市唯一可以归属的地方,是她女儿的死亡地,也是她的心理安全区!”
程隽:“之前走访小区物业,物业说,从十年前起,常年能够听到女人哭,而在一个月前,听到婴儿撕心裂肺的哭声,骨灰盘,很有可能就是分尸婴儿的第一案发现场。”
陈鱼再次和程隽带队,出警到骨灰楼。
楼盘在白天也看着非常的萧条,树上枯黄色的叶子挂在树梢,摇摇欲坠,明明是中午,却起了大雾,雾气弥散,红绿灯只勉强能看见,可见度很低,骨灰楼旁边的殡仪馆还在照常营业,铅灰色的粉末从水泥焚烧炉里飘出来,执勤盯梢的过程中。
一个刑警鼻尖嗅了嗅:“好香。”
另一个刑警小声说:“殡仪馆,能不香吗?”
“说到这个,让我想起来,那个章雪莱吃她老妈的肉——”
“饥荒年代的时候,易子而食多得很,你忘了,章雪莱她妈冰柜里找到的那个婴儿手腕,就有牙印?我记得之前看卷宗,章雪莱他妈就是那批饥荒里逃难的,跟她爸走散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结婚,一个人拉扯着章雪莱长大,给章雪莱改了姓,还不跟章雪莱说任何她爸的事情。”
“……你别说了,突然细思突然极恐,那牙印该不是章冬秀咬的吧?”
“谁知道呢。”
陈鱼和程隽出警前并没有起雾,但是来的路上,雾气逐渐浓烈,从部署开始。程隽就一直没有下车。
陈鱼英姿飒爽,手在楼盘小区的地形图上划,指挥着刑警如何行动。
钱金金:“程支队你不参加吗?”
程隽:“我不喜欢雾。”
冥冥之中,雾给他一种虚幻且危险的感觉,他坐在车上,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白森森的雾,莫名心中不舒服。
陈鱼大大咧咧卷起图纸,上车将图纸放好:“不劳程支队动手了,我可以的!”
钱金金一脸雀跃。
陈鱼:“你跟程支队留守车上。”
钱金金瞬间蔫儿,觑着程隽神色小声问:“为什么啊?”
陈鱼小声说:“你不喜欢帅哥吗?”
“那——”
那也不喜欢这么冷的啊——
陈鱼已经拉开车门,一脚踩进雾气里,她喊了一声“行动!”,车门咔一声关上,打断了钱金金的话。
陈鱼走之前,莫名又回头,看了一眼程隽,确定他一切如常,才一头冲进雾气里走了。
程隽坐在车上等待。
钱金金陪着他留守。
钱金金随口说:“陈副支队现在比之前开朗多了。”
“是吗?”
“嗯,以前话很少的,主要也可能跟吕局有关系吧,其实其他派出所看我们队,都觉得陈副支队是背靠陈局的大树好乘凉,但其实,也就那样吧,陈副支队她以前可崇拜你了!”
“崇拜我?”
“对啊!”钱金金说:“陈副支队跟程支队一样,靠着拳头白手起家,现在咱们支队里的人,都是陈副支队招来的,像孟哥,以前出过事,后来陈副支队调任,立马自己也调过来,周子明,从扫黄组申请调来的。”
钱金金说:“陈副支队是个女生,总是偏见不少,但是她来支队第一天,要抓一个带毒的拆家,那人也是不要命,从四楼跳到大街上,陈副支队跟老范追,眼看没路,老范急刹车,陈副支队直接跳下去,抓住了拆家,孟哥到了以后,她才松手,镇定地叫孟哥叫救护车,大家才知道她腿摔断了,一战成名!不过你们两个办事方式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程支队出名是以不近人情和手腕冷硬,但没人投诉,处理事情游刃有余出名,陈副支队比较犟,高兴就是高兴,不高兴就是高兴,也不喝酒,也不会聚餐,除了跟我们队里吃饭,平常不是看卷宗就是走现场,我刚来的时候,好几次早上来得早,看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问了以后才知道她是压根就没回家,吓得我都怕她猝死!陈副支队非常用功,虽然年轻,是个女生,但是支队没人不服气她,就是她性格冷了点,不过这段时间看着,开朗多了,孟哥说,是因为之前我们跟陈副支队不在一个频道,曲高和寡她孤独,程支队来了之后就不一样了。”
“哪不一样?”
“担子不那么重,破案如有神助,开朗不少,也会跟我们开玩笑了。”
程隽没有接话,从陈鱼下车以后,他就一直凝视着雾。
钱金金撑头看着他,忍不住小声说:“程支队,你好矛盾哦。”
“嗯?”
“你不喜欢雾,又一直看着雾。”
“胆怯和躲避是没用的,遇到问题,只有面对,才能真正处理问题。”
钱金金认同地点点头,又好奇地说:“程支队,我听说你之前是干缉毒口的,缉毒呢,跟我们刑侦是完全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咱们市局的缉毒口,练玉溪,人佛系,但背景硬的谁都不敢动,中央上的关系,也就历练几年,随后就调走了,他们支队韩蝉,以前做卧底的,爸妈姐姐还有朋友,都被毒贩报复害死了,韩支队并没有被打倒,反而更英勇地在岗位上,就是成了工作狂,比较偏激,但是立功很多,也就没人有异议,前段时间他出差了,估摸最近要回来,你到时候还是尽可能不要跟他起冲突哈。”
兜兜转转,钱金金总算扯到了她想说的话。
程隽直接问:“你想说什么?”
他瞳仁非常黑,黑到有些泛紫,不怒不喜,都是他在早先凶险的经历和荣誉滋养中,淬炼出的锐利而叫人威慑的力量。
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即便程隽毫无表情,并没有生气,钱金金还是非常紧张,她恍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劣迹被放大在身上的罪犯一样,程隽的目光,与其说是注视,不如说是在凌迟她,她脖子后面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的神情并不变化,却冷漠的眉眼中,透出不怒自威的气势,以及看穿一切的精明锐利。
一瞬间,这些日子的和平相处像是一场梦,钱金金骤然幡然醒悟,她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误以为程隽是个被磨光了指甲平凡的猫,实则,他是虎,他的利爪獠牙均在,是他想和他们和平相处,或者说他根本不在在乎他们每一个人,所以平和的漫不经心,让他们看见的程隽,是平和的,是隐在众人里好相处的。
话题已经谈到了这里。
钱金金并不撤退,而是顶着压力,顶着自己砰砰跳的心脏,直面向程隽的眼睛,说道:“程支队,我想说,为什么没有人报复你?”
也隐含着另一次意思:你会不会连累到我们?
是了,所有人组成‘我们’,只有他一个人是‘我’。
钱金金问的问题,是所有人都想问程隽的,包括程隽自己。
他从病房中醒来,前三十多年的事情忘了一干二净,病房里每天都是来来往往的领导,好几个警号000001的,都出现在他的病床前。
他们送了鲜花水果,营养品,足以布满整个病房,但是却没有他在缉毒口时候的下属来找他,一个都没有——
当时的案子,所有人讳莫如深。
当时发生了什么,所有人也讳莫如深。
后来程隽才知道,是上面有人出手,压住了这件事情。
他在疗养院里逐渐康复,也在疗养院碰到了沈择明,后来,他康复后,由于对一切都不了解,无法接手工作,所以想要辞职,但是上级领导并没有准许,在他从疗养院离开后,他为了找回自己记忆,去了自己以前常去的地方。
最后去的一个地方是寺庙,寺庙的主持认识他,还给他他曾经在这里寄存的东西。
“来取你的愿望带啊?”
程隽:“?”
老主持两耳垂肩,佛陀面相:“施主不是说,下次来的时候,要带走愿望带么?在树上,好好找找,兴许在,兴许不在,一切都是缘分。”
程隽从那颗挂了一万多条红色愿望带的树上,找到了三条他自己曾经挂上去的愿望带。
鲜红的布条,来来往往的香客,烟火缭绕,钟声响彻云霄。
他站在大榕树下,将愿望带上写着‘1’的带子末端的铃铛打开,小小的铃铛里,保存着一张纸条——
他眼睛看着眼前的浓雾,记忆回到了寺庙的那天。
他耳边梵音阵阵,转经筒呼啦啦转动,五彩经幡被风吹得扬起,他看见那张小字条上,写着:陈鱼。
陈鱼,这个名字在警务系统中输入之后,弹出来的信息很多。
他在警号000001的办公室里,仔细地看着一张张档案。
直到手指突兀地一停。
他看着档案里眉眼温良的陈鱼证件照,而后,他的目光停留在——宛陈市市局刑侦大队副支队陈鱼,这一行字上。
于是,当领导问他:“你有什么打算的时候?”
他说:“我想去宛陈市,进市局刑侦支队。”
很快,调令下来。
他到了宛陈市。
他没钱,是真的没钱,他从疗养院回到自己之前住的屋子的时候,可以称之为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当时,他的卡上只有两百四十二块六毛七,他买了张高铁票到宛陈市,由于调令还没有到,他就在宛陈市郊外的一家民宿里做义工。
当时他想在那里做义工,是因为什么来着——
程隽食指和拇指捻动。
当时他在大巴上,从民宿门口过,他看见那家虽然经过翻修但是依然保持着四十年前建筑特色的房子,那天下了雨,民宿的院墙上,翠绿琉璃瓦旁,一把大火红的蔷薇花从院子里伸出来,叶子绿的发黑,花朵红的发黑,花和叶都笼罩在森茫茫的雨水里。
水滴模糊了窗子,他本来百无聊赖,神色恹恹,却被那把蔷薇花吸引,莫名的,心里有什么强大的渴望似乎要喷薄而出,于是,他选择叫停了大巴,他下了车,带着自己微薄的行李,走进了民宿的大门——
女老板说:“以前一个老总盖的夏令营,后来老总被查跑了,房子被法院拍卖,我就接手了改成民宿。”
在民宿待了没几天,沈择明从江宜市一路追到了宛陈市,追上他。
夜里,蝉鸣阵阵,流萤飞舞。
沈择明看着洗碗的程隽,百思不得其解:“你不是要辞职么?又跑宛陈市挂职干什么?”
站在程隽旁边的小姑娘心惊胆战看着程隽手里的碗。
沈择明无奈地笑:“你看人小姑娘看着你都害怕,你快放过这个碗吧。”
程隽放下碗,小姑娘跟沈择明对视一眼,红着脸跑了。
这家民宿的经营者是一个年轻女人,女人很喜欢程隽,天雷勾地火的一见钟情,让女老板收下了程隽这个什么都不会干什么都干不好的义工。
“砸了八个碗,浇死两盆花,空调都不会开,老板都没见过你这么大牌难伺候的人——”沈择明说:“你要不是脸长得帅,早被老板送派出所索赔了!”
为了适应宛陈市的生活,沈择明教会他怎么用atm,怎么使用打车软件和坐地铁,坐了两次,沈择明发现总有人吃程隽豆腐之后,沈择明就放弃了,让他有事还是打车算了。
后来两个人在明江酒店的地下车库里,程隽第一次见到了陈鱼,她活泛的眉眼,从照片上鲜活起来,那天发生的事情他并不满意,甚至在心里给陈鱼重重画上一个鲜红的‘x’。
当时他想,他要找的,可能是另一个‘陈鱼’。
他到宛陈后,很快时间从夏末到了初秋,秋风萧瑟,他对陈鱼的态度也转变了,他到陈鱼身边之后,曾经那种看到她照片就远远奔赴过来的强烈渴望感顿时消失,他和陈鱼一起工作共事,但是那种渴望感消失之后,他并没有感觉到厌倦。
是的,他是一个容易厌倦的人。
从疗养院里醒来,很快厌倦疗养院,回自己家里,很快厌倦家里,到那个民宿,也很快厌倦。
唯独在刑侦支队,或许是因为一直有案子,他并不觉得厌倦,但他也没有别的感觉,除了上次菲奥娜的出现,沈择明提醒他,‘你本来只是想来看看的,怎么现在还不想走了?’,他才反应过来,他已经在这里待了很久了。
他没有显赫的背景,因为警种,熟稔的朋友也并不多,但他在醒来后,没有更名的情况下,他安然无恙——
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写着:你是不是黑警?
在江宜市的时候,心理医生的脸上写着这句话,上司、看望他的人,脸上都写着这句话。
他从江宜市到宛陈市,依然他们的脸上都明晃晃挂着这句话:为什么你一个缉毒的,就没人报复你?大摇大摆,一转眼就成了刑侦的支队长。
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
他不知道。
他只是一觉醒来,觉得一切陌生,但他又必须接受这片陌生。
他站在最为正义的组织里,却觉得倦怠。
他遇到的同行,只有陈鱼不这么看他。
陈鱼神经大条,性格活泼开朗,一心扑在案子上,日常娱乐是看卷宗,不聊八卦和新闻,只对案子感兴趣,加班无底线,执拗而充满精气神,她在闪闪发光,像一把开在山野明艳斑斓的花,又像一盏华美的琉璃灯,吸引着他,让他觉得自己也被照亮了些。
他心中那些‘我受了这么重的伤,差点死了!但所有人都在问我,我为什么没有死?我凭什么要承受这些’的郁郁之气,撺掇着他失眠,长久的失眠,人快熬成一只大号的猫头鹰。
但跟着陈鱼南北走侦查案子,或许因为累,或许因为她不防备他,不怀疑他,让他喘口气轻松不少,他睡眠踏实,竟然没有觉得厌倦这个圈子想要辞职逃离——
陈鱼不是因为他是上司而刻意亲近,她的每一次和他说话,和他分析案子,都带着平等和对待队友的信任。
陈鱼将格格不入的他,带着走近一大群人的刑警支队里,尽管那些目光并没有散去,而是时时刻刻落在他的身上,但他却不觉得愤懑了,因为有人和他站在一起,有人在信任他——
“哎呀没关系啦!我就随口一说。”钱金金觑着他越来越阴沉的神色赶紧补充:“程支队你别多想哈。”
程隽闷闷‘嗯’一声,并不过多回话。
钱金金自知失言,吐吐舌头,坐在驾驶位不敢乱动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提起这个,但大家背后都在议论,她看着陈鱼和程隽越走越近,怕陈鱼被连累,总觉得,还是问了比较好。
“果然,没有答案。”
钱金金心里哀叹:程支队以后不会给我穿小鞋吧!
一大群刑警从小区里出来了。
陈鱼走在最前面,她几乎是三两步冲出来的,一把拉开车门,雾的霜尘感扑面而来,陈鱼笑容灿烂,让程隽也觉得不由得情绪被调动起来。
“抓到了!”
陈鱼说:“你真聪明!她没在张学辉的房子里,是在她自己之前买的房子,她最近租了这个房子,一直住在房子里,女婴的尸体也找到了,找到的时候,她正抱着女婴。”
陈鱼带着冀宝峰的太太到了市局。
冀宝峰的太太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她承认,十年前,因为首付款风波,她欠了很多钱,结果买的是个骨灰盘,所以周围的配套设施非常差劲,她的女儿生病以后,因为没钱加上距离医院远,没能得不到救治,死在她的怀里,后来,她跟丈夫火化了女儿的骨灰,她就带着女儿的骨灰一起住着,后来她烧伤自己的脖子,应聘成为张学辉家里的保姆,丈夫冀宝峰干的活更多——
“我到张学辉家里做保姆之后,发现了蓝彩蝶孩子的秘密,我在蓝彩蝶生孩子那天,故意很晚回去,谁知道真是老天有眼,蓝彩蝶说孩子生下来就是死的,为了实施我们报复的计划,我故意惹怒蓝彩蝶,我被辞退之前,我就配了钥匙。我将钥匙给了我丈夫,我丈夫常年修空调,他就接小区里一单,然后去修完空调以后,带着钥匙躲开张学辉家里的人,将男婴被分尸的躯干放在冰箱里。”
“我们调换了王敬冬女儿的骨灰,把我女儿的骨灰装进去,放在张学辉的房子里,因为张学辉的房子,是整个楼盘风水最好的。”冀宝峰的太太说:“招魂幡上的字是我写的,我怕女儿找不到家。我可怜的女儿,我经常在家里哭。整整十年了,一直到张学辉的两个孩子死了,我才终于释然了。”
陈鱼说:“可是骨灰盒里并没有骨灰,只有招魂幡的纸条。”
“不可能!”
陈鱼:“是真的。”
“是,是谁倒了骨灰?!是不是小偷?!”
陈鱼:“这个很难查询出来——”
骨灰楼小区最近没有盗窃报案,监控显示也没有找到有嫌疑的人,而且,张学辉的屋子门窗并没有被人撬开的痕迹。
陈鱼:“为什么参与十年前事情的人,其他人只收到一份婴儿的断肢,而王敬冬会收到两份婴儿的断肢?”
冀宝峰和冀宝峰的太太对此都绝口不提。
案件很快结束,冀宝峰、冀宝峰的太太、景老四、张学辉一干人等都被告上法庭,等候开庭审理宣判,案件中的人,只有王敬冬在赔偿了款项之后被无罪释放——
王敬冬到市局来领取两个婴儿火化证明那天,天气非常不错,是一个艳阳天,太阳火辣辣的炽烤着大地,王敬冬平淡的眉眼,办理了手续之后,到法医中心领两个婴儿的尸体。
他看着婴儿的尸体,神色非常哀伤愁闷。
陈鱼询问王敬冬为什么他收到的是两份断肢。
王敬冬神色哀愁:“可能是一份给我,一份给张学辉的吧。”
周子明:“除此以外,也没有别的解释了。”
周子明觉得他太惨了,送他出了市局大门,走出办公大门的时候,站在大楼下,王敬冬突然站定,回头看着楼上和陈鱼目光相撞,他对陈鱼笑了一下,那是释然而和煦的笑,他仿佛卸下千斤重担,整个人轻盈起来。
随后,他回头走远了——
陈鱼在将卷宗递交给检察院时,无意看到了文件里项斯莲的调查表格,上面写着项斯莲的过往经历,曾经在xx医院担任护士,这个医院是距离骨灰楼最近的一个医院。
陈鱼觉得心里有些怪异,便打电话问该医院的档案室,想看看当年项斯莲在医院的资料。
但是院方告知:“一个半月前,资料库失火,找不到了。”
一个半月,是辉腾旅游公司员工出车祸的时间。
这么凑巧?难道案子还有别的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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