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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她穆凉玉,没有那么贱


霍晋霆这个时候没心情跟他耍贫嘴,淡淡的说了一句“挂了”,然后就真的挂断了电话。

        黎少彦瞪着黑了屏幕的手机,咒骂道:“有异性没人性!”

        美国的白天,南城的黑夜。这个时候,黎少彦按着自家的密码锁,穆凉玉靠在墙上,看他气的骂骂咧咧,笑了笑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可这句话,本来就是骗人的。男人会为了女人,断手足。撄”

        “滴”的一声响,门打开了,黎少彦握着门把,忽然心里就慌了一下,他伸手摸了摸胸口,揉了揉,微微皱起了眉头偿。

        他很确定他的身体健康,可为何会有刚才那种突然漏跳了一拍的不适感?

        屋内的哈士奇听到声音,在就候在了门口,摇着尾巴迎接主人。

        这是穆凉玉第二次来到这间公寓,那哈士奇见到陌生人,尤其还是个明艳的大美人,对着她汪汪大叫了起来,一会儿又扭过头,对着黎少彦大叫,似乎在控诉他的变心。

        黎少彦看到这只狗就头痛,它把他家那几张昂贵的皮沙发变成了波西米亚风格,把他的楠木家具,也咬的啃啃哇哇,凡是它能咬的动的,无一幸免,更别提屋子里,摆放的那些绿植。

        “滚开,蠢狗。”嘴上那么骂着,黎少彦还是走到墙角,给他倒上狗粮。

        “进房间里坐吧,这客厅,已经全部都是它的地盘。”黎少彦头疼的说着,挠着头皮走向他的卧室。

        “这狗,是别人送你的吧?”走进房间,穆凉玉就似笑非笑的问他道。

        “你怎么知道?”

        “你难道不知道,女人们有句传言:恨他,就送他一直哈士奇,如果很恨他,就送他两只哈士奇。送你的人对你还算仁慈,只送了你一条。”

        黎少彦仿佛开了眼界,瞥向了门口的方向,好像要透过那扇门,看到那只拆迁大队的狗,微微眯起了眼睛。

        穆凉玉看了看他,在床铺上坐下,双手撑着身体,微微往后,她道:“送你的人,是不是那位明小姐?”

        “你这也知道?”黎少彦拿了瓶矿泉水,扭开盖子递给了她。

        穆凉玉接过,道了声谢,然后摆出一个了然的笑。不过是女人的直觉,加上自己的眼睛做出的判断。

        她喝了一口水,脸色正了正,说道:“黎先生,你的心里,有那位明小姐吗?如果你的心里,有她的话,我马上退出,绝对不会影响到你们。”

        黎少彦喝着黑啤,手指一顿,想到了那个夜晚,一口酒呛在了喉咙,微微的辣疼。

        他看向穆凉玉,她坐在那里,低眉看着手里的那瓶水,好像什么都不在乎,那张绝美的脸上,又露出一点失落的神情。

        穆凉玉拨了一下长发,因为刘海也被翻了过去,额头上一道伤疤还很清晰。不过,她根本不在乎。女人长得再漂亮又如何,留不住最爱的男人,不过是一张毫无吸引力的脸罢了。

        殊不知,像她这样的脸蛋,有多少女人在嫉妒,多少女人在整容医院,指着她的照片说,想要整成她那样的。

        穆凉玉低眉,手指一点一点的击打在手中的玻璃瓶上,发出轻轻的击打声。

        有几次,她看到黎少彦拿出手机在翻电话簿,翻到那个号码的时候,想拨打过去,可最后又把手机收了起来,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男人对女人做出这个样子,一定是说明了什么的。或者因为愧疚,或者因为想念。

        而她选择跟黎少彦,是因为他能保护她,而他身边,也没有别的女人。可如果,他的心有了变化,那么她绝对不会影响到别人。

        她穆凉玉,没有那么贱。

        想到那天在片场,有个男人突然把她堵在车上,指着她的鼻子骂她小三,好好反省反省的时候,她一阵失神。

        黎少彦收回目光,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无所谓的说道:“怎么可能?”

        不过是一场意外,那个女人也说了,忘记那个晚上。

        确实,因为酒醉,他不记得那晚的翻云覆雨,只记得醒来后,看到她躺在他身边时,那种惊愕。不,不是惊愕,是惊吓。他怎么都没想到,会发生那种事情。

        可身体的感觉,明明白白的告诉了他,他们确实有了关系。

        他的手,不自觉的摸了摸口袋里的皮夹。明筱筱塞给他的两张百元大钞还在里面。

        说完那句话以后,两人沉默了下来。她喝着她的矿泉水,他喝着他的黑啤,两个人的目光再也没有碰触过。

        这天晚上,本来穆凉玉是要留下来过夜的,但她最终没有留下,黎少彦把她送了回去。再回来的时候,那只狗还是很热情的坐在门口等他,围着他转圈。

        黎少彦皱着眉头看了它一会儿,然后蹲下来揪了揪它脖子上的皮毛,再拍了拍,面色一定,做出了一个决定,他道:“走,找你原来的主人去。”

        他在墙角,拿起狗绳给它戴上,牵着他出门上了车子。

        不一会儿,就到了明筱筱租住的公寓。他按了下门铃,没一会儿,就听到里面有声音,他马上站直了身体,让狗也乖乖坐好,不要乱动。

        门打了开来,出乎意料的,不是他要见的那个人。

        “你是——”

        “你是黎少彦?”

        两个人同时开口,一个带着疑问,一个直接问了出来。

        黎少彦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跟明筱筱联系,突然见到面前的男人,一时站在风中凌乱。“你是明筱筱的朋友?”

        叶修堵在门口,身高将进一米九的他,比黎少彦还要高出一点,他站在那里,几乎把他身后所有的光都挡住了。

        他微微的眯了眯眼睛,表情直接表现出了对来人的不喜欢,甚至是厌恶。他说道:“明筱筱不在家,你下次再来吧。”说完,就要关上门。

        在门就要关上,只剩了里面透出一丝光源的时候,黎少彦突然伸出手,按住门,问道:“等一下,你是她什么人,你还没有回答我。”

        叶修扯了扯嘴角,那张带着讽刺的俊脸又出现在黎少呀的面前:“那么请问,你又是她什么人,凭什么这样问我?”

        黎少彦被他问得一梗,道:“我是她的朋友!”

        “朋友?哼。”男人实力的嘲讽了一句,扫了一眼地上的狗,道:“明筱筱值班,你要找她的话,下次再来吧。”

        “砰”的一声,这下子,门彻底的关上了。

        黎少彦本来是还狗的,看样子是白来了一趟。他拉了拉狗绳子:“走,回去吧。”

        没有问到那个男人的身份,黎少彦翻来覆去没有睡着。

        那个男人,是明筱筱的男朋友?这么短的时间,她就有了男朋友?

        不过,这样也好,总比把时间浪费在他这里强。

        他闭上了眼睛。

        男人对跟自己有过关系的女人,不管是不是喜欢,心里总是有着别样的感情。黎少彦关心明筱筱,纯粹是因为如此。

        正要将睡未睡之时,门口隐约传来按门铃的声音,一下一下,似乎非要把人弄起来不可。黎少彦火大的一下子掀开了被子。

        是谁半夜三更的走错门!

        哈奇士对着门汪汪叫着,似乎感应到了什么,不同于之前对陌生人的警觉,伸着爪子去扒拉门。黎少彦把它赶开,打开门,就见明筱筱穿着厚厚的大衣站在门口。

        他拧了拧眉:“你不是在上班吗?这个时候来这里做什么?”

        明筱筱推开他,人走进来,在他屋子里看了一圈,马上就看到角落的绳子,把狗给系上,说道:“我来把它接回去。”

        “现在?”黎少彦觉得她是有病,半夜三更的跑人家来接狗。

        明筱筱拉长着脸,说道:“你不是把狗都送过去了吗?”

        她下班回家,叶修就告诉她,有个男人牵着一条狗来找她。那一刻,明筱筱转身就出了家门,直奔这里而来。

        来时的路上,明筱筱满脑子的想法,最强烈的就是,既然他们已经决定要忘记那天晚上,那就最好什么牵扯都不要有。

        黎少彦被她问住,挠了挠后脑勺。

        决定把狗送走,是因为他不想再记得那天晚上,跟她有关的东西,越少越好。

        两个人,难得的有了一致的想法,却是因为这件事。

        不过,对方到底是女孩子,他不想她难过,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当他转身的时候,看到那些惨不忍睹的家具,脑子一动,他道:“看看它把我家变成什么样子了?”

        明筱筱已经好久没来,以前还因为小小的愧疚,帮他过来打扫一下,后来发生了那件事后,她就没再敢过来。就着不是太亮的灯光,明筱筱看了看,哈士奇的威力,她算是真的见识到了。

        “以后不会了。”她淡淡的说了一句,拉着狗转身要走。

        “等一下。”黎少彦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个住在你家里的男人,是你的什么人?”

        明筱筱停下脚步,转头看了他一眼:“跟你何干?我跟你什么关系?”

        黎少彦再次躺回床上的时候,已经毫无睡意。他一脚踢开被子,烦躁的坐了起来:“好你个明筱筱,你以为我还真的稀罕你?”说着,他一把扯过被子,又躺了回去。

        明筱筱拉着哈士奇,走出电梯。虽然已经入春,可夜里的风还是冰冷。一阵风过来,激得她打了个哆嗦,紧了紧身上的大衣。

        大半夜的,月黑风高,一个女人牵着一条狗走在路上,因为没有人看到,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到了车子前,明筱筱蹲下来揉了揉哈士奇身上柔软的皮毛说道:“我真是一个傻瓜对不对?明知道他心里没有我,我还难过什么呢?”

        一直被人吐槽智商低的哈士奇,这时好像听懂了她在说什么,也许是感应到了她的悲哀,舔了舔她的脸,对她摇摇尾巴。明筱筱摸摸它的脑袋:“还是你最好。”

        车子才进入巷子,就见到路边的路灯下,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他的身高,超过了很多男人,这个时候站在灯下,就更显得突兀了。

        明筱筱的车子开到巷子里面进去一点,就进不去了。下车,关门,车锁死的声音,然后归于平寂。

        叶修走了过来,帮她牵着狗,问道:“干什么非要今天去接,他又不会把狗给扔了。”

        明筱筱转头,眼睛里微微带着泪花,对着他苦笑了下:“因为想见他。”

        “……”叶修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膀,让她靠在他的身上。

        一小段的路,两个人却走得异常缓慢,路灯的光影,把两个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叶修护着她,像是捧着一个精致的宝贝,他想,若是这条路能再长一些该多好,那样,他就能一直这样,陪着她走下去。

        终于,路到了门口,叶修站在门口,低头看着她道:“既然要忘,就忘个彻底,你这个样子,还是以前那个嚣张到不可一世的明筱筱吗?”

        “我从家里过来,不是看你这要死不活的样子的。如果你心里实在气不过,我就去帮你揍他一顿,给你出气,这样,你心里会舒服了吗?”

        明筱筱本来挺伤感的,但面对眼前的大男孩,一下子被他逗笑了:“叶修,你可真是我亲弟弟,一点都不讲究文明。”

        明筱筱说话时,没有在意到,叶修明净的眼睛深处,那抹淡淡的无奈,淡淡的黯然……

        *

        妮妮再次到了复检的时间,等确定她的身体健康,就要去幼儿园给她报名,以后,她就可以正式上学了。

        孟清歌抱着妮妮出门,隔壁家的别墅大铁门这时也正好打开。

        孟清歌这次,还是第一次看到这家的女主人。想不到,她竟然是个坐在轮椅上的女人。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妮妮看到他,先甜甜的叫了一声:“隽哥哥——”

        孟清歌对着那女人打招呼:“原来你就是小隽的妈妈,我听妮妮提起过,你好,我是妮妮的妈妈,我叫孟清歌。”

        “我是海芋。”女人微微笑着说道。

        ---题外话---问个问题,你们喜欢穆凉玉多一些,还是明筱筱呢?虽然黎渣渣的定位已经在那里了,但不妨碍坏男人翻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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