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今晚别回去了,好吗?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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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今晚别回去了,好吗?三更
云瑶就算把厨艺做到五星大厨的水准来,霍晋霆也不会满意的。
她怎么会知道,霍晋霆对着一碗乱七八糟的剩菜做出来的咸泡饭,他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那就是属于孟清歌的。对霍晋霆来说,他有对云瑶的回忆,当然也有对孟清歌的回忆。对他来说,属于孟清歌的,就是充满杂味的记忆。
霍晋霆捏了一把兔毛,在手里把玩着,软软细细的触感,像是孟清歌柔软的头发。
对他来说,一直在眼前,天天能见到的人,以为就算有一天看不到了,也就那样,不会太想念的。可真的有一天,那个人的身影不在他的面前走来走去了,那个人的身影却在他的脑子里走来走去。
他这几天没去云瑶那里,也是因为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云瑶端着碗碟出来,他下意识的就叫出了孟清歌的名字,当时幸好云瑶没有注意到。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就有意的避开去云瑶那里,至少,得让他的脑子里,那个娇小固执的女人身影不再总是出现他脑子里,他才会心安理得的跟云瑶在一起。
霍晋霆拎着兔子的耳朵,把它塞到黎少彦的怀里:“给你养着吧,好好养着,不能瘦一斤肉。”
黎少彦莫名其妙,他都快累死了,凭什么还要给他养兔子,离婚的人了不起啊!
霍晋霆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兔子毛,往门口那边走去。
“哎,你去哪里?”黎少彦拎着兔子追上去。
“你不是说,云瑶在找我吗?”霍晋霆背影对着他摆了摆手。
云瑶见到霍晋霆进门时,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晋霆,你来了呀!”
霍晋霆“嗯”了一声,云瑶马上上去给他从鞋柜里拿出拖鞋来让他换上。
“晋霆,我今天学会了一道新的菜式,猜猜看是什么?”
霍晋霆已经能闻到面粉蒸熟的香味了,但对上她期待的眼神,还是挑了挑眉毛笑着问道:“是什么?”
“三色团子!”云瑶比着手指,瘪了瘪嘴说,“你不知道呢,那个面粉可难揉了,我手都酸了。”
霍晋霆听到三色团子的时候,脸色微微变了一下。宽大的手掌温暖厚实,一下子将她的小手包裹起来,霍晋霆温柔的道:“以后那么累的事情,就不要做了。”
云瑶听了心里喜滋滋的,娇羞了看了他一眼道:“我听说你喜欢吃,特意学了来做给你吃的嘛。”
她拉着霍晋霆到厨房,蒸锅还在加热,云瑶已经按捺不住向他邀宠的心思,一下把锅盖揭起。过烫的蒸汽一下子冲了出来,云瑶露在外面的整个手臂被烫到,下意识的丢开了锅盖。
“啊!”
“咣当!”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巨大的响声特别的刺耳,云瑶尖叫了一声,缩了缩脖子。被烫到的手臂一下子红了起来,霍晋霆拉着她立刻到水池那边去冲洗,眉心紧紧的拧了起来:“怎么这么不小心!”
云瑶悄悄的看了他一眼,甜在心里。
就算她做的不及孟清歌,但霍晋霆永远都会记得,她为他做了三色团子,而且还被烫伤了手臂。
冲洗过水以后,霍晋霆为了防止她起水泡,又给她擦了一些烫伤膏,而那一锅三色团子,已经无人理会了……
吃过晚饭以后,两个人一起坐在沙发里看电影,播放的还是很久以前的老电影。云瑶依偎在霍晋霆的怀里,时而塞一瓣橘子到他的嘴里。你一瓣我一瓣,很快,一只橘子就吃完了。
这个时节的橘子还有点发酸,但云瑶很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她要每一种有着特别味道的东西,来唤醒霍晋霆对她过去所有的记忆,也要创造他们新的记忆,把孟清歌彻底从他的脑海里赶出去!
终有一天,关于孟清歌的所有东西,都会一点不剩!
云瑶又拿了一只橘子剥开来,橘皮特有的香味在空气里散开来,霍晋霆从她手里拿走那只剥了一半的橘子:“别吃了,当心牙酸倒了。”
云瑶对着他咧唇笑了一下,抱着他的脖子,在他的下巴亲了一口。
他们刚开始恋爱的时候,就是这样,看着恐怖电影,她缩在他的怀里,然后吃着酸的要命的橘子,他对她说,别吃了,牙会酸到,再然后,她亲吻了他……
云瑶的眼睛里,露出暧昧的神情,将嘴唇慢慢的移了上去。霍晋霆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当那两片唇贴上来的时候,他的眉一下子拧住了,但很快就舒展了开来。
云瑶闭着眼睛吻得很动/情,那双纤细的手臂紧紧的抱住他,像是菟丝草一样依附着他。
“晋霆,今晚别回去了,好吗?”云瑶吐气如兰,贴着他的喉结吻了一下,双眼迷离的望着他。
霍晋霆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下,暗沉的眼眸深处亮着两团火光。“晋霆,我想你留在这里陪我……”云瑶暗哑的声音声声蛊惑,霍晋霆衬衣下的肌肉一绷,抱着她站了起来,往楼梯那边走了过去……
*
作为一所百年名校,一中的校庆办的非常隆重,邀请了各界从学院毕业的精英学生,当然,这种校庆,也是拉赞助的方式。
宴会大厅里,四周墙面贴着历届的毕业生照片,那些回来的精英学子们跟那些老师聚在一起,吹嘘着这些年的经历。有的毕业后就直接出国留学,有的考上名牌大学,老师呵呵笑着,表示对他们今天所取得的成绩非常骄傲,非常自傲。当然,他们今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离不开当年老师们的谆谆教诲,离不开一中这片土壤的。
简应琛听着没意思,便拿着一杯香槟,对着墙上那些毕业照看了过去。
一中的校服也有很土的一段黑历史时期,刚建校的时候,那会儿的校服还是中山装样式,看着特别精神,后来就变成了运动服,松松垮垮,像个麻布袋子套在身上。简应琛记得那个时候,有很多女生回去偷偷改了校服,尽量的勾勒出身体的曲线来。
嗯,这一张毕业照是比他高两届的,他记得他高一那会儿,里面这个高个子男生还把他堵在厕所里要抢他的零花钱,结果被他锁在了厕所里一整天。
这一张是高他一届的,这个长发女生是当时的学生会主席,不过在他到高二的时候,学生会主席就变成他了。
到了后面一张,简应琛的视线停留住了,这是他自己。
简应琛抿了一口酒,对那时的自己很满意。麻袋似的校服没有折损他的英气,他记得那时,他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学生会的主席,篮球队的前锋。
“这么自恋,就盯着自己看了。”乔南走过来,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吐槽他。
乔南特别受不了那些老师老同学们的阿谀吹捧。这个年头,不管你多有钱,做医生的都特别有面子,那些人老喜欢往他这里看两眼,家里亲戚哪个有孕妇的,也往他这里招呼,要个特约,他又不是妇产科的。
于是,他赶紧找了个借口开溜。
“我看看我在哪里。”乔南捏着酒杯一路看过去,然后就停在一张照片前面:“嘿,我那时候可真帅气了,我记得我还被评过校草,你记不记得?”
乔南对着简应琛眨了眨眼睛,成熟稳重从这个男人身上一下子消失了,好像回到了当年那个叛逆不羁的野小子。
简应琛走过去,看了眼那张照片,然后,神情一下子顿住了。
一个班二三十个人,可简应琛一眼就看到了其中的一个女孩。她坐在最前排左边的位置,小脸上扬着拘谨的笑容,她的肩膀上,停留着一只白色鸽子。
他曾经,跟孟清歌同校过?
乔南注意到了简应琛的异常,看向照片,然后一下子反应了过来。
刚才他只顾着见到自己高兴,忘了孟清歌跟他是同班的事情了。
简应琛比他们大两岁,他跟孟清歌上高二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在大学了,倒是忘了这个事情。
“这个,是孟清歌?”简应琛指着照片上的女孩,看向乔南,“我们曾经同校过,你没有告诉过我。”
乔南摸了摸鼻子,回答的很自然:“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了,谁还记得那茬。再说了,我认识孟清歌,就是因为我跟她是老同学嘛。”
简应琛颇有意味的看了他一眼,便没再说什么,只是转头看过去时,那道视线一直停留在那个女孩身上。
他一直在找他跟孟清歌的相关联系,也许,这就是谜团的开端……
*
孟清歌加了会儿班回家,刚掏出钥匙开门时,对门打了开来,她转头看了一眼,一下子愣在那里。
简应琛怎么会在她的对门?是他的朋友住在这里,还是他家有亲戚在这儿?
简应琛看她的眼神很平常,就像是看一个普通朋友那样并无异常,但孟清歌却好像察觉到了危险,眼睛微微闪烁,一瞬过后她马上转过了身体,因为心急,钥匙孔都插不进去。
“孟小姐,这么巧,你也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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