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不想当红颜祸水,就离他远一点儿,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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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陶晴就去了简应琛的公寓,蓝月担心她的安全,特意让司机送她过去。
下了车子,陶晴就直奔电梯那里,可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了走楼梯。
简应琛不在,她会害怕撄。
到了简应琛的家门口,她举起手想要敲下去,几次下手,都没敢真的敲下去。
比起坐电梯,她更怕见到简应琛后,他的答案会让她失望偿。
她在门口来回走了好久,正犹豫不觉的时候,倒是身后的门先打开了。
孟清歌瞧见那边站着的陶晴,愣了一下,而陶晴见到她,是惊恐,显然她还没有准备好会再次见到她。
孟清歌淡淡的看了她一眼,神态自若的走向楼梯那边,正要走下去,陶晴叫住了她:“等一下——”
孟清歌转过身看向她:“有事?”
陶晴抿了抿嘴唇,说道:“我有话跟你说。”
孟清歌跟她没什么话好说的,在医院,她的话都已经说完了。“我想,我们没有要对话的必要。”
“有必要!”陶晴往前走了一步。
看来是非谈不可了。
孟清歌微微皱了下眉:“你想说什么?”
陶晴看一眼简应琛家的方向,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找过孟清歌,便道:“我们找个地方谈谈。”
孟清歌微皱了下眉,她已经跟公司那边销假,若是时间太久,她有可能会迟到。陶晴像是看出她的犹豫,说道:“不会要你很长时间。”
孟清歌点了下头:“那好吧。”
附近有一家早餐店,孟清歌要了一笼小笼包,再叫了一份小馄饨。她没时间跟她真的在大马路上谈她的事,索性把早餐一起吃了。
陶晴其实很少来这种小店铺,就算出来吃也是因着简应琛的缘故。此时与她作伴的是孟清歌的话,她是绝对不会想碰一下的。
孟清歌并不在乎她吃不吃的问题,直接说道:“陶小姐,如果你是来宣战的话,我觉得就算了,我不会跟你抢简应琛。但你若要说服我,让简应琛接受你的话,我觉得你很天真。我左右不了他的想法。”
陶晴的脸色有些难看,甚至有些恼羞成怒。
她爱简应琛,可以为他做任何的事情。在爱情里,她也已经做好了能屈能伸的准备,她是真的想过,让孟清歌去对简应琛说一句让他放手,可当话从孟清歌嘴里说出来,却是另一种味道。
那是情敌对她的藐视,是对她的示威。好像在对她说:看,我不用花任何的心思,也能让简应琛对我一心一意。
尤其,陶晴曾经用过无数种方法都没有让简应琛爱上她的情况下,这种刺激更甚。
但陶晴也不含糊,她挺了挺背脊道:“孟小姐,你想太多了。我不会放弃简应琛,我只是想请你,不要用自己的可怜去动摇应琛。你要知道,男人的同情心最是要不得。他有可能会因为路边的一只流浪猫喵喵叫而同情它,抱它回家,但当他腻了以后,那只流浪猫便还是流浪猫。”
店主把早餐端了上来,孟清歌拆开筷子先夹了一只小笼包沾了点醋,咬一口吸完里面的肉汁,再慢慢的吃掉一整个小笼包。
热乎乎的小笼包吃下肚子,整个人都舒服了很多。
这让她想起很久以前,她跟简应琛在一起的时候,真的在一家早餐店捡到过一只流浪猫,当时,他们也是在吃着小笼包。
那割时候他们刚刚私奔离开家,身边都没有几个钱,只舍得买两个小笼包。他宠她啊,让她把里面的肉吃了,他吃外面的皮子。她舍不得他,便说她只吃里面的肉汁,剩下的全留给了他。
为了让两只小笼包发挥它们最大的果腹功能,他们还往沾醋的碟子里加了很多的醋,还有很多的辣酱,结果那个小笼包变得又辣又酸,可是他们还是吃完了。
孟清歌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了那个时候,唇角不觉挂上了一抹甜笑。
他们那个时候是那样的穷,但还是匀出了一个小笼包的肉馅儿喂了那只流浪猫,并且把猫带回了家。
可是,那只流浪猫并不是因为他们腻了它而弃养,那只猫是自己走的。
如今想起来,孟清歌恍然觉得自己不如那只猫聪明。猫儿爱它的自由,并没有贪恋他们给予的保护跟温暖,而她却贪恋着他的好,结果……
孟清歌的笑容慢慢的消失了,沉默的吃着小馄饨,让馄饨鲜美的味道将嘴里酱醋的酸涩味道过滤掉。
陶晴不知道孟清歌为何忽然笑起来,又忽然的一脸伤感,但她猜测,这肯定跟简应琛有关。
她跟简应琛有那么多的记忆……
陶晴捏了捏拳头,眼睛里划过愤怒。她的声音大了起来:“孟清歌,我的意思你听明白了吗?”
孟清歌抬起头来,面前的陶晴有些气急败坏,她好笑的看了她一眼道:“陶小姐,我不是猫,我要明白什么?还有,我从来不觉得我可怜。我有手有脚,不需要他的同情跟救济。”
话音刚落,陶晴冷笑了起来:“孟清歌,你可真有意思。你就是传说中那种‘独立婊?’可真是长了我的见识。”
孟清歌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说话能别这么贱吗?”
她深以为一个出身告知家庭的女孩,嘴里是不会出现这种肮脏的字眼的。而眼前的这位陶小姐,长相漂亮,举止优雅,据说还曾经是一个优秀的翻译官,她可以手段卑鄙,但至少会维持表面的优雅得体。
孟清歌不知道的是,陶晴还开着酒吧,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又有什么不能说的。
陶晴冷笑着说道:“所谓独立婊,就是嘴上口口声声说着自己独立,但在男人身上占尽便宜!”
“你知道你的房子是简应琛给你准备好的吗?你知道你在贸易公司的工作,也是简应琛为你要来的吗?”
陶晴不是笨蛋,当她看到孟清歌就住在简应琛的对门时,她便想到,简应琛住在那种破旧的公寓楼,绝对不是随心所欲。
这个世界上也没有那么碰巧的事。
她从房东那里一查就查了出来,简应琛一连租下两套房,并且都已经跟房东串通好了,这样孟清歌才会安然入住,不会有疑心。
她也知道了孟清歌工作的地方,那个贸易公司的老总她恰好认识,一个电话打过去,便什么都知道了。
当陶晴说那些话的时候,句句诛心,但同时也刺伤了她自己。
因为这些话也提醒着她自己,简应琛早已遇见孟清歌,他为孟清歌可以做尽一切……他也早已准备要离开她……
陶晴每说一遍的时候,孟清歌的脸色便白一分。
她从来都不知道,还有这些事。
是啊,她曾经怀疑过的,那么好的公寓怎么租金这么便宜。
房东说,因为他急着用钱,而且一定要求房租半年付……
她也曾经怀疑过,她做过那么多公司的报关,在孟芷苒家的公司,因为老同学的关系,她的工资才拿高了。可是在这个贸易公司,她的工资竟然比那个还要高。
那是老板说,因为看重她的工作资历……
如果陶晴说的是真的话,那么她的这顶帽子扣的还真是扎实。
孟清歌一言不发,陶晴还在那里喋喋不休,不肯饶人。
“我不知道你明明结婚了为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未婚夫面前,为什么你明明有家却还要搬出来住,如果是你的男人不爱你了的话,那你就去把他争取回来啊,凭什么让我的男人当你的备胎?”
她说到激动处,声音更大了一些,周围餐桌上的人都看了过来。
孟清歌这个时候已经动了怒气,但还算冷静,她道:“陶小姐,你不觉得这句话应该对你自己说吗?”
“如果你的男人不爱你了话,那就去把他争取回来。我没有让别人当备胎,另外,我的家庭私事,你一个旁人无权过问!”
孟清歌眼睛一瞪,气势还要比陶晴更盛一些。陶晴一怔,想不到这个穿着旧衣服的女人,不施脂粉的女人会有这样的气势。
她好像并不是一个普通身份的女人……
但此时,也不是细想她什么来头的时候。陶晴沉了沉气息道:“孟清歌,不管怎样,我已经是简应琛的女人,你要不想担了那个骂名的话,就把我说的话都听进去。”
“简应琛因为你,北京的工作都快丢了,你要不想当红颜祸水,就离他远一点儿!”
陶晴把她跟简应琛已经看作了共同体,完全站在他妻子的角度上在逼退孟清歌,从家庭到事业。
孟清歌的牙尖嘴利,竟然一点发挥的余地都没有。
啊……她忘了,她是个翻译官,唇舌厉害。
孟清歌深吸了一口,睁着一双清澈而坚定的眼睛,微微一笑对着她道:“说那么多,你无非就是警告我,不要对简应琛有所念想,是不是?可是陶小姐,我若要出手,你觉得你还有机会站在我的面前说话吗?”
陶晴一下瞪大了眼睛,桌下紧握的手颤了起来。
---题外话---二更尽量在中午前发出。谢谢zhangzhangyin的鲜花鼓励,谢谢15333276263、夏娟肖尧的月票支持,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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