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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职业杀手


四月底的江口,已经很热了。

        地处南国的这个城市,经过十来年的发展,已经初具国际大都市的规模。

        当然和十几年后还没法比,但看上去已经被很多内地的老牌“大城市”要摩登得多了。

        哪怕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多,莲花路这边,依旧灯火通明,一片喧嚣热闹。

        江口虽然是一座非常年轻的城市,却已经开始“分区”。

        这个所谓分区,指的可不是官方的行政区划,而是民间的“等级划分”。

        似乎在什么地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个古老的道理,都是起作用的。

        富人喜欢和富人聚居,穷人也喜欢和穷人扎堆。

        社会便在不经意间被划分出了许多不同的等级,并且逐渐变成固定的阶层。

        莲花路属于“低档社区”。

        具备低档社区的所有特点——穷人多,各种消费不高的娱乐场所多,各种路边店路边摊多,治安状况相当糟糕。

        一边是摩天大楼拔地而起,鳞次栉比,灯红酒绿,夜夜笙歌。

        另一边则是遍地垃圾,污水横流,各种烂事层出不穷。

        这几乎是所有国际大都市的“标配”,不要说江口这样刚刚发展起来的年轻城市,就算是纽约,伦敦这种真正老牌国际大都市,也不能例外。

        乐不归此刻正坐在一家路边摊的角落里,面前肮脏的小折叠桌上,摆着一碟炒粉,一瓶啤酒,还有一盒南烟,最低档的那种,小卖部零售价只要两元钱。

        长长的头发遮住了乐不归大部分脸颊,浑身上下都汗淋淋的。

        没人愿意和他坐在一起,所有人都很“自觉”地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少人眼里还露出厌恶嫌弃的表情。

        虽然莲花路是“低档社区”,其实还是“分等级”的。

        乐不归桌上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吃食,身上洗得发白的旧衣服,在在都昭示着他的身份——农民工!而且还是那种刚刚干完活,才下班的苦力。

        这样的人,纵算在莲花路,也属于最低的档次,“有身份”的人肯定不屑与之为伍。

        所以也就压根就没人注意过,乐不归面前的炒粉基本没动,啤酒也基本没喝,只偶尔抽两口烟。

        没人在意这样一个在温饱线边缘挣扎的苦力,他有没有吃粉,有没有喝酒,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吗?

        乐不归也不在意他们。

        乐不归在意的是姜红旗。

        姜红旗是莲花路一等一的“富豪”,也是莲花路这边公认的大哥。

        此刻的姜红旗,就在街道对面,和一帮小兄弟喝酒吃宵夜。

        莲花路这边,有很多娱乐场所,KTV,洗脚城,电子游戏厅,应有尽有,这些娱乐场所分属不同的老板。

        应该说,这些“产业”,都和姜红旗姜大哥没啥关系。

        真正和姜红旗有关系的,是这些娱乐场所的老板。

        姜红旗是开赌场的,并且是莲花路规模最大的地下赌场。

        许多老板闲暇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姜红旗开的“槽子”里玩上几把。

        所以,很多人都说,姜红旗的赌场,才是莲花路真正的“富豪区”。

        赌场门口,经常能看到别的地方难得一见的豪车,有时候一停就是一大片。

        不但莲花路的这些老板们没事喜欢去玩几把,那些真正的大老板,也喜欢光顾姜红旗的赌场。

        姜红旗的赌场玩得很大,这是大家都公认的。

        据说都可以与隔海相望的某个著名赌城相媲美了。

        因而莲花路一些好事的家伙,都喜欢在外边跟人家炫耀,说什么你们那里高档又怎样,你听说过姜红旗姜大哥吗?

        你知道他那里一把牌输赢有多大吗?

        你知不知道姜大哥的那台座驾,价值多少吗?

        哦,说起这台豪车,据说还是一个大老板输给他的呢……不过,再风光的地下赌场,也不是天天都有大场面的,那种一个晚上输一台豪车的大赌局,姜红旗姜大哥也得隔一段时间才能开一次。

        毕竟纵算在富豪遍地走,阔佬不如狗的江口,要一次性凑齐这么多喜欢烂赌的大老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今天晚上,应该就没有这样的大赌局。

        所以姜大哥才有空闲,到外边来“散散心”,吃个宵夜。

        当然了,以姜大哥的身份地位,他吃宵夜的地方,档次比乐不归待的那个小小路边摊要高得多了。

        至少人家有正经八百的店面,装修什么的,也还过得去。

        店里甚至还装了空调。

        但姜大哥不乐意待在店里喝酒吃肉,他喜欢待在外边。

        四月底的江口,白天固然已经很炎热,可晚上还是比较凉爽的,莲花路离海边不远,南北通透,海风一阵阵吹过来,挺舒服。

        姜红旗此刻坦露着上身,精赤条条的,胳膊上纹着两条大青龙,远远看去,模糊不清,就好像两条手臂上都长满了牛皮癣。

        这些混社会的家伙,都喜欢在身上整点什么,好端端的皮肤,愣是搞成一堆狗屎似的模样,也不知道脑子里是不是装满了浆糊。

        这种水平低劣的纹身,美感是半点都谈不上的了,唯一的作用,大约就是用来吓唬吓唬那些规规矩矩的普通老百姓。

        可这真是个伪命题——规规矩矩的老百姓胆子很小的,你只要说几句狠话甚至只要一脸痞气就足够吓唬他们了,搞得浑身上下都是牛皮癣,实在有点“威力过剩”。

        而真正胆大的,又根本吓不住。

        比如乐不归。

        志得意满,正端着扎啤畅饮的姜大哥,一点都不知道,街对面路边摊角落里坐着的那个苦力农民工,今晚上的任务就是来杀他的。

        姜大哥完全不觉得自己有生命危险。

        姜红旗在江口捞社会,混了那么多年,得罪的人多了,也不见得谁能咬掉他的蛋蛋。

        就算要杀他,也绝不是这种连几串烧烤都吃不起的苦逼农民工。

        正如老话说的那样,人不可貌相。

        乐不归可不是真的农民工!他是杀手!一个看上去相当普通,却经验丰富的职业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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