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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6章 第三具尸体


地下世界的杀戮还在继续。

        一阵风和金花娘在一间废弃的屋子里,见到了第三具尸体。

        让一阵风和金花娘愤怒的是,这还是一具马匪的尸体。

        在坠落的过程中,一阵风和金花娘出了点意外,他俩掉到了一个坑中,尽管那个坑洞不算太深,可是四周一片漆黑,手里又没有合用的工具,这两位也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坑洞中爬出来。

        然后,他俩就发现了这种“宏伟无比”的地下城池,一时间欣喜若狂。

        毫无疑问,这就是大夏宝藏啊!虽然他俩一眼就看出来,这和传说中的大夏宝藏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

        想象中的大夏宝藏,不应该和“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那个故事中描述的一样,是一个巨大的藏宝洞吗?

        或者是在一座地下宫殿中,各种金银珠宝堆积如山。

        从来没有谁说过,宝藏是一整座地下城池。

        但这有什么关系?

        这座巨大的城池被完整地“封印”在地下,也不知过去了一千年还是两千年,这里面随便一样东西拿出去,说不定都是了不得的古董文物,会在文玩市场引发轰动。

        如果再寻到几件珍品,岂不就是宝藏?

        宝藏不在乎存在的形式,只要能换成硬扎扎的票子就行。

        两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向着城市推进。

        让他俩意想不到的是,一路上居然接连看到了三具倒闭的尸体。

        “特么的,是老三……”第三具尸体趴在一栋屋子内的餐桌脚下,身子蜷缩成一团。

        但从他的体型和服饰,一阵风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这是马洪天,他们团伙中排行第三的兄弟。

        别看这些年一阵风在边塞地区闹出了偌大的名气,其实他们一直是个小团伙,组成团伙的骨干成员,一直只有七八个人,最少的时候就是五个人。

        在边塞地区搞事,并不是人数越多越好,关键要精悍。

        你团伙人数太多了,就会特别臃肿,行动起来效率下降,同时目标增大,很容易被警方盯上,强势追捕。

        这两年是要入沙漠寻宝,团伙人数才扩充到八个,后来再加上金花娘和她的两个追随者,一共十一个人。

        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大部队”了。

        马洪天能够在团伙中排行第三,足见此人的本事。

        要知道,在一阵风的“团队里”,并不是按照年龄大小来排座次的,也不是按入伙时间早晚来排座次。

        而是照本事来排的。

        谁本事大,谁拳头硬,谁就排前边。

        暴力团伙,惟力是视!但是现在,马老三却死在了这里。

        一阵风没有第一时间去查看马老三的情形,而是打着手电,查看了一下周边的情形,眉头再次蹙了起来。

        屋子里的摆设整整齐齐,基本没有打斗的痕迹。

        这说明什么?

        说明马老三是在瞬间被对手干掉的,连一点抗拒之力都没有。

        和前边发现的两个杀人现场,情形差不多。

        金花娘已经走过去,将趴在那里的马老三翻了过来,手电筒一照,脖子上一道刀口,如同张开的嘴巴一般,血淋淋地向两边翻开。

        伤口处还在往外渗出一点点的血沫。

        马老三的尸体还是温热的。

        “和小德子还有乌鸦的情况一样,都是脖颈部位中刀,一刀毙命,没有别的伤口!”

        金花娘咬着牙,冷冷说道。

        小德子就是他们在路途上看到的第一具尸体,是跟着金花娘入伙的草原骑手之一。

        金花娘入伙前,身边一共就两个死心塌地的追随者。

        结果就在这地下城,其中一个永远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三具尸体,同样的死法。

        都是一刀毙命,不管是新入伙的小德子,还是行事谨慎,从来都是保命第一的乌鸦,到凶悍残暴,功夫不弱的马老三,全都是一个德行。

        刚跟人对上,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给杀了。

        那这个凶手,有多强悍?

        最起码和他们压根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强得太多了。

        一阵风一声不吭,走过来,“唰”地一声,从腰间抽出了一把短刃马刀。

        这柄马刀,比普通的制式军用马刀要短得多,刃口大约四十公分长,刀身也比普通马刀要窄上几分,与其说是马刀,不如说是短剑。

        一阵风将马刀刀口在马老三脖子上的伤口处比划了一下,双眉蹙得更紧。

        “是小刀子……可能是蝴蝶刀,甚至可能是水果刀……”一阵风随即得出了结论。

        如果是他手里这样长度的马刀,造成的伤口会更大更长。

        况且,马刀这玩意,近身格斗还真不太好使,尤其不方便这么干净利落地割喉。

        中世纪,马刀的正确用途,是骑在马上,单手反持,横在马鞍部位,借助战马快速冲击的高速,毫不费力地将步兵的脑袋直接从脖子上切下来。

        那种挥舞马刀乱砍的,不过是菜鸟罢了。

        “水果刀?”

        “你是说,有人用水果刀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把小德子他们都杀了?”

        金花娘差点吼了起来。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只要是刀子,只要够锋利,就能杀死人。

        水果刀也不例外。”

        一阵风淡淡说道。

        金花娘固然是那达慕大会的“女箭神”,可论到杀人的经验,她几乎就是个菜鸟,和一阵风完全没得比。

        “那,会不会是那个警察?”

        金花娘随即便怀疑到了叶九头上。

        其实在见到小德子那具尸体的时候,金花娘就已经在这么怀疑了。

        “为什么你会怀疑他?”

        一阵风反问道。

        “除了他还能是谁?

        我觉得,他们还真就是来旅游的,不像是道上朋友。

        其他人,不过是些普通人而已,谁能有这么本事?”

        一阵风沉吟起来,缓缓说道:“那也不见得,我总觉得事情不会这么巧合……再说了,那个家伙是警察,他们有纪律的,怎么会这么毫无顾忌地杀人?”

        “你见过这么狠的警察吗?”

        “而且他还有枪。

        防着手枪不用,非得动刀子,他有病啊?”

        金花娘却不赞同他这个说法:“要是我,就不会随便动枪。

        能用刀子解决最好,还能省点子弹,同时也能迷惑我们……”他如果开了枪,不就等于暴露了吗?

        谁都知道是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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