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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永安当铺


  半夜又将下午的药渣煎了一遍,喂着刘氏喝了下去。

  宋明意傍晚从学堂回来,神色还算正常。知晓刘氏病了,嚷嚷着要他守夜。被宋晓芸给打发回屋了,才刚入学,第二天可不要因为迟到给学堂里的先生留下不好的印象。

  这个大弟弟,脑袋瓜不错,人也稳重。作为家里的长丁,宋晓芸对他寄予厚望。

  一夜细心照顾,好在快天亮的时候,刘氏退了烧,宋晓芸长吁了一口气。

  从床底下的坛子里舀了两把米去了厨房。宋明意刚刚出门,盛和学堂包吃早饭午饭,一切费用由县衙给,倒替宋家省下不少。

  昨天晚饭的时候听宋明意说,学堂的饭菜还不错,两素一荤,不油不腻,很是可口。听的两个小的哈喇的留着口水。

  净了米放在锅里添上水盖上又大又重的木头盖子。宋晓芸麻利的搜出一把干草点上了火,等火势旺起来,又陆续的添上了略粗的树枝。这些树枝还是宋利安在街角柴夫那里买的,十文钱一担,够烧五六日的。

  宋晓芸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守着火,思绪又飘了起来。前世她除了工作,从未进过厨房。小时候上学都是妈妈做饭,长大去了大学都是饭堂解决,再大创立了工作室,更是天天外卖和下馆子了。

  作为一名穿越女,她的厨艺可算惊人,难吃的惊人!若不是有原主的记忆,这古老的生火方式她都无所适从。

  现在她也只敢熬点粥了,昨夜做的饭菜,炒的半生不熟的,还咸的要命!吃的宋明风那小子不时的鬼叫。宋明意倒没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吃白饭。宋晓菓压根就不吃,夹口菜吐口菜,说是太硬了,嚼不烂。

  吃惯美食的她自己当然知道她做的饭菜多让人难以下咽,可现在不也是没办法。刘氏生病卧床不起,除了她这个大姐去做饭,难道还有别的办法吗?

  她也想带着小萝卜头们去下馆子,可是刘氏那布口袋里可只剩下十三枚铜钱了。看来当务之急是得赚些钱来才行。

  早上伺候着刘氏用了些粥,明风和明菓也吃了粥。宋晓芸让宋明风带着宋晓菓就在屋里玩,顺便看着刘氏,端个茶水。

  “那姐你呢?你要去哪儿?”宋明风正陪着宋晓菓玩编草绳,他刚在院子里折的枯草。

  “姐姐有事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若有事我还没回来,就去前院找戚爷爷。”宋晓芸摸了摸袖子里的六根木簪。她得去换些银子,要不然这个家真的快要揭不开锅了。

  问了早餐摊的张伯,赤水哪里的当铺最大。张伯一边招呼着客人,一边告诉她。“赤水最大的当铺当然是葫芦街的永安当铺了,在赤水已经开了几十年了。”

  宋晓芸低头想了想,葫芦街这条街很耳熟啊!

  “怎么?家里周转不开了?”张伯看着皱着一张小脸的宋晓芸关心道。“爷爷这虽然小本生意,但是也有些余钱,这里有今早刚进的三百文钱,你先拿去应个急。”

  看着张伯递过来沾着油花的铜钱,宋晓芸满心感动。宋利安死了!张伯并没有想着避开她们一家这个泥潭子,反而还借钱给他们。

  自来到这里后,一个戚爷爷,一个张爷爷是她见过最温暖人心的人。比那有着血缘关系的大伯大伯娘好多了。

  “别哭了!人要往前看!谁家还没个槛。来!芸丫头!你先接着。”张伯见宋晓芸红了眼睛,却不接钱,以为她是不好意思。拉过她的手,想将钱放到她的手心。

  宋晓芸连连摆手,“不用了,张爷爷,怎么能拿你的钱呢!”她赶紧跑开了。

  她有东西,可以拿去换钱,没必要拿老人家的血汗钱来接济。

  终于想起来,葫芦街在清水台的另一端。宋晓芸穿过清水台的十二条巷子,来到了位于城南的葫芦街。

  葫芦街的风格和六顺街很不一样。六顺街主要卖吃食,日用杂货。每逢初一十五有大集,那人群是擦肩挨臂。

  而葫芦街主要买古玩字画,金银首饰。怎么说,这条街应该算是个奢侈品街吧。不知道是不是太早的缘故,整条街都冷清的很,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宋晓芸沿街走了十几分钟,终于看到了张伯说的那家‘永安当铺’。

  当铺开着一扇偏门,是个二层小楼。从门而入,入眼的是一排高高的柜台,柜台到天花板之间还有镂空雕花的假墙。墙里墙外只留着一人头宽的小窗。

  “有人吗?”宋晓芸垫着脚从小窗往里看去。整整齐齐的小格子,上头摆着瓷瓶,瓦罐,金银玉器。值钱的不值钱的都有。

  “有人在吗?”无人应答,她又提高了一下声音。

  “来了,来了!”小窗户里突然出现一张胖嘟嘟的脸,吓得宋晓芸往后倒退了好几步。

  见来人是八九岁的小姑娘,那胖脸脸上现出几分不耐烦。“小孩,别地儿玩去。”

  “不!掌柜的,我是来当东西的。”宋晓芸赶紧又贴在小窗户上。

  “你,你能当什么东西。”那胖脸掌柜低头打着算盘,在里面啪啦作响。

  宋晓芸从袖子里取出一个手帕包着的东西,她轻轻的打开手帕,里面躺着的正是她之前从空间里拿出的小叶紫檀做的簪子。

  今天只带了两支出来,在现代的时候这些边角料也不值多少钱,两只加上她的创意和手艺也不超过300块。她今天就想试试这叫大楚的朝代,这个簪子到底值个什么价,她的手艺到底值个什么价。

  “掌柜的,你看看这个。”宋晓芸将其中一支女款递给了胖脸掌柜。六支木簪,分别三支男款,三支女款。男款简单朴素,女款细致精良。

  胖脸掌柜接过木簪细细的瞧了起来,半响没有话语。

  宋晓芸也不着急,顾自店铺里待客的椅子坐了下来。

  良久,那张胖胖的脸又出现在了小窗户上的。“可否问小姑娘这支簪从何而来?”他的脸上堆着一丝笑容。

  宋晓芸悬着的心微微落下,看来,还是有销路的。

  “不瞒掌柜的,我家世代是木雕手艺人。这两支簪是我家的传家宝,是我太爷爷留下的。只不过如今我爹刚死,我娘病了,无奈才拿来当铺的。”宋晓芸说出了一路上想出来的台词。

  “还有一支!”胖脸掌柜的音量提高了好几分贝,满脸欣喜道。

  “对啊,正在我手里。”宋晓芸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举着另一支木簪道。

  “可否给我看看。”胖脸掌柜一脸期待。

  “这个嘛,是支男式,比不得你手里的。”宋晓芸故意的在他眼前晃了晃。

  胖脸掌柜的心被挠的痒痒的,这样的手艺,这样的材料,整个大楚怕也再难找出第二份了,不怪他紧张。若是一支,那是运气。若是两支,且男女各一支,那意义可就翻翻了。

  他在京城还有家首饰铺,若是拿那儿买去,肯定能卖个高价。只是眼前这个女娃,年纪轻轻的,人倒精明的很。

  怎么的都不给他看男式的那支。急的他火燎燎的提起袍子从柜台里走了出来。

  “小姑娘今日只当这一支吗?”既出来了,看着那不过到自己胸口的小丫头,掌柜的倒不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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