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转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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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金言团队在拍视频的时候也有各自的考量。
虽然在水平和艺术审美上绝对是最高端的那一批,但是他们也会根据不同账号的风格与调性,甚至视频本身的风格,做出适当的调整。
文艺工作者本身都是喜欢夹带私货的,而作品能否从优秀跨越到卓越,依赖的也是这些私货。
白羽在院子内与金言疯玩的时候。
摄影师与后期团队也并未全把镜头放在他们身上。
内蒙绝非全都是草原,偶尔呼啸而过的渣土车,疯跑的孩童,还有算不上多的年轻人总会给白羽的疯玩带来些许的暮气。
而这暮气的分界线,恰好在镜头中放在了坐在后斗上的黑泽身上。
这一刻西装革履放在此刻丝毫不显得违和。
反倒有了些万物浩荡他在中央的意味。
随后镜头一转。
白羽扛着一只羊掂了掂。
“很皮实,就它了。”
弗拉门戈吉他舞曲欢快的节奏直接冲散刚才若有若无的感伤。
被白羽夸奖的羊羊转瞬即逝。
厨师的菜刀充斥着稳准狠,分割着鲜活的羊肉。
这还没完。
不远处江里的鲜鱼被打捞而出,依旧转瞬即逝。
被人们处理着身上的鳞片。
纵使呼伦贝尔的江鲜实在算不得出名,奈何鲜这种东西...
你猜新鲜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只有新,才能鲜。
无论是鱼鱼还是羊羊。
甚至鱼和羊加在一起正好组成了一个鲜字。
一时间说不清造字的古人是真的懂还是真的馋。
羊肉清水下锅,白羽刚劈开的木头就这么出现在了大锅下面燃起熊熊的烈火。
这还不够。
大爷想了想,还看着一只自家喂的猪陷入了沉思。
“你觉得它怎么样?”
白羽顺着大爷的手指看去,认同地点了点头:“不赖。”
下一秒。
猪猪转瞬即逝。
镜头丝毫不拖沓,虽说杀猪的场面着实算不得美观。
甚至有些残忍。
直到酸菜被洗好之后,残忍逐渐朝着馋人的大舌头讲法而去。
事实上秦岭黄河一带区分出了华夏的南北。
也区分出了华夏人的饮食习惯。
甚至酸菜这种东西也被分出了南北。
即使南北方的酸菜都是因为蔬菜这种东西不抗存放,它不像肉似的,南方会做成腊肉,北方直接把新鲜的肉往窗户外一扔皆大欢喜。
蔬菜要是冻了再吃...味道就好像穿好衣服的白羽一般差强人意。
可南方的酸菜多用芥菜制成,吃起来清爽,却也充满了地域色彩。
北方的酸菜,则用的是最普通的白菜。
说句题外话。
作者曾经听过一个说法,一提到菜,就会想起白菜,一提到水果,就会想起苹果,一提到肉,本能性的就会想起猪肉。
虽然说这种说辞并不能概括全部,却也表达了这三种东西的普通与...到处都是。
白菜也因为其皮实量大,在并不那么适合蔬菜生长的地方,长满了华夏各地。
而北方的白菜酸菜,倒也并不太适合空嘴吃。
先不说那极酸的味道,甚至有些寡淡的口感与口味,也注定了它需要巨量的油脂来撑起牌面。
可能白菜酸菜没法在华夏各处被接受的原因,正是因为如此。
清淡口味的白菜酸菜堪称一场灾难。
唯一适合的清淡做法是做成酸菜汤,可汤里照样也得煮一些骨头用来调味。
最后再撒点胡椒粉或者掰碎的烧干辣椒。
你就喝吧,一喝一个不吱声。
而如果酸菜配合着油脂一起服用,其改变就如同白羽脱了外套解下衬衫扣子一般。
堪称质变。
甚至杀猪菜这种需要煮很长时间的炖菜来说,里面的酸菜甚至会比猪肉还要好吃。
至于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篇幅来讲酸菜的做法。
那自然是因为清水煮羊肉白羽掺和不上。
羊肉丢水里煮就完事了。
可做杀猪菜这种有些复杂的工作,玩累了的白羽看到的瞬间眼睛都亮了。
他必须要凑这个热闹。
镜头切换,白羽拿起一块骨头就开始拆着上面的瘦肉。
巨量的拆骨肉被白羽一式两份。
一份继续丢进酸菜锅内煮到入味,最后捞出蘸蒜泥吃。
烀拆骨肉,本身就是一道结合了内蒙与东北风情的粗犷菜肴。
即使有些饭店会因为口音的关系将其写作柴骨肉,倒也正常。
拆骨肉这东西只适合第一顿吃,但凡热一顿,那是真的柴。
而另一份拆骨肉,白羽则带着走向另一张大锅。
热锅热油,烟火刺啦。
洒入葱姜干辣椒花椒粒爆香。
随后将拆骨肉直接洒入锅中进行翻炒。
无论是内蒙还是东北做菜都不讲究克制这一说法,量大为其一,每个厨师做菜的目的都不只是让人品尝,而是让人吃饱。
其二,则是极端。
别和我说什么调和不调和,不香的东西哥们也想给你做香了,比如酸菜。
而香的东西哥们给他做的更香!
比如此刻锅中的拆骨肉。
白羽再次放入熟油,直到肉上都能看出极致的油润,最后一把粗辣椒面洒下,几经翻炒。
一道爆炒拆骨肉便登上了人间。
拆骨肉的处理只是开始。
灌血肠的过程没有画面,奈何灌好的血肠在锅中上下起舞的画面镜头可是一点都没错过。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奉若珍宝,外地头皮发麻的特产食物。
血肠也是如此。
实话实说,血这种食材比内脏的接受度还要低。
尤其猪血不像鸭血鸡血一般,猪血本就腥臊。
可说不出是因为当年穷还是嘴馋的东北人,在几经试验之后,也测试出了最好的血肠配比。
盐,花椒,洋葱或者沙葱,切碎的姜以及各种各样的香料都会拌在猪血内。
“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欢吃血。”
白羽一边搅拌着锅内的酸菜一边开口。
“也正常,每个人的口味都有区别,更何况血肠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最早吃口肉不容易,于是猪的每个部位人们都不能放过。”
“帝都曾经有位老先生,具体叫什么咱们就不说了,给人家留点面子。”
“老先生是一位收藏家,而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做菜,招牌菜叫红烧大葱。”
“那大葱让他做的,绝了。”
“又嫩又香的同时,大葱也不会有丝毫怪味,一根大葱能下一碗米饭。”
“以至于当时各界的名流都对其赞不绝口。”
“直到再后来日子好了,各种好吃的也多了起来。”
“那老先生天天去KFC买个甜筒,人们这才知道那红烧大葱是因为帝都饭店的葱烧海参太贵了平时舍不得吃,这才研究出的菜品。”
(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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