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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练兵(下)


  长秀军大练兵,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几乎一大早,就能看见两千多人,拼着命地向着河堤跑去。等到两个时辰之后,再返回来。

  十多天下来,沿途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也只有一些新来的,方才有些好奇。

  起初,长秀军军士们,是不想被人嘲笑,所以才拼命地跑。

  到了后来,所有人的脸皮都厚了,对人们的指指点点也不在乎了。

  但是,每次回到校场之后,那香喷喷的肉,实在是太要命了。

  比起每天五十里的长跑,看着别人吃肉,显然更折磨人。

  所以,到了后来,每个人的梦想,便是精疲力尽之后,美美地吃上一顿肉。

  不得不说,这个梦想很朴素,但是却很真实,更容易实现。

  夏桓训练他们每天长跑的目的,一方面是要增强他们的体质,另一方面,更是为了要磨砺他们的意志。

  要知道,战场之上的厮杀,有时候一持续,便是几个时辰。

  除了要有好的体力之外,精神更为重要。

  当然,就像是脸皮可以磨厚一般,夏桓从来没有打算凭借着自己对他们的恩惠,就奢望所有人都能达成自己的指标。

  只有那些看得到,持续不断,甚至别人可以得到,自己却得不到的小恩小惠,才能刺激他们的上进心。

  同时,这样的小恩小惠,也不会影响到队伍之间的团结。

  除了每天早上的长跑之外,夏桓自然也要陈昭明对长秀军的兵种重新划分。

  以前的时候,大家都是一样。小兵拿着长戈,百夫长配个长剑什么的。

  这样的军旅,方便统一的操练,适合大规模的训练。投入到战场之后,也能显示出不凡的战力。

  或许,曾经的长秀军,是这方面的好手,但是,现在定然是不行了。

  仅仅只有两千人的长秀军,若是投入到几万人的大会战之中,显然是一点浪花都翻不起来的。

  而且,作为夏桓的亲兵,长秀军的任务,也不是正面接敌,而是保护夏桓。

  关于这点,夏桓看的很清楚。

  也就是说,长秀军在进攻上面,可以有所不足,但是,防御一定要极为出色。

  当然,若是可以,现在的夏桓也想将长秀军训练成一支响当当,能攻能守的劲旅。

  只是,从一开始,夏桓就只有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若是想要攻守兼备,显然是根本不可能的。

  不仅仅是从时间角度,季术到时候作为大将军,全军的总指挥,也不可能让夏桓主动出击的。

  被夏桓得了功绩是小,若是夏桓被俘或是战死,那么季术的军旅和政治生涯也就到头了,甚至,能不能保住命都是两说。

  综合来看,夏桓还是着重在了防守之上。至于功劳,说得实在点,这次出征,对他而言,无非是镀个金而已。

  不过,想要在短时间内强化整个长秀军的防御力,也并非容易的事。

  早在训练的一开始,夏桓便让陈昭明针对每个人的情况,做出了细致的考察。

  这些天来,两千名长秀军,上午完成长跑,下午,则是需要做各种各样的测试。

  比如,那些臂力,以及体质最为强壮的人,便被分配成了盾手,负责举盾,一旦有敌人,需要抵挡住敌人甚至是马匹的冲击。

  除了那些体质强壮的人之外,夏桓还让陈昭明找出了一些擅长近身格斗的人。

  用这个时代的话来说,就是有成为技击之士潜力的人。

  这些人,要有灵活的身形,更要敢打敢拼。

  不仅如此,一旦与敌人短兵相接,他们还需要立即冲出军阵,贴身作战,确保敌人不会一下子围上来,堵死他们的后路。

  这样的人,也可以称作为陷阵之士。

  不论是盾手,还是陷阵士,都可以说是高危的兵种。因此,夏桓对他们也是格外地优待。

  这些被挑选出来的人,盾手三百名,陷阵士两百名。

  除了每天的长跑之后,这些人可以参与到分肉的行列之外,每个人依旧能得到一份单独的肉食。

  毕竟,不论是盾手,还是陷阵士,高强度的训练是必须的。

  因此,蛋白质的摄入,比起其他人也必须要高上许多。

  想让马儿跑得快,不仅要用鞭子抽,还得喂足草料。这点道理,夏桓还是懂的。

  除此之外,夏桓还挑选出一部分会用弓箭的,组成了一个只有百人的弓手,又挑选了两百个臂力不错的,用来充当掷矛手。

  对于一个两千人的队伍,这样的配置,应当足以保证在五十步以内,形成有效的远程打击。

  当然,不论是弓手还是掷矛手最终的目的都不是杀人,而是延缓敌人对盾手的冲击。

  尤其是掷矛手,射程虽然不远,但是五十步内,若是训练有素,足以爆发出不错的攻击效果,而且,比起弓手,训练起来更为方便,很是实用。

  至于剩下的人,就比较好处理了。

  总共不过一千多人,全部被分配成了戈手。

  对于戈手,倒是没有那么多的要求。最大也是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有极为优秀的团队配合能力。

  或者换句话来说,就是要听从统一的命令。

  长戈很长,一般都在三米以上。

  这么长的距离,虽然可以最大距离地杀伤敌人,不让敌人靠近,但是却也有极为严重的弊端。

  上千人的长戈,挤在一起,稍有不慎,阵型便会被打乱。到时候,出现了攻击的漏洞,便极容易被对方的陷阵士冲到面前。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三米的长戈,被陷阵士冲到面前,基本是必死无疑的。

  所以,虽然长戈的训练,是最为简单枯燥的,但却也可以说是最难的。

  因为,面对敌人的攻击,盾手有精铁制成的铁盾保护,而陷阵士则可以凭借灵巧的身位躲避。

  但是,戈手却不行。哪怕是对方的长戈,已经捅到了你的胸口,你也决不能妄动一步。

  若是后退一步,打乱了背后戈手的进攻,那么不但自己要死,还会拉下一大批人。

  然而,人有求生本能,遇到危险,岂有不躲的道理。

  所以,夏桓将这剩下来的一千多人,根据私人关系,家庭关系,以及家中住址等等因素分成了十队。

  这可以说,每队的一百多号人,几乎个个之间,都是带着一点关系的。

  华夏自古以来,山头主义浓厚。他乡遇故知,能作为人生一大幸事便是最好的说明。

  而这样以来,每队人里,几乎个个都带着关系,若是因为自己的后退,害死了其他人,便会遇到来自整个队内,所有人的唾弃。

  这么做,虽然看起来有些残忍,但是,却是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凝结战斗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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